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鸟】第一章 漩 涡 

 


  

加州就像是安装在美国身上的一段毫无用处的假肢                                               

         ——
Saul Bellow

 


                                    第一章   漩 涡

1


我在离开美国东南部乔治亚州Y大的那一天,我丝毫也没有想到,在这之后,我居然会因为几个女人的突然介入,而改变了自己的将来。这些毫无逻辑的艳遇,看似荒诞,其实又预示着某种不可闪避(Dodge)的宿命。

我是个热爱漂泊的人,我躁动不安的心理,注定了我这辈子不可能扎根於任何一个地方。而我的动荡不安的经历,以及我跟女人们的纠缠,似乎也永远不能通过我的薄如蝉翼、轻如鸿毛的智慧,形成让我受益匪浅的人生经验。因此我的每一次挫折,几乎都没有给此后的经历留下什么教训。我看透了自己,然而却无法真正有力量去改变自己。直到如今,我觉得自己仍然是在浑浑噩噩地活着,一边等待着什么突如其来的事件的发生,一边期望着因此而时来运转。我试图通过等待与闪避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众所周知,等待其实就像是一张没有指定人的支票,它也许永远也兑现不了。而闪避至少在字面上是不敢面对现实意思,它更像是失败的代名词。但是我却屡次试图通过闪避来为自己懦弱的心理寻找一个突破的借口。我幻想着自己时时骑在一匹奔腾的战马上,左冲右突,试图杀开一条血路来。这让我的形象看上去充满了不真实的悲壮。

那是一个苍茫阴郁的日子,阳光依旧懒洋洋地洒落,天空中没有了平时湛蓝、宽阔、雄浑、清新的气象。我心想,该是我离开这个空旷的城市的时候了。我感觉自己将穿过天空,而不是大地,向遥远的西方突进。

记得四年多前刚到亚特兰大Hartsfield-Jackson国际机场的时候,我曾经为这个机场之大感到震惊:仅从下了机舱,再到候机厅,乘坐地铁就花了将近十分钟。后来熟悉了这个市区人口不到五十万的城市后,我才发现,做为FultonCounty的郡政府所在地,它的大都市圈的面积与人口,居然不下于国内很多的超级大城市。

然而,在这个城市里,我觉得自己的生活跟思想都显得非常的空洞,这空洞的感觉主要来源于没有目的和孤立的恐惧。我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回到公寓,上网,写作业,偶尔出去打打球什么的。这里的一些著名的景点,例如CNNCenter,WorldofCocaColaPavilion,StoneMountain,以及《飘》的作者MargaretMitchell的住处,对我来说似乎都没有什么很大的吸引力。这个城市就像一个空旷的海洋,而我只是其中漂泊着的一叶孤舟。

我在将近四年的时间里,感情生活一片空白。并不是这里缺少中国女孩,而是那些矫揉造作的女孩们,长相大都不堪入目,却又奇货可居,一个个傲唧唧的,拟待善价而沽之。而我骨子里跟大多数不动声色的男人一样,是个好色之徒,尽管我自己的相貌,除了身材比一般亚裔略显高大,五官端正之外,也没有什么可圈可点之处。在谈女朋友问题上,我是宁缺勿滥。我一直认为,拥有一个美貌的妻子,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想法,让我在择偶时显得十分的固执。我的这种念头,很容易让令人生疑的艳遇乘隙而入。

同时这个念头基本上也撑持着这四年来我的空洞的、毫无光泽的私生活。有时我也会扭一扭僵硬的脑袋反省一下,觉得自己对女性的要求,是不是太苛刻了?或者我的潜意识里本来就有一种酸葡萄情结在作怪?但是,结果总是我再次大胆肯定了自己的信条。我甚至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来看待自己的性爱取向了:大不了就……,诸如此类。

在我拿到MCS学位前后的日子里,正赶上美国的经济开始进入了衰退期,很多的大公司都在裁员,一些大企业、银行、商业集团纷纷倒闭。

我源源不断地向全国各地发出了数百个个人简历,寻求一个Techie的职位。我就像个气若游丝,奄奄一息的病人一样,有点病急乱投医,毅然决定要离开这个碧绿,湛蓝而空旷的城市。因此当我一接到洛杉矶的一家名叫LosAngelesInternationalMerchandiseBusiness(LAMB)的公司Interview(面试)的通知后,根本就不考虑面谈的胜算将会有几分,也不考虑最起码的的一些因素如Income,Futureoutlook,Physicaldemands,Jobsecurity,Stress,Workenvironment等,马上就开始摩拳擦掌准备起来。我想,车到山前必有路,一个大活人,总会找到自己的活路的。这是我三十年来跌打滚爬中获得的为数不多的箴言之一。



那是新世纪第七个初夏的一天,我把两个庞大的行李箱子,使劲压进了伴随了我四年多的那辆99年的黑色的DodgeChargerSXT车。车子,两个箱子,这一些,便是我在Y大时积攒的全部的家当了。我打量了一下我的简单的家当,觉得有点寒碜,于是鼻子忍不住突然一酸。

这辆虎头虎脑的DodgeChargerSXT,是我刚来到亚特兰大后不久,花了一万块钱买下的。当时,我注重的是车子的外表,看上去能让人爽心悦目的,而不是它的功能实效。这跟多数人谈对象的心理是一样的。而我又不想买日本车,基于对历史教科书所灌输的知识的顽固体认,我对于日本的态度,从来都是低调的,平时也常常在网上散发些仇日言论,做些愤青的勾当。这使我赢得了身边不少有同样感受的朋友们的赞赏。仇恨日本似乎已经成为了我们与生俱来的时髦义务。我们很少去认真思考这样做是不是理性的。愤青与媚俗其实就是同义词,反正仇恨本身就是高尚的,父仇子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类经典话语,早就在我们的血液里汹涌躁动着。



买车的时候,我请了一个比我早两年来到Y大的前辈学友徐强。这位学长前辈毕业于北京一家举足轻重的医大,现在Y大做癌症方面的博士后,为人豪爽,精干,自称对车子很在行。他能就车子的方方面面,把车行的推销员砍得死去活来,最后不得不喘着粗气做出较大的让步。我那时哪见过这种世面?我一下子就信了他,并且私下里将他奉为玩车方面的偶像。

徐强果然能砍,我们先后看觑了六辆美国车子,最后,我在一辆外观上油光发亮的黑色车子前,踟蹰不前了。当时我的考虑,倒不是这辆车子颜色的雅致与肃穆,有着一股贵族气息,而是因为它那黑色的外观,可以遮去诸多的尘垢。说到底,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懒汉。除了在路上,我实在不想花太多的时间在车子上折腾,像徐强那样,一有空就拿着一块抹布,就像给宝贝儿子搓澡似的,把车子擦得锃亮锃亮的。

徐强好像窥透了我的心思,就让推销员跟他一起将车子的几个重要部位,通体检验一下,最后他跟我说:“哥们,这辆车子,虽说Miles数只有四万多,但是很多零部件磨损的程度都很高,像是撞过的。哥们你知道,这车子就跟女人一样,重要部位被碰撞过了,身价就会大跌。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我含糊地摇了摇头,随即马上又点了点头。这并不表明我明白了他的意思,而是摇头即意味着我的无知,这显然伤害了我的自尊心。不过他对车子的比喻却让我一下子豁然开朗。于是他斜了一眼那推销员,说:“不过,哥们,你如果死要定了,我估摸了一下,就这个数。”

他说着,按着我的肩膀转过身子,朝我面前摊开一块肉嘟嘟的巴掌,随即又将拇指按住除食指之外的三个像螃蟹爪子一样的指头,往掌心按了下去。

我那时没什么主意,恨不得钻进车子开了就跑。这有点像个愣头青第一次跟女人接触一样,只要对方是女的就行。在处理很多事情上,我其实都显得不太专注,这习惯改都改不过来。我朝徐强点了点头,又朝推销员谦恭地笑了笑,好像那车子是他以慈善的名义免费送给我的。于是在一番融洽的手续过程之后,那辆貌似光滑的黑色DodgeChargerSXT车子,就名正言顺地属于我了。临走时推销员按耐不住成交后的喜悦说:“伙计,欢迎再来!”

我心想,你小子这不是咒我的车子吗。不过我拿到车钥匙的时候,脸上还是充满了虚浮而光滑的笑容。这主要是因为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兴奋。想想看,我终于拥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子了!想想看,不久前在国内挤公交车时,车子对我来说还只是个遥远的梦想。在回去的时候,我谢绝了徐强要替我将车子开回去的要求:我结婚,你入洞房啊?没门。你只是个媒人。我亲自驾着车,并且胆大包天,咬咬牙,恶狠狠地就上了风驰电掣的高速公路。

一路上,随着脚掌对油门和车闸的渐渐适应,我的脸上开始洋溢起得意的笑容。身旁的车子跟路边的风景一起呼啸而过。那是我来到美国之后最心花怒放的时刻,我的笑容在阳光中熠熠生辉。而坐在我身边押车的徐强,则显得十分的紧张,他的双手紧紧地抓着大腿上的牛仔裤,眼睛时刻不离高速公路上的车流。下车后他忍不住感慨地说:“我靠哥们,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这里顺便交待一下,徐强在我到来的两年多后考过了Board,与此同时,他也跟他的妻子离婚了。他们有个女儿,离婚后跟了他妻子。他妻子原来也是个医生,长得不错,娇小玲珑,后来改行学了MBA,到华尔街做股票去了。徐强是个精力过剩的人,喜欢大鱼大肉的,一日不沾荤腥,就要上房揭瓦。他抱怨说她的喜欢吃素的老婆不但在饮食上无法和他保持一致,她也无法满足他在床上的欲望,嫌他做爱时花样繁多,精力旺盛。在美国离婚,这一条理由是很要命的。他们的婚姻就像是猎豹跟梅花鹿的组合。我发现,徐强在挑拣女人时的苛刻的程度,一点也不下于他对车子的挑剔。

三年多下来,如今我眼前的这辆车子的外壳,早已经斑驳支离了,而它身上的关键部位,除了发动机之外,在我买下它的三年多时间里,差不多都更换过了。我花在它身上的钱,早已经超过了我当时买车时所花的钱。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都说汽车工业是美国的支柱产业。看起来,这都是我当时喜好花里胡哨的心理作怪,贪图的是车子外表的华丽,而不注重它的实际功用。有的老黑跟老墨,一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出厂的老Buick,至今开起来还有模有样的。

现在我学乖了,出行之前,先把车子开到Bodyshop,全身上下细细地检查了一下,该修该补的都糊弄好了,这才敢放心地上路。不管怎么说,从亚特兰大到洛杉矶,总该有三千多Miles吧?万一到时候在半路上抛锚了,那时叫天天不应,如之奈何?!我觉得自己担心的比较有理。我把这种担心归诸我的经验。

顺便说一下,我现在要去的地方,是以出产电影和明星绯闻著名的南加州的洛杉矶。我刚接到那里一家名声显著的跨国公司LAMB的Interview的邀约。我充满了自信。尽管Interview的结果不能确定,但是,说实话,我是再也不想呆在这个四平八稳的城市了。因此,不管Interview的结果怎样,我都不想再回到东南部了。我不想在一棵树上吊死,这一点我跟徐强有着难得的相似之处,只不过他的树是女人而已。

我在本质上是个好高骛远的人,不然的话,我也不会来到美国了,我大可以在国内过着优裕而富有色彩的日子。实际上在我出国的时候,美国在国人心目中的形象已经不再是人间天堂,而是彼可取而代之的角色了。但是这更激起了我要出来闯一闯的豪情。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是我一向的生活信言。当初我出国时,也是抱着这种信念的。我在出国的前一年,就毅然决然辞去了在南京一家生物研究所的工作,然后潜心准备GRE考试。在成功地来到美国后不到一年,我又决定放弃攻读枯燥无味的生物学博士学位,转而改学电脑科学,偷偷地选修了一些Undergraduate的课。两年多后,我又成功了。

所以,我觉得置之死地而后生这句话,对我人生走向的影响巨大。很多人都是莫名其妙地以一句话作为自己的人生指南的,这种牛脾气阴差阳错地使他们时不时地在绝处逢生。我就是这些侥幸的牛人之一。

将近四年的时间里,亚特兰大这个城市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无非就是报道内容天花乱坠的CNN,满世界冒着泡泡的可口可乐总部,还有就是漫无边际的环城高速公路了。每当黄昏来临的时候,在这个灰暗城市市中心的每一个街口的电线杆下,都有一两个形迹可疑的黑人站在那里。他们无所事事,既无恶意,通常也不向路人伸手要钱。他们就像幽灵一样的戳在那里,像是这个都市的守望者。他们的形象,倒是给这个城市的夜色,增添了一道风景。

今天,我本来是想在早上十点出发的。但是我又是个自作多情的人。我起床后,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跟三年多来我在Y大结识的那些同学朋友们,逐个打了电话,有点依依惜别的样子。我把自己的出走,看得跟摩西出埃及一样隆重。我希望听到他们对我前途的赞美声,或者哪怕只是鼓励。我以为,大家在获悉我离开亚特兰大之后,都会唏嘘感叹一番的,因为我们曾经一起在这里领略过拼搏的艰辛、寂寞的滋味。然而没想到,他们听说我要走了,居然异口同声地祝愿我一路顺风,万事如意,毫无竟无语凝噎的悲切。对于他们,好像我的离开,只不过是从一打可口可乐中顺手拿起一听喝了,然后将空罐子随手远远一掷似的。这让我大失所望。我原先曾激动地认为,在我离开的时候,至少会有那么几个人(包括一两个傲唧唧的女孩)会哽咽失声的,他们因为我的出走而若有所失。

看起来,我在大家的心目中的位置,远远不像我原先假想的那样伟大。反过来,这也更坚定了我出走的意念:这个城市太冷漠了。

只有徐强跟我聊的时间最长。我也认定他是我在这个城市最好的朋友了。不过在电话里我们聊的主要还是我的那辆残破的DodgeChargerSXT。听徐强的口气,关于我的车子,他似乎是以类似一个成功的媒婆那样的口气自居的。他对我的车子的每个部位都做了技术性的评点,他对我车子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我本人。我根本就插不上嘴。半个小时后,他终于心满意足地将电话挂掉了。我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惘然。毕竟,我要去的是一个陌生的地方,我要寻找的,是一份没有保险系数的工作。

这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我到加油站买了两听Coors牌啤酒,再到对面的麦当劳,买了一份汉堡快餐,然后就上路了。我走的是20号高速公路,这条公路从乔治亚州一直延伸到西南部的新墨西哥州,然后在那里汇入10号高速公路。

路上没有多少车子,路边绵延的森林苍翠无比。我一手开车,一手拿着汉堡包啃着。吃完汉堡包,我开始喝起了啤酒。我知道喝酒开车是违法的,不过摊着这么闷热的天气,喝点冰凉的啤酒开车,心情真是舒畅,因此也管不得那么多了。

在酒精的刺激下,我的车速越来越快。这时,我赶上了旁边Lane上的一辆红色的ToyotaCamry的车子,我随意转头看觑了一眼那辆车子的主人,是个略微有点丰满的、白皙的亚裔女人。我之所以称她为女人,是因为在一瞥之下,我根本就不能判断得出来,她到底是个年轻女子,还是个少妇?而且,她还戴着一副宽边墨镜。

不过,我的精神还是为之一振。我忽然产生了要跟她玩一会追尾的游戏心理。反正大家都是一个人开车,都寂寞得很,四周除了杂乱的树丛跟浑浊的阳光之外,什么也没有。于是,我就开着车子,不紧不慢地挨着她的车子。我瞄了一眼我车子的时速表,基本上可以判断得出来,我的这位陌生的旅途伴侣的车速,大致在80到85Miles之间。我将车速调到同样的速度,就这样紧紧地咬着她。



2



我的自娱自乐的追尾游戏持续了十几分钟后,那个女人似乎察觉到了我的不良用心。她忽然将车子拐到了慢车道上,然后放慢了车速,我一个不小心,车子忽地一下就冲出了一百多码远。到我抬头朝后视镜一看时,她的车子已经落后我约有两百码了。

而在我的车子与她的车子擦身而过的刹那时,我忽然看到了她朝着我冷冷地一笑。虽说只是一抹冷笑,不过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下子,这个女人等于明白地在告诉我,她已经发现了我的不纯的动机了。但是,这更加剧了我的恶作剧和好强的心理。我迅速将车子也拐出了快车道,然后放慢了车速。众所周知,在快车道上行车,除非你紧跟着前面的一辆车子,不然的话,遇到超速时,在几百码之内你的前面如果没有车子,那么警察一般都先要过问你的。

我将车速降到了60Miles,不疾不徐地跑着。这时,那个女人受不住我的慢车速了,她忽悠一下又将车子拐到了快车道上,随后迅速提升了速度,想要摆脱我。

我忍不住乐了,这正是我所希望的结果,我也上了快车道,随即又紧紧地咬住了她。我们就这样在高速公路上换来换去的,不到一个小时,车子不知不觉间居然开出了近80多Miles。不过,我发现那个女人对我的游戏并不是很配合,我就像是一个人在演独角戏似的,我的心里逐渐也有些冷却了。我是个做什么事都缺乏坚定恒久耐心的人。

于是,我一下便将车子拐到了慢车道上,然后以90Miles的速度,超到了她的前面。在经过她的车子时,我故意按了一下喇叭。

此时,我的两听啤酒已经喝的差不多了,下体有点发胀发麻。我指望着前面很快就会出现一个RestArea,好下车去痛痛快快地排泄一通。可是我的心里越急,那些休息场所似乎越是不着边际。我抬眼看了一下后视镜,却见到那个女的正悠然地驾着车子,以一种近乎巡航的速度,紧紧地跟在我的后面,就像刚才我跟在她的车子后面一样。那样子充满了看看谁笑到最后的快意。

此时,我们的车子正在从东往西开,她戴着墨镜,因为阳光的强烈反照,我根本无法看清楚她的那张得意的面孔。我觉得自己的泌尿系统在关键时刻,实在太有损我的面子了。此时我的急于排泄的心理,已经远远盖过了继续跟她玩下去的意兴。

终于捱到了一个RestArea。我胡乱停下车子,就上卫生间去了。我在卫生间里磨蹭了约有十分钟,出来的时候,忍不住猛吸了几口新鲜空气,觉得全身上下爽快地要命。心想难怪人们都把解手叫做方便。

我记起了那个女的,心里不觉一笑。我寻思,此时她可能早已经超过我有十几Miles了。

方才在停车的时候,我因为急不可耐地要上洗手间,因此车子停的有些歪斜了。我的车子跟右手边的那辆车子靠的很近。那是一辆红色的、耀眼的ToyotaCamry,八成新,看上去似乎有点眼熟。我倒车的时候,尽量小心翼翼的。可是,有时候你做事越是想小心一点,越是见鬼,越要出事。我觉得自己的判断角度已经相当准确了,因此踩油门时,脚下不觉多使了两分劲。可就是这么一用劲,只听得“砰”的一声响,我的车子已经撞上了右边的那辆Camry!

我心里一凉,身上登时冒出了汗来!我心想,这回完了,人在旅途,又是酒后驾车,弄不好今天晚上要在警察局里跟一些地痞流氓一起过了。我索性将车倒了出来,停到一边,然后过去查看了一下那辆车子的撞痕。没想到,就这么轻轻地一撞,那辆车子左边油箱外面的挡板,已经凹进去有将近一英寸的深度。而我的车子的右后边的车灯,也被撞得裂开了。倒车时撞车,最怕的就是力道太大,倘若力道小,即便撞了车,有时也不会有什么伤痕的。但是我刚才撞击的力道,估计至少不下于三百磅。

我的车子买的是双保险,既保自己撞了人家的车子,也保自己的车子被别人家撞了。有些黑人跟老墨,开着战场上下来一样的旧车,根本就不买保险,撞了别人,情愿进牢子蹲监狱,也不赔钱。今天是我撞了别人家车子,虽说有保险公司替我顶着,不用我掏多少钱,但是我担忧的是警察来了后,一是要耽搁我的行旅时间,二是怕警察查验出我是酒后驾车,这麻烦就大了。

因此,此时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赶紧开车溜走。依照美国法律,交通事故只是过错,但是事故后逃离现场,便是犯罪了。此时我顾不得这么多了,心想能溜多远算多远,于是马上钻进了车子。

我正要将车子发动起来,心里忍不住又犹豫了一下。我想了想,最后叹了一口气:倒霉就倒霉吧,免得到时候于心不安。我随手拔出车钥匙,拿了瓶矿泉水,下了车,四处张望着,等待着那辆车子主人的到来。

没过一会儿,我忽然看到一个戴着墨镜的、身材略微有点丰满的、高个的年轻女人,村村袅袅地从休息大厅里走出来。因为她个子偏高,远远看上去,倒不显得丰腴,只是白皙的肤色有些刺眼,胸脯也有些偏高。这种女人,所有的男人都会感兴趣的。我就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她的手里拿着一杯热饮料,目不斜视,自我感觉挺好的。等到她走近前来,摘下墨镜的时候,我愣了一下,随即就认出来了,这个女的,正是下午跟我在一路上玩飙车游戏的那个女人。虽然我们没有直接面对面过,但是我凭直觉,还是轻松地就认出了她。估计她是在我之后也到了RestArea,然后吃了些汉堡或者Snack之类的垃圾食物。年轻女人似乎永远都害怕发胖,然而,她们的馋嘴巴,又永远离不开那些零碎杂食。还好,这个女人看上去还没有发胖。细看之下,她甚至还是有些丰韵的,尤其是那对薄薄双眼皮的细长眼睛,魅力十足。当然,这或许只是我的错觉。

我慌忙扭开头,望着远处,以免被她看到我眼下的尴尬状态。没想到,那个女的却径直来到被我撞伤的那辆车子前。她冷冷地乜了我一眼,打开车门,正要上车,突然,她看到了车子上被撞的伤痕,于是就像突然见到了响尾蛇一样,惊叫一声:

“Oh,MyGod!”

