建造其他宫室
列王记上七章一至十二节
1所罗门为自己建造宫室,十三年方才造成;2又建造黎巴嫩林宫,长一百肘,宽五十肘,高三十肘,有香柏木柱三(原文是四)行,柱上有香柏木柁梁。3其上以香柏木为盖,每行柱子十五根,共有四十五根。4有窗户三层,窗与窗相对。5所有的门框都是厚木见方的,有窗户三层,窗与窗相对。
6并建造有柱子的廊子,长五十肘,宽三十肘;在这廊前又有廊子,廊外有柱子和台阶。
7又建造一廊,其中设立审判的座位,这廊从地到顶都用香柏木遮蔽。
8廊后院内有所罗门住的宫室;工作与这工作相同。所罗门又为所娶法老的女儿建造一宫,做法与这廊子一样。
9建造这一切所用的石头都是宝贵的,是按着尺寸凿成的,是用锯里外锯齐的;从根基直到檐石,从外头直到大院,都是如此。10根基是宝贵的大石头,有长十肘的,有长八肘的;11上面有香柏木和按着尺寸凿成宝贵的石头。12大院周围有凿成的石头三层、香柏木一层,都照耶和华殿的内院和殿廊的样式。
(一)
我们已经留意到这个很重要及进一步建筑报导的奇怪背景。它被载于圣殿建筑的正式完成之后(六38),但跟在它本身之后的是圣殿细节的附加故事,而这故事的介绍也看不出有中断之处。谈到所罗门为自己建造宫室花了十三年时间,而建造耶和华圣殿花七年,在传统的某阶段上,显然有理由假定其中存在着尴尬的成分。笔者认为历代志作者在历代志下八章一节将整件事简化成以下的记载,是因他看到这一点,而且企图将难题冲淡了——
所罗门建造耶和华殿和王宫,二十年才完毕……。
在另一方面,建造王上七章记载的这几幢美丽宫室,在建筑材料和宏伟外观上都享有很大声望,这是所罗门传统建筑的一种重要风格。
(二)
用几节的长度(2—8)去描述五项建筑物是够仔细的了。可惜文中只提及建筑物的正式名称及它们的主要面积,读者都不知道这些建筑物相互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耶和华殿”的关系。每一建筑物可能是独立的,但其中有一部分或全部也可能是巨型建筑物的一部分。根本无法按照这一章勾划出整个综合建筑物的底层平面图。在圣经或其他方面,也没有任何资料。但至少,它带我们达成一个重要的消极性结论,即是本章的这一部分所着重的,并非技术决策或建筑历史。
所谓“利巴嫩林宫”,我们稍后会再一次在王上十章十七及廿一节看到(代下九16,20也谈及),圣经里再没有其他地方提及。装修上宏伟的描述稍为详尽,谈及与所罗门自用的不同器皿可能是提示庆典待客室或宴客大厅。既然这些建筑物的主要组合成分是香柏木,林宫的名字提示就不仅是宫室的镶板用香柏木了。可能用其他方式如油画或挂毡去描述利巴嫩树林。设计它的灵感,可能来自类似耶路撒冷奥玛寺的装饰。
至于有柱子的廊子,再没有其他地方提及这名字。我们对此名称所知极少,因柱子也是邻近宫殿的特征。我们所能留意到的是它不及利巴嫩林宫面积的三分之一。
我们能够看到的另一据点是第三正统宫室,称为宝座室或审判的座位(即审判厅)。与这个字有关的希伯来动词(shaphat)与名词(mishPat)常成为学者的论题,笔者在前面第三章已提及有关的讨论,在注释士师记时也提及几点。趣味的中心在于这名词的主要成分是“统治”或“审判”。某种程度上,在圣经时代来说,这个选择是错误的,它其实代表了在司法与立法功能分开的现代较大国家的特殊发展。
在圣经时代,人际关系较密切及或者较为保守的社会中,这些责任由国王肩负。我们可以说他身为审判官要根据他认为公道及正确的原则去回应百姓的申诉,例如什么是适当的政策;又身为统治者,他实施的政策要与他的法定决策配合。王位也是审判座。这种不可能将圣经时代国王的责任作任何一致或最终的分类,也是基督徒基本信仰的根据之一。上帝的“审判”不能与他的“统治”、“管辖”或“国度”分开,而是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如果上帝的国度就像耶稣所说的,那么他的公义与审判也与他的国度一致。
文中只说所罗门住的宫室(8节)与他的埃及妻子住的另一宫室与这廊子(即是审判的座位)相同。本章这一部分所谈的,虽然简洁,却针对一点,即是这位王后的宫室是同系列建筑物的一部分。情形既是如此,历代志作者对她新宫室的看法(代下八11)乃是基于他对这位王后出现耶路撒冷所抱持的偏见而定,没有其他理由。如果是为了约柜搬到下城中大卫从前住的宫里而令这位王后不能留下,为什么把她带到她的新系列的宫室,而其中之一室是约柜的永久停留处?
