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钓鱼岛游弋,各自的主力型舰只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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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与中国渔船相撞的“与那国岛”号——PL63。(资料图)属于:1000噸級的波照間型(はてるま型;PL61-66)
日本海上保安厅第十一管區——窃据钓鱼岛诸屿控制权及我广大面积领海和海洋经济区
PL型(Patrol Vessel Large),在700噸以上的大型巡視船,過去的主力船是以1978年 - 1982年所建造的しれとこ型逐漸除役後;近年來,為求迅速佈署,所以在新建的船隻多有設置海上巡邏直升機甲板;目前,共38艘。
日本海上保安厅(简称JCG)隶属于日本国土基础设施交通省。 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工作目标:维护海上治安,确保海上交通安全,遏制海难事故,防止海上灾害,防治海洋污染,使海洋环境更加安全。 日本海上保安厅于1948年5月1日成立,主要职能包括海上治安管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海难救助、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防灾。
麻生太郎型巡視船;PL型-1000噸級
据日本媒体透露,海上保安厅已在钓鱼岛海域常驻可搭载直升机的PLH型巡视船,目的是“防范中国海洋调查船的入侵”。此次将海上保安厅PLH型巡视船常驻钓鱼岛海域,是因为常规巡视船无法进入钓鱼岛海域的一些死角。钓鱼诸岛的东南海域、钓鱼岛的周边水面因为通道狭窄,常规巡视船无法进入。
PLH型巡视船为日本海上保安厅专门设计的大型多用途巡视舰,该型舰长105米、宽15米,搭载直升机1架,满载排水量达到3200吨,与中国海军护卫舰吨位相当,并具有与之抗衡的实力。PLH型巡视舰装备有数门30毫米、20毫米速射击炮,火力远远超过周边国家的类似海上执法船。
巡视船PLH、PL、PM、PS(其中L代表大型,M代表中型,S代表小型,H代表直升机)
巡视艇PC、CL等
海上保安厅飞机LAJ、LA、MA、SA、MH、SH(A为固定翼飞机,H为直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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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
海监:隶属国家海洋局
中国海监总队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我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
渔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隶属农业部
主要职能对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渔业执法管理,保护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环境,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
海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通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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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始巡视东海:最多一天内竟驱逐某国4艘军船 2010-8-27 09:27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刘华发自北京 2008年秋季的一个夜晚,中国海监46船正在东海执行定期维权巡航任务。午夜时分,“海监46”船的当班人员在观察海面情况时,忽然发现左前方有一艘桅杆悬挂“红、白、红”灯光信号的船影。信号表明“该船是工程船”或“操纵能力受到限制”。
猖獗侵权催生维权机制
我国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蓝色国土”。但是长期以来,海洋权益的保护却存在大量空白。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副总队长郁志荣对《国际先驱导报》介绍,在没有实施定期维权巡航之前,进入我国管辖海域、侵犯我海洋权益的目标几乎90%以上未被发现。外籍船只飞机有恃无恐,明目张胆进入,大摇大摆出去,来去“自由”。
“在实施定期维权巡航之前,我国的海洋维权执法可以用‘三随’来形容:即外国海上侵权目标未经批准‘随便’进入我国管辖海域进行各种侵权活动;海洋主管部门的船舶飞机‘随机’发现外国侵权目标;有关部门在没有充分准备和专门训练的情况下,‘随意’处置侵权目标。”郁志荣在回顾和总结海洋维权执法特点时说。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而更多的时候,我国的海洋权益和海洋安全遭到严重侵害,却无人知晓。
在这种背景下,200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东海定期维权巡航率先进行。郁志荣说,东海定期维权巡航开始后,南海、北海总队的船舶、飞机都曾来参加东海定期维权巡航。从南起福建广东交界的诏安头,北至江苏连云港的东海区广大海域,每天都有2艘海监船对辖区进行昼夜不间断巡逻,而海监飞机则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每天至少保持一架次的飞行频率。