她这么一叫,我知道我今天算玩完了。因为,谁的车我都可以撞,但就是不能撞这位姑奶奶的车。

然而这时,我反而镇定了下来,我做好了豁出去准备。我看她的长相像是个亚裔,可是不能确定她是不是中国人,于是便笑着走上前去,用英语招呼她说:“小姐,你好。很抱歉,刚才是我不小心擦了一下你的车子。我想尽快将我们之间的事解决好。你知道,我的车是有保险的。但是,但是……,我眼下急着要赶着到西部去谋生。我没有太多时间花费在车子的纠纷上。因此……”

那女的将我从上到下看了一遍,然后拿出手机,二话没说,就拨了911。我一边喝水,一边尴尬地跟她套近乎说:“我们好像见过面?”

那女的冷笑一声说:“我们的确见过面。我早就知道,一路上你一直对我不怀好意。这一点,过会我也要告诉警察。我说,你停车的技术,也太差劲了吧?!”

我心里一紧,笑着说:“既然这样,那么,你为什么还要把车子停在我的旁边?你没看到这里的停车位特别窄吗?!”

她说:“刚才,附近已经没有停车位了,要不然,谁愿意将车子停在你这种横七竖八的车子旁边?!”说着,她突然用汉语对我说:“你是中国人吧?”我愣了一下,也用汉语说:“咦,你怎么就那么肯定我就是中国人呢?!难道我的脸上有汉字?”

她说:“瞧你那德性,还用问?!”

我有点难堪,也有点生气。我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装束,觉得除了肤色之外,好像跟周围的男男女女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难道中国人的身上,都有着什么醒目的印记?我冷冷地说:“中国人怎么啦?!我就是中国人。可我撞了你的车之后,总算没跑。”

她冷笑说:“你跑得了?我停车的时候,看到你车子歪歪斜斜的停着,就已经记住你的车牌了,以防万一。你一整个下午老缠着我干什么?一看就知道你是个很无聊的人,看你老大不小了,怎么就像没见过女人似的?!像你这种人,在我身边,就不下于一打,整天自我感觉良好,好像谁都欠了你们似的。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好了,过会警察来了,你自己解释吧!

她说着,她的眼睛冷冷地瞟着我。如果说刚才我还把她当作一个女人看的话,——至少在我的想象中是如此,那么现在面对她的眼睛,我觉得自己的恶作剧有点过分了。她看上去只有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那双黑而清纯的眼睛,跟她方才的一通尖刻的话语,一点都对不上号。我呆住了。凭良心说,她长得很出色。

我心里有些歉疚,不敢去正视她的眼睛。我自以为是个玩世不恭的人,但是我现在发现,这个女孩似乎跟我根本就不是一类人。于是我终于规矩多了。本来撞车撞出个美女,说不定会闹出点意想不到的情缘,可眼前这位冰冷的美女,让我所有的妄想都冻结了。



3



警车来了。在美国的州际高速公路上,经常有警察出没。因此凡当事者一Call911,一般在十几分钟之内,警车就会闪电般迅速赶到现场。还有些警察喜欢偷懒,平时干脆就躲藏在路边的树丛下,守株待兔,等待着倒霉鬼的出现。他们一发现有车子违规,马上就亮起红蓝两色警灯,按响警笛“呜呜呜”追捕违规者。我曾经就被警察用这种像猫捉老鼠一样的龌龊手段逮过两次。我一直怀疑,这些警察很可能跟我一样,也是怀有一种天生恶作剧的心理。我对美国的警察,一直没有什么好感,可又不得不时常跟他们打交道。

警车上下来了两个身形庞大的男警察,一黑一白。他们先看了我的驾驶执照,然后拿出记录本,先去记录那个女人的发言。我悬着一颗心站在一边,仔细听着她会怎么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女孩连提都没有提到我跟她一路上的追逐游戏,她只是简单地叙述了一下自己停车的经过,然后,接下来似乎全都是我的事了。

那个黑人警察来到我的面前。他抽吸了两下鼻子,问我说:“你是喝了酒驾车的?我闻到了你嘴里的酒味。”

我想摇头,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在美国,诚实有的时候比自作聪明更管用。黑人警察马上就让我举起双手,然后命令我趴在我的后车厢上。那个白人警察也走了过来,两人嘀咕了几句,黑人警察便到车上拿了一根透明塑料小管子,然后要我把身子反转过来。他说:“先生,我们想对你做酒精检测(FST),希望你合作。”

他要我将嘴巴张开,然后将一根三寸来长的塑料管子塞到我的嘴里,要我做深呼吸。我先往喉咙里猛咽了几口口水,过滤了一下嘴巴里的酒精,然后又猛吸了一口气。黑人警察将塑料管子从我的嘴巴拿出来,放在眼前看了看,又抖了几下,似乎心有不甘。随后两个警察凑在一起嘀咕了一会。黑人警察过来问我说:“先生,你到底喝了多少酒?”

我说就喝了两听酒精度5%的Coors牌啤酒。黑人警察就让我互换着双脚,脚肿顶着脚肿地往前走直线,我拿捏一下精神,全神贯注地往前走了十几步,我相信自己的步伐还不至于东倒西歪的。黑人警察说:“你知道,在乔治亚州,驾车时身体内的酒精含量是不能超过0.08%的。虽然酒精检测的结果显示,你的酒精摄入量没有超标,但是,因为你出了交通事故,所以,我们不得不将你暂时拘留。”

我心里一凉,忍不住打了一个嗝。看来,今天晚上我得在警察局度过了。这时,那个女人把两个警察请到一边,笑着跟他们说了几句什么。我听不到她跟他们说了什么,但是我估计,她肯定是要落井下石了,这真要命。过了一会儿,那个白人警察听了她的话后,笑着朝我走了过来,说:“伙计,你真走运。你的女朋友愿意跟你和解了。”

我愣住了。这个女人居然说她是我的女朋友?但是我马上就反应了过来,心里不觉一热:这一定是那女孩替我说了什么好话,给我解了围!她可能不忍看到我要受牢狱之灾的,毕竟都是中国人,血浓于水啊。我笑着跟白人警察说:“长官,我知道她会原谅我的。我现在开始后悔我喝下了两听啤酒了,今天晚上我会送给她一束鲜花做为补偿的。”

白人警察说:“你们撞车的事,我们已经做了纪录。这是你的错。伙计,以后在对待女人的事情上,千万不要太冲动。酒精是不能让女人回心转意的,不过送鲜花是个不错的主意。好了,你可以跟她走了。我们将一直尾随你离开乔治亚州。伯明翰的夜色虽然比不上亚特兰大,但是我还是祝愿你们有一个愉快的周末!回去后冲一个澡,再在蜡烛边品尝美酒和女人的笑靥,比在公路上用啤酒赌气要清爽的多。”

我等着两个警察上了警车,便迫不及待地问那个女人说:“喂,你刚才到底跟他们说了什么?我得感谢你。”

那女的冷冷地说:“这个你不用管,而且,我警告过你,你千万不要自作多情。我刚才之所以替你说了一句话,其实是担心你要是进了局子,你的保险公司就没有了着落。你说你要到加州去,而我却住在阿拉巴马的伯明翰。你要一走了之,我的车子怎么办?!我估摸了一下,要修复这车子,起码要一千美元以上。这对一个学生来说,可不是一笔小钱。”

我说:“那好,反正我要经过伯明翰的。到了那里后,我们马上就去我的保险公司,把今天的事了断了。”

那女人说:“我也是这样想的。你是哪个保险公司的?”我说是StateFarm的。我掏出保险卡给她看了一下。女的说:“我的保险公司是Allstate。行了,不早了,咱们上路吧。你在前面,我在后面跟着你。”

我笑着说:“你不会是怕我溜走了吧?”女人冷笑说:“你敢!我记着你的车牌号呢!还有警察盯着,亏你还有脸说这种话!”

我问说该怎么称呼她?她说:“你的手上不是还拿着警察的纪录报告吗?”我拿起手里的纪录单子看了一下,那上面她的名字是Jeanne。我正要上车,女人又冲我说道:“喂,那是我的英文名字,我的中文名字叫郑妮。如果过会你走丢了,到时候就打我的手机。警察的纪录单子上有我的手机号。”

于是我开着车子先上路了。郑妮随后跟了上来。上了高速公路后,我朝后视镜瞄了一眼,看见那辆警车也跟上来了。于是我拿捏了一下精神,提心吊胆地以60Miles的巡航速度开着。二十多分钟后,车子出了乔治亚州。警车消失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但是,此时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Sparetime(夏时制)又比RegularTime(标准时)早了一个小时,而我们的路程,距离伯明翰还有80多Miles。我拿起手机,拨通了郑妮的手机,说:“喂,郑妮小姐,我们到达伯明翰的时候,那边的保险公司可能早就下班了。而我本来是想今天晚上在塔斯克鲁萨(Tuscaloosa)过夜的,我已经预订了那里的一家Motel(汽车旅馆)。要不,等我赶到那里后,再跟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吧?”

没想到郑妮一口回绝了我的要求,她说:“你们的保险公司,在晚上的时候,肯定会有人在值班的,另外,伯明翰的时间要比乔治亚晚一个小时。”我说:“任何事都会有意外的,你就抬抬高手吧。”郑妮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在我们的事情处理好以前,你不能离开我!”

我听了她这话,心里一乐,便说:“要是这事一辈子都处理不好呢?”郑妮沉声说:“别跟我耍贫嘴。告诉你,你别想在我这讨到半分便宜!”



4



我们到达“钢城”伯明翰的时候,已经是夜色阑珊了。这是一个比亚特兰大还要空旷的城市,只有那些过早出现的灯光,才能让人感觉到它做为城市的真实的一面。面对着满目耀眼的灯火,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无家可归者,而且全身心都觉得非常的疲惫。我想,这可能是白天我先是经历了过于兴奋的状态、而后又猛然堕入沮丧的反差的缘故。

在过了伯明翰机场之后,郑妮将车子开到了我的前面,然后从车窗口伸出手来,竖起一根手指头,示意要我跟着她的车子走。我想,碰到这样难缠的角色,看来今晚我得在伯明翰过夜了。因为撞车,我整整耽搁了两个多小时。而从伯明翰到塔斯克鲁萨,不过才一个小时左右的路程。

我们过了Downtown(市区),翻过了那座早已经没有了那尊著名的“铁人”雕塑的铁人山,来到了一处位于灌木丛林中的公寓区。郑妮停下了车子。我跟着也下了车。我猛吸了几口新鲜空气,说:“这就是你们阿拉巴马州最大的城市伯明翰?怎么一点也不像个城市?!倒像是十几个乡下小镇拼凑在一起似的,街道上一个人也没有。”

郑妮正色说:“好了,我们别谈这些无谓的事了,你不是来旅游的,我也不过是这个城市的过客,我不想为了这个城市的荣誉跟你争执。现在你先跟我一起到我的住处,然后你马上跟你们的保险公司打个电话,告诉他们今天我们发生的事情。”

我说:“都七点多了,又是周末,我们保险公司那头真还有人在吗?!况且,我至少得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吧?我累了,也饿了,估计今晚也赶不到塔斯克鲁萨去了。算我倒霉,OK?”

郑妮说:“这是你的事,我不管。反正你得尽快将车子的事情给我搞掂。我明天早上还要上课呢!”

于是,我只好跟着她来到了她的公寓。这是一套一室一厅外加一个小书房的房子,厅显得很宽敞,收拾得也很干净,比我原先居住的地方要强多了。女人住的地方才能称作家,而男人住的地方,似乎只能勉强称作窝。屋里的墙上挂着几幅技术与艺术含量很高的西洋油画,与客厅里简雅的布置,倒是很匹配的。

我在房间里四处探头探脑地走了一番,主要是出于对女性住所的好奇。我发现,女人住的房间,除了比我们男人多了一些不合时宜的玩具,摆设,化装品之外,其实跟我们一样的寒碜,只是她们更懂得收拾而已。她们似乎比我们更注重面子,而且女人年龄越大,越是如此。不像男人们,脸皮是活得越来越厚,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当然,借口是不拘小节。

郑妮正在往冰箱里装填她从亚特兰大购买回来的丰盛的食物,见到我正贼眉贼眼地四处溜达,就厉声问我说:“喂,Mean,你想干什么?!这可是一个未婚女人的房间!”她说这话的时候,将“未婚”两字拖得很长。

我笑着说:“我这不是在参观吗?!我说郑小姐,就你一个人,住着这么宽敞的公寓?这实在是太奢侈了!”郑妮“啪”地关上冰箱,说:“什么奢侈?我是跟另外一个人Share(分租)的。我们两人合租这套房子,每人每个月只要出三百块钱。你撞了一下我的车子,那修理费就够我付三个月的房租了。”

我忍不住问说:“你的Roommate是男的还是女的?”郑妮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恶心?当然是女的了。这些天她上新奥尔良开会去了,后天回来。好了,你别转移话题磨蹭时间了。你赶紧给你们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吧,我要去冲洗一下了。我洗完澡,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她说着,就上卫生间去了。我掏出手机跟保险卡,想了想,就给StateFarm在伯明翰的保险公司拨了个电话。对方果然有人接听,是个女的。她仔细询问了我事故的经过,然后问说:“先生,你现在人跟车都在伯明翰吗?”

我说我正在伯明翰,但是我正急着要赶到西部去,我不可能在这里逗留太多时间,因此我希望保险公司能尽快处理好这件事。实际上,我跟加州的那家公司约定的Interview的时间,就在七天之后。倘若我在这里节外生枝地担搁上两天,那就意味着,我将有可能赶不上我的面试了,那么我的前程就将化为泡影,我将加入数目庞大的洛杉矶流浪汉队伍。

而且,我还规划好了,在我的旅程中,假如时间宽裕,我想顺便游览一下中部的一些名胜,比如去瞻仰一下两年前遭遇过Ktrina飓风、以性开放著名的城市新奥尔良等地。我一直想真实地欣赏一下让人心惊肉跳的脱衣舞。在亚特兰大时,我没好意思去这种场合,而新奥尔良在这方面的表演据说是最拽人的。更让人兴奋的是,我听徐强说过,当你走在新奥尔良街头时,倘若阳光灿烂,四处散发着酒精味,那么从你对面而来的女孩,便会出其不意地捋起上衣,突然间向你展现出她们饱满而颤抖的乳房。不过,如今这些让人艳羡的景象,估计都在那一场举世震惊的飓风中被摧毁了。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去垂顾这个曾经是那么迷人的城市,就像当初我去吊念MargaretMitchell的住处一样。

电话里那女的继续说:“先生,虽然这样,我们保险公司对这起事故最快的处理时间,也应该在明天中午之前。你知道,我们必须拥有事故对方的车子被损坏的程度的估价,如果你的车子也需要修理,我们也必须对你的车子的损坏程度进行估价。而这将影响今后你的保险金的投入。所以,先生,我建议你明天尽量能留在伯明翰,以便让我们将你们的事故,尽快地、圆满地解决。”

我迟疑了一会,问说:“小姐,这仅仅是你的建议呢,还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程序?”

那女的说:“先生,我想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我希望明天你和这次事故的另一方,能够将事情处理好。先生,你可以随时跟我们联系。周末愉快,晚安!”

我关掉手机,心里万分沮丧。我想我不得不改变一下我规划中的旅程了。而保险公司那个女人的一声“晚安”,突然提醒了我,我今天晚上该住宿在哪里,到现在还没有着落呢。

这时,郑妮洗好澡出来,换上了一套浅蓝色的休闲服,看上去比白天时要顺眼多了,因为经过水分的浸润,眼睛也显得更大了。我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但随即我又显得忧心忡忡了。

郑妮故意装作没有发觉我在偷窥她的样子,拿张毛巾胡乱地搓着头发,然后问我说:“嘿,我说,你跟你的保险公司联系上了吗?”

我说已经联系上了:“不过,你也得给我们保险公司打个电话,把你的情况说清楚。最好明天早上我们能一起趁早去一趟我的保险公司,把事情搞掂了。所以我想,你明天早上能不能不上学校去。这事就算我求你了!你知道,我的旅程安排的很紧!我只有一个星期的行程。三千多Miles的路程,满打满算,每天也得开五百多Miles啊!”

郑妮想了一下,说:“这事我还得考虑一下。喂,你中文名字叫什么?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我说我姓庄名鸣,一鸣惊人的“鸣”,不是休斯敦“火箭队”中锋姚明的“明”。

郑妮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沉吟着说:“庄鸣,——这名字怎么这么别扭。要是老外叫你,该叫Mean吧,听起来就像是你这人是个小人似的。嘿,我肚子饿了,你会做饭吗?你今天惹了祸,总该有点补偿吧?!”

我一听这话,登时有点心花怒放了。倒不是因为我真会烹饪,而是听郑妮她的口气,我跟她这大半天来僵化的关系,很有可能就要解冻了。而且,我还将获得一顿免费的晚餐,这对于今天跟我一起折腾的精疲力尽的胃口来说,多少也该算是个补偿了。更重要的是,我可能还有机会在她的公寓留宿,这种事想起来就让人的情绪美不胜收。于是我摩拳擦掌地说:“郑妮,我告诉你,我的车技可能不怎么样,但是说到烹饪,这绝对是我的强项。我之所以没去开餐馆,是怕很多人因此砸了饭碗。我一定要好好补偿你!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菜色?”

说着,还没等郑妮回话,我就像个主人一样,大摇大摆地打开了她的冰箱,一边咽着口水,一边快速搜寻着她的冰箱,看看有没有符合自己口味的食物。郑妮说:“什么菜色我倒不介意。只要是中国菜就行。这些天,因为我的Roommate不在,我自己也不做饭了。我吃腻了老美的快餐,嘴巴都有点麻木了。所以我今天好不容易找个机会,特意大老远地跑到亚特兰大去,在‘大华’超市买了一大堆的海鲜,干货,鲜菜,调料等。你就凭你自己看家的手段,随便拿些出来露一手吧。你知道,我买回来的这些海鲜,在你们亚特兰大那边可能算不上什么,但是在我们伯明翰这边,都是稀罕东西,你可别践踏了!我得赶紧把明天的课程预习一下,明天早上,我让我的同学给我在课堂上录音,然后我们一起去你们保险公司。”

说着,她又补上一句:“庄鸣,告诉你,晚上做饭这事,可不是我有求于你,而是你先求我明天陪你一起去料理保险的事的!咱们算是扯平了。”

我说那是那是。郑妮进了自己的卧室,就把房门关了起来。说老实话,此时我烹饪的技艺,可能跟一个刚学做中国菜不久的老墨打工仔差不多。我拿捏了一下冰箱里的菜样,然后开始调动起我对曾经吃过的中国菜的记忆。最后,我选择了做一道椒盐虾,一道盐姜生腌螃蟹,一道白菜豆腐海蛎汤,外加一盘嫩冬笋炒香菇。我相信,仅就这几道菜,我差不多已经掏空了郑妮冰箱里三分之一存货的精华了。

我在做那道生腌螃蟹时,心下里十分的得意。我老家是福州沿海一带的,每到冬天的时候,海蟹正肥。老日子里,我父亲经常买上几斤生鲜的海蟹,然后将它们剁成块状,装进一个瓷坛子里,再放进些生姜、醋、盐,还有福州的佳酿青红酒什么的,密封上一夜。第二天早上端出来,便是鲜美绝好的下饭菜了。

于是,我凭着记忆,先将几只生螃蟹剁成细块,然后放进一个大碗里,再放进姜,醋,盐,糖,葱段,胡椒,料酒。最后闻了一下,觉得正是小时候吃过的那种味道,就差没有青红酒独特的酒香了。

刚才,我在检索冰箱的时候,发现郑妮其实并不是一个能将事情安排的有条不紊的人。她的冰箱里的食物,堆得杂七杂八的,根本就不分类。于是我断定,郑妮可能跟我以前见过的一些女孩一样,每天出门的时候,都打扮齐整,脸上化着矜持而优雅的淡妆。而这些女人的家里,大多又邋遢的像是鸡窝一样。所谓鸡窝里飞出金凤凰。不过,她的客厅看上去倒是挺清雅的,可能是她的那个室友布置的。看她料理家室的样子,一定是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像她这样的女人如果是搞科研的,估计够呛。

我花了将近一个半小时,才炒好了那四样菜。这是我迄今为止炒过的最多、可能也是最像样的菜了。我在招呼郑妮吃饭的时候,满脸得色。郑妮看了那几道菜之后,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容:“嘿,庄鸣,没看出来,你还真有一手!”



5



我们风卷残云般地吃完饭,我对我的生腌螃蟹意犹未尽,余香在口。郑妮打开了电视,这时已经过了十点了,我看她似乎并没有将我驱逐出门的意思,于是也就装起了糊涂。我们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哄笑声不断的肥皂剧《Friends》,一边互相打听彼此的经历。郑妮确信了我真是要赶着去加州Interview后,忍不住笑着说:“不瞒你说,今天刚见到你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是在中餐馆里打工的。你看你那模样,灰头土脸的,哪像是堂堂Y大毕业的IT人?!”

