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从胡耀邦到胡德平:邦无宁日 永难太平

仁者流于迂愚;智者流于诡忍;义者流于疏鲁;礼者流于拘泥;信者流于失智。信为矩,智为规,仁为中,义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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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胡耀邦到胡德平:邦无宁日 永难太平
作者: taihangbuyi   乌有之乡
胡耀邦死了二十多年了,曾经得到此人好处的人,如南方报系、政治小丑李锐及其把控的《炎黄春秋》大发纪念文章,吹捧胡耀邦如何亲民,堪称 “ 人权民主科学 ” 斗士。一个曾经的无产阶级战士,被小丑李锐这样的叛徒热情歌颂为民主斗士,与其说是一种荣耀,不如说是一个耻辱。毛主席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对于资改派们来说,胡耀邦是其最大的精神支柱。正是此人,胡说八道,妖言惑众,搞得邦无宁日。细细数来,如今几乎所有的国难,都与此人有着直接的关系。

有水快流,矿难不已。矿难的根源在于胡耀邦当政之后,为了所谓的发展经济,实行的一种政策,这种政策的核心就是大矿大开,小矿小开,有水快流。在这种政策的影响下,本来属于国家所有的矿山资源,成为各种社会势力争抢的对象,被少数人霸为己有,不顾后果的胡挖乱采。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矿主们挑肥弃瘦,大量本来可以采掘的珍贵资源被抛弃,原本可以开采数十年的资源,在群挖群采的无序状态下,矿山寿命大大缩短,早早就夭折了。这种无序开采不仅毁掉了矿山资源,还造成地面大量裂缝塌陷,毁掉了大片农田和耕地,在大部分矿区,地面裂缝龇牙咧嘴,随处可见,形成潜在的安全隐患;废弃的矿渣到处堆放,大片农田被压占。由于地面裂缝的缘故,无法浇水灌溉,许多农田成了望天收。依靠开矿致富的人纷纷离开生养自己的土地,在大中城市养尊处优,其他农民们只能耕种望天收的农田,靠着老天爷的恩赐生存。土地耕种条件的恶化,地下资源被开采殆尽,留下来的农民们只好世世代代穷困下去,除非离开这个生息之地,另觅出路,否则永无翻身之日。

不仅如此,矿山资源的滥挖滥采,导致矿主们争抢资源,大打出手。维持他们大肆贿赂政府官员,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培育了一批又一批的腐败分子,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新兴的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争抢资源的斗争,使得黑社会等丑恶现象死灰复燃。更有可恶的是,矿山资源的滥挖乱采,抢了子孙后代的饭碗;寅吃卯粮,断了国家经济可秩序发展的前途。

自从实行有水快流政策,矿主们只顾自己赚钱,视工人生命如同草芥,安全生产条件无暇顾及,矿难事故频发,死伤事故经常发生。每每发生伤亡事故,地方官员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罚款瞒报司空见惯,草菅人命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三十年来,我国是世界上矿难事故最多最大最可笑的国家。之所以说矿难最多,三十年矿难事故有据可查;之所以说矿难最大,一次性矿难死亡上百人的特大矿难均发生在中国;之所以说最可笑,中国河北沙河曾经发生地下铁矿着火事故,一次烟熏窒息死亡 65 人,被专家们定性为电焊工操作不当引燃矿柱(木头)。这种荒唐的着火原因,只有在中国可以发生。真正的原因却是一个矿体数家开采,矿主们为争夺资源大打出手,互相攻击,不惜采取硫磺轮胎火熏之方式,点燃木头矿柱支护,如此放火不着也难,从而酿成建国以来铁矿最大的火灾事故。高层官员们至今被蒙在鼓里,不知所以然。专家们捞到大笔好处,胡说八道,也就糊弄过去了。

