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情》篇外四 志醒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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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成哥自从走马上任我姐夫之职后,身材持续发胖中。可以想象,他的这个职位比银星总裁的位子舒服多了。

我姐抱怨说:“吃了晚饭就坐在沙发里看报纸,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不挪窝,不发胖才怪!”

义成哥装作没听见,一动不动。据他给我传授经验,做人家的老公,第一等要修炼的本事就是装聋作哑。

但是我姐跟儿子吵架的时候他的装聋作哑只能持续一分钟,会忍不住加入南山的一方,男对女,两比一,我姐大败而归。

比如我姐给南山规定了练琴时间,南山把钟放在琴上,多一分钟不肯弹。我姐说他懒,不上进,得过且过,南山说他完成规定时间已经很好了。他还顶嘴说我姐自己也在学琴,也没见她练过多少次,凭什么管他。

我姐被堵得难受,自我辩解:“你老妈忙!”

南山说:“我也忙!”

我姐问他:“你忙什么?你忙着拆家里的键盘!”

我姐姐曾经把咖啡倒在键盘上,导致键盘瘫痪。南山自告奋勇帮她修理,找螺丝刀把键盘拆了,没找出毛病,键盘可以肯定是报废了。

这时义成哥过来说:“你那键盘不拆也要报废。他给你拆了就知道,原来键盘是不能拆的。”

南山得意地说:“我老爹说得对啊。不拆我怎么知道不能拆啊?!”

我姐气结。

据我姐私下里对我说,她没想到义成哥要么不发脾气,发起脾气来也很凶狠吓人的,她犟不过他,原因之一是他轻易不发脾气,平时都是他让我姐,难得发一次大的,我姐也愿意让让他;原因之二是他把南山笼络得很好,会和南山联合起来孤立我姐。

看来义成哥深知家庭生活中联合阵线的重要性,深谋远虑。

不过依我看,我姐和义成哥结婚后大部分时间还是很幸福的。我妈比较偏爱义成哥,见了我姐就教训:“如果义成发火,那肯定是你把他惹毛了。你都快四十的人了,别整天跟小孩子一样耍个性!”

所以义成哥特别喜欢我妈到他那里住,我妈一去我姐就要夹着尾巴做人,老老实实,不吵不闹不耍赖,做教科书里的样板女人,好女儿,好妻子,好妈妈。

我干妈比较偏爱我姐。她老人家这么对义成哥说:“她让你干啥你就干啥,别老惹她生气。她身体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把她气病了还不是你倒霉?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

我姐在西区的副商业中心找了个市口不错,但租金不是太贵的店面做她的礼服系列,兼做休闲服的零售和定做。我干妈退休前搞舞台服装,会自己裁剪自己做衣服,现在我姐给她封了一个她工作室的总经理头衔,老太太走马上任,干得那个认真啊,都快以上海为家了,基本上把我干爹扔在 H 市不管不顾。

我干妈也有很多社会关系,现在都是黄金退休族,身材特殊点,手里有钱买不到合适的衣服,她每天到店里去拿着通讯录打电话,把这些多年联系着或者没联系的老朋友都叫来看衣服,有现成尺寸的让人家试穿,没现成尺寸的硬要人家定做,一边夸人家穿了店里的衣服典雅精致,一边自豪地说:“这都是我媳妇设计的,她是美国纽约回来的服装设计师,名气可大了。现在有名的那些明星谁谁和谁谁都在她这里订做衣服。”

名片递出去,某某服饰公司总经理,多让老太太自豪啊,你说她能不喜欢我姐吗?所以,只要她在上海,他们家基本上就是母系公社,根本没义成哥什么事儿,他得靠边站。

有一天两家的老太太都不在,我在,我纳闷儿地问他们俩:“我说你们俩也怪——明明早就认识了,咋兜兜转转兜了半辈子才整合在一起?你说你们咋就没近水楼台先得月呢?”

我姐看了义成哥一眼,说:“你问他!”

义成哥讪笑着说:“你问你姐啊!我上了军校,离开了那么一会儿,好家伙,她身边就没闲着,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走马灯一样——”

得,再形容下去,我姐变成花花公主了。

其实跟所有大院长大的孩子一样,我姐和义成哥都属于比较老实的那种人。我姐那么老实的女人都能红杏出墙,可见她是被逼上梁山,给张允鑫欺负狠了。大院长大的女孩子根本不适合嫁给外边的男人,尤其是狡猾的南方男人——她们缺心眼,根本不是对手。义成哥呢,也不是很有进攻性的那种个性。简直笨死了,其实我姐没结婚的时候他完全可以抢嘛——有些男人抢起老婆来多狠啊,你有男朋友?没关系,只要你一天不领证,我就有机会!

他根本不行。连目前银星的工作,也是当初被林钟山软硬兼施硬拉上船的,一干就是这么多年,也有人鼓动他独立出去自己干,也有人以更好的条件挖他,他都不为所动。

他最好在某个位置上一待一辈子,兢兢业业做好手头一摊就算万事大吉。这一点对于做老公,大约是再好也不过了。

这一点,我姐嫁过的两个男人倒都有相似之处。当初张允鑫对我姐也这么痴心,至死不渝。

不过好像不能用“至”死不渝,应该用“致”死不渝。他对我姐坚贞倒是坚贞,没有什么花花肠子,但是他的所作所为,招招致她于死地。

所以叫“致”死不渝。

我这位前姐夫,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不抽烟不喝酒不嫖不赌无任何不良嗜好,饮食起居有规律,身体健康,乐于助人,勤学努力,从农村考出来,奋斗到今天这种地位和局面,多不容易!你说他是好人吧,可是他对我姐说的那些话,我真想找个人把他揍成肉酱!