我笑着说:“彼此彼此。”郑妮不高兴地说:“你这话什么意思?!骂我?!我的气质可比你要好多了。”我说:“你不是先骂我了吗?!我又没说你什么。”

郑妮“哼”了一声说:“其实打工仔又怎么了?中国人在别人家的地盘上混饭吃,不都是打工仔吗?!我给你开个玩笑呢”。过了一会,她又问我:“我说,你到了加州后,要是Interview时被涮了,——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你别不爱听,那你打算怎么办?还回到亚特兰大?你再往前走可就是浩瀚无垠的太平洋了。”

我笑了笑说:“你知道,天底下没有什么事能难得倒我的。我已经做好了准备,破釜沉舟了。这个世界上,只有人被水淹死的,没有淹死人的水。”郑妮说:“你别太自信了。现在就有一件难事要你去办的,——你今天晚上打算住在哪?!你总不能呆在我这里吧?”

我积蓄的美妙意愿一下子就被揉碎了。我装作刚回过神来的样子说:“糟了,刚才在我做饭前你干嘛不提醒我呢?我还以为你要我就留宿在你们公寓呢!你这不是多了一间房吗?”

郑妮说:“你想得美。何况那是别人家的房间。我的室友可不是好惹的。”



我问说这附近有没有Motel?郑妮说:“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哪个地方没有Motel的?我以为你早就预


订好了。”

我梗着脖子说:“我白天时候不就告诉过你了,我预订的是塔斯克鲁萨市的一家Motel,离这里还有一个多小时呢。但是你非要把我截留在这里弄车保险的事,还要我给你烹饪了几个上好的菜色。我看算了,晚上我就在你的客厅里打个地铺吧,我睡觉从来不打呼噜的,这点你不用担心。”

郑妮说:“这可不行!咱们谁跟谁呀?!这事绝对不行!你想,我跟你见面的时间,还没有超过十个小时呢!谁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货色?!

我叹了口气,说:“郑妮,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俗话说一见钟情,虽然这只是一句俏皮话,也是深陷其中的当局者的一厢情愿,不过这其中也包含了人与人之间应有最起码的信任。我知道我不是一个正人君子,但你也没有必要把我当做一个过路流氓吧?!你就看在我给你做的那几道可口的菜色上,权且收留我一个晚上吧。”

我一边说着,一边偷偷地拿眼看觑她的神色。郑妮好像也有点松劲了,她说:“我怎么觉得你的身上有股难闻的酸汗味,我受不了。”

我笑了起来,说:“我流了一天的汗,身上有点味道没什么奇怪的。我这是男人身上特有的味道,一般女人都喜欢这种味道的。再说了,我只是想睡在客厅里。——不过,如果方便的话,我正想要洗个澡呢。”

郑妮说:“好了,你就别得寸进尺了!晚上你就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将就着睡吧。”听了这话,我终于有了一种归属感,今天我真的是累了。于是我马上到车上去拎了一个大箱子下来,拿出一张棕色的毯子,搁在沙发上。郑妮随手整理了一下沙发上的垫子,叮嘱我说:“你可不要轻举妄动。”我笑着说:“你借我两个胆,我也不敢对你不怀好意。”

就在郑妮弯下腰的时候,我居高临下,透过她的领口,看到了她的丰满白皙的乳沟,我一阵心惊肉跳的,有点头晕目眩。男人们都是想象的动物,我也不例外,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郑妮身上其它令人神往的部位,便觉得身上有些燥热。我不觉咽了咽口水。郑妮立起身,见到我笑嘻嘻的样子,就问说:“你笑什么?”我慌忙掩饰着自己的神色说:“没什么,没什么,我是为自己的住宿有了着落高兴呢。”

这时,我突然急着想要解个手。我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郑妮犹豫了一下,面有难色,说:“我们公寓里只有一个卫生间,是在我的卧室里面的。你我陌路相逢,本来你是不该到我的房间里的。不过看你那副歪瓜裂枣的气色,你赶紧进去一下吧。我卫生间里的东西你一个都不要动!不然看我怎么把你轰走!”

我慌忙答应一声,进了郑妮的卧室。她的房间让我感觉有些温馨,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刺激味道。卫生间是在她的卧室的里面,这种结构对于住在小书房里跟她Share公寓的室友来说,显然有点不太方便。不过,人家在设计房子的时候,本来就是为一家子考虑的。

我刚小便好出来,忽然又觉得肚子有点难受,就想大便了,但是又不好意思跟郑妮启齿,只好扭曲着脸,瞪着眼睛。郑妮见我满脸胀得通红,就问我怎么回事?我支吾了一下,说是有点像是闹肚子的样子:“看来是刚才海鲜吃的多了。我的胃肠一向挺好的,跟铁打似的,今晚这是怎么了?!难道要在这节骨眼上跟我过不去?!真是要命。”

郑妮皱着眉头说:“嘿,你这一说,我怎么也觉得肚子好像有点难受呢!糟了,庄鸣,是不是刚才吃了你做的菜的缘故?!我刚才就觉得你的什么福州生螃蟹有点不地道,那蟹肉鲜美是鲜美,就是腥的要死,就跟刚从海里捕捞上来似的!你这是哪儿弄来的菜谱啊?”

我说:“不地道你还吃的那么多?!我觉得我的烹饪过程没有什么差错,很正宗的。我以为,是不是你今天在亚特兰大‘大华’超市买的那些菜,有点不太新鲜了。我看到你的冰箱里还有一对鳄鱼爪子。那玩艺儿当初我也吃过的,就像腌鸡腿似的,又腥又咸。”

郑妮说:“那是我的一位朋友托我带的。没事我吃那玩艺儿干嘛?!我看着就恶心。”我说:“这么说,你那位朋友肯定是个男的了?女的要吃了那东西,嘴巴至少要臭上三天,嚼口香糖都没用,很痛苦的。”

郑妮没听我说完,匆匆忙忙地就跑进卫生间里去了。过了良久,我听到了“哗啦”一声翻天搅地的冲涮马桶的声音。

郑妮出来的时候,脸色有点苍白。她仰靠在沙发上,一边喘着气,一边抱怨说,肯定是我的那道上不得台面的生螃蟹,让她受了活罪。我正想分辩几句,突然肚子又闹腾起来。这一次,我没有经过郑妮的许可,便迫不及待地跑进了卫生间。

这么反复交替折腾了几次,一个小时后,我们两人差不多都已经精疲力尽了。郑妮拿出一根体温计量了自己的体温,没有异常。我们仰躺在沙发上,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实际上是连话都懒的说了。我知道这时候不管我怎么解释都不管用了,我撑着站了起来,去倒了一杯水,放在微波炉里热了一下,然后端给郑妮。水太烫,她喝了两口就搁下了。到美国后,大家都习惯了喝凉水,因此喝起开水来反而不顺口了。

我问她附近有没有Pharmacy(药房)店?她说在加油站旁边就有一家,大约要开十分钟的车子。我二话没说就出了门。我很快就找到了那家药店,想要一瓶整治肚子疼的药。药剂师告诉我,除非我有医生开的药方,否则他不能给我配药。他不管我如何苦苦哀求,就是不卖药给我。我暗地里操了他一句,马上回到郑妮的公寓。郑妮出来开门的时候,显得无精打采的,脸色黯淡。我说:“Pharmacy不卖药给我。要不,我送你上医院急诊室吧?”

郑妮摇摇头,说:“算了,又不是什么大病,睡一觉就好了。你如果还要方便的话,赶紧上卫生间去把作业清理干净了。我困了,我睡下之后,今晚你就不要再打扰我了,不然我们明天什么事也干不了。”

我运劲拿捏了一下下处会阴部位,觉得好像没有什么不便之处了。我不好意思地跟她说了声对不起,郑妮就进了她的卧室,将门锁上,睡觉去了。我抱着那张陪伴了我好几年的棕色的毛毯,在沙发上躺了下来,希望能够睡个踏实的觉。

但是,那天晚上,我却怎么也睡不着,辗转反侧。我将今天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细细梳缕了一遍,最后发现,我之所以今天晚上被逼得来到了郑妮的住处,又狼狈如斯,完全是因为自己一路上精神空虚的缘故。其实我在从亚特兰大潇洒地出发的时候,一种说不清的孤独感就侵袭上身了。这是无可排遣的落寞感。而我表面上虽然绝对不想去承认这一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是,我跟郑妮的换道飙车的游戏,正说明了我在离开Y大后心态的焦灼不安,以及对将来的无所适从。尽管我在谁面前都摆出一付破釜沉舟的豪气,但是暗地里总是有点底气不足:我这是跟谁过不去啊?!

我想,可能这也正是我倾力奔往加州去Interview的一个缘故吧。在我的想象中,陌生的远方总有着数不清的机会和希望的。在那里,我可以轻松地解决或者闪避眼前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多少年来,我总是将远方当作自己的希望的。不然的话,我现在也不会跑到美国来瞎混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似乎一直都在逃避真实的自己。

然而睡不着倒也罢了,更糟糕的是,半夜的时候,我的肚子突然又开始咕咕作响了。我想,此时郑妮睡梦正酣,我已经不好意思再去打扰她了。我只能憋着肚子,自作自受。这样,我残存的一丝睡意也全消了。我想,今晚可能会成为我这辈子最漫长的一夜了。我像BBQ时搁在炉子上的一块牛排,不停地被垂涎欲滴的操作者在那里翻来翻去。我不得不忍受着人世间最难堪的痛苦。

6

到了凌晨时,我实在是憋不住了,我浑身僵硬,我觉得自己的忍耐力已经达到了极限。我的身体承受能力终于崩溃了。

记得这辈子我只有过一次同样的备受煎熬的经历和感受,那是在国内上大学时,春运期间回家,乘坐的是人满为患的45次特快列车。自从爬上了火车后,我的整个身子就像一根棍子似的插在人堆里,而且一插就是十几个小时。那时你要想上卫生间,比骆驼钻针眼还要困难。我身上的各种器官,尤其是排泄系统,经受了极限的挑战。我想,春运时的火车是很能锻炼人的意志的。只有在那种情况下,你才能真正体会到,什么叫麻木,什么叫痛苦,什么叫绝望!后来我对火车深恶痛绝,毕业后,发誓再也不会去借助这种地狱般的交通工具出门旅行了,——如果说它还算得上是一种正常的交通工具的话。

人总是要往高处走的。不过我毕业后还是违背了自己的诺言,乘坐了两趟火车。因为坐的是卧铺,因此心理上多少得到了某些补偿。我不断地上卫生间去,有时即便只是在里面装模做样地抽上一支烟,掏出那话来无足轻重地滴上两滴,也能油然而生一种忆苦思甜的成就感。我想没赶过春运火车的人,是很难体会到这种看似造作的优越感的。

还有就是在领事馆外排队等签证时,遇到内急,你也只好认了。所以,如果说美国有什么地方最吸引我的话,那就是“方便”时的方便,不像在国内时,一进入像军事禁区般管制严格、然而又臭味刺鼻的公共厕所时,就让人情绪恶劣、头昏脑胀的。我想,美国人吃的恐怕没有咱们中国人好,但是拉的绝对要比中国人舒服。从文明的角度来看,后者一点也不比前者显得可有可无。



于是,我在经历了一番强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还是厚着脸皮去敲郑妮卧室的门。我像个小蟊贼似的轻轻地在门上扣了两下,心里羞愧,不敢开口。郑妮可能正在酣睡中,没有反应。我加重了叩击的力度,这时,郑妮含含糊糊地问道:“谁呀?这么缺德。没看到人家正在睡觉吗?!”

听她这话,知道她睡得很熟,我陪着小心说:“郑妮,是我,庄鸣,就是今天撞了你车子的那个人。”郑妮好像清醒过来了。她说:“什么事呀?才凌晨两点多呢。”我说我要解手。郑妮窸窸簌簌地下了床,说:“又要上卫生间?刚才你不是说没事了吗?真是讨厌!你这是自作自受。”

我笑着说:“这种事,谁知道呢,说来就来!我一分钟都不能担搁了,求求你了!”

郑妮起来开了门。她披了一件外套,到客厅的沙发上坐着,呵欠连天。我迫不及待地就冲进了卫生间。接下来约摸十分钟,是我迄今为止最为爽快的时刻,我有种凤凰涅槃似的解脱感。当我离开抽水马桶的时候,就像是脱胎换骨了一般。

我回到客厅,没想到郑妮却倚着沙发,抱着我的那张棕色毛毯睡着了。她可能是在极度忍耐中等着我将事情办完,然后再回到房间里睡去。我愣了一下,便呆立在一边,细细地观察起她来。我发现,郑妮的脸形轮廓看上去还是挺柔和的,她闭着眼睛的时候,睫毛一颤一颤的,那神态颇有几分风韵。我想我昨天在路上之所以对她印象不佳,主要可能还是心理因素的作用。她五官平直,歪着头睡着的时候,还真是楚楚动人。她白天穿着牛仔裤的时候,个子显大,而现在穿着睡衣睡裤,蜷着身子,那线条还是相当动人的。

我心里忍不住冲动了一下,想伸手去抚摸一下她的脸蛋。但是一股罪恶感随即就漫上了我的脑门。我想,人家是因为信任我,才让我留宿的,我要是不经她的同意就对她动手动脚的,那我不成了龌龊的小人了吗?!

我看她偎成一团,就到她的房间,将她的被子抱出来,轻轻地盖在她的身上。郑妮咂吧了几下嘴巴,好像没有什么反应。我做完这一些,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睡在哪里了。睡到她的床上去,显然并不合适。而要睡在干硬的地毯上,在经过一个晚上的折腾后,我的身体已经吃不消了。

正在无所适从的时候,郑妮忽然打了个呵欠,睁开眼说:“看起来,我的直觉还是对的。你还不算是个流氓,你知道,刚才我只是假装睡着了而已,就是想看看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刚才要是敢动我一下,那你肯定就死定了!”

我听了惊笑起来,说:“嘿,你装的倒是挺像的,连呼吸都那么均匀,我还真的以为你睡着了。不过,刚才我还真是动了一下坏念头,想在你的脸上摸一把,我觉得你睡着的神态特别生动,很有女人味。但是在最后关头,我还是克制住了。这里面也说明了一个事实……”

郑妮说:“你敢?!说说,说明了什么事实?”我笑着说:“说明做为女人,你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很能让男人们动心的,尤其是在睡着的时候。”

郑妮脸略微红了一下,抱起她的被子说:“去你的!我睡去了,你别再打扰我了!你要是再闹肚子,就自己开车到附近的加油站找Restroom(卫生间)去。”

实际上,我早已经筋疲力尽了。我一躺倒在沙发上,就像一个瘪掉的轮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这时即便是天塌下来我也不管了。

第二天一早,我还在睡梦中,郑妮就过来把我摇醒了。她问我早餐要吃什么?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傻着眼迷迷糊糊地看了她一会。郑妮说:“你想吃牛奶加面包还是面条?”

我说:“当然是面条了,最好多加点辣酱。如果是快食面,那就再加点陈醋,那玩意儿香,有青葱的话也放点。”郑妮说:“你吃的倒是挺讲究的,我不当你是要饭的就不错了,你还挑三捡四的。”

我懒洋洋地坐起来,只觉得浑身没劲。郑妮已经在厨房里做起早餐了,我闻到了一股油香味,于是空空荡荡的胃口一下子就开始来劲了。我到卫生间洗漱完毕,然后便饥肠辘辘地坐在沙发上,等待着品尝郑妮特意为我烹饪的面条。

郑妮的烹饪时间持续了将近半个小时。她说她做的是山东拉面,但是据我所知,拉面绝对不是像她所做的面食这么糜烂的。很明显,她的烹饪做工是非常业余的。那两碗面条,实际上已经成了面糊,你筷子一夹上去,面条马上就断成了两截,因此最好靠勺子食用。不过,我早已顾不得这些了,一个晚上下来,我的肚子早已经被突如其来的肠胃风波给掏空了。我狼吞虎咽地迅速将面条扫进肚子里,然后一边抹着嘴巴,一边看着郑妮慢条斯理地将面条一勺子、一勺子地有条不紊地递进嘴里。我看到她的吃相的时候,才后悔刚才没有使用勺子,以至于事倍功半。

郑妮吃起面条来很优雅,她先用筷子夹住面条的一头,然后将面条慢慢地卷起来,就像一个花卷,放到勺子里,再塞到嘴里,细细咀嚼。每次当她张口将面卷塞进嘴巴的时候,我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张大了嘴巴,好像那面条是在往我嘴里塞进去似的。

吃完简易的早餐,我们不觉又聊了起来。我问郑妮现在在这里学的是什么专业?郑妮似乎对这个话题不敢兴趣,就敷衍般地说她学的是护士。我一听就默然了。在我的印象里,护士并不是一个让人肃然起敬的职业,但是前些日子我在搜寻加州那边的职业榜时,却发现现在护士行业原来是加州最热门的职业之一。加州现在估计缺少十万名护士,倘若以小时计算,那边护士的时薪,最高可达450/hr美元。而且外国来的护士要申请绿卡,也比从事其它的工作来得快。说起来,它还是一条捷径。

郑妮笑着跟我说:“我看你的脸色有些尴尬。你是不是觉得干护士这行的,不上品位?!”

我支吾了一下。我的潜意识里的确是这样认为的。当然这些实话,我是不能跟郑妮说的。我笑着说:“在老美,只要能赚到钱,才是硬道理。再说了,就像你早先说过的,大家不都是打工仔吗?!护士怎么啦?护士难道就不该得到尊重吗?!护士是白衣天使呢。”

郑妮说:“庄鸣,我总算听到你说了一句真心话。看来你还真是个老实人。你知道,在国内时,我曾经是个医生。”

这是我第一次被别人家称作是“老实人”,这对于我来说,是个很高的评价,它就跟当初上Computer课时,老师说我很反应很快一样,让我激动。在我的记忆中,好像还没有谁称呼我是个“老实人”,包括我的父母。虽然我心里也明白,一个人倘若被别人家认为是老实人,那么就等于说他的智商受到了质疑,它的含义跟书呆子,傻子,呆逼差不多。我也曾经认真去考虑过“老实”的真实含义,说到底,老实其实并不是一种精神上的美德,而是面对生存环境的无奈。你想,假如你实力过人,你又何必整天缩头缩脑的,在那里韬光养晦呢?!但是这个社会又太需要老实人了,他们在某种意义上起到了缓冲作用,不然谁都自作聪明,就不和谐了。

听了郑妮的这句话,我不知道自己该是觉得欣喜呢,还是尴尬。不过我知道,郑妮对我的印象,可能已经开始改变了。



7



用过早餐,我们商量好,先去我的保险公司StateFarm。我们两辆车子都有损伤,因此都得开到那里去。做撞车损伤估价。但是郑妮觉得应该先去她的保险公司,把撞车的经过说一下。我说不过她,因为主动权握在她的手里,只好同意了。本来我是想估好价,马上就离开伯明翰的。

出发的时候,郑妮看到我满脸焦急的样子,就说:“怎么,是不是跟我在一起,你烦了?”我勉强笑了笑说:“说实话,我还真的有点烦了,但不是烦你,不过只是因为车子的事。至于对你,我还是很有新鲜感的,还有感激。谁让我们曾经患难与共呢。”

郑妮“哼”了一声说:“谅你也不敢烦我!说到患难与共,那还不都是因为你肇事的?!”我笑了起来:“那是。像你这样有魅力的女人,谁烦你就不算是个男人。”

郑妮装作生气的样子,戴上了墨镜。不过我看得出来,她的心里还是很受用的。她说:“你说,要是今天咱们不能把保险的事情搞掂怎么办?”

我说:“那就算我豁出去了,我只好再在你家里逗留一天了。我还住你的公寓,还吃你的面条,我这是客随主便。”

郑妮说:“你赖上我了?这可不行,你知道,我的Roommate明天就要从新奥尔良回来了。她是个挑剔的人。”我心想,其实我也没有时间再在这里逗留一天了,只不过想讨点口头上的便宜而已。要知道,我到西部所剩下的时间,只有六天了。

我开车跟着郑妮的车子,先去了她的保险公司Allstate。因为今天是星期六,公司里只有一个胖胖的黑人女人在那里值班。我们花了半个多小时,才把需要的材料,包括郑妮的口述记录等办妥。从郑妮做记录的一段事情看,她是个办事极为认真的女人,一丝不苟。这时我对昨晚上打开她的冰箱时的看法,又有了些改变。我想,一个做过医生的女人,不管办起什么事情来,应该都不会含糊的。

然后,我们一前一后又去了我的保险公司StateFarm。在这里,我们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把事情办妥。公司的代理人跟我们说:“你们车子的损坏估价,我们有专门的指定修车公司。但是,今天跟明天,我们公司的指定估价代表不上班,因此,你们要等到星期一的时候,才能把车子开到修车公司去估价。对此我很遗憾。”

我急着说:“可是,先生,我要急着赶到加州去呢!我只有六天时间了,你们能不能通融一下?”