有水快流政策半途而废,然而矿山资源也折腾殆尽。资源损失的代价,无论国家采取何种措施,也无法加以弥补,它将直接影响到国家长期发展战略安全。

前些日子,美国总统奥巴马解除浅海石油开采禁令,允许美国石油公司开采美国浅海岸储存的海底石油。我们不得不为美国人精于长远打算感到震惊。禁止开采近海岸石油,还是尼克松当总统时的事情,当时的美国经济学家出于长期战略安全考虑,建议禁止开采浅海岸石油,所有探明储量的钻井全部封堵起来,以备美国国家长期发展战略之需。这种重要战略物质从国外进口的战略,是美国人对伊拉克动武的根本原因。而同时期,胡耀邦提倡大矿大开,小矿小开,有水快流,可见在国家长期发展问题上,胡耀邦的短视行为毫无战略眼光,不仅人个子小,战略思维也属于侏儒型的。有水快流虽然可以呈一时之快,却毁掉国家长期发展之根基,毁掉了子孙后代的发展前景。

残酷斗争 无情打击。胡耀邦上台之后,立即开展清理 “ 三种人 ” 的斗争,这种斗争继承了王明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之路线。他们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干着资产阶级无法干成的事情,反攻倒算,把凡是拥护毛主席路线的干部通通清理出党,借整党和党员重新登记之名,大搞结党营私,为他们复辟资本主义鸣锣开道。有关清理 “ 三种人 ” 斗争的残酷性,其残忍、黑暗令人发指远远超越我党历次政治斗争,已有诸多文章证实,这里不便一一列举。借清理 “ 三种人 ” 的名义,把坚持毛主席路线的干部打下去,才是清理 “ 三种人 ” 的根本目的。清理 “ 三种人 ” 的斗争纯粹是一种政治打击报复,长达多年的斗争不仅使大批忠诚于党的干部遭受摧残折磨,十数万人被开除党籍(或取消党籍),上万人被判刑,被冤杀之人不计其数,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残忍的政治迫害行为。

胡说八道,搞乱藏区。胡耀邦与万里进西藏,为日后藏区骚乱和藏独埋下祸根。这次西藏之行,胡耀邦反毛主席民族区域自治路线而行,为 1959 年西藏叛乱分子平反,并把 59 年西藏叛乱头目封为拉进政协副主席,助长了叛乱分子的嚣张气焰。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西藏数年血腥骚乱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此后西藏问题逐渐国际化,成为西方帝国主义制约中国的又一个杀手锏。胡耀邦西藏之行,催发了达赖藏独之梦。在西藏问题上,毛主席制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依靠对象是农奴,而胡耀邦的政策依靠对象是农奴主和贵族,这就是藏独骚乱事件频发的真正根源。

反毛非毛,搞乱思想。胡耀邦当政之后,对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反攻倒算,掀起一股反毛非毛的滔天浊浪,至今这个狼窝中还时不时冒出一股黑烟,其中最重要的先锋之一就是李锐和辛子陵。只不过在人民群众经过实践对比之后,发现胡耀邦之流的 “ 亲民 ” 原来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资产阶级服务,才激发起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毛泽东热一潮高过一潮。看来仅仅依靠贬损毛泽东是无法提高自己的威信的。只有把立足点放在为大多数人民服务上来,才能得到嘴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爱戴和深刻怀念。如果一个人被少数叛党分子所怀念,说明此人也是地地道道的同类。胡耀邦在世时终因推行资产阶级自由化,遭受老同志如陈云、李先念、彭真、薄一波、李尔重、马宾、魏巍等人的极力反对而下台。

取消四大,取消罢工。这个被李锐称为 “ 民主斗士 ” 的胡耀邦,上台伊始,就取消了人民群众监督官员的 “ 四大 ” 自由和罢工的权力,废除工人民主性质的 “ 鞍钢宪法 ” (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恢复厂长经理的独裁精英专制,从此人民群众失去话语权,资改派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搞资本主义复辟。胡耀邦四处作秀,言不及义多施小惠,废除人民根本利益却装出一副亲民的姿态,许多不明真相的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被其欺骗。资改派们可以摸着石头过河,拿着国家的钱大交学费,唯独不许人民群众评头论足,禁止人民群众怀念毛时代,禁止人民反思改革,不敢让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不敢让人民群众监督官员。从此腐败之风猖獗横行,社会毒瘤沉渣泛起。其子胡德平力继承胡耀邦遗志,成为新生的资本家阶级的忠实走狗,每当人民群众要求清算非法资本家剥削劳工、侵吞国有资产的原罪时,胡德平就像恶狗一样跳出来为资本家主子辩护,声言谁要反对非法暴富阶层谁就是反改革。胡耀邦、胡德平、李锐们所鼓动的民主其真实含义就是主恢复资本家阶级的专制统治,是为新生的资本家阶级争取民主。