(三)
有关所罗门的耶路撒冷新“卫城”内主要建筑物的简述、可能不够详尽,令我们无法勾划出整个地区的平面图,但它帮助我们对新殿作更合适的估计。从所提供的几幢不同的建筑物的面积看,论大小,新殿只不过是整个综合建筑物中的一小部分,它不像那俯视着现代爱丁堡地平线的几幢建筑物所组成堡垒中的马嘉烈皇后教堂那么小。同样的,它也不像中古时代的教堂和修道院教堂那样可以俯瞰着耶路撒冷。以后继续出现的建筑物就不同了,从前希律大帝的圣殿,现在的奥玛圆顶大寺院,都是令人赞叹的公共建筑物。所罗门圣殿较为属于皇室教堂,是皇宫的附属建筑,是国有建筑物之一。这令我们想起亚玛谢警告阿摩司逃离伯特利时所说的话:“这里有王的圣所,有王的宫殿”(摩七13),虽然所指的地方不同。
在古代近东和其他地方,也有许多类似的例子,即是国王的宫殿有接连主殿的特权。正统神学及圣经的说法,都指国王是上帝的代言人。我们的经文中,建筑上的象征,暗示所罗门乃是耶和华的地主,不是佃户。
工匠户兰
列王纪上七章十三至五十一节
13所罗门王差遣人往泰尔去,将户兰召了来。14他是拿弗他利支派中一个寡妇的儿子,他父亲是泰尔人,作铜匠的。户兰满有智慧、聪明、技能,善于各样铜作。他来到所罗门王那里,做王一切所要做的。
15他制造两根钢柱,每根高十八肘,围十二肘;16又用铜铸了两个柱顶安在柱上,各高五肘。17柱顶上有装修的网子和拧成的链索,每顶七个。18网子周围有两行石榴遮盖柱顶,两个柱顶都是如此。19廊子的柱顶径四肘,刻着百合花。20两柱顶的鼓肚上挨着网子,各有两行石榴环绕,两行共有二百。21他将两根柱子立在殿廊前头:右边立一根,起名叫雅斤;左边立一根,起名叫波阿斯。22在柱顶上刻着百合花。这样,造柱子的工就完毕了。
23他又铸一个铜海,样式是圆的,高五肘,径十肘,围三十肘。24在海边之下,周围有野瓜的样式;每肘十瓜,共有两行,是铸海的时候铸上的。25有十二只铜牛驮海:三只向北,三只向西,三只向南,三只向东;海在牛上,牛尾都向内。26海厚一掌,边如杯边,又如百合花,可容二千罢特。
27他用铜制造十个盆座,每座长四肘,宽四肘,高三肘。28座的造法是这样:四面都有心子,心子在边子当中,29心子上有狮子和牛,并基路伯;边上有十座,狮子和牛以下有垂下的璎珞。30每盆座有四个铜轮和铜轴。小座的四角上在盆以下,有铸成的盆架,其旁都有璎珞。31小座高一肘,口是圆的,仿佛座的样式,径一肘半,在口上有雕工,心子是方的,不是圆的。32四个轮子在心子以下,轮轴与座相连,每轮高一肘半。33轮的样式如同车轮;轴、辋、辐、毂都是铸的。34每座四角上都有盆架,是与座一同铸成的。35座上有圆架,高半肘;座上有撑子和心子,是与座一同铸的。36在撑子和心子上刻着基路伯、狮子,和棕树,周围有璎珞。37十个盆座都是这样,铸法、尺寸、样式相同。
38又用钢制造十个盆,每盆可容四十罢特。盆径四肘,在那十座上,每座安设一盆。39五个安在殿门的右边,五个放在殿门的左边;又将海放在殿门的右旁,就是南边。
40户兰又造了盆、铲子和盘子。这样,他为所罗门王做完了耶和华殿的一切工。41所造的就是:两根柱子和柱上两个如球的顶;并两个盖柱顶的网子;42和四百石榴,安在两个网子上,每网两行,盖着两个柱上如球的顶;43十个座和其上的十个盆;44海和海下的十二只牛;45盆、铲子、盘子。这一切都是户兰给所罗门王用光亮的钢为耶和华的殿造成的,46是遵王命在约旦平原、疏割和撒拉但中间藉胶泥铸成的。47这一切所罗门都没有过秤;因为甚多,铜的轻重也无法可查。
48所罗门又造耶和华殿里的金坛和陈设饼的金桌子;49内殿前的精金灯台:右边五个,左边五个,并其上的金花、灯盏、蜡剪,50与精金的杯、盘、镊子、调羹、火鼎,以及至圣所、内殿的门枢,和外殿的门枢。
51所罗门王做完了耶和华殿的一切工,就把他父大卫分别为圣的金银和器皿都带来放在耶和华殿的府库里。
(一)
读完宫室的简单名单后,接下的是关于铸制许多钢工的较为详尽报导,令我们惊奇的第一件事是铜匠师的身分。第五章描述了所罗门与“推罗”王希兰的关系,这位希兰与大卫有交往,也以同辈之谊待所罗门。现在所罗门王召见推罗的户兰,是一位代理商,而不是身分相等的国王。经文提及这位名字及出处相同的第二位主要人物时,并没有令人感到惊奇的表现,只说他是推国铜匠的儿子,母亲属北以色列的拿弗他利支派。历代志作者称推罗王为希兰,工匠为户兰阿比以资区别。