代理人耸耸肩膀说:“这就不关我的事了,你要赶着去伊拉克我也没有办法。当然,你也可以到加州后再去我们公司指定的车行估价,不过那可能也要花费你不少的时间。”

离开了保险公司,郑妮看我的脸色有点沮丧,就说:“其实,我觉得那代理人说你的车子的损伤,可以到加州后再去估价,也是个不错的建议。刚才那代理人不是已经对我们撞车的经过,做了口头跟书面的记录了吗?他把材料输入电脑,加州那边就有你的存档了。”

我沉吟了一会。此时,我心里忽然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惆怅。我觉得这种令人沮丧的意绪不光只是因为车子的问题。我望了郑妮一眼,说:“我就怕到时候到了洛杉矶那边,一时半会的又不能把事故说不清楚。你不知道,我是个怕麻烦的人。如果那边保险公司给我拖上半个月,我还不急得要去跳太平洋?!听说加州的交通规则很严,我的右后车灯不亮了,到了那边后,如果警察来找茬,又正碰上我要用车的时候,那我该怎么办?!”

郑妮想想说:“说的也是。不过你也别指望在这里修车了。既然你怕麻烦,要不,你就在我们公寓区附近找家Motel住下吧?我想下星期一早上你肯定可以上路的。伯明翰虽然不算大城市,但是有些地方还是值得走一走的。”

我听了这话,心下大为失望。我原指望郑妮她会挽留我继续住在她的公寓的。那样的话,我可能还可以获得一些意想不到的乐趣,虽然这种希望微乎其微。但是,这时我又不好意思再向她提出住在她公寓的要求,那简直就有些死皮赖脸了。

郑妮看我一副犹豫不定的样子,就说:“好了,这事你自己看着办吧。我得上学校整理一下课程内容去了,估计晚上六点以后才能回公寓。马上就要到期末考试了,我的时间很紧。你找到旅馆住下来后,可以开车在伯明翰四处转转。这里暮春初夏之际,各种花色开得很好,你来的可正是时候。”

我这时候哪有那份闲心情?我说:“我不太喜欢花前月下的。花跟人的气质相对称时,观赏起来才会显得有点意思,否则就像是附庸风雅了。你看我这人跟花搭杆吗?!我现在看到花还能爽的起来吗?简直就是风马牛不相及。俗吧?”

郑妮笑着说:“那是你的理解。我可不这样认为。你记住了,千万别走丢了。有事打我的手机。”说着,她上了车,一溜烟地就开走了。我愣怔了一会,也上了车。这时,我真的觉得自己是无所适从了。

在来到伯明翰之前,我曾经听说过,伯明翰铁人山上的“铁人”雕像,曾经是全美仅次于纽约“自由女神”像的第二大雕塑。我对这个号称是“钢城”的象征人物,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但是,在这个城市里,我又找不到其它轻便些的消磨时间的景点,于是,我便驱车上了铁人山公园。

可惜的是,那时高举铁钳的“铁人”雕像早已经被撤掉了,让我无法瞻仰到这位曾经是“钢城”风云人物的伟大形象。不过我还是在山上呆了一个多小时,原因无非是我不知道接下来我该干些什么,我就像一个流浪汉那样徜徉着。我往北边望去,只见65号和号20高速公路两边,一片灰蒙蒙的低矮的房子,漫无边际,只有Downtown中间那些棕红色的、灰色的高楼,像烟囱一样,从一望无际的低矮的平房世界中,特异独出。这便是这座古老城市的版图结构。

看到眼前的这种景象,我的感觉就像以前我们在应付研究生过关考试的英文教材里,读到的美国作家H.LMENCKEN的《TheLibidofortheUgly》一文,文章中写道:

“Hereissomethingthatthepsychologistshavesofarneglected:theloveofuglinessforitsownsake,thelusttomaketheworldintolerable。ItshabitatistheUnitedStates。Outofthemeltingpotemergesaracewhichhatesbeautyasithatestruth。”

(这里是迄今为止被心理学家们所忽视的一个领域:对自我审丑的理直气壮的沉溺,刻意让世界变得令人难以忍受的诱惑。它得以繁殖的温床便是这个美利坚合众国。从这个熔炉中衍生出来的,是一个憎恶美丽就像憎恶真理一样的族群。)

也就是在这篇文字中,我第一次接触到了MeltingPot这个词。当时,教我们英语课的,是个曾经结过四次婚的中年美男子,他的最近的情侣,是个教日文的水蛇腰的中年女人。他每次给我们上课的时候,都要不停地拿出一方厚厚的手帕,斯文得像英格兰绅士似的,轻轻地抹一抹额头跟脖子的虚汗。我的一位特别损人的同学私下里告诉我,这位老师的精力,看起来差不多已经被贪得无厌的女人们掏空了。这话最后传到了这位老师的耳朵,于是我的同学在研究生英语过关考试时,成了我们班上唯一的一个不及格成绩获得者。

MeltingPot应该是“熔炉”的意思吧,我想,它应该不同于思想激进的柏杨所说的“酱缸”一词。因为后者只能让某些新鲜的物质,在长时间的腐蚀后,变得味道古怪,臭气熏天,其意义主要是为了迎合热爱这种古怪味道的人的胃口,就像门肯在上文中提到的那样,是与生俱来的对恶俗的喜好。打个中国特色的比喻,便是臭豆腐,鱼露之类。而“熔炉”一词看起来却充满了生命力,它能够将任何东西都在这个极具DissolvingPower的炉子里,熔汇成一团,无坚不摧。——只除了一种东西:文化,以及脱胎于这种文化的倔强的族群。

依我去过的那些地方来看,美国大多数的城市结构大体上便是伯明翰这般了。在我看来,美国的大城市的结构差不多都是大同小异的。Downtown里竖立着几十座烟囱似的高楼大厦,城市的一半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另一半则是贫民窟。亚特兰大是这样,伯明翰也不例外。不过,那些建筑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甚至更早的高楼大厦,已经被中产阶级们所唾弃。中产阶级们居住的地方,大都是在远离市区的郊外。那里环境优美,空气新鲜,乡野气息浓重。

我转头往南面望去时,看到的正是这样一种景象。那里森林密布,静谧而又让人浮想联翩。我想,北面的城区代表的更多的只是美国的历史,而南面却拥有美国的财富和将来。

下了实际上只能算是一座小山丘的铁人山,看着满街乱窜的车流,我突然又急着想要离开这个城市了。但是,我的一个装着毯子跟衣服等杂物的箱子,还留在郑妮的公寓里。我看了一下车上的时间表,还不到夏时制SpareTime五点。而这时,夕阳已经开始向西方倾坠了。那看起来就像鸡蛋黄一样的落日之处,正是我这次旅行的归宿之地。

我给郑妮打了个手机,告诉她我想去她的公寓取行李。郑妮听说我现在就要离开伯明翰,有点意外。她说:“庄鸣,你不是担心到了加州后,保险的事不好处理吗?你这人办事怎么出尔反尔的?!我现在可没有时间回去。”

我说:“郑妮,我在这里实在是呆不下去了,能呆的下去的话我就留在亚特兰大了。主要是我根本就找不到进入这个城市的感觉,我的感觉就像溺水了一样。我只有上路了。你能不能早点回来?我到你的公寓拿一下箱子就走,费不了你多少时间的。”

郑妮说:“我还有几个作业要完成呢,我只能到六点以后离开学校。要不,你再呆一会儿,我一下课,马上就赶回公寓。你这人真是,祸都闯了,还在乎这么点时间?!”

我只好痛苦地等待着时间空洞而金光闪闪地在我的面前流淌着,我开着车子在城里漫无目的地转悠着。没有一个能让我精神一振的美女。看来郑妮在这个城市里几乎可以当得上是鹤立鸡群了。其间我在一家Subway吃了一块难以下咽的汉堡包,以及两听冰镇的AL5.5%的IceHouse啤酒,感觉略微好了一些。我在经过一家花店的时候,忽然被摆设在橱窗口的一盆鲜艳的花给打动了。我在路边停下车子,进去问了一下店员,才知道那是阿拉巴马的州花山茶花(Camellia)。虽然我平时对花的兴趣不大,但是这时我还是毫不犹豫地花上二十块钱,买下了一盆山茶花。我想在我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总该向郑妮表达一下我的歉意和谢意的。

快到六点的时候,我匆匆忙忙地就赶到郑妮的公寓。虽然我已经有点累了,不过我还是想早早地向前赶路。



8



我抱着那盆山茶花,来到郑妮住的公寓门口,她还没有回来。我就在一边蹲着等她。经过门口的寓公寓婆们都友好地朝我笑笑,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我是不是这里的房客。这种情景我早已司空见惯。很多公寓中的住户,一两年时间了,还不知道隔壁住的是谁,不过这样也好,免得东家长西家短的。

郑妮直到六点半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公寓。她见到我,第一句话就问说:“喂,我说,晚上你真的要走?这都什么时候了?!”

我说是的:“我只是觉得呆在这里心里有点憋闷,人在奔波的时候,最怕的就是毫无目的的停下来,就像长跑一样,你一收住了脚步,接下去你可能就跑不动了。我想可能只有在路上的时候,我才能解除这种焦虑。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或许这只是一种流浪的感觉。我只觉得我必须早点离开这里,尽快找到我的归宿。”

郑妮没再说什么,这时,她忽然看到了我身后的山茶花,神情一下子振作起来。她说:“这不是山茶花吗?你想带着它上加州去?”

我笑着说:“这是我送给你的。我想你会喜欢的。”郑妮捧起山茶花看了看,脸上流露出难以抑制的笑意。她说:“谢谢你,庄鸣。我到伯明翰这么些年,你还是第一个给我送花的人。我会记住的你的细心的。”

我笑着说,我在你这里住了一个晚上,给你添了那么多的麻烦,总该表达些谢意吧。郑妮听了我这话,神情忽然有些黯淡下来,但随即就又高兴了起来。我们进了她的公寓。我慢慢地将那张棕色毛毯紧紧地填压进行李箱子,箱子已经处于饱和状态了。我在扶起箱子的时候,突然看到郑妮的神色有点不太对头,她没有正眼看我,她的眼神像冬日下的寒霜一样的冰冷忧郁。我心里一紧,想问她到底是怎么了?因为昨晚上她毕竟跟我一起折腾了大半夜,今天又忙了一天,我估计她是体力不支了。

不过,我终于还是拖着箱子来到了门口。我站在那里,默默无语,我觉得我心理的重负,就跟手里的箱子一样的沉重。我突然觉得我似乎即将要失去什么了。而失去的东西,又似乎正是我这些年来一直在企盼的。我有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这时,郑妮说道:“我说,你真的就不想在我们这里再多呆两天吗?!明天是星期天,我们学校没事,我可以带你到这里著名的风景区OakMountain去转一转。我以为这个城市也只有那个地方,值得去看一看了,那里的湖光山色,肯定会让你流连忘返。”

我听到这话,心里有点动了。其实,我潜意识里还是期盼着郑妮能够真心地挽留我的,说实话,到美国这些年来,还没有哪个女人让我这样的倾心过。只是因为我觉得必须摆出做作与矜持的姿态,我才没有一口答应下来。这时,我一回头就看到了郑妮小山重叠金明灭般的眼神,她的头微微地向后仰着,这使她的眼睫毛看上去有点妩媚:那是一种熠熠发光的期待,似乎是某种难以抑制的激情,正在她的脸上燃烧着。

我很快就读明白了郑妮脸上的潜话语。于是我一下子热血上涌了,我放下箱子,慢慢地朝她走了过去。当我判断出郑妮并没有因为我咄咄逼人的眼神而怯退的意思的时候,我的胆子就更壮了。然后,色向胆边生,我冲动地一把就将她抱住了。到了这种地步,我算是豁出去了。我知道我发热的头脑,已经将所有的脸面与矫揉造作的虚饰花边都给挤走了。我感觉到了自己膨胀的脑袋,轻飘飘的就像浮在水面上的皮球,根本就难以压制下去。这是一种多么爽心悦目的快感啊!

我紧紧地盯着郑妮的眼睛,她也在盯着我,她的凄迷的眼神让我胸口一阵麻热。我紧紧地搂住了她。我们都不自觉地发出了像野兽一样非常冲动的呻吟声。

我们接下来的激动人心,沁人心脾的接吻,持续了大约有十几分钟,中间有好几次我的呼吸困难,胸口憋闷,有点窒息。我估计我们的口水都将各自的胸口给浸湿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那么多的口水。郑妮的嘴里也是漫溢着口水。

随后,我们一起跌坐在沙发上。但是很明显地,我们俩都意犹未尽,继续紧紧地搂抱在一起,舌头纠缠在一起,继续让口水像涓涓细流一样流淌着。我们都手忙脚乱地想把对方一口给吞下去,当然,这只是一种欲望的臆想。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接吻本身并没有给我带来太多的快感,它显然只是真正的风暴降临前的一段过门,一支序曲,或者说是更为激切的行动前的必不可少的热身。我们麻酥酥的快感更多的是来自于大脑神经中枢的兴奋。这中间我很想跟郑妮说几句露骨的情话,但是又羞于启口。我想,人们之所以选择接吻这种不太卫生的形式,来作为性交的前奏,主要是想通过这种亲昵的方式,来向对方透露出某些亲密的信息。因此,我认为接吻纯粹只是一种精神上的相互感染,而非肉体上真正的契合。初恋的情人们正是采取这种接触,半推半就地来维持他们虚拟的爱情关系的。而真正一到了恋爱的平台期,接吻无疑便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累赘,这就像你人都已经Boarding,手里的登机牌自然就成了一种形式,——尤其是男女双方都感受到了对方口臭的时候,这浪漫的滋味更是大打折扣了。

当然,我的这种想法并不是当时滋生的。当时我满脑子的空白,手忙脚乱的,只想把眼前这个和我呼吸相向的女人,一口吸融到体内,哪里还有闲心思去考虑这些杂七杂八、吃力不讨好的问题?!

我发现,我们俩到了这种地步,想不失去理智都已经很困难了。长时间的接吻,让我们都读懂了对方潜在的身体语言。郑妮的嘴巴烫得要命,而且随着相互之间舌头的搅动,我觉得我的口腔快要破裂了。我几乎就要没出息地萎顿在地。但是,我又不想将舌头从她的嘴里抽出来。我担心我的任何短暂的退却,都将造成无可挽回的溃败,它将使我们之间的热情,就像搁在断了电一样的微波炉里的美食,突然冷却下来。

实际上,我察觉到郑妮似乎比我更要投入,我的舌头差不多被她紧紧地给吸住了,不过却体会不到任何快感,只是大脑表现出异常的兴奋。我的快感只发生在于大脑里,那是一种感觉上的,而不是肉体上的亢奋。

于是,我气势汹汹地一把郑妮按倒在沙发上。性爱中的暴力行为有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刺激效果。此时,我的大脑因为发热,已经失去了操控理智的能力。我先手忙脚乱地扒掉了郑妮的上衣,她的上身洁白丰润,起伏的胸脯富于弹性,让我呼吸紧促,欲罢不能。正当我脑子里旋转着一片空白的光芒的时候,郑妮忽然睁开眼喘息着说道:“门,门。”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以为她暗示的是她牛仔裤上的金色的铜拉链,于是双手慌乱地就来扒她的紧紧绷着大腿的牛仔裤。郑妮一手按住裤子,一手指着门口说:“呆子,你要死,有人要看到了!”

我这才恍然记起来,我们因为猴急,还没有把公寓的门给关上呢。这要是被热心的过路人瞧见了,说不定就要打911报警了。我赶紧过去关了门,顺手把我的大箱子拖回了屋里。

当我回到沙发边上时,发现郑妮自己已经将牛仔裤跟内裤一并脱下了。这让我有点吃惊,本来我以为她还要忸怩一番的。我忽然觉得有点若有所失,整个操作过程似乎少了一层刺激。因为在我的理解中,性爱的过程,女方无谓的、半推半就的抵抗行为,会给男方的激情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的。

我望着沙发上的郑妮,心里一阵颤栗。简直是令人难以想象:一个一丝不挂的、浑身上下充满着活力的女人,就这样平躺在我的眼前,这虽然是个让我梦寐以求的亮丽淫秽的情景,但是我还是有些触目惊心。我觉得自己手脚发软,沉不住气了。我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干些什么,是继续接吻呢,还是单刀直入,直接进入下一个更加亢奋的程序?我没有想到,郑妮的身体在剥掉多余的衣服之后,会是这样的丰润白嫩,不可思议,这样的让人赏心悦目。我的大脑就跟郑妮的身体一样,一片苍白。

这是我第一次真实地面对着一个完整的赤裸的女人,它让我目瞪口呆。

郑妮微微地睁开眼睛,乜了我一下,随即就扭身朝着沙发里面去了。我发现,郑妮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幽怨,也夹杂着一点责备、恨铁不成钢、甚至失望的意思。于是,我做为真正男人的使命感油然而生。我三下五除二地便除去了身上所有的赘物,奋不顾身地压在了郑妮的身上。

那是一张三人座沙发,我操作起来时,身体与动作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且那时我的操作技术显然又是相当的业余,我就像一个刚学会游泳的涉水者一样笨手笨脚。好在那时我的硬件还行。因此,我莽打莽撞,盲人摸象般,总算折腾了二十多分钟,随后我就不行了。

在达到高潮的那一刻,我觉得头皮发麻,全身痉挛,但是身体却像是被波涛冲激而起,飘向高空。我的眼睛在那么三五秒时间里,突然发盲了,我觉得我的所有神经,都积聚在大脑深处,我的呼吸也停顿了。郑妮的眼睛只剩下了一道缝,她脸色潮红,嘴唇湿润,轻声呻吟着。那是发自内心的快乐的呻吟。

这个感觉,跟我以前在梦中出现的无数次虚拟的性体验,基本上是吻合的,没有什么突兀之处。但却让我十分的满足,有种成就感,就像一个月前刚刚拿到学位证书时的心情一样,新奇而又兴奋。不过兴奋的高潮很快就开始消退了。

我浑身没劲,气喘吁吁的,像虚脱了似的。我忍不住将郑妮搂在怀里。郑妮还闭着眼睛,脸上似笑非笑的。这让我怜意顿生。我轻轻抚摸着她的脸,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嘴唇,觉得她就像是脱胎换骨了似的。这时,我把郑妮的柔姿,归功于我的强悍的性能力。

我们就这样相互搂抱着,缠绵了很长时间。我本来想跟郑妮说上几句贴心话的,不过终于没有开口。男女双方到了这种彼此相忘却又心心相印的境界,已经没有什么话好说了,也没有什么东西好值得保留了。我觉得自己的心里,充实了很多。我闭着眼睛,慢慢回味着方才美妙的情景,觉得自己就像是刚刚从蒸汽浴室里出来一般,舒畅而绵软。

郑妮轻声笑着说:“庄鸣,我没有想到,你居然会是那么的笨拙。我原以为你早就是个过来人了。你不会是装出来的吧?”

郑妮的话,略微破坏了我的良好的情绪。我想,任何一个男人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情肯定都会跟我一样的尴尬难受的。我怀疑她会不会是在内心里不满意我刚才的表现。于是我笑着说:“你知道,我又不是这方面天生的行家。以前我虽然跟那个刘燕接过吻,但是真刀实枪地进入女人体内,我这还是第一次,我总不至于一步登天吧。信不信由你!”

郑妮笑着说:“这我倒没有看得出来。有的男人跟女人上床的时候,经常故意装作临场发挥不佳的样子,试图蒙混过关。不过,我看你倒不像是装的。”

忽然,我想到了一个致命的问题:在跟一个女人发生过肉体关系后,98%以上的男人或明或暗地都会考虑到这事。我问郑妮说:“咦,郑妮,刚才我怎么没见到你那地方出血呢?”

郑妮听了这话,有点生气了,说:“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告诉过你,我是处女了吗?!我又没说过我跟你这是第一次。而且,我又不想嫁给你!”

我一下子怔住了。在我以往的刻板的思维中,我跟大多数男人一样,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倘若哪个女人愿意(亦即以无偿的方式)跟我一起上床,那么她就算是我的“人”了(当然,娼妓除外,她们是人尽可夫的赚钱绞肉机),至少我们之间应该有一种不同一般的关系。然而郑妮的这句硬梆梆的话,一下子就将我的刚刚滋生的占有欲所带来的成就感,揉捏碎尽。这让我十分的失望。我就像先是被告知中了Lottery巨奖,最后兴致勃勃地拿着彩票去兑现的时候,却发现其中有个号码是错误的一样。

我说:“郑妮,这么说,我只是你生活中,或者说是你的床上的一个临时的过客罢了!刚才我们的激情,不过只是一场自发的游戏?!”

郑妮微笑着说:“你可以这样理解。不过,庄鸣,对你来说,我不也是你生命中的一个临时过客吗?!既然大家都只是萍水相逢,又何必在乎朝朝暮暮?!话说回来,如果你不是个过客,我也不会跟你来一套了,我可不想跟你从一而终。我对你的了解毕竟还浅薄,我还不想将自己跟你绑在一起。”

我有点冲动了,说:“郑妮,你错了,我可不是这样想的!我是很认真的。我是相当投入的。我想,我在进入你的身体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已经跟你熔合在一起了!没想到你是这么轻率地对待我们之间的第一次接触!”

郑妮笑着说:“庄鸣,你真以为一对男女在突如其来的肉身接触之后,就能产生难以磨灭的爱情吗?!这多可笑!我没想到,你居然会这么的天真!”