真的,他们还在 H 市没出国的时候,我好几次都想找人把他痛揍一顿,我的朋友,酒吧的老板这么劝我:“算了,你找人揍他容易,可是你姐咋办?你揍完人拍拍屁股走了,你姐还要跟他过日子。如果你姐不想跟他过了,你再找人揍他不迟。”

我姐这人太善良。她跟他闹离婚的时候我说要找人揍张允鑫,她说:“算了,我都要跟他离婚了,你揍他又有什么意义?”

张允鑫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会死磨硬缠,缠着缠着他们就没离成婚,于是从中国吵到美国,从美国再吵回中国,等到他们不吵的时候,我姐已经有外心,跟义成哥好上了。

要说笨,我还真没见过什么人比他们更笨的。他们还以为我真的不知道啊?我靠!两个人在后座抛媚眼,偷偷地你握我的手,我拉你的手,我在前面通过后视镜看到,鸡皮疙瘩一层层地起。我容易嘛我,在这么艰难的情形下还能把车安全地开到目的地。

义成哥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脸皮不够厚,没有张允鑫死缠硬打的本事。自从张允鑫从美国回来,他跟我姐就出了问题。这家伙又犯了老毛病,一遇到困难就往后退。我姐呢,又跟当年在 H 市一样,粘粘唧唧,拖拖拉拉地下不了决心,我在旁边看了,都急出一嘴燎泡。

这都什么事儿啊?!做都做了,还遮遮掩掩不好意思说。你看看现在社会上的小三二奶如何逼宫大奶?人家那个理直气壮,那个持之以恒啊,电话,短信,邮件,博客,能怎么骚扰就怎么骚扰,反正你拿我没办法,我是真爱我怕谁?!

这两只呆鸟就是脸皮薄,只会自己折磨自己,等把自己折磨成神经病,万事大吉!

不行,我得想想办法,让张允鑫也遇到个什么年轻美貌的“真爱”,我还不信他就是金刚不坏之身了。我听我姐说过,据说海归,尤其是他这种一直读书教书,没在社会上混过的海归特没免疫力,据说一个公司曾经派回来四个,一年后全军覆没,全部换了老婆。

我一直在物色恰当的人选,终于在认识黎真的时候找到这么一个合适的。

是黎真的同事吴小美。这个女孩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眼神中有种奇怪的东西,你不能说是不安分,但决不是黎真的那种老实沉默。她人漂亮,本科毕业,家里有知青背景,经济条件不太好,有种出人头地的愿望。工作尚可,谈不上高薪,普通小白领,穿衣打扮跟一般上海女孩子没有太大的不同——不奢华,但是讲究点牌子,虽然她可能是在打折的时候买的。

我找个时间把张允鑫也约出来,给他们创造了几次机会。我把这位海归吹得神乎其神,隐瞒了他是我姐夫的事实。

那个时候黎真也不知道我姐姐是谁。我对谁也没说。

我知道这招很小人,可是你也不能说我很恶毒。我只是在创造条件,如果张允鑫真的是金刚不坏之身,他也中不了招。

可是事实证明,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圣人。吴小美出击了,张允鑫沦陷了。

我让人把照片材料分别寄给我姐和张允鑫,把这事儿痛快地解决。还好我姐没傻到家,把当初拟定的离婚协议修改了才拿去给张允鑫签字。

后来我姐私下里跟我说,张允鑫早就知道这件事,一直在装作不知道,故意拖着她。她说她怀疑是许明妮告诉他的——她只是想不通,许明妮怎么会搞到张允鑫在美国的电话。

我也纳闷。这事儿当然不能去问明妮,她是不会承认的。不过有一天我整理我手机里的通讯录,忽然明白过来——我手机里存着我姐和张允鑫在美国的电话号码,一定是我工作的时候把手机放在桌上,不小心给明妮看到了。

算了,我也不跟这个无脑美女计较了——她也算间接地做了件好事,成全了义成哥跟我姐。

这年头谁也不是离不开谁呀!现在我姐和张允鑫都再婚,各过各的日子,井水不犯河水。

至于我?我也快结婚了!当然是跟黎真啦!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苏梦醒有她弟弟一半的智力决断魄力的话,早早脱离苦海了。

欣赏志醒的性格!不过,跟老实巴交的黎真结婚后,恐怕这小子要把老婆哄得团团转,卖了她还乐呵呵地帮他数钱呢吧!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哈哈,还真是志醒安排的陷阱呢!

希望梦醒过得好,也希望张允鑫能好好过。大家都好,南山就更好了!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昨天我还在抱怨!今天看到这篇倒把我心中一些模糊的地方都交待清楚了。我赞成这种理念,当人生轰轰烈烈的一切都过去了的时候,会回归到一个新的自然。Good writing. I enjoied. Thanks!
DanaD 发表评论于
蜜瓜,在写点.....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结局都不错。
jiajia07 发表评论于
Cool!!!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sofa. have to leave now.s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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