社会乱象,国无宁日。胡耀邦执政能力如何,看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国家乱象就清楚了。先是大砍农村集体经济,推行单干,为了遮人眼目,美其名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罪魁祸首是万里,小岗村十八条懒汉充当了急先锋。农村集体经济被摧毁之后,此后乱象频生,比如水利被荒废, 2009 年河南、今年西南五省市大旱就是最好的证明。由于胡耀邦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社会治安严重恶化,民不聊生,苦不堪言,怨声载道,好端端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被他们拨正反乱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不得已搞了一场严打,从重从快。一些官员趁机打击报复,大搞杀人运动(当时的生杀大权下放到地级),制造的冤假错案比比皆是,依法治国方面比起毛时代来大幅倒退,即便文革时期也没出现那么多针对平民老百姓的冤假错案。进入九十年代后,胡赵集团继承胡耀邦的遗志,控制了改革开放大权,他们大搞国企私有化,复辟资本家剥削压榨工人的资本主义制度,废除以运十飞机为代表的一大批自主高科技产业,签订卖国条约加入 WTO ,大力引进外资控制中国经济命脉,大搞教育医疗住房产业化形成三座大山,庇护房地产特殊利益集团维护高房价,耗光了毛时代遗产,使中国社会两极分化,中国经济真正到了崩溃的边缘。使胡耀邦成为千古笑柄。

胡耀邦当政,留下无穷后患,从此国无宁日,天灾人祸,频频发生。对于胡耀邦的评价,还是农民总理陈永贵说得好:什么胡耀邦,纯粹是胡乱邦。真是一针见血。如今怀念胡耀邦的人,无非是一些地富反坏右分子和顽固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资改派们,这是无可质疑的。反党分子李锐就是其中之一,吹捧胡耀邦为人权民主科学斗士的就是此人。不过此人的吹捧不会给胡耀邦增添光彩,只会徒增胡耀邦的骂名而已。

至于胡家后人胡德平的自我辩白,无济于事。而胡德平甘当新生资本家、非法暴富阶层走狗的行为,又以实际行动将胡耀邦盯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被人民群众所不齿。写于 2010 年 4 月 18 日



附文:
胡德平同志意欲何为?  
史前进  
   
近日,《南方周末》发表记者访谈文章,题目是《胡德平:民营经济的诞生没有 “ 原罪 ” 》。该文一开场,便开列胡氏的显赫官位: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中共中央前总书记胡耀邦之子,惟恐国人不知胡氏何许人也。这些头衔,党、政、立法机关无所不占,大有 “ 手握王爵,口含天宪 ” 之势; “ 之子 ” ,意在突出最高领袖之后,老子英雄儿好汉,颇多 “ 太子遗风 ” 味道。这些确是很吓人的!如果国人没有见过二三十年的世面,那只得诚惶诚恐,五体投地了。  
“ 民营经济的诞生没有 ‘ 原罪 ’” 这个题目,是很蒙蔽群众的。用含义无法确定的 “ 诞生 ” 、 “ 原罪 ” 引喻词,替代设立要件明确的 “ 企业成立 ” 概念、替代构成要件明确的 “ 犯罪 ” 概念;用混淆了私营企业与个体经济、剥削与非剥削界限的 “ 民营经济 ” 口头禅,替代法定的 “ 私营企业 ” 概念。其实质只能是,利用模糊不清的词汇兜圈子而不把问题讲清楚,利用似是而非的意思表述来掩饰自己的真实意图。谁都知道,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不是 “ 民营经济 ” 的 “ 诞生 ” 有没有 “ 原罪 ” 问题,而是私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犯罪问题、违法犯罪是否必须解决的问题。  
   