这是郑妮第二次使用“居然”来解释我对她的这段激情。我呆住了。于是,我忍不住暗中反问自己:我难道真的爱上了眼前躺在我怀里的这位赤身裸体的女人了吗?毕竟,我们才认识不到48小时。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爱情这东西也太荒谬了。

看来,也许我真的是错乱地、幼稚地将爱情跟性划上等号了。在这年头,爱情就像古典主义哲学一样的可笑。你也很难找到一个贴切的英文单词来表达它的内涵。在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人看来,如火如荼的爱情其实就是MakeLove,或者Intercourse,而不是什么形而上的东西。

这让我感觉到,我此时在郑妮眼中的形象,该是多么的滑稽!没有什么比向一个女人乞讨爱情却受到讥讽更难堪的了。



9



晚上,我顺理成章地就在郑妮公寓住下了。这时,她真要赶我走,我也不想走了。男人一挨上女人,骨头就软了。其实大多数人情也就是这个样子,略有些甜头,没准便将自己给出卖了。

我跑出去到加油站买了一打啤酒,准备为自己和郑妮的“性关系”,好好庆贺一下。我就像个男主人一样,大大咧咧地歪在沙发上,一付CouchPotato的派头,然后一边喝啤酒,一边观看电视里NBA的比赛。郑妮则在厨房里忙着下面条,做冷菜。我们看上去就像是正经过日子的一对小夫妻。

我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电视,一边在想:所谓的性,原来就是这么回事,它跟爱情可以是不沾边的。性跟爱情的关系,就像是臭豆腐跟大豆的关系一样。我曾经自认为是美妙的东西,其实只是像吃了一串臭豆腐,而对于原汁原味的豆腐本色,我却并没有获得。我们之间玩了一场双方都自愿投入的引人入胜的性游戏,然而郑妮在情感上,并没有认可我。这对我的面子来说,多少算是个打击。在我看来,只有拥有爱才是对对方的占有,或者付出。

我想找个更形象的词来表达爱情这东西,就像我将性比作是臭豆腐一样,但是我琢磨了半天,也找不到这个词。因此最后我还是选择了“豆腐”一词。国内有种不成文的说法,沾女人的便宜,也叫“吃豆腐”。这个比喻对我今天的处境来说,十分贴切。但是反过来看,郑妮不是也沾了我的便宜了吗?!

在晚餐上,郑妮做的面条比早上的有点起色,不像是面糊了。她还在其中放了些虾,鸡蛋,青菜什么的,有模有样的。

我们喝着啤酒,看起来,郑妮的酒量不大,一听没喝完脸色就酡红了。我问郑妮,她平时是不是都是这样做饭的?郑妮笑着说:“我哪有那么多的时间?我每天顶多也就是下面条,做米饭,蒸包子什么的。平时我吃的菜,差不多都是跟我的Roommate张榛搭伙的。她也是个不会炒菜的,烹饪技艺还不如她的老公呢,只能下下面条什么的,一不小心又都糊了。你看,这个星期她去了一趟新奥尔良,我就得一个人往亚特兰大跑了。然后就碰上了你这个臭冤家。”

我听了“冤家”一词,心里有些欣喜。我知道,在俗语中,这“冤家”一词,有着特定的意思,是男女之间打情骂俏时使用的润滑油。郑妮好像察觉到了我的自得的神色,就说:“嘿,姓庄的,你可别往那方面瞎想,我可没有古人那么酸不溜秋的。我的意思是,遇到了你这个……,Shoot,怎么说你呢?!你是个还不算让人讨厌的家伙。”

我笑着说:“你这‘不让人讨厌’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你也别把我给想歪了!我至少还算是半个正人君子!”

吃完饭,我们依偎着坐在沙发上,索然寡味地看着电视,不停地更换着频道,偶尔互相讨些口头上的便宜。此时,我的情绪正处于所谓的不应期,有些低落。郑妮将她的头软绵绵地靠在我的肩膀上,那神情就像是个久经情场的恋人似的。她的这个亲昵的动作,跟她刚才断然拒绝我们之间事实上已经诞生了情感的话相形之下,让我有点别扭,不过同时也让我心理充实了些。

我一边不停地喝着啤酒,一边故意轻描淡写,旁敲侧击地打听着郑妮以往的私生活。实际上,每个想要在情感上小心翼翼地更进一步的当局者,都想清楚地获悉对方所有的隐私,好像不这样的话这活儿就不完整了。我当然也不例外。

而郑妮在这方面看起来似乎比我更加精明。她反过来饶有兴味地询问起我的旧往经历,那神情就像是一个大一的女生无限期待地向老师请教学术问题一样,半歪着脑袋。我是三十岁的而立之人了,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毫无保留地告诉她,我曾经有过两次不成功的感情经历:一次是在上高三时,我给同班的一个发育已经完全的,看上去很丰满的女孩,写了一封情书,结果那女孩马上就把情书交给了我们的班主任,班主任又乐不可支地将我的情书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展示并朗诵出来,让我很有一段时间抬不起头,心理萎缩。

此时,我尽量凭着想象,将我的那个女同学的外貌,描述的十分的活泼动人,好像我不去追她我就亏损大了。我还虚构说,她是我们年段无可争议的“段花”,只是那时我还没有发育完全,不具备让她怦然心动的胡须和浓密的腿毛。不过,后来我考上了某重点大学后,那个女孩又主动给我写信了。她说了一大通什么真正的感情都是一波三折的话,有点好事多磨的意思,并要我接受她迟到的爱情。她是个涉猎甚广的文学青年,引经据典地表达情感是她的强项。她还约我出去见了一次面,我们接了吻,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女人,整个过程我都心惊胆颤的。后来我用手抹了一把嘴巴,悄悄放在鼻子前闻了一下,我闻到了一股唾沫被氧化了的怪味。

郑妮微笑着说:“然后呢,你就拒绝了她?”

我说是的,因为她的接吻技术看上去太成熟了,训练有素。郑妮笑着说:“嘿,你看你这人,该流氓的时候不流氓。我要是换了是你,我肯定会跟她虚与委蛇,然后再引诱她跟我上床的,最后再将她给提踹开。既然她在你的初恋中伤害过你,你干嘛不报复她?!你如果这样做了,她就会记住你一辈子的!而你拒绝了她,她很快就会忘记了你。女人都是这样,你越不在乎她们,她们就越会在意你。反过来,你越在乎她们,她们就越不把你当回事。”

我叹了口气说:“看来还是惺惺惜惺惺,女人更了解女人。我当初也有过这种想法,可我毕竟心肠软,最后还是跟她不了了之了。我觉得,我本质上还是个好人。我跟她只来过那么一次轻描淡写的接吻,再进一步不仅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因为我对她已经兴味索然了。说实话,我觉得接吻没有多大的意思,主要是男女双方都太矫揉造作了。如果真有感情的话,那又另当别论。”

郑妮坐起身来,瞪大眼睛说:“这么说,你今天跟我接吻,也是抱着这种感觉的?!”

我忙笑着解释说,我们的事另当别论,因为任何狂风暴雨,都应该先有个预兆。我们的接吻就是个未雨绸缪的磨合过程。

郑妮说:“你这话倒是有些新鲜,我倒没有去考虑这么多。或许这也是男人跟女人的区别。你知道,其实我是很珍惜接吻的,至于上床,除非你到了真的不可抑制的地步,不然就俗了。”我笑着说:“听你这话,你一定跟不少人接过吻了。”

郑妮打了我一下说:“这年头,在女人的眼里,好男人不等于都是君子,更不是什么男子汉。说实话,在昨天晚上,我潜意识里还是希望你跟我之间会发生些什么意外的事的,就像今天晚上我们所做的那样。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昨晚你真对我动粗下手了,我肯定不会接受你的。我说不定还会报警的!这也算是一种刺激!”

我笑着说:“看来你是个性格很不稳定的人,也许大多数女人都有这种心理。这么说,我还算是理智的了?看来我天生就是个泡女人的高手,以前我怎么没有发现自己的这项优势呢?!”

郑妮也跟着笑着说:“有些男人的老实是真诚的,而你的老实一看就是装出来的,只不过装的不太成功,反而又有点撩人了。好了,接着说说你的第二次感情经历吧。”

我笑着说:“你对我的爱情经历这么感兴趣,不会是看上我了吧?!”郑妮拍了一下我的大腿说:“去你的!我还没有近视呢。”

我又开了一听啤酒说:“我第二次跟女人接触,有点传奇色彩。这也是我迄今为止唯一一次能够称得上是恋爱的经历。那是在上大三的时候。那时,一个大四外文系英文专业的女生看上了我。你可能也经历过那种日子的,女生到了大四的时候,该成正果的早就私订了终身了,那些没着落的,就有点像是病急乱投医了,因为一出了校门,真正的爱情的大门,几乎就要对她们关上了。不然的话,我也不会获得这种说起来是送货上门的机会的。所以这位精打细算的女孩,——我觉得说她是女人更为恰当,在我还是大三时就热火朝天地来到了我身边了。她的主动让我隐隐约约地感到不安,总觉得好像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劲,但是我是打内心里喜欢她的,她热烈奔放的性格,善解人意的乖巧,体贴,都让性格内向的我难以自拔。你知道,我们学理科的,感情思维本来就比较封闭,而我那时候大部分的时间又都泡在学业上,整天像勤奋的和尚念经一样,很少去过问书本以外的事情,不是不想,而是觉得有些奢侈。哪像他们学文科的,整天无所事事,在男女之事上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因此我是见到酒糟就醉了,而且我很快就被她给套住了。直到我发现那其实只是一个陷阱。”

郑妮笑着说:“我觉得你在你的第一封情书被你的那个心理阴暗的班主任公开之后,你就患上了情感自我抑制症了。你见了女生,无形中就会油然而生一种恐惧心理,处于被动状态。但是你又很想摆脱这种心理。正像你说的那样,那位外形惹火娇艳,但是对你又不失温存体贴的外文系的女孩,很快就轻而易举地从你封闭的心扉破门而入,她应该是你的第一个仰慕的对象,甚至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梦中人,她和你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质。因此你才会上套。”

我听了郑妮这话,就觉得自己对女人的理解,实在是太业余了。我不得不在心底里佩服郑妮的观察和判断能力。那位女生的外形的确娇艳惹火、高挑而不失丰腴。此前我虽然也很想在情场上潇洒的露一手,但是,我在跟好几个女孩蜻蜓点水般的接触之后,稍微遇到有什么风吹草动的,我都鬼使神差地怯下阵来了。这使我的自闭心理越陷越深,以致到了一见到女人,就手脚发软的地步。

然而,这位多情的女生却像孙柔嘉一样主动地对我发起了进攻。这一点,当时连我们宿舍里的那几个痞气熏天的室友,也感到意外,目瞪口呆。因为我在他们心目中形象,一直不算很起眼。我既不会在周末深夜时,点着蜡烛,跟他们在麻将桌上,安排夜战。而且在熄灯之后,我也很少参与他们之间对女性肉体与脾性的琐碎的沙龙。因此这位外文系女生在我们宿舍的突兀出现,一下子就让那帮痞友们血脉贲张,从此对我刮目相看了。

那段时间,我的虚荣心无疑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因为谈恋爱其实有一半是谈给旁观者看的。我也就“扶着小娘子过河”了。我在走廊上狠狠地出了一口鸟气。

最后,我轻描淡写地跟郑妮总结我们的爱情故事说:“然后,我就轻易地被她搞到手了。”

郑妮笑着说:“我觉得你的话听起来很可疑,破绽百出,除非这个女孩另有所图,而不是三年急,四年没人要的那种货色。好了,不说这个了,就说她是怎么搞到你的吧。——这话说起来怎么这么别扭,就像你是耗子她是猫似的。你这搞‘字’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上床?”

我说,那是一个炎热的初夏,大街上的梧桐树都在喘气。毕业前夕的校园里躁动不安。那位女生一身短打扮,白色的T衫跟牛仔短裙,风风火火地来到我们的宿舍,就像一个魅力无穷的杀手。那时我们宿舍里的那几个室友都到操场上折腾身体,打熬气力去了,就剩下我一个人还呆在那里热火朝天地背着一部索然寡味的英汉词典。我见到那个女生时,眼睛一亮,心头像是被什么爪子给挠了一把,想哭。她是来我们宿舍找她的四川老乡小李的。

我抖抖索索地给她泡了一杯劣质的红茶,杯子上的茶垢不堪入目。我们就像以色列和伊朗的使节见面一样聊了几句话,她就告诉我,她叫刘燕,一个很普通很好记的名字。

在我的印象中,我从来没听小李提起过他有这么一号漂亮的女老乡,可能以前他们之间的来往也不是很密切吧。于是,我热情招待了这位自报家门的刘燕同学,她也就心安理得地坐下了,在炎热的夏天温度里,那杯红茶一直到她离开的时候,还没有被她喝完。我们从各自的学业,一直聊到了咖啡的浓度,可惜我对咖啡是外行,只能附和着她看起来十分洋派的她。其间大家不时地还夹杂着一些故做意味深长的长吁短叹,聊作润滑。男女之间如果不是恋爱关系,简直就有点无聊。

郑妮说:“我对这些琐碎的细节不感兴趣。两个男女在一起的情景,一般都是大同小异的。我只想知道你的故事的关键情节,还有结果。”

我想了想说:“简单一点来说,那天我送刘燕离开宿舍后,她就邀请我到学校附近的鼓楼茶庄去灌了一个下午的茶水,而不是去星巴克咖啡店,品尝她所喜爱的牙买加产的蓝山咖啡。晚上在回学校的阴暗小巷里,我们就水到渠成地接吻了,刘燕紧紧地抱住了我,我感到了一阵难以言表的窒息。那时天上只有半个月亮,我们的四周黑漆漆的,刘燕顺手就来揭开我裤子的拉链,我有点害怕,赶紧将她的手给推开了。你知道,我那时在性方面还没有任何的思想准备,心理素质很差,在这方面缺根筋,虽然我喜欢女孩麻咝咝的舌头,以及她们充溢着不可思议味道的口水,那是很让人销魂的。”

郑妮听到这里,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的笑声让我有点恐慌,我不知道她是在耻笑我的懦弱呢还是我的虚伪,总之让我很难堪。我笑着说:“我说的缺根筋,可不是下体那方面的的意思啊。”

郑妮刚问了句“哪方面的意思”,马上就反应过来了,于是她在我身上打了一下。

我极力地想去回忆一下当初跟刘燕在一起时的情景,但是我对接下来的很多细节,差不多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毕竟八年时间过去了。我只记得,当初睡我上铺的小李曾经忠告过我说,据他们的老乡圈子里的人反映,刘燕是个不拘“情”节的女孩,她社交广泛,经常做些出格的事,伤风败俗,为同乡、同学所不齿。不过那时我正沉迷于热恋之中,就把他的话当成了耳边风。我甚至还在私下里龌龊地认为,小李显然是出于对我的嫉妒才在我和刘燕之间挑拨离间的。这反而让我怀着一种怜香惜玉的心理,更加地往刘燕身边靠拢了。

我说:“然后我们闪电般地就确认了情人的关系,不像很多情人那样,从相识到接吻,拖泥带水的。我显得特别的兴奋,这毕竟是第一次有个女人整天附在我的身上,和我勾肩搭背,狼狈为奸。我想想,我那时尽管是为了恋爱而恋爱的因素更多一些,但是,我还真是失魂落魄了。

“当然,刘燕看上也很激动,或者说是装作很激动的样子。我们甚至都山盟海誓过了,生死不离之类的话也说了,不过那也只是形式而已,我现在确信,任何语言方面的承诺,都只是空头支票,但是两个人肉体的融合,却是不可磨灭的。她说了,这辈子她就是我的人了。我当时没有想到,爱情居然会是这么的直截了当,明目张胆的,它披荆斩棘,一往无前。你想,一个不经意的偶然机会,就让我得到了一个梦寐以求的质量上乘的女朋友,甚至可能是将来的老婆。但是在她提出要跟我进行更深程度的肉体接触的时候,我害怕了,我拒绝了她的要求。尽管那时我还很幼稚,但是当一个女人主动要拉你上床的时候,做为男人,都会有一种本能的警惕。我的柳下惠般的坐怀不乱深深地刺痛了刘燕,她表面上不说,但是心里一定很失落,觉得我有点赏脸不要脸。

“不久,她毕业去了上海,几乎每天都给我发送伊妹儿,我不知道她这是在使拖刀计。直到半年之后,她才突然残酷地告诉我,她要跟一个中年洋男人到美国去留学了,这个中年男人曾经在我们学校里讲过课,是刘燕陪伴他,充当他的翻译。他回国后继续与刘燕鸿雁传书,然后就把她像半成熟的土豆一样挖到美国去生根发芽了。

“于是,我们的故事也随之结束了。整个恋爱过程对于我来说,就像是做了一场毫无逻辑的、稀里糊涂的梦。它就像是夏天里突如其来的一场雷阵雨,还没有把沉闷的热气冲刷掉,就已经雨过天晴了。我一下子懵了,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我跟小李又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重新肝胆相照。他整天陪我出入酒馆,向我灌输难啃而半生不熟的食堂里的大排一样的人生哲学。”

郑妮说:“你还没有告诉我她真正粘上你的缘由呢。因为一个女人在向一个男人付出的时候,如果不是为了爱情,那肯定是有结结实实的目的的。”

看来女人都是敏感的。我叹了口气,不好意思地说:“后来小李私下里跟我说,刘燕那些日子怀孕了,不知道是被谁弄大了肚子。本来她可能是来找小李移花接木的。没想到却让我张冠李戴,撞上了枪口!不过,听说最后她在离开学校时,还是偷偷地把小孩做掉了。后来我想,那一次我拒绝和她上床,到底是亏了呢,还是悬崖勒马?”

郑妮听了这话,呆了一下,神色似乎有点低沉。过了一会她又笑着说:“我说了,天底下哪有这么轻率的女人,人家看中的就是你的傻气。你知道她现在在美国哪个城市吗?说不定你们哪一天还会再见面的。”

我说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过说句心里话,我还是很想知道刘燕的下落的。郑妮说:“我从你跟那两个女人的不成功的感情纠结来看,你其实不但不了解女人,你还自以为理解女人,是不是这样?!”

我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我说过,我摇头是为了支撑我残破的面子。我悠然叹了口气说:“现在想起来,我觉得自己当初把爱情看得太高尚了,因此让人乘虚而入。不过,随着她的离开,我不知不觉地却开始想念她了。男人就是这么回事,女人对你投怀送抱的时候,他们被宠得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一旦女人不把他们当回事了,他们又成了丧家犬,自暴自弃。我承认我是真正喜欢过她的,我喜欢她的直率,活泼,爽朗的性格,还有她那让人充满想象的诱人肉体,只是因为我要维护所谓爱情的纯洁,我才跟她分手了。想想真是可笑!”

郑妮看着我说:“你真是这么想的?!你现在还在想着她?”

我想了想说:“我至少还很难把她给忘掉!你知道,初恋的情人是最容易被用来比照后来的对象的。我到美国来,其实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她。人活着总该有个比照的,我不知道她现在成了什么样子了。”我笑了笑,说:“当然,我不希望她从此从我的视界中消失,我想看到她狼狈不堪的样子。”

郑妮说:“冷漠是成熟的最重要的特征。”

我笑着说:“是不是就像你跟我的关系一样?!”

10



我的故事讲完了,郑妮也把电视关上了,然后长长地伸了个懒腰。我发现她的神情有点慵懒,一副闷闷不乐,若有所失的样子。我问她是不是我的故事刺激到她了?郑妮冷笑说:“笑话,谁稀罕你那些酸得粘牙的破事啊!”

我又问她,今天晚上我是不是仍旧睡在沙发上?郑妮说,你爱睡哪里睡哪里。说着她就进了卧室,侧身躺到床上。我跟着她来到床上,郑妮也没有表示拒绝。但是我忽然发现床上少了一个枕头,于是就到客厅里,打开我的大箱子,拿出那张棕色毛毯被,叠好了,聊且作为枕头。

我大大咧咧地在郑妮的身边躺下。这时候我的感觉,跟刚才在沙发上做爱时又不一样了。我觉得此时自己就像个真正的男人似的。我跟郑妮说:“郑妮,我刚才啰里啰唆的跟你说了那么多,可我还没有听你讲你的爱情经历呢。这好像不太公平吧?!”

郑妮看了我一眼说:“我不想说,说出来怕你脆弱的神经受不了。”我“嗤”了一声,说:“我能受到什么刺激?!顶多不就是你不是处女的经历吗?!你尽管说吧,我的心胸比你想象的要坦荡。我觉得我们要裸的话,就彻头彻尾地裸透了。”

郑妮说:“实话告诉你,我曾经有过一次刻骨铭心的恋爱。从那以后,我对所有的男人都没有再次投入的欲望了!爱情真是很累。”

我听了这话,心里的确有点不是味道。你想,现在躺在我身边的这个年轻的女人,早就已经在情感上枯竭了,而她却在不久前还跟我有过肉身上激情的接触呢!离开了最起码的感情投入的性爱,跟你将就着吃面条填饱肚子,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食色性也,道理简单得跟一加一等于二似的。这意味着,我们之间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过于世俗的、松散的真实状态。想想看,曾经有个男人曾经先我之前,就占据了我身边这个女人的梦想,甚至还有肉体上的最隐秘的乐趣,这是大多数的男人都不能接受的一种事实!但是我的这种心理却不能说出来,我只能打趣地笑着说:“这大约就是所谓的‘曾经沧海难为水’吧?”

