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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田田和郭德刚均是因言获罪
翟田田和郭德刚均是因言获罪
08-18/2010 小翟和老郭均“因言获罪”了。
共同点:
起因关键: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性格特点:脾气倔,不肯轻易低头,较真,认死理儿,聪明,自信。均被誉为“狂人”。
不同点:
| 翟田田 | 郭德刚 |
所在地 | 在美国获罪(西方) | 在中国获罪(东方) |
获罪关键词 | “burn your reputation”, 可以翻成“毁了你的名誉”, 被误翻成“烧了你的学校” | “记者就是妓女”, “北京台太龌龊” |
被抓住的短处
(事件导火点) | 没有按时交学费
(托交学费的多了), 说话用词欠妥。 | 占用了住宅周围的共用地 (类似情况在北京很常见) |
他们要面对的 | 被“法律”管住了, 他必须以法律的手段进行反击,或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要面对的是美国的司法机构,) | 被“家长”管住了, “法律”似乎奈何不了他. (他面对的是家长:上司,官家电视台,记者界,舆论) |
支持者 | 支持者大多是在美华人, 在中国的支持率不太高, 美国人中支持率也不太高 | “俗人”中支持率高, “雅人”中支持率低, “民人”中支持率高, “官人”中支持率低, |
本人身份 | 在校博士生, 未来的科学工作者。 | 非著名相声演员, 未来的表演艺术家。 |
大环境的不利因素 | 导师整“不听话”的学生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 另外,美国人有反华情绪,特别是在高等院校,华人学生水平高,造成了异族人的心理不平衡。 | 撞在“反三俗”的枪口上了。 |
目前现状 | “理”上不服, “法”上“胳膊扭不过大腿,被治住了。 | 表面上“服软儿”了, 虽然暗地里仍然较着劲。 |
案件胶着点 | 翟田田要100%的清白。
但是注意这里“按照美国的惯例,如果翟田田获得”100%的“清白”,检方、警方、原告都将要面临巨额赔偿。比如检控官起诉无辜者,检控官本人也要承担责任,至少影响其未来仕途。在这样的情况下,检方不会同意予翟田田以“100%清白”离境。 李文和案最后就是认了“轻罪”才得以出狱。 | 官方电视台,报纸的封杀与百姓对“俗文化”的拥戴,目前还胶着不清。 |
未来预测 | 法越多,理越乱, 他得好好的跟美国司法机构玩儿“法律游戏”,所以他自己对美国法律的认识和“会玩儿”的律师对于他很重要。
他可能赢,也可能不了了之。他只要不回美国,美国人不会主动再找他的麻烦,例如再起诉他“恐怖威胁”罪。 李文和案子与之有相像之处。 | 他要面对的是风过声息,家长的气消了,或者家长的气被舆论给管住了,所以未来的“天时”对他很重要。 他只要忍住一口气,继续说相声,别再惹事,他没事儿。 将来如果大环境允许,他可以较真,结果难料。 |
建议 | 想清楚自己未来要的是什么,准备把自己的青春花在什么事情上。 理性的认识美国的“理”与“法”,好好读书,完成学业,走上人生是你的正事。 你也可以从此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钻研美国法律,或者干脆从此改学法律,假以时日,以后或许会还自己 100%的清白,这或许是你两全之策,如果你非要“较真儿”的话。 | 好好说相声,继续走“逗您乐”的戏路,伺候好你的“衣食父母“。减少“针砭时弊”的笑料,掌握好火候,打好“擦边球”。 你现在没有犯法,以后也别犯法。
现在来看,“人缘”对你很重要,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做生意讲究的是个“和气生财”。 |
dance$wolf 发表评论于
与房东的储存费纠纷,请帮忙,谢谢!
我的东西在房东发的地下室和车库里放了进3个月;由于当时走得急, 东西就放在那里, 后来在 EMAIL 里说一个月给150$的费用。当时没有多想,就认可了。
现在回来才觉得亏了: 我在那里房租为300$/月,什么都包在内;住了8个半月, 付了9个月的钱。
其实我已付了300$的储存费;我想刚好每个月100$, 她不同意; 现在不让我拿地下室的东西。
我该怎么办? 请帮忙,谢谢!