胡德平的答记者问篇幅见短,但其包藏的用心却是意味深长的。  
第一,打起 “ 民 ” 的旗号,把私营企业篡改为 “ 民营企业 ” ,又进一步地把私营企业篡改为 “ 民营经济 ” ,鼓吹 “ 私营企业天然合法 ” 论。  
私营企业是我国的企业法定形式之一,这类企业的称谓只能叫私营企业。胡说 “ 民营企业 ” ,其用心在于,改变私同公的范畴为民同公的范畴,将民与公对立起来,进而将民与官对立起来。私营企业同 “ 民营经济 ” 不是一回事。对于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党中央的历来提法是, “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 ,从无 “ 民营经济 ” 一说;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提法是, “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 ,从无 “ 民营企业 ” 一说。胡说把一般不存在剥削的 “ 个体 ” 组织和 “ 等 ” 里面的外资企业,包括在华设立的国家企业,统统拉来,说成 “ 民营经济 ” ,混淆私营企业同它们在性质上、主体上的区别。其目的,还是用来说明私营企业的 “ 民 ” 性, “ 主权在民 ” 嘛, “ 私营企业天然合法 ” 嘛。这从后面的胡说能够进一步看到。  
对于合法性,通常的解释是从形式到内容都符合法律的规定,但西方学者告诉中国人不要这么看。他们认为,合法性是 “ 人民的共同认知 ” 。多年来,西方加大火力宣传,说对于政权、政党和法律,只有人民共同认知才具有合法性。根据引进的这套 “ 理论 ” ,我国一些人大力鼓吹,公然指向人民民主政权、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立法,认为这些都是非法的,不为人民 “ 共同认知 ” 。引申点是什么呢? “ 民营企业 ” 就是 “ 人民生产经营的企业 ” ,为人民所共同认知,因而是天然合法的,根本不存在 “ 原罪 ” 。  
   
第二,用所谓 “ 幼儿 ” 掩盖违法犯罪。  
胡说, “ 我们对待民营企业要像对待成长中的幼儿一样 ” ,民营企业没有 “ 原罪 ” 。基督教上说,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就是罪恶,传给后世子孙,因而人类有与生俱来的原罪。无神论者认为,幼儿没有原罪,连慈禧太后、赵高、李林甫之流也没有原罪,任何自然人都没有原罪。但是,作为组织体的企业则不同。继承资本主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企业制度,存在 “ 原罪 ” ,这大概是人们所言企业 “ 原罪 ” 引喻的由来。血汗工厂、血汗制度存在违法犯罪问题。  
企业 “ 诞生 ” 之日,违反企业登记的规定,搞三无企业、皮包公司、 “ 洗企业名称 ” ;企业注册后,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环境资源;在企业终止中,破坏清算、假破产、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和出售国有资产,等等,等等。大家看,企业从生到死,什么时候不涉及违法犯罪呢?善待幼儿是人的天性,善待企业的违法犯罪决不是人的天性。掀起胡说温情脉脉的 “ 幼儿说 ” 纱幕,其强行抹去企业违法犯罪事实的用心便暴露无疑了。  
   