郑妮说:“我是在北京一个医科大学上学的时候,认识了那个男的。我喜欢他,最初是因为他有着迷人的外表,他身材瘦高,笑起来像小孩一样天真。他年龄比我大几岁,看上去很成熟,而且他谈吐不凡,眼神中总是隐含着一种让人心疼的忧郁。那时他正在我们城市的一所举足轻重的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郑妮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中不自觉地闪烁着奇特的光芒。这些光芒点燃了我心中的妒忌之火,我的心里酸溜溜的。倘若郑妮的这个让她至今还刻骨铭心的恋人长相粗俗,那么此时我的心理还会好受些。没想到他却是个听起来十分出色的人。我咬咬牙说:“这种华而不实的男人往往靠不住。”

郑妮不理我的旁敲侧击,继续说:“我们是在他们学校的咖啡屋书店认识的。那天我上他们学校去找我的一个中学女同学玩,我的同学不在,我就去逛书店,然后就碰上了他。他主动过来找我搭话。他彬彬有礼,套我说话的时候一点也不做作,我对他的印象不错。后来我们交往的经历证明,第一印象往往是不可靠的,但却是致命的诱惑!我们女人往往最注重第一印象,所以我认为它是致命的。”

说着,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眼神突然像熄灭的烛火似的,空洞地望着前方。此时我想知道,这个在我之前占有了郑妮梦想的男人,到底具有什么卓荦不凡的魅力?我于是把毛毯枕头再垫高了一点,这样,我在听郑妮讲故事的时候,便有了一种居高临下的欣赏态势。这是我情不自禁的微妙心理的流露。这种态势让我有种暧昧的占有感。后来我发现,男人们之所以喜欢主动追逐女人,其实就是为了获取这种占有感。只有不理解女人,缺乏自信的男人,才会拥有那种自卑猥琐的心态的。当然,这些都是后来我跟郑妮的关系逐渐紧密后的感触。此时我仰身躺在郑妮的身边,全身放松地望着她。从这个角度来看,郑妮的面部表情显得十分的柔和,她的眼神也就不那么让人如芒刺在背了。

郑妮接着说:“其实,你应该预感到的,在跟我交往前,那个男的已经有了女朋友了,他们是在高中时就开始恋爱的。可是几年之后,他们的感情却显得暮气沉沉了,他们之间只剩下一种约定俗成的关系,而不再是爱情了。我跟那个男人亲密地交往了约有半年多之后,我才突然发现我并不是他感情世界里的唯一,我没想到他在上海那边还有这么一个挥之不去的旧情人。那年暑假,我要回苏州,想跟他一起走,但是他却说他想留在北京,把一篇论文赶完。我相信了他。没想到几天后在我搭乘的那辆列车快要到达苏州时,我忽然发现他居然也在同一趟列车上。于是我悄悄跟着他到了上海,在那里我看到了让我心碎的一幕:有个亭亭玉立的女人正在站台上等着他,她就是他的那个中学恋人。那时我悲愤难抑,我看着他们虽然有些造作,但是却像本色演员一样异常投入的亲昵表演,觉得他们才是真正对称的一对,而我只是愚蠢地充当了他在北京的临时恋人,成为他排遣寂寞的感情工具。”

我在被子上重重地拍了一下,郑妮痛叫一声,打了我一下。估计是我的那一巴掌落在她身上的关键部位了。我终于找到了个解气的机会,愤慨地说:“真是岂有此理!脚踏两只船,这种男的你把他给甩了没什么可惜的。”但是说完这话,让我吃惊的是,我发现我居然没有了原先设想的那种幸灾乐祸的感觉。

她叹了口气说:“可恨的是,那时我已经离不开他了。在火车站上,他发现我了,我撒腿就跑,他撇开了他的女朋友,朝我追了上来。我跑出了火车站,上了一辆公交车,他仍然辇着车子跑着,一边呼喊着我的名字。最后在一个十字街口,突然亮了红灯,他踉跄着摔倒在地,手上跟脸上都擦伤了。那时我才知道,他是真正爱我的。”

郑妮眼里溢出了泪花,接着说道:“我在车上看到他一头栽在地上时,心里像被撕裂了一样。我在前面那一站下了车,往回跑了回来。他正坐在路边,拿着纸巾擦着身上的血,嘴里叼着一支烟。我来到他的面前,他一下子紧紧地就把我给抱住了,像抱着一团棉絮。”

我笑着说:“你们的爱情充满了动感,是跑出来的,不像我那样,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

郑妮说:“后来他跟我把话说的话很直白,他认为他当初跟他的前女朋友谈恋爱时,双方都有些幼稚和盲目,因为他们在不懂得爱情的时候,却陷入了一种难以摆脱的虚拟的关系模式。这让他觉得十分痛苦。他需要摆脱这种模式,而不愿意跟那个女的共同去维持一个虚假的人生。那次他瞒着我回上海,就是要跟他的女朋友谈分手的。本来我是不会相信他的这些话,不管哪个男的在编造这种谎言的时候,都是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但是那次我相信他了。他毕业后留在了北京,没有回上海跟他的前女友在一起。我相信他是真正爱我的。”郑妮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中又充满了让我很不舒服的光芒

我说:“你的这个结局听上去挺圆满的,后来呢?”

郑妮的眼神一下子又黯淡了。她说:“我毕业后为了他也留在了北京,本来我父母非要我回去不可的,我哥哥不求上进,所以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我跟他为了能在一起,都在逃避自己的父母。后来,他的前女友因为跟他的事,神经失常,她没有他那么想得开,闹得割腕自杀。幸好被救了过来。他是个性格懦弱的人,看看逃避不了,就匆匆忙忙地赶回上海去探望她,结果这一去就不再回到北京了。”

我问说:“难道他们又破镜重圆了?真是孽债啊。”

郑妮眼睛直直地望着天花板说:“如果是这样的还算好,我的心理也不必至今还被那种罪感桎梏着。后来那个女的趁着他在病床边睡着的时候,用刀片把他的喉管给割了,然后她自己也割了血脉。”

我听到这里,只觉得头皮有点发麻。我说:“你这是在编故事吧?你说那个女的至于吗?!”

郑妮冷笑着说:“但愿我只是个编故事的高手,我也没想到男女的情事会是这么残酷的!我不知道那个女的对他会如此倾心,以致走了极端。后来,我在国内呆不下去了,就来到了美国。现在想起来这段往事,还是十分的令人心寒,至今我仍然不敢问津男女之间的情事。我想,如果到了你面临同样问题的时候,你也会有这种体会的。不过,现在看起来,其实我们三个人都很可怜。我们的可怜之处在于寻求爱情时,就像盲人摸象一般,我们对自己的对象永远都没有一个整体的、理智的把握。”

我想到了我当初跟刘燕的那段荒谬、然而却让我刻骨铭心的情事,我不得不承认郑妮对爱情的“盲人摸象”的比喻是生动而且贴切的。我当初不也是在盲人摸象吗?!

不知怎么的,我在听了郑妮的故事后,心里一直十分的不舒服。说实话,我很难接受她的这段似是而非的爱情故事。我再细细地去品味一下今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我怀疑我是不是已经悄然爱上郑妮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就说明,郑妮在我的心目中,的确是个非常吸引人的女人。而我在感情上,却显得弱不禁风。想想看,这时郑妮的年龄,不过二十七、八岁。然而她的身上,却充满了成熟的女人味道。仅凭这一点,我想很多像我这样对性爱这玩意儿尚摸不着门路的男人,都会对她欲罢不能的。

后来在开往西部的车上,我曾经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性是不是对母体与父体的一种回归与认同呢?因为爱情其实只是假设的,而只有在这种假设的吸引下,我们才会认真、严肃地去操作性的程序,然后让生存的精神,衍生不息。性和爱两者之间,只要任何一个出了点差错,都可能出现悲剧。就像郑妮的男友跟他的前女友的悲剧一样,那个女人把虚拟的爱情看得过于神圣了。

郑妮说:“在20号公路RestArea见到你的那一刻,我也没想到会跟你上床的。但是在前天晚上,我不知怎么地开始喜欢上你了,你的眼神中也有那种让人心疼的忧郁。我相信拥有这种眼神的男人都是善良的。我很清楚自己正在做什么,不过,你或许真的只是我无数日子中的一个过客。有了从前的那一段血腥的经历,我已经不再想往爱情了。我现在遵从的是享受日子的规则,而这一点,纯粹是凭着我个人的感觉。”

我听了她的这些话,顿时热血上涌。便紧紧地将她搂住。我的胸口似乎快要窒息了。我那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怀里的这个受过感情伤害的女人。我只知道,我有一种强烈的欲望要发泄。这让我相当的难受,我难以控制住自己的情欲。

我猛地压到了郑妮洁白的身体上。我一扫委靡不振的颓废状态,亲吻着她身上的每一个地方。我试图通过激情的发泄,从这个女人的肉体上,得到某些精神上的补偿。对于我来说,如果说我们之间第一次的接触,还只是肉体的快感的话,那么,这一次我蛮横地重践乐园,则似乎纯粹是为了精神上的满足了。

但是,当我在郑妮身上折腾的时候,我感受到的,却只是自己的肉体似乎正在一个空旷的地方漂浮。我的脑袋空空荡荡的,最后,我的神经像被电击了一下,我的思维便彻底瘫痪了。然后,我很快就精疲力尽地趴在了郑妮的身上,就像断线的纸鸢,一头栽到了地上。



11



第二天一早,我吃力地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郑妮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然而厨房里又飘来了我所熟悉的面条的味道,其中还夹杂着些辣味。我知道,辣味是郑妮特意为我加的。

我抹了抹惺忪的眼睛,拿起手机看了一下,已经是早上十一点多了。于是我只穿着一条内裤,起身上卫生间去冲澡。这是我第一次在她们的卫生间冲澡,我自我感觉有点像半个主人。郑妮做好了面条,来到卫生间,她靠在门边,笑着看我上下忙碌着。我被她看得全身凉飕飕的。我一边搓揉着头发,一边闭着眼说道:“我的身体,还有什么地方值得你看的?不就是那样子吗?!你要再看下去,我那话估计要不行了。”

郑妮双手抱在胸前,笑着说:“我从来没见过男人洗澡的样子,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别扭,这跟在床上是两码事!不过你的身材还真不错。”

郑妮最后这句话让我有点兴奋了。你想想,尽管她谈过朋友,但是,她居然没见过那个男人洗澡的样子!这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无论如何都是兴奋剂,或者说是意外的收获。

于是我抹干了头脸,笑着说:“我也没有想到,我会在一个女人的卫生间里洗澡,而且一点也不觉得别扭!——不对,应该是两个女人的卫生间。对了,郑妮,你的Roommate今天就要回来了,我该怎么办?还住在吗?”

郑妮说:“你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吧。”

我说:“你的意思是我还住在这。那么我们应该算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我算是你的什么人?到时候你该怎么跟你的同屋交待呢?!”

郑妮想了想说:“那你就算是我的男朋友吧。对了,你要记住,我是苏州人,毕业于北京X医大,四年前来到美国,到时候不要演穿帮了。我的Roommate眼神特毒。”

郑妮这话我要是在昨天听起来,那么肯定会觉得美妙无比。但是昨天晚上我在获悉了她的传奇经历后,这话现在听起来就有些别扭了。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什么叫就算是?难道我还不算她的男朋友吗?她让我莫名其妙地“扮演(Play)”她的男朋友的角色,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在她的心目中,我或许只是她的性伴侣,我毕竟只在她的公寓里呆了两个晚上,而且还发生了性关系。而相比之下,男朋友的身份,似乎比性伴侣要更为冠冕堂皇一点。



我们用过简易的早餐后,郑妮说她下午三点要到机场去接她的Roommate。在这之前,她可以带我到伯明翰的几处风景胜地去逛一逛。

我说我没有兴致去逛风景,昨晚折腾了两次,我从骨子里已经累透了,何况接下来还要开上几天的长途呢。今天我只想呆在床上,好好休息一阵子,反思一下,晚上视体力状况,说不定还要接着折腾。郑妮看着我懒散的样子,说:“真是没出息,一个三十岁的大男人,搞得就跟六十多岁的老头似的。真没劲,还男朋友呢。”说完这话,她的脸色忽然一阵潮红。我猜想她要表达的可能是对我懒散性格的不满,但是又敏感地意识到我会误会了她的意思。

我笑着说:“你一个二十多岁往三十岁靠的女人,搞得就跟四十岁的虎狼似的。”

郑妮脸色一沉,打了我一下。我知道我的话可能触到她心里的痛楚了,就搂住她,跟她亲热了一会。郑妮说:“要不,你就陪我去逛Mall(商场区)吧。这样,你看起来就更像是我的男朋友了。我们就假装做一天的临时恋人,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乐趣的!怎么样?”

郑妮的话有点吸引我,我已经有八年多时间没有跟女人一起逛街了。无论哪个男人跟郑妮这样风姿绰约的女人在外面闲逛,虚荣心都会得到满足的。但是,我生平最提心吊胆做的事之一,就是逛商店。何况美国的Mall,是一家大商场连着一家,就跟迷宫似的,你跟着一个女人进去了,没有三、四个小时,你就别想出来。倘若你有一个明确的购物目标,那还算好,顶多挑挑拣拣的,花上个把小时。但是如果没有目标,见到什么看什么,那简直就是在钻无底洞了。于是我慌忙说:“算了算了,别去逛商场了。我们装临时恋人可以,我一定会装的相当职业的。不过,我们还是去看风景吧,这总比在索然寡味的商场里,呆头呆脑地跟在你屁股后面转悠要舒服点。”

我们上了郑妮的那辆深红色的ToyotaCamry。她的车子的前车窗下,摆着一小瓶香水,有点柠檬淡淡的幽香,闻起来很舒服。而且,她的车子明显地要比我的车子干净整洁的多。我心想,毕竟是学护士这行的,做什么事都井井有条的。我说:“宝贝,我们上哪儿去呢?”

郑妮愣了一下,说:“你叫我什么?”

我说:“我叫你宝贝呀!我们不是一对恋人吗?!”

没想到郑妮居然高兴地冷不防吻了我一下。因为过于用劲,我的左脸颊上湿漉漉的。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女人都是语言的动物。一句不经意的话,就把她的心给套住了。

郑妮慢慢地开着车,先带我逛了一通伯明翰的Downtown。说实话,“钢城”伯明翰的市区,除了那十几座过时的高楼大厦之外,严格地说起来,就像是座上了年纪的小镇似的,到处是破败的痕迹。它跟美国的许多中等城市一样,都没有什么突出的特色。看起来似乎比亚特兰大还要灰暗、古板。在支柱工业被抛弃之后,这个城市的传统内容,基本上处于僵化的状态。我跟郑妮说:“美国南方的城市结构,好像都出自同一个劣质的、缺乏想象能力的设计师之手:市中心矗立着几十幢上了年代的高楼,然后围绕在它们四周的,便是一些杂乱的贫民窟。而有钱人大都居住在远离市中心的郊外或者山上。亚特兰大也是这样,我不知道这算是刻板呢,还是特色?!这跟我们中国的城市概念,完全是两码事,在国内,大家都在往城里挤,市中心都成了身份的象征了。”

郑妮说:“城市的风格跟人不也是一样的吗?!这个世界上,实际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女人,一种是男人。一种是富人,一种是穷人。一种是好人,一种是坏人。一种是君子,一种是小人,诸如此类。至于个性,那是各个人的事。有的人锋芒毕露,有的人含蓄沉稳。其实我觉得,每个城市实际上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一样,只是很多时候你不会去关注它,就像你很少会去留心别人一样。所以,我们一辈子可能都在寻找一个属于自己理想的归宿之处,可我们也许一辈子都找不到这种地方。这是理想跟现实的差距造成的。就比如你,现在忙忙碌碌地往西边跑,揣着满腔的希望,可你也许自己都不能断言,那西海岸就是你的归宿。同样的,在爱情上,你或许一辈子都在寻找一个理想想中的人,可你一辈子可能也找不到。而这个人说不定恰巧就在你的身边,只是他(她)过于真实了,以至于被你的理想想给遮蔽了。理想带给我们的,往往并不是理智的选择,而是盲目的随波逐流。我们却不愿意去承认这一点,因此总是好高骛远。因此,在现实和理想之间,我情愿选择现实。这些话,信不信由你。”

我笑着说:“郑妮,你这话听起来挺深沉的,真的就像是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才能说出来的话。这么说,你真的喜欢这个灰暗与绿色杂间的城市了?”

郑妮说:“是的,我喜欢这个古老的、甚至有点破败的城市,就像当初喜欢博大、噪杂、拥挤、灰蒙蒙的北京一样。更准确地说,我喜欢这个城市无边无际的绿色,它给我一种宁静的感觉。你不喜欢它,只是因为你只看到了它的灰暗的一面,就像我曾经嫌弃苏州的市侩,上海的商气,北京的浮夸一样。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和阴暗面。”

我想了想,觉得郑妮的这些话,就像是在阐释她自己的个性似的。的确,正如郑妮说的,一个城市就像一个女人一样,它的美丑,主要就看你自己的品位了。在这个世界上,其实没有几个像样的城市的。而称得上不世出的美女的,实际上也是凤毛麟角,但是却不乏有味道的女人。我知道自己很多时候在看问题时,理智不足,喜欢走向极端,而不是一分为二的深思问题的本质。我缺乏的,可能正是敏锐的触感与冷静的智性的融汇。看来,我这以前的三十年,全是发昏。

我问郑妮,她毕业后想去哪里?郑妮说:“我想,我可能离开这个城市,因为我喜欢这个城市并不等于说我就要留在这里生活一辈子,我还有自己的事业,还要成立自己的家庭。但是我也有可能留下来,也不排除去西部,甚至回国发展的可能性。选择是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反正哪里清静,哪里更适合我事业的发展,哪里能让我体验到活着的快乐,我就去哪里。这是前提。我并不想去寻找什么漫无目的的理想。”

说着,她微笑着看了我一眼。我当然知道她的目光中的含意:在她的潜意识中,我的前途其实是虚无缥缈、漫无目的的。我的加州之行,在她的眼里,几乎就是华而不实的。仅凭一个轻飘飘的Interview通知,我就毅然决然地离开亚特兰大,我毕竟是在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我不能不承认自己没有像郑妮考虑的那么远,那么踏实。或者说,我不情愿让自己变得太踏实。

于是我叹了口气说:“郑妮,别看我还长你两、三岁,可跟你相比,我还真他妈的就像个流浪汉。我可没有你考虑的那么周正,比如这次赶着去加州Interview,我也没有认真的做个规划,跟个没头苍蝇似的,我想我可能是内心里已经厌倦了眼前的自己,而不只是东南部的环境,因此我特别想到其它地方去碰碰运气。”

郑妮笑着说:“你要是真这样想,你不如就在伯明翰找个公司算了。这里的生活费用,肯定比加州的要低,但是生活质量却不比加州差多少。加州无非就是吃得好一些,华人多,但是我相信这些并不是当初你要流窜到美国来的主要原因吧?!”

我听了这话,心里马上警惕起来。我说:“这些我知道。生活质量是难以简单地用生活水准衡量的。我说郑妮,你不会是想一辈子跟我在厮守在一起吧?!我刚刚匆匆忙忙地从一个灰色的城市落荒而逃出来,你又建议我在另一个更灰暗的、看不到前景的城市里呆下来,是不是想将我套牢了?!我除了这样理解之外,没有更好的解释了!你说了,今天我们只是一对临时恋人!”

郑妮冷笑说:“我不过是在跟你开个玩笑而已,你又何必自作多情!像你这种人,自以为是,不到碰得头破血流的时候,是不会回头的。我就等着你到加州后的喜讯吧,啊。”

我笑着说:“行啊,咱们就等着瞧吧!像我的脾气,即便头破血流了,倒下了,也不会回头的!我还会爬着往前!”

郑妮说:“瞧你那出息。”

出了Downtown,郑妮便带我去植物园。郑妮说:“这几天正是百花将谢的时候,让你赶上了,有点美中不足。我们可以去那里的日本花园看看。”

我说:“落花有什么好看的?而且,日本人的东西,全都是花里胡哨的。就像汽车,根本就没法跟美国车碰撞,一碰就原形毕露了。”我忽然记起郑妮的车子正是ToyotaCamry,我的是美国的DodgeChargerSEX,于是就尴尬地笑了笑。

这个植物园说大不大,但却是伯明翰的一个重要的游览胜地。植物园里游人如织,我发现大家的兴头,其实都不在粉红与白色相间的花儿上,而只是图的那种花开我来的附庸风雅的情调。当然,这里最多的花还是阿拉巴马的州花山茶花,大家都拼命地在照相,根本就无心赏花。说白了,落花时节,花也无从赏起。在对花草之类的审美上,西方人根本就很难理解领略东方人的那种蕴含着深度文化的诗意。他们感受到的,更多的可能只是花草本身的蓬勃的生命力,而不是虚幻的生命寄托,幽深的物我意境。

郑妮带了相机,不停地给我拍照。这时,一个闲着无事的白人彪形大汉,来到了我跟郑妮面前,他笑容可掬地问说:“你们好。今天的天气真不错,花也好。你们需要我替你们拍一张合影吗?”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郑妮已经笑着答应了。她把相机交给了那位热心的老外,然后拉上我站在一丛山茶花边上,紧紧地搂住我的手,老外眯着右眼,将相机置于远处,歪着嘴说:“气死(Cheese)。”

我勉强笑了笑,老外迅速“咔嚓”一下,就将我们俩永久地组合在了一起。随后,他又替我们俩再“咔嚓”了一下。那一刻,我心想,难道我跟一个才相识两天的年轻女人,就这样被两张照片套牢了?!这里面的某些环节,将来会不会出现错误呢?!