介绍这位工匠时尽用高尚字眼,对他推崇备至(14节):“满有智慧、聪明、技能、善于各样铜作。”顺便提一提的是“智慧、聪明”的希伯来文意思并不完全限于知识能力,它也同样用来形容实际工艺技巧,这一点不应该忘记。“技术”与“艺术”之别甚至是相当近代的说明——军事工程师李纳度与名画家李纳度当然不同。
在较前面的一章,我们已经留意到这里对希兰的介绍与出埃及记卅一章上帝指派比撒列及亚何利亚伯的事有些类似之处。亚何利亚伯来自北面部分的但支派,像拿弗他利支派一样。(事实上,历代志作者称他为户兰阿比,一个但人之子!)比撒列的神性倾向与希兰的相同,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也以我的灵充满了他,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能做各样的工,能想出巧工,用金银铜制造各物,又能刻宝石,可以镶嵌,能雕刻木头,能做各样的工。
(出卅一3—5)
我们这里处理的,可能是复杂的传统发展,但它有非凡的工艺方面的事实根据。本章描述的一些要求高度技巧的铸造物,是古代近东考古学所无法提供对比例子的古物。这一点也不至于令最具批评态度的读者怀疑对基本事实的记述。用粗浅的说法是,所描述的事若非根据已知的资料,是不可能想像出来的!
(二)
有关青铜制品的许多细节都不够清楚,本章的这一部分,与王上六章的纲要相同,起草方式复杂,但有一些事情可以作相当简单的介绍。
圣殿外面与前面立着纪念柱子(七15—22)。从古代近东另一些地方的类似石柱所见到,从这些石柱不断的有烟火冒出来。这些石柱冒出的火与烟可能与古代的沙漠传说有关,即所谓夜间火柱与日间云柱。
至于它们的名称,笔者所知道最引人入胜的雅斤与波阿斯记述,说明每一名字都是刻在柱子上的简短希伯来碑文的第一个字。根据诗篇用这些字组成的许多经句,说明雅斤为“他将建立大卫的王国”一句的开始,而波阿斯则是“力量在他里面”一句的头一个字,而两种说法都证实上帝与国王同在。也藉着国王与百姓同在,他们头上不熄灭的火焰也象征这种同在。
铸造的工作好像还不够,铸造一个厚达一掌的铜海,还有十二只铜牛驮海,是技术上的成就(23—26)。为百姓提供食水是东方君王的重要任务,除此之外,保证有雨水则是他的神明的主要工作。但是,这个高度高于祭司用做斋戒沐浴仪式的大海(虽然代下四6说海是为祭司沐浴之用),可能有进一步的表征。“海”(yamm)在迦南神话中是一个被巴力击败的王子,而这个海由十二只铜牛驮着,牛是雕像的一部分,与巴力有密切的关系。但是耶路撒冷圣殿里的肖像艺术不是外来的或迦南人所有,因为根据创世记开头记载,创造天地的一部分包括了上帝统制了起初的诸水。“海”的巨大模型向崇拜者提醒了上帝的力量。
十个盆座(27—39)配上铜轮及能移动的盆架的描述就更详尽了,虽然部分的细节对希伯来文读者来说,比不上标准修订本直截了当的提示那么清楚。幸而东地中海研究考古学的人提出一些有用的比较。这些盆座是在仪式中做洗涤之用的,而最后提及它们安装的位子(39节)指出它与大“海”的连系。
以上各事的描述比较历代志有关的记载更为详尽。总之在本段结束的部分提及多样较小的铜制用具(40—47)及较珍贵的精金制品,部分是大卫遗留下来的(48—51),在历代志下四章十一至五章一节只字不改的再次出现。
如果不是为了即将在王上十五章十五节看到的类似及令人困惑评论,我们读第五十一节有关“大卫分别为圣”藏在圣殿府库里的金银和器皿,是与所罗门的慷慨及户兰的技巧的结晶放在一起。但是后面的一段(有亚撒王)提供的一些风俗习惯,对初期的读者来说,较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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