第三,把私营企业的 “ 健康 ” 发展,说成是私营企业 “ 从诞生到成长到发挥作用的过程 ” ,完全抽掉了法律规定的监督、管理和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健康发展,胡讲的是企业发展的自然过程,人们所讲的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如何发展和怎样发展。两者不是一回事。胡把自然过程硬说成健康发展, “ 诞生 ” 了、 “ 成长 ” 了就是 “ 健康 ” 了、发展了,这套思维方式,只有精神病患者才会拍手叫好。  
新自由主义经济论者鼓吹企业自治。企业自治的含义是企业自我治理,即自己管理自己。实行企业自治,则必定排斥法律的规制、排斥政府的管理、排斥他人的干涉,就是搞 “ 三个排斥 ” 。企业自治完全是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产物。早在 1988 年我国发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便明确规定了政府对私营企业的监督和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视法律规定,把西方几百年前的经济制度和政治说教拿来,反对对私营企业的监督和法律责任的追究,这还有一点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第四,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手法,否定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合理性、必然性,做翻案文章。  
胡说民营经济 “ 应该早生十年,二十年,早二十年的话,就是刘少奇、毛泽东同志在公私合营之后都说过:我们公私合营之后,还是可以发展私营经济 ” ( “ 早二十年 ” ,属于瞎说,按此语意,无法推导出究竟是哪一年 ” )。正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1955 年 10 月 29 日  ,毛主席同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委员座谈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希望他们 “ 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 。  1956 年 2 月 24 日  中央政治局《决议》确定, “ 从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推进到全行业公私合营,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 ” 。朱德  1956 年 9 月 17 日  在《加强团结,建设社会主义》中讲过, “ 我们要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 ” , “ 全部完成从资本家所有制到社会主义国有制的转变 ” ;陈云  1955 年 11 月 16 日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会议报告中郑重指出,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 这并不是哪个人空想出来的,是经济发展的结果 ” , “ 实行全行业合营,将来转变到全民所有制也就容易了 ” 。他在八大的发言里明确指出了今后的方针, “ 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们应该采取正确的方针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就是说,我们必须使消费品质量提高,品种增加,工农业产量扩大,服务行业服务周到 ” 。从中央政治局决议到中央领导人讲话的字里行间,有一丝一毫胡说成的那句话的影子吗?  
应当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不加出处地把领导人随时随地的说法、出于策略考虑的说法、特定情况下的说法、代表个人意见的说法和后来已经否定了的说法,或者作者擅自编造的说法等等,欺骗性地当作领导人的基本思想或统领全局的政策,要么别有用心地吹捧,要么拼命打击。采用这套惯用手法,就是把历史写成当代史,用历史的服装和道具来演出现实斗争的新场面。但愿胡说不是这样。  
   
第五,挑拨党同私营企业的关系,搞惟我独尊,充当私营企业的代言人和救世主。  
胡说 “ 我们还要反躬自问的是,就像孩子一样,我们给予民营企业早期的奶水够不够? ”“ 应当像对待祖国的孩子那样对待他们 ” 。这是不是鬼话?建国以来,个体经济始终都是存在和不断发展的。就是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个体工商户 “ 天天敲锣打鼓,放鞭炮,递申请书,要求公私合营 ” ,但我们党并没有采取改组、并厂等方式搞公私合营。改革开放后,个体经济发展较快,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迅猛发展。个体经济是以个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劳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政府支持,群众满意,有法律保护的明文规定,不存在 “ 奶水 ” 够不够、 “ 应当 ” 不应当问题,也不存在什么 “ 早期 ” 问题。胡说的关键不在这里。胡是拿个体经济当挡箭牌,实际上是为私营企业张目。  
从总体上看,私营企业是从个体经济中发展起来的。早在 1988 年 6 月我国就公布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依法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生产总值已占 GDP 的 70% 以上,而且继续增长。时至今日,为什么胡说把 “ 猛男 ” 说成孩子?国家的 “ 奶水 ” 、国有资源和国有企业的 “ 奶水 ” 早就被盗抢光光了,为什么胡说还叫嚷 “ 不够 ” ?这里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胡说最近突然跳出来,在思资本主义之甜的盛宴上忆社会主义之苦呢?  
   