12


我们离开植物园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之后了。我们在一家Subway快餐店,胡乱要了两客汉堡包,还有两杯不酸不甜的饮料。然后郑妮便驱车上了20号高速公路,去机场接她的Roommate,那个叫张榛的女人。

路上,我一边啃着汉堡包,喝着饮料,一边含糊其辞地向郑妮打听了一些有关她Roommate的信息。郑妮说:“你肚子里的那几根花花肠子,我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你是不是想吃着嘴里,盯着碗里?!我告诉你,门都没有!张榛是到这边来做访问学者的,不久就要回国去了。还有,人家早就已经结婚了,她的丈夫现在在国内一家中外合资汽车公司上班,是公司里的一个出色的副主管,年薪可能比你找到工作后还要高呢。”

说完这话,她看我没有反应,就笑着说:“怎么样?你现在那感觉,就像是要了一客牛排,可端上来的却是一个汉堡包一样吧?!你这人!”

我说:“你还别说,这汉堡包我还真的咽不下了,它还不如你做的面条呢!我只不过是出于好奇,随便问问而已,你吃什么闲醋?!况且,我干嘛要对一个有夫之妇想入非非呢?如果这样的话,我还不如对你心存妄想更实惠些呢。看你对人家老公赞不绝口的样子,倒好像是在夸自己的老公似的。”

郑妮听了我这话,冷冷地瞪了我一眼,沉重地“哼”了一声,不再说话了。我慌忙笑着说:“我不过开个玩笑,你别介意啊。”

到了机场,没想到航班却晚点了。我们只好在候机室外面等着。我跟郑妮说:“你这Roommate也真是的。从伯明翰去新奥尔良,开车无非也就是5个多小时,干嘛非要坐飞机呢?你看,她走的时候,你来机场送她,总该花一个多小时吧?回来的时候,你来接她,又得花上那么一两个小时。这叫吃力不讨好!你瞧,今天还搭上了我。”

郑妮白了我一眼,说:“你这人呀,小事倒是斤斤计较的,大事反而不放在心上。张榛没有自己的车子,你让她怎么开过去?我明白地告诉你,我每做一件事,就肯定有我自己的理由。这话我希望你记住了!你别以为在美国还有活雷锋啊?!你在一个杯子倒进多少水,到时候倒出来也还是那么多水。”

我纳闷了一会,看郑妮的神情,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于是就遛达到一边观看飞机起降去了。伯明翰的机场跟亚特兰大机场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那些体形庞大的客机降落时,我都感受到地面空间的压力了。飞机着地后发出的振耳欲聋的轰鸣声,让我狂躁不安,好像空间要破裂了一般。当然了,这些只是我的杞人忧天的错觉。

过了半个小时,郑妮的Roommate终于珊珊到达了。我大老远地就看到一个约摸三十出头的女人,穿着华丽的短装,戴着一副墨镜,手里拖着一个大旅行箱子,像时装模特一样摇摇摆摆地朝出口处走来。她身材瘦高,皮肤白皙,留着那种不对称的发型,她的身上有着一股成熟女人特有的气质,体形线条凹凸有致。她的眼睛长得什么样子,我暂时还看不清楚。我心想,开车学老美戴墨镜还情有可原,但是坐飞机戴墨镜,纯粹是想把表情隐藏起来,让人不识庐山真面目了。我甚至还恶作剧地想到,女人戴墨镜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遮丑。它不但可以将你的泡泡眼遮起来,还能让男人们想入非非。

张榛一下子就让我想起了我不厌其烦地跟郑妮提到过的那个刘燕。我觉得张榛跟刘燕之间,在风韵上有着神似之处,就是那种让你心里发痒的风骚味。这种风骚味可以使男人们神魂颠倒。

这个叫做张榛的女人来到了我们跟前,先笑着向郑妮抱歉说飞机晚点了,然后又打量了我一会,笑着说:“郑妮,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位先生就是你曾经跟我提起过的你在亚特兰大的男朋友了?!”

我听了这话,一下子怔住了!我的神经像被人紧紧地揪了一下,有点发麻。我想,难道昨天晚上郑妮跟我说的故事,其实是假的?她不是说过她在那次恋爱之后,不再结交男友了吗?!我原来以为她让我跟她扮演临时恋人是闹着玩的,没想到她真的还有个男朋友。这么说,我扮演的其实就是他的真实男朋友的替代品了。我忽然有一种被赶鸭子上架的感觉。但是,让我纳闷的是,郑妮既然有男朋友了,她为什么还要跟我发生床上的关系呢?!

我冷冷地盯着郑妮,嘴角挑起一丝冷笑。郑妮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她心安理得地笑着说:“是的,张榛姐,他就是我跟你提到过的男朋友。他叫庄鸣,前天刚跟我从亚特兰大过来,明天就要上加州去了。”

郑妮随即悄悄捏了捏我的手,说:“庄鸣,她就是我经常跟你提到过的Roommate张榛姐。她也是学医的,是访问学者,再过一些日子就要回国了。我们俩是好朋友,她就像我的大姐一样。”

我有点麻木地伸手跟张榛握了一下。她虽然不胖,但是她的手心浑厚,不过十分的冰冷,让我一下子想起了拿着锋利的手术刀解剖人体的外科医师。我不知道该去肯定郑妮说我是她的男朋友的话呢,还是该去否定她的话。最后我决定,既然要做临时恋人了,就把戏演的逼真些。我朝张榛笑了笑,生硬地笑着说:“久仰久仰。郑妮经常对我夸起你。”

张榛这时摘下了墨镜,顺势甩了一下垂挂在脸边的头发。她的双眼凄迷如草,有一种勾人的魅力,她右边眉毛间有一颗不大的黑痣。她的长相跟气质对于男人们来说,显然是很有吸引力的。至少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难怪郑妮要怀疑我吃着嘴里,盯着碗里了。

我打量着张榛的时候,突然觉得她这张脸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挺熟悉的样子,可就是记不起来了。可是我又不好意思冒昧地问她,或许是漂亮的女人都有相似之处吧,只是这张脸给我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是一种狂野的优雅,轻舒的傲慢。

张榛笑着对我说:“小庄,我相信郑妮是很有眼光的。你的样子看上去很腼腆,眼神单纯,——有这种眼神的男人,一般来说都是值得女人信赖的。只是,你看上去好像有点疲惫。是不是郑妮这两天没照顾好你?回去我给你做点好吃的。”

我没想到张榛一下子就道出了我的性格的破绽。准确地说,我的眼睛并不是单纯,而是因为我在不能确定地判断出一个陌生人的性格心理时,所流露出的不安,因此显得有点躲躲闪闪的。对于张榛说我有点疲惫,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知道,这纯粹是昨天晚上奋不顾身地跟郑妮做爱的结果。幸好我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不然的话,再给我一段时间初试云雨情,我非得形销骨蚀不可。

我想到了自己今天要扮演的临时恋人的角色,就含糊其词地笑着说:“张榛姐真是洞察入微啊。郑妮跟我多次提到过你,没想到你这么年轻漂亮,我基本上没有什么思想上的准备。不过郑妮做的菜也不错。”

张榛笑着说:“在你的印象里,过了三十的女人一定都是黄脸婆了,尤其是行医的。”

我们三人上了车。我依旧坐在郑妮的旁边。一路上,我一言不发,微闭着眼,装作很疲惫的样子。我觉得我在两个我了解不深的女性之间这样保持沉默,绝对是一个明智的举措。我不知道郑妮把我推出来做她的男朋友,到底打的是什么算盘,但愿只是为了给我在她们公寓借宿找一个合理的借口吧。同时,我刚刚见过面的,略微显得有点妖冶的张榛,对于我来说,更是讳莫如深,这是她的眼睛给我的感觉。这两个女人都值得我琢磨。不过,我只能在暗地里琢磨。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感觉到张榛在什么地方打动了我,刚才我在乍然见到她的一刹那,她让我的内心猛然抽搐了一下。

张榛是个很健谈的女人,车子一开动,她就喋喋不休地、十分起劲地讲述起她在新奥尔良的一些琐碎的经历。我发现,她在说话的时候,郑妮根本就插不上嘴,或者说,她也无心去打断张榛的兴头,只是微笑着在听,偶尔会插上一句“是吗”,以示惊讶。不过,我从她们俩的对话中,还是窥察到了郑妮对张榛的某种微妙的迁就。这让我有点不太舒服。因为郑妮毕竟跟我有过一个晚上身心上的接触,而且,说老实话,我对她的好感,也是不言而喻的。不然的话,依我的脾气,刚才我当场就会戳穿郑妮介绍我是她男朋友的谎话了。

下车的时候,张榛来到后车箱去拿她的行李箱。忽然,她发现了郑妮车子左后边被我撞成的凹痕,就惊奇地说:“咦,郑妮,我星期一走的时候,你去送我,你的车子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几天不见,这车屁股就凹进去这么难看的一块了?!这是哪个缺德鬼干的?!”

郑妮笑着说:“星期五我去了一趟亚特兰大中国城,可能是在停车场被人给撞了,吃了个哑巴亏。当时我匆匆忙忙的也没注意到。回来的时候,才发现车子被人撞过了。只好自认倒霉了。”

张榛拍着车屁股,忿忿地说:“是哪个王八蛋,怎么撞了车子就跑了?!肯定又是个中国人。要是让我逮住了,非叫警察把他整死不可!”

我在一边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这张榛虽然对撞车事故不知情,但她骂的,分明是我。而我在撞了郑妮车子之后,尽管有过逃走的念头,可我毕竟还是留下来了,她用这种口气说话,简直就是将我的人格给损了。我正要将事实的真相说出来,此时,郑妮却紧紧地攥住了我的手。郑妮的这个动作,一下子又让我气馁了。郑妮温暖的手心,将我的脆弱的自尊,一下子就给捏碎了。我感激地看了她一眼。

我也因此明白了,郑妮一定有什么事对张榛隐瞒着。我猜想着,她们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微妙关系呢?!

此时,我心中最大的疑团是:郑妮为什么要突然把我说成是她的男朋友呢?而且,她似乎早就告诉过张榛,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她这么做的目的,显然并不是为了给我的借宿找借口。

张榛跟郑妮边说边笑着,进了公寓,却把她的行李箱子撂在了车子旁边。这分明是要我做她的伙计,把箱子拉进屋的。我笑了笑,就拖着那个大箱子,跟着她们进了公寓。两天下来,我潜意识里已经把这个公寓看作是自己的家了,虽然这话要说出来,有点不可思议。不过话又要说回来,有个女人不就等同于有个家了吗?尽管只是临时的。



13



张榛一回到公寓,还没坐下来喝口水,就急不可耐地开始在客厅里整理起行李箱。我刚才估摸了一下,觉得她的行李箱少说也有将近六十磅。想想看,她就这么到新奥尔良去了一个星期,却拖着这么沉的一个大箱子,这对于我来说,简直是难以思议的。瞧瞧看,我在亚特兰大的几年时间积攒下来的细软,家当什么的统共加起来,也就那么两个大箱子,一百二十磅不到。

张榛的行李,除了衣服跟一些会议的材料之外,就全是她在新奥尔良采购的收获了。看那些物什的规模,肯定花费了她不少的时间和金钱。她居然当着我的面,向郑妮展示了五条价格昂贵的丁字内裤,还有四个花色异样的胸罩,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女性玩意儿。她说想把这些玩意儿带回国去送给她的女朋友们,郑妮说,国内现在什么东西没有,还稀罕你这些宝贝?!说得张榛有点扫兴,她说:“这些可都是名牌呢!像这丁字裤,看起来没多少布料,一条就五十多美元。”

对于她的这些东东,我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觉得,女人们似乎天生就是采购的动物。在她们的心目中,采购的过程,似乎要远远大于采购物品实用的意义。这可能也是男人跟女人难以沟通的障碍之一。男人们更讲究实用,包括结婚。他们如果真要花费时间花里胡哨地打扮一番的话,那么他的内心深处不是隐藏着自卑,就是肯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不像女人,打扮纯粹就是为了打扮,图个心理上的舒服。

最后,张榛向郑妮展示了由两瓶辣酱组成的一个精致的纸盒子。她说,她曾经听郑妮提起过,郑妮的男朋友是个酷爱吃辣的,因此,这次她在新奥尔良闲逛时,特别留心了那里的各种各色的辣酱。最后,她找到了这种产于牙买加岛的、据称是世界上最辣的魔鬼辣酱之一的牌子,它有个恐怖的名字,叫“HellFire(地狱之火)”。这种辣酱只要沾上一丁点,就足以让人翻肠绞肚、鼻孔冒烟了。当然,她没有试过,也不敢试。她跟郑妮一样,是个禁辣者。我对张榛的关于辣酱之辣的夸张的描述,深深地表示怀疑。因为据我所知,即便是砒霜或者敌敌畏,尝上那么一点,也不至于鼻孔冒烟的。从张榛对辣酱的描述中,我甚至对她产生了一种印象:她是个华而不实的女人。年过三十的少妇,远没有二十出头的女孩那么天真,她们可以将空洞的爱情当作冰淇淋,入口即化;也不像四十来岁的成熟的女人,早已经把爱情看作是臭豆腐了。三十多岁的女人,应该是富于刺激的辣酱,她们驾驭着爱情,有一股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豪气。

我看了一眼郑妮。通过吃辣这一点,我发现郑妮突然冒出来的她的那个男朋友的形象,已经越来越清晰了,这个人在某些方面肯定跟我很相像。或许这也是促使她贸然跟我发生肉体接触的动机之一。

郑妮接过纸盒子仔细地看了看,对张榛表示了谢意之后,就将盒子递给了我,说:“庄鸣,你不是嗜辣如命吗?!你肯定会喜欢这个品牌的。每次你下面条时,放上一筷子就齐了,不然就要下地狱了。”

我端详了一下纸盒子,只见上面画着两个醒目的黑骷髅,以示强烈的辣劲足以让人形销骨蚀。我虽然是个南方人,但是我对辣味的痴迷程度,并不下于四川,湖南人。因此,我一下子就看上了这盒带着恐怖气氛的礼物,我把玩着它,爱不释手。我觉得,将辣味跟死亡连在一起,的确是一种超乎饮食的哲学狂想。不过,这盒礼物的真正的主人,似乎并不应该是我。我不知道郑妮是不是只不过故意在张榛面前演戏,因此,我想我不能接受这盒辣酱,横刀夺爱。

我正要将“地狱之火”辣酱递还给郑妮,郑妮却笑着说:“庄鸣,既然你喜欢,你就收下吧!这可是张榛姐的一番厚意呢!你看,人家大老远地从新奥尔良给你带了回来。你快谢过人家吧。”

我拿着那纸盒子,不知如何才好。我看了一眼张榛,见她也在笑眯眯地看着我,那眼神既有点挑衅,又像是在鼓励。我心里突然有点慌张,好像是从她那里骗取了这盒辣酱似的。最后,我还是打算笑纳了。

张榛收拾好东西后,就洗澡去了。趁着这间隙,我慌忙问郑妮说:“郑妮,你告诉我实话,你是不是真的还有个爱吃辣的男朋友?!你编排人物和故事的能力也太强了,眉头都不皱一下。你到底要捣什么鬼?!真要演戏,你得先让我有点思想准备呀,不然穿帮了怎么办!你说,你突然搬出这么一个男朋友来,到底是什么意思?”



郑妮笑着说:“我们不是说好了,今天我们要扮演临时恋人吗?况且,我总该有个把你收留在这里的理由吧。

我听她说的这么决断,就说:“我猜测,你的用意一定不止这些,你肯定还对我隐瞒了什么!因为你的这个男朋友在我出现之前就存在了。”

郑妮笑了笑说:“这男朋友的确是我早些时编排出来推搪张榛的,至于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晚上我再仔细地告诉你实话。另外,你得记住,我跟你说过的我以前的故事,我还没跟张榛提起过,你可别说漏了嘴,让我难堪!她是个有心人。”

我真有点糊涂了,想了想说:“那么你为什么要告诉我那个悲惨的故事?你我毕竟只是萍水相逢,一面之交。”

郑妮笑笑说:“正因为你只是个过路人,因此,我才愿意跟你谈些交心话,反正你不会成为我今后生活中的累赘的。越熟悉、越亲近的人,越不能跟他们在心理上沟通,明白吗?这么多年了,那件事一直在折磨着我的心理,昨天晚上我总算一吐为快了。我想,像你这么聪明的人,总该有自己的判断力吧。张榛跟你可不一样,我们住在一起有半年时间了,该保留的还是要保留。——好了,现在我得做饭去了。你别忘了,明天一早,我们还要去做撞车事故的损失估价呢。”

我说:“我还有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跟张榛隐瞒,你的车子不是我撞的?!我觉得我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尽管那是我的错。”郑妮说:“随你怎么想。反正我是不会怀着任何恶意欺骗你的!我总不能告诉她,我的车子是我的‘男朋友’撞得吧?!”

我说:“人心隔肚皮,这个很难说。晚上我还跟你一起睡吗?”郑妮说:“这随你的便。你不跟我睡,难道还想跟张榛睡?这么大的人了,连演个喜剧都不会?!”

我听了这话,觉得我对郑妮的了解,可能还只是在于皮毛上,尽管我们已经有了肉体上快乐的接触,但是,我根本还没有进入她的内心。我有点沮丧,尽管我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跟她进一步发展关系的打算。此时,她一下子就把继续我们肉体关系的主动权让给了我。而这种主动权,则很有可能是一个诡谲的危机的开始。这让我颇费踌躇。看起来,肉体的接触,远远不能扯破人与人之间的那层隔阂。在我看来是某种占有的关系,其实在别人的眼里,可能也只是隔靴搔痒而已。这让我的心理,隐隐地有些不安,也有些失落。我不由得想起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有点油腻发酸的话了。

我想,现在最明智的办法就是装糊涂,让郑妮来唱主角。这样我在两个神秘莫测的女人中间,谁也不得罪,谁也不讨好,反正明天我就要远走高飞了。

我们的晚餐除了三碗看上去有些僵硬的面条之外,郑妮另外还炒了两道菜,一荤一素的。张榛看起来像是好几天没吃上中国菜了,她一个人就清理了将近三分之二的菜,然后说声“晚安”,就进了由Den围成的自己的房间,拉上了布帘子,把我和郑妮撂在了饭桌边上。本来她说好要给我炒几个像样点的菜的,不知道她是随口说说的还是忘了,反正我觉得她是那种虚浮不实的女人。

我跟郑妮也没有什么胃口了。郑妮很快收拾好碗筷,我们在沙发上坐下,索然寡味地变换着电视频道,这时我们与其说是在观看电视节目,不如说是在守望电视更为确切。我们俩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话可说了,因为我想谈论的话题,只隔着一道布帘的张榛,可能会听得清清楚楚。

可能是因为张榛的突然切入,给我和郑妮之间插上了一道杠。也可能是因为我们之间除了性的互相吸引之外,还谈不上有什么真正的感情。跟性相比,感情是一种负重,这种负重,只有活泼的、身心健康的小年轻们才能承受得起,或者说玩得起。郑妮可能觉得这种气氛太尴尬,她想进入她需要在张榛面前扮演的角色,于是在看守着电视时,她不停地笑着,不着边际地评论着演员与剧情,我只好像是她的回声筒一样,蹩脚地附和着。

不久,张榛拉开布帘出来,拿着手机到郑妮的房间里上了趟卫生间,磨磨蹭蹭了好一会。郑妮告诉我,她的卧室的门随时都在向张榛敞开着,因为她们这套公寓的结构本来就是为一对夫妇或单身住户设计的。她说其实像张榛这样的经济条件,自己去租一套像样的房子,根本不成问题,她就是想有个人做伴而已。我笑着说,张榛她可能还想有个人帮她做饭吧。

张榛出来的时候,笑着说:“我刚才跟国内我们家那位打了电话,他催着要我赶紧回国,否则后果自负。我说行啊,他要是敢越轨,我干脆就在美国呆下了。——你们俩怎么了?搞得就像新婚夫妇似的,扭扭捏捏的,像是凑不起来的样子。我是过来人了,你们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吧!我不介意。”

她进了她的房间的时候,又笑着补充上一句:“我不会嫌吵的,我有很强的自制能力。”

我跟郑妮听了这话,脸色居然都红了!有的事情就需要一张薄薄的纸遮掩着,没有了它,性质就变了。张榛的最后那句话,说得难听一点,算是把我逼上贼船了!这个女人,她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把我跟郑妮反锁在一个房间里了!现在的女人,不知怎么的变得比男人们更黄更暴力了。

晚上,我挨上郑妮的那张QueenSize床的时候,心里忐忑不安,好像身后老有个阴影盯着。我失去了昨晚上跟她在一起时的那份多少还有点浪漫的、无拘无束的激情。我不得不变成了郑妮编造出来的那个男朋友。做为一个虚假的形象代理人,我有点心虚。这种张冠李戴的错觉,让我很不舒服。我问郑妮说:“喂,你估计现在张榛睡着了吗?”