我能不能 自己把门弄开去拿? 或者在其他房客开门时去拿?
bornin1968 发表评论于
而且什么叫罪呢?郭德刚并没有被拘留或起诉 - lz的概念是被媒体或领导批评也是“罪”?
X723 发表评论于
反正美國有的律師,只要他有興趣隨時可以來打官司.而且保証不會黨委內定結果.
99818341 发表评论于
文中“起因关键: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如果说“吃了不该吃的东西”,知道是什么东西吗?如果说“说了不该说的话”,知道是什么话吗?
九叔 发表评论于
回复nonsenser的评论:
没法子,有些人就是不开窍。
连“因言获罪”的定义都搞不清楚,却妄言谁谁是“因言获罪”。
nonsenser 发表评论于
元好问:
不知是你逻辑太差,还是中文太差。我只是陈述一个概念。你如果在中国威胁你的单位,被警察抓了。也不是因言获罪。这跟在那没关系。你在美国如果因表达政治观点被抓,同样是因言获罪。
哎,我怎么这么有耐心跟你解释这么多。看样子,我可以申请当小学老师去了。
元好问 发表评论于
隅早猜到啦,你不就想说"在美国因言语被关不叫因言获罪,在中国表达政治观点被抓才叫因言获罪"。问题是你乍肯定"美国言语"不是在"表达个人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而"在中国表达政治观点"就不会"威胁别人或公共安全"?
nonsenser 发表评论于
元好问:
看你好问,再给你解释一下逻辑关系。不管在世界什么地方,因表达个人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而被问罪的,才叫因言获罪。用言语威胁别人或公共安全的,如果被问罪了不叫因言获罪。在美国,用言语威胁别人或公共安全是犯罪。只要被你威胁的人报警,你一定会被抓起来的。但那不叫因言获罪。在中国,如果你只是用言语而没有行动,一般不会被判罪。那也不证明你不会因言获罪。
如果你非要按字面的意思去用这个词,那算我没说。
nonsense2010 发表评论于
回复cuiyingzi的评论:
要是口头威胁算威胁的话,美国人都是罪犯.
soccer2010 发表评论于
搂主是一个托交学费+爱讲黄色笑话的人吗?如果是好好教您的后人,这是您家的文化传承,决不是中华文化的传承。
anniesky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威胁别人是犯罪。
cuiyingzi 发表评论于
nonsense2010:威胁烧学校和威胁炸飞机有什么不同吗?
nonsense2010 发表评论于
翟是一个相信美国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大傻帽.
元好问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用言语威胁别人或公共安全都是犯罪...用言语攻击别人,侮辱别人,威胁别人都不能归于因言获罪"--乍这麽别扭,到底因言获罪了没有?
元好问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用言语威胁别人或公共安全都是犯罪"--在中国用言语威胁别人或公共安全就是表达政治观点?都是些啥乱七八糟的强扭。
bill007 发表评论于
郭是受人陷害!
huahualan 发表评论于
两人没有半点可比性,在任何国家威胁说要放火都是罪!
nonsenser 发表评论于
因言获罪并不能简单的从字面理解。它是特指因表达自己的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而被问罪。用言语攻击别人,侮辱别人,威胁别人都不能归于因言获罪。在美国,用言语威胁别人或公共安全都是犯罪。翟在美国生活了这么多年,连这都不懂。也算白过了。至于说什么得罪人,更是扯蛋。把中国特色带到美国来,只会遗笑大方。
贼说话 发表评论于
拉倒吧你!姓翟的100%清白?打电话威胁烧学校,接线员报的警,还有电邮什么的,没有证据能抓他?你听他一面之词,真傻真天真!
99818341 发表评论于
获罪的原因,仅归为言论,这稍微表面化了一些。凭搂主和网友的智慧,应该可以挖掘出更深层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