第六,对改革开放作特定的理解,同党的正确的方针、政策背道而驰。  
胡说 “ 改革开放应该放在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进行考察,放在一个国家生死存亡的角度来研究。 ”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明确指出,中国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是马列主义指导下的改革开放。他说: “ 四个坚持和改革开放是相互依存的 ” ,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 ” , “ 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 ” 。总设计师的这些话,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要不要听?既然像邓小平这样理解改革开放,何以存在 “ 特定的历史阶段 ” 、 “ 国家生死存亡 ” 之说呢?改革开放有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也有资本主义改革开放。只有坚持资本主义改革开放的人,才会有自己的 “ 生死存亡 ” 之感。  
我国改革开放之始,从国内情况看,邓小平 1982 年在十二大《开幕词》中说得很清楚, “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工作中恢复了正确的政策,并且研究新情况、新经验,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正确政策 ” 。这里, “ 恢复了 ” 、 “ 制定了 ” 是用来说明 “ 特定的历史阶段 ” 的词汇吗 ? 邓小平的提法是 “ 新的历史时期 ” 。从国际上看,邓小平说 “ 国际形势也是好的 ” 。当时,苏联是勃列日涅夫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斯大林的墓地建立了半身塑像,百科全书恢复了斯大林词目,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并没有改变颜色;邓小平说 “ 美国在东南亚失败后,全球战略目前是防守的 ” ,我国实现了中美建交,缔结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总之, “ 有了比较好的国际条件 ” 。这在胡说那里怎么成了 “ 国家生死存亡 ” 了呢?恰恰是现在,美国紧锣密鼓地缩小对中国的战争包围圈,日甚一日地全方位拉紧绞杀中国社会主义的绳索,可胡说却闭口不谈 “ 国家生死存亡 ” !恰恰是不久前,新自由主义思潮甚嚣尘上,国有企业大面积地垮掉,两极分化不断加深,可胡说却闭口不谈 “ 特定的历史阶段 ” !  
   
第七,制造政策同法的对立,散布 “ 改革开放违法有理 ” 的谬论,实际上是使违法违宪状态固定化、合理化、长期化,否定 “ 依法治国 ” 的治国方略。  
胡说 “ 你说改革开放当时就那么合法?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引进外资符合当时的宪法吗?这不是违反当时的法律吗? ”“ 就是十三大对民营经济的肯定,那也不是法啊,难道民营经济全都不能发展了 ” ?胡说的意思很直白:要 “ 改革开放 ” 就顾不得那么多了,什么违法违宪,先干起来再说,违法违宪也要干。在 21 世纪的今天,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今天,胡说还是 “ 老子天下第一 ” 、 “ 老子就是法 ” 那一套,难道不是中国宪法和法律的悲哀吗?难道不是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悲哀吗?  
1982 年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在胡说面前,现在到了认定宪法和法律究竟是至高无上的权威,还是 “ 一叠不值钱的废纸 ” 的时候了!  
这里必须明确,领导人讲话、党的决议和政策、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是有区别的。领导人讲话必须服从党的决议和政策,领导人讲话、党的决议和政策必须服从宪法和法律。这是宪法和党章明确规定的。  
况且,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共同富裕,邓小平讲的是一句话而不是半句话。这一句话不存在违反当时的宪法和法律问题;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我国农业集体所有制单位实行的经营管理制度中的一种主要的生产责任制,既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又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不存在违反当时的宪法和法律问题;依照规定引进外资,不存在违反当时的宪法和法律问题。胡说把例举的现在还正在干的三件事说成违反宪法和法律,从而使宪法和法律虚无。 “ 法律虚无主义 ” 了,资本主义改革开放之类 “ 政策 ” 才能畅行无阻。这就是问题的真相。  
看来, “ 改革开放违反宪法和法律但还要继续干 ” 这一胡说,是自有独特含义的。 “ 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 ,是不是 “ 一部分 ” 人采取贿赂、偷税漏税、商业欺诈和血汗盘剥等四大手段 “ 先富起来 ” ? “ 家庭联产责任制 ” ,是不是分田卖地,搞土地私有化? “ 引进外资 ” ,是不是内外勾结,放手让外国资本控制我国的经济命脉?这些不折不扣的违法犯罪行为,理应追究法律责任,然而,胡说一出笼,全然一笔勾销了!  
   