于是,一些以前未曾发现的侵害我国海洋权益的行为,纷纷暴露在海监部门面前——非法进行环境调查、军事目的的声学探测、资源调查、物探作业、电子侦察……根据不完全统计,在2年半以来的定期巡航中,共计发现各种外国籍海上目标八大类,十八种类。最多的时候一天内发现某国的4艘军船在我管辖海域进行所谓的军事测量和水声探测。类似本文开头的海上“遭遇战”,司空见惯,屡见不鲜。
中国海监东海航空支队蒋博文支队长对《国际先驱导报》介绍,自2002年日本在我东海管辖海域打捞不明国籍沉船时接受我方监管后,海监部门大幅度加强了对东海管控的力度。刚开始时,东海海监的飞机每年飞行时间大概只有200~300个小时,基本上用于应对突发性的重点情况。后来,随着东海定期维权执法行动的开展,年度飞行时间2007年突破1000小时,2008年已达1300多小时。现在,海监部门在东海的航空巡逻范围已经覆盖从苏岩礁到福建沿海的广大海域,只要天气许可,每天都会有飞机执行巡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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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海监总队“海监46”号、“海监51”号编队进入钓鱼岛12海里实施巡航后,日本海上保安厅将每日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巡视船数量由2艘提高到3艘。
同时,日本海上保安厅对钓鱼岛“警备体制”的范围和重点也进行了调整。此前,海上保安厅将钓鱼岛周围划分为三个巡逻区域,距钓鱼岛12海里范围内为“绝对禁止区”,12海里~24海里为“严格监控区”,24海里以外为“警戒监视区”。整个“警备体制”的核心是阻止大陆及台湾民间船只接近钓鱼岛,
2008年12月,中国海洋局下属的东海海监总队“海监46”号(排水量1100吨,全长70米,隶属东海海监4支队)和“海监51”号 (排水量1900吨,全长90米,隶属东海海监5支队)分别由宁波港和上海港出发,12月8日上午8点左右,海监执法编队正式进入钓鱼岛12海里范围实施维权巡航。
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当地时间8日上午8时10分,日本海上保安厅第11管区“知床”级“国头”号巡视船在钓鱼岛东南约6公里的海域发现了这两艘中国海监船。9时40分左右,“海监46”号和“海监51”号在钓鱼岛东北17公里海域停泊约一个小时,随后开始环绕钓鱼岛顺时针方向环行,最近处距离钓鱼岛约1海里。
对于中国海监编队的巡航行动,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通过无线电反复用汉语发出离开“日本领海”的“指令”,并进行跟踪拍照,但中国船只一直置之不理,一直到当地时间17时20分和30分,“海监46”号和“海监51”号离开钓鱼岛海域。
据了解,日方巡视船曾摆出“挤压”、“碰撞”的姿势,并试图干扰中方航线,但最终迫于中方海监执法船的压力,放弃了可能的对峙和干扰行动。
日本方面拍摄下来的进入钓鱼岛水域的“海监46”号和“海监51”号
钓鱼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中国台湾的大陆性岛屿。
中国海监83号船
中国海监83”船船长98米,型宽15.2米,型深7.8米,排水量3980吨,最大航速18节(约合33千米/小时),连续航行能力10000海里,自持力60天,适航范围为除极地以外的任何航区。
中国海监部门的海巡船巡视东海海域中方春晓油气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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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执行联合国大会46/215号决议精神,加强我国在北太平洋公海鱿鱼钓作业渔船管理,7月20日至8月27日,黄渤海区渔政局所属中国渔政118船与东海区局所属中国渔政201船组成编队,赴北太平洋公海执行渔政巡航任务。中国渔政118船此次赴北太平洋渔政巡航历时39天,航行7685余海里。巡航期间,共观察记录渔船137艘次,登临检查和慰问北太作业渔船5艘次,查获北太非法流网作业渔船1艘。与美国海岸警卫队进行合作演练。。。118船为1000吨级公务船,
中国最大渔政船抵南海宣示主权
2009年3月17日
中国最大的渔政船311号船于3月15日抵达西沙群岛,担负在中国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护渔护航的任务,并宣示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中国渔政311号船是中国海军南海舰队的退役船支,2006年底调拨给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是中国目前渔政系统船舶中吨位最大、航速最快、通信导航设备比较先进的渔政巨舰。
中国渔政310船总吨位2580吨,长108米、宽14米,续航力为6000海里、持航60个昼夜、可驶往国际无限航区、最大航速可达每小时22海里。配备船载Z-9A型直升机,配置现代化的水上宽带卫星通讯系统、光电跟踪仪取证系统,设有海上红外线映像仪和彩色鱼探仪等特种设备,是我国目前渔政系统船舶中航速最快,总体性能最先进,特种设备配备最齐全的渔政船。
它的正式下水,是中国渔政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不仅是我们渔政人的期待,是南海渔民的期待,也是所有关注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国人的期待,必将进一步提升中国渔政的现代化水平。中国渔政310船的胜利下水,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