第八,把追究企业违法犯罪说成 “ 否定改革 ” ,把坚持依法办事搞成 “ 文革 ” 、 “ 极左 ” ,从而有效维系资本主义改革路线。  
胡说 “ 现在有人来清算 ‘ 原罪 ’ 和 ‘ 第一桶金 ’” , “ 这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绩 ” , “ 如果这样的话,我说文革的教训我们没有吸取好,那些极左教训付出的代价也没有吸取好 ” 。  
“ 改革的巨大成绩 ” 是谁创造的?是工人和农民创造的,不是中外资产阶级和盗窃国库者创造的。哪一个工人、农民和人民知识分子会去否定自己创造的成绩呢?他们所否定的,是资本主义改革开放,是资本主义改革开放所造成的巨大灾难。难道事情不是这样吗?刚刚提一提企业的违法犯罪就跳出来大喊大叫,就要大动干戈,什么 “ 文革 ” 、 “ 极左 ” 都上来了,如若进一步,是不是还要抓起来 “ 问斩 ” 或者动用黑社会处理掉呢?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纵容和包庇违法犯罪,也没有一个政党和社会团体敢于把披露或反对违法犯罪的人公定为敌人。胡说是很懂政治的,是很会搞政治斗争的。如果按照胡说的 “ 新思维 ” 范式来思维,可以率直地说,我们对于 “ 三座大山 ” 的教训没有吸取好,对于共产主义叛徒戈尔巴乔夫、阶级异己分子叶利钦的教训没有吸取好,对于伟大的人民革命反攻倒算的 “ 反水队 ” 、 “ 还乡团 ” 的教训没有吸取好。  
胡说 “ 如果不考虑历史的环境条件,一味用法律、宪法大帽子扣下来,非常吓人,但不能服人 ” 。什么 “ 历史的环境条件 ” ?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必须树立宪法的权威,都必须保障法律的实施。况且,前已叙述,所谓私营企业 “ 诞生 ” 时期、 “ 发展 ” 时期,都是正常时期,从来不存在非正常的 “ 历史的环境条件 ” 。胡说竟至如此,人们不禁要问:在社会主义国家,究竟哪些人害怕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哪些人对人民民主专政总是怀有一种阴暗的心理?作为一身几任的中央高官,怎么能够把因罪说法、依法办事说成 “ 用法律、宪法大帽子扣下来 ” 呢?你自己带头不 “ 服 ” ,怎么能够让你管辖的人 “ 服 ” 呢? “ 不能服人 ” 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发泄对党的现行政策不满?是不是要鼓动闹事呢?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革命性一面,他们不是党和人民的敌人。现在的私营企业家能够跟随国内外敌对势力造反吗?  
天工造得头上物,自有戴帽风流人。衣着打扮,世事人情,帽子总是要戴的,只不过应颜色适当,大小得体罢了。  
   
读罢奇谈怪论,深感说者虽身居党政高位然不通治党治国之理。中国如此之大,靠小聪明、小智术是不行的。连无为而治的老子都懂得 “ 治大国若烹小鲜 ” 的道理,不主张翻覆云雨,折腾民众。在历史新时期,党中央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适乎时代潮流,顺乎人心需要。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言犹在耳,弘扬长征精神展览历历在目。然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底是怎样的社会?无产阶级革命先驱者的长征精神到底是怎样的精神?人们确是应当认真想上一想。  

  2006 年 12 月 5 日  

飞鸿雪泥 发表评论于
81年我在亳州某中学读书时,一次闯进政治老师的办公室,恰巧看到一份秘密字样的文件,内容是关于对毛泽东的评价问题,我匆忙中看了邓小平的观点,批评胡耀邦等人要彻底否定毛泽东的观点,邓说:彻底否定毛泽东,我们的地位往哪儿摆,共产党的地位往哪儿摆,广大的工人农民不同意,中国人民解放军不同意,受毛泽东思想培育的一大批干部不同意,后来这些内容我在邓选中也看到了。胡耀邦就是愣头青,不懂,算不得什么“政治家”,更何谈“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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