郑妮说:“管她呢。她就是这么个撒泼的女人。你看她风骚的样子!你是不是看上她了?!看你心神不定的样子。你们男的,就好这一口。”她接着轻轻地叹了一声:“这年头,很多事情都是说不清的。”

我说:“郑妮,我觉得你对张榛的态度有点令人费解。你在她面前,故意摆出一付跟她很友好的样子,两人情如姐妹,可实际上,你内心里对她却是很不以为然的。而且,你还凭空塑造出了一个很会吃辣的男朋友来忽悠她,现在把我也给牵扯进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会把我给卖了吧?!”

郑妮说:“你没看看你自己有什么好卖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张榛的老公是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一个子公司的副总经理,而我的哥哥,现在正在张榛老公的公司里供职,我希望她的老公能够照顾一下我的哥哥。她老公两个月前出差路过这里,我为了我哥的事不得不去迎合他们,讨好他们。我哥是那种好高骛远的人,我父母从小就把他宠坏了。至于男朋友的事,那纯粹就是我瞎编出来的。因为我跟张榛凑在这一套公寓里的时候,她隔三差五地就要跟我介绍男人,包括她的那些国外、国内的老光棍同学。我实在烦不过,只好无中生有,编排了一个男朋友出来,算是将她敷衍过去了。反正她马上就要回国了。”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跟张榛编排一个你离过婚的故事呢?你如果跟张榛说你离过婚,她不就不会再纠缠着给你介绍男人了吗?!”

郑妮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女人跟女人之间,就像男人跟男人之间一样,都需要面子的。你想,在我们这种小地方,华人的圈子小,要是别人家把我编排的曾经离过婚的故事当真了,那么以后我还能呆得下去吗?!你就不一样了,因为你只是个过客。——今天你挺配合我的,没让我难堪。我没有想到,我瞎扯出来的一个男朋友的形象,居然真的找对了胃口!你爱吃辣也不是装出来的,这下子张榛该信了。”

我笑着说:“也许这就是缘分吧。难道我们现在到了这样子,我还不能算是你的男朋友吗?!我想我们不如干脆将临时恋人升格为正式的恋人算了。跟谁过还不都是那滋味?!”

郑妮说:“你想的美,这是两码事,我认识你才不过两天呢,人心隔肚皮,谁敢保证你是个什么人?!玩笑归玩笑,你可别太天真了。在我看来,性就是性,但是感情却是做不得假的,我是真正爱过的,尽管那只是盲目的代价。明天咱们办完车子的事,也许我们今后再也不会见面了!这也算是缘分!”

我听了这话,不知怎么的,心里突然一阵难受。我紧紧抱住了郑妮,拼命地吻着她,就像一个小孩,在炎热的夏日下,使劲地舔着手里快要溶化掉的冰淇淋一样。



14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床了,主要是因为没有心情再睡下去了。我想,我在伯明翰已经滞留了两天时间,我在旅途中本来计划好的一些旅游点,比如新奥尔良等,现在看来只能无奈地放弃了。这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个极大的遗憾。因为当初我想离开亚特兰大时,就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回到东部来了。所以我在出发时,曾经拟好了一个旅行计划。在我的计划中,我将花上七天的时间到达加州。如今拉下了两天时间,我的旅程,便有些紧促了。接下来的日子,我只能玩命地埋头赶路。

那时郑妮正在酣睡之中,她的脸庞看上去,有点潮红,长长的眼睫毛,微微地抽动着,让人顿生怜意。她的头发乱蓬蓬地,却反而跟她的睡意,相映成趣。她的呼吸浓重,我还闻到了她口里吐出的清淡的气味。

我怕惊醒她,就蹑手蹑脚地上了趟卫生间,然后就到厨房里,烧了一锅汤,下起了面条。可能是因为我做饭时的声响太大,不久后张榛跟郑妮都醒过来了。张榛嗅了嗅,说:“小庄,怎么又是下面条?你就不能做点其它什么的?!即便熬粥也行啊。早上起来喝点热粥,胃口舒服,又有营养,多好?!”

我听了这话,心里不舒服,就笑着说:“张榛姐,对不起呀,要不我再给你熬锅粥?”

张榛说:“算了算了,将就着吃吧。在上海,男人要是不会炒菜做饭,那是很差劲的事,我老公就很差劲。——你千万别往面条里放辣酱!我的口味偏甜。还有呀,你别‘姐、姐’地喊了,听着都心烦。”

郑妮起床后吃完面条,就上了卫生间。她在里面磨蹭了半天,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最后她出来的时候,全身上下焕然一新,我差点都认不出她来了。其实,她只是在眼圈四周画了点靛蓝的眼影,把睫毛往上翻卷了一下,再将头发清晰地梳理了一通,拉直了,然后穿上一套得体的衣服,一件棕色麻布短袖衫,一条紧身牛仔裤,于是似乎便跟昨天的她,判若两人了。

我呆了一下。这是我在伯明翰时,郑妮给我留下的最后的印象。我觉得,她仍然还是一个容易让人怦然心动的女人。如果不是为了事业和前途,还有她的变幻莫测的、倔强的性格,我想我会像愣头青一样对她穷打猛追的。

八点多的时候,我就催着郑妮一起出去了。郑妮跟张榛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客套话,然后我们就出门了。郑妮可能已经将我到加州Interview的事告诉张榛了。因为张榛在送我们到门口的时候,她半仰着头,抖索了一下头发,笑着对我说:“小庄,祝你走运!”

这话听起来,好像是我不太走运似的。不过,这时候我已经没有兴致去理论这些闲话了。我一向认为,一个男人没有了事业与前途,女人与婚姻也就无从谈起。我发现,张榛最后在看我一眼的时候,嘴角微微挑起,这显然是个洞若观火的微妙动作,同时,凭我的直觉,我也看到了她的深沉之处。这是我离开伯明翰时,张榛留给我的最后的印象。那时我还不知道,这种女人其实是最要命的,她们对男人有着极大的杀伤力。

我决定以牙还牙,笑着跟张榛说:“你别‘小庄’,‘小庄’地叫了,听着都心烦。”

我走的时候,将两个箱子也扛上了车子。这意味着,我就要离开这个曾经让我神魂颠倒了三个晚上的公寓了。在我活过的日子里,我在这里第一次真正地拥有了一个女人,那是跟从前刘燕在一起的时候,迥然不同的接触。这个女人虽然在感情上是破败的,而且在烹饪方面只能勉强地下些面条,做不出什么精致的小菜,就像她本人一样,但是她充满了性感,善解人意。我已经相当地知足了,在我这辈子,这三天时间将会在我的记忆中打下深刻的烙印,尽管我对郑妮的了解,还是像雾中看花一样。另外,我还认识了一个颇为世故的风骚女人张榛,她的莫测高深的形象将跟郑妮一样,成为我漫长的旅途中胡思乱想的素材。

我跟郑妮一前一后地驱车来到位于65号高速公路边上一家StateFarm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修配厂。我们车子的损伤程度,不到一个小时就估好价了。郑妮的车子因为是新车,因此修理费用比较高,要把整个后部的挡板换掉,共要花费三千多美元。而我的车子,除了后车灯外,基本上没什么损伤,又是老牛破车的样子,要修起来的话,也就是五、六百块的样子。这等于是要我自己掏腰包修理了。因为我的Deductible(垫底费)就要五百块了。

这件烦人的事情终于结束了,至此,我们两人本来应该如释重负才对。但是我们彼此却都有了依依不舍的感觉,我想跟郑妮好好地说上几句体贴的话,但是她却将脸别到了一边。我知道自己这种婆婆妈妈的感觉很糟糕,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甚至是要命的。大多数男人都是在自作多情的状态中,然后潜移默化地真正多情起来的。于是我装作很不在乎的样子,笑着跟郑妮说:“郑妮,什么时候你有空到加州去,一定要来找我!到时候,我炒几个清淡小菜给你吃。当然,我再也不会让你吃半生不熟的海鲜了。我们可以涮火锅什么的。听说加州是华人的美食天堂。”

郑妮盯着我的眼睛,一句话也不说。她的沉默,反而让我浑身不自在起来。然而就在我转身要上车的时候,郑妮突然紧紧地抱住了我,她的脸上挂满了泪水。她的泪水显然不是蓄意而发的,因为她的泪水毫无顾忌地顺着脸颊,流淌而下。我有点措手不及,但是,我出于本能,也伸手一下子紧紧地搂住了她。此时我第一次感觉到,女人的身体是温暖的。她让你有种被消溶的感觉。

然后,我们开始接吻。这一次接吻,我的感觉跟以前那些刻板的、仪式般的接吻完全不同。我强烈地感觉到了郑妮肥嫩的舌头,就像麻辣烫一样,渗入到我的喉中,然后沁入心脾。这是我以前在跟刘燕接吻时所没有产生过的感觉。于是我也跟郑妮一样,用舌头去重新体验她,探讨她。这是一种真正的肉感,我的脑门凉飕飕、麻咝咝的,好像有一道水银正在那其中荡漾。我在吮吸郑妮口水的时候,觉得自己恍如秋天的野草,忽然间得到了一场细雨的浸润,那是一种不可企及的温暖。

我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这简直让人难以置信!我们两人就这样摇头晃脑地亲热着。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当我们俩汗津津地拆开身子的时候,我看到郑妮的脸上,忽然有些羞怯。而我还在对刚才的口水战,回味无穷。



郑妮抹了抹眼睛,笑着说:“你该走了,不然,今天晚上你就赶不到密西西比过夜了。”

我抹了抹洋溢着双方混合口水味道的嘴巴,这个愚蠢的动作,显然让我们刚才欲死欲活的浪漫气氛,大打折扣。我笑着说:“郑妮,我真的该走了。谢谢你给了我一次充当临时恋人的机会。不过,这两天都是你做饭给我吃。我想我在离开前,得好好请你吃一顿饭。”

郑妮笑了笑说:“算了,临时恋人的合约终止了,我们的故事也该结束了。你知道,要是再吃上一顿饭,我们之间说不定又要横生枝节,而这又是我不愿意见到的情景。你知道,有很多事其实都是多余的,有点像画蛇添足,反而不美。在感情上,我实际上已经成了惊弓之鸟!而你,又只是我生活中的一个不经意的过客,没必要恋栈,只希望我们将来想起这两天的故事时,会回味无穷。”

她说完这话,就打开了车门。在她最后一次从车窗中看我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目光是带泪的。这让我十分的心伤。我匆忙跑到她的车外。郑妮摇下了车窗,盯着我说:“你还想说什么?”

我笑着说:“我想再亲你一下,宝贝!”

郑妮迅速摇上了车窗。我看到,她的眼里淌下的泪水,似乎将她的整个脸蛋都给浸透了。这时,我忽然又想到了酡红的山茶花。要命的是,此时我的眼睛也湿润了。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便敲打着郑妮的车窗。郑妮抹干了眼泪,然后摇下车窗。我问她,她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一个男朋友?

郑妮叹了口气说:“笨蛋!你什么时候才会真正了解女人呢?!”



15



当我上车的时候,我觉得我跟郑妮之间的故事,应该收尾了。那时差不多是早上十点左右,太阳还在东边,不觉得刺眼,正是赶路的好时光。我从65号公路接近UAB的路口,拐上了20号公路,然后朝密西西比州方向开去。

本来在我的旅途计划中,我应该是在上个星期五,也就是我跟郑妮撞车的那一天晚上,在阿拉巴马州的西部重镇塔斯克鲁萨(Tuscaloosa)过夜,第二天经过密西西比中部重镇梅里第恩(Meridian),再拐上往南的59号高速公路,在下午的时候到达新奥尔良的。我想在新奥尔良好好呆上一天,观游一番那里的街景,顺便再观赏一下让人脸红耳热的脱衣舞,而后再沿着10号公路迤逦向西。

三个月后席卷新奥尔良的那场惨烈的“卡特里娜”飓风(HurricaneKatrina)肆虐,使我失去了最后一次游览那个原汁原味的城市风情的机会。

我跟郑妮的意外撞车,将我的整个旅行计划全都破坏了。我已经没有时间再一路的玩过去了。垂涎已久的脱衣舞,也成了泡影。因此,我只能沿着漫长的20号公路,急急忙忙地向西赶路。

今天我设定的目的地,是位于密西西比河畔的维克斯堡(Vicksburg)市,我将在那里呆一个晚上,顺便领略一下那条世界上第四长河流的风光,狠狠地伟大一把,豪情一下,把失去的两天时间恶补回来

一路上,我尽力地想要把郑妮忘掉。我告诉我自己,我们毕竟只是在一起蜻蜓点水般地呆了三个晚上,尽管我们曾经发生过肉体上的接触,但是,这点微薄的乐趣在现代社会中,并不具备任何的契约关系,说是露珠之缘,也不过份。我们之间谁也不欠谁的。在美国,人与人的关系,本来就是直截了当的。这样迹近单纯的关系,反而促使人与人之间更容易接触,沟通,大家没有必要心存太多的心眼。倘若我的记忆中仍然不能割舍下郑妮的音容笑貌,那只能说明,我还是一个很不成熟的男人,而不是一个理智的,或者负责任的男人。

这样一想,我觉得自己的形象,立马就膨胀了起来,变得高大了。有的时候,自作多情反而成了男女交往中的一种虚假的障碍。性的交往,只是男女之间的某种需要,就像一直在逃避爱情的郑妮需要我,而从来不曾开过荤的我,也需要她一样。但是,我们都知道,这种接触跟爱情是两码事。只要是不沾染上爱情的概念,我的心理承受能力还不至于往失望之处倾斜。打个比方说,男女间的性交往就像吃快餐,而爱情,则是经过精心烹饪的饭菜,需要在适当的氛围中,慢慢地挑拣作料,讲究花样,熟了之后,还得慢慢品尝,而不是囫囵吞枣般一气咽下。很多婚姻失败的男女,其实是将爱情当作快餐吃了,目的只是为了填饱肚子,最后连味道是什么还没有弄清楚就散伙了。

我的午餐是在塔斯克鲁萨的一家墨西哥快餐店用的。这个城市毫无特色,就跟我当初上大学时经过的江西东部的交通枢纽城市鹰潭一样,让你觉得旅途总是灰色的,人是没有尊严的,让人产生莫名的悲伤。当你正在拼命地往回家的路上赶着的时候,你或许会突然因为铁路边山坡的塌方,你不得不长时间地逗留在那里,举目无亲,四处都是冰冷的面孔与恶意的吆喝。那时,你特别想找到一个安全的归属,哪怕只是一张虚假的笑容也行。但是你就是找不到。

此时,我忽然明白了南方的黑人们为什么要群居在一起。因为群居本身就是对家的按耐不住的回归意识。黑人们生活松散,悠闲,平时过日子就像是在闲庭信步。他们可以没有职业,游手好闲,但是他们不嫌弃自己的相对贫困,他们对将来漫不经心,只想好好地享受眼前的日子。他们已经深信不疑,美国就是他们无可替代的家园,他们是这里的主人,有着十分充实的安全感与自豪感。而这种感觉,我是体会不到的。我想,大多数的来自中国的新移民也体会不到,除非他们是在自欺欺人。



那时,我离开伯明翰还不到一个小时。在这家墨西哥餐馆,我的午餐仍然由简易的快餐和一杯甜饮料组成。我一边咀嚼着毫无味道、但是热量奇高、容易让人发胖的三明治,喝着甜得发腻的饮料,一边继续思考着性生活跟快餐的共同点。我越想越觉得自己的这个比喻十分的恰如其分,而且哲学味道很浓,没有过像我这样奇异经历的人,是想象不出这种惟妙惟肖的比喻的。这个感觉让我的午餐,变得回味无穷。我一边吃着,一边想着,甚至都有点激动了。我没想到自己还有哲学的天赋,于是忍不住得意地笑了起来。我一笑起来时,嘴巴里含着的食物,便“噗”地一下喷到了桌上。

旁边的一对白人老夫妇惊讶地盯着我看了一会。最后那老头问我说:“年轻人,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我这才发现自己失态了。我赶紧把心思恢复到常态,向老人道了谢,笑着说:“先生,你知道,这几天我一直在吃快餐,吃着吃着,就吃出一点意想不到的味道来了,很难得。”

老头说:“其实,在我们城里,有几家很不错的小规模中餐馆,我觉得那里的菜色,可能更对你的胃口。我们偶尔也吃吃中餐的,如果不是因为上了年纪,胃口不太适应油腻味,我们倒是更愿意选择中餐的。我对你们的酸辣汤有所偏爱。”

我说我只是个过路人,想要到加州去。老头听了我这话,有点来劲了。他先向我介绍了塔斯克鲁萨的一些基本的情况,然后告诉我,二战的时候,他曾经在加州的圣迭戈军港服过三年军役:“那里的阳光暖洋洋的,难以想象的令人陶醉,十分迷人。”他说着,握着老太太的手对我说:“你知道,如果不是为了Wendy她,我是不会回到南方来的。也许我现在正在东太平洋边的海滩上享受着金色的阳光呢!”

老太太笑着说:“Paul,或许此时在你身边陪伴你的应该是Jenney。”看到他们俩亲昵的神态,我想,他们显然是享受过精致的烹饪美食的一对老情侣,他们活过,也爱过了。这让我肃然起敬。

老头看样子正要开始讲述他们的爱情故事时,我的手机响了。这个电话来的真是时候:它既替我解了围,让我从一段可能是老掉牙的细水长流的爱情故事中摆脱出来,更重要的是,它让我精神为之一振!我估计,手机十有八九是郑妮打来的。我不知道我怎么会显得这么兴奋!想想看,我离开她仅仅不到两个小时!

我慌忙打开手机,然而听到的却是一个熟悉的男人的声音,心里登时有点失望,就像是我想要一碗辣面条,而服务员却给我上了一道不合口味的奶油甜点似的。手机是我在亚特兰大的老朋友徐强打来的。徐强非常感兴趣地问我对德克萨斯州的印象如何?那里的牧场跟油田是不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只好硬着头皮告诉他,我现在还在阿拉巴马州的塔斯克鲁萨镇上吃快餐呢!徐强愣了一下,他可能一时还不能接受这个荒诞的事实。他说:“喂,哥们,是不是你的车子又抛锚了?!出发前我们检查过车子的,好像没什么问题吧?你要是步行的话,这会儿也该过了阿拉巴马了!”

我觉得一时之间,不能把这三天来的事跟我这位热心的朋友解释清楚,就说:“徐强,这事还是我到了加州后再跟你详细地说吧。我马上就要赶路了。我要是在剩下的五天内赶不到洛杉矶,你知道我的后果该有多么的严重!我已经没有退路了,哥们!”

徐强是个好奇心很强的人,他是一付我不交待实情就跟我过不去的态势。我就叹了口气,说:“哥们,我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的。三天前,我的车子在20号公路上撞了一位美女的车子,随后我的身子,也撞了她的身子。事情就这样简单,但是后果却很严重。”

徐强一下子就来了兴趣,他激动地问说:“哥们,你说的你的身子撞了那个美女的身子,这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撞出桃花运来了?!我要是知道你要在阿拉巴马呆上三天,我早给你介绍我的一个美女同学了。她现在就在伯明翰,也是学医的,是国内来的访问学者。她跟我是中学时的同学,我们是老铁。

我说:“我一个美女都应付不住了,你还要再给我介绍一个?!”随后我又开玩笑说:“你的同学不会姓张吧?!”



徐强说:“咦,还真是给你小子猜中了。她叫张榛,真的是个美女。”

此时我顾不得多想。徐强还要穷追细问,我马上就把手机关上了。我在不需要徐强的时候,就觉得他特别的烦。



我又开始上路了。南方的平原地带,到处都是浓郁的绿色,阳光下不时可以看到一些茵茵草地和空旷牧场,一些奶牛慵懒地在高大的树林中干瞪着眼睛,摇头晃脑的,嘴里不停地嚼着草,偶尔发出一两声无精打采的“哞——”的哼叫。从它们悠闲的姿态中,丝毫看不出它们是低人一等的。而实际上,南方的一些棉农的生活状态,还不如这些奶牛。密西西比的棉花朵儿,就像白云一样浓密,这是居住在这里的黑人们传统的主要财富。他们热爱这里的土地,将生命与希望衔接在一起,因此生活在密西西比三角洲平原地带的黑人们,也成为了美国最贫穷的族群,他们的平均所得,只有最富的康涅狄格州的一半左右。但是他们热爱这里的土地。他们的先辈,在这里倾注了太多的汗水和泪水和鲜血,以至于这片早已经不合时宜的土地,就跟他们的肤色一样黝黑,丰满,灼热,在没有什么希望的日子中,孕育着希望的的种子。

做为过客,那漫无边际绵延着的绿色,反而给我的漫长的旅途,带来了视觉上的疲惫和心理上的枯燥。开着车穿行在由绿树围绕的20号高速公路上,那种单调繁复的美景,是无法用诗意来描述的。我只觉得我的驾驶动作,已经机械化了,我的右脚掌不停地在油门跟车闸之间移来移去,而我的无所事事的左腿,似乎早已经麻木了。我那时忽然想到了卡夫卡的一句话:我的左手感觉不到我的右手。这话想起来,还真他妈的形象。

最糟糕的是,我的脑子似乎也已接近麻木的状态,因为我一路上所想的,全都是这三天来跟郑妮在一起的情景,还有临别时我跟她说的那句我想再亲她一下的有点肉麻的话。这可能也是我的将近六个小时的旅程中,唯一值得回味的乐趣,也是真正值得拿捏圈点的贴心话儿。不过,一种再怎么吸引人的乐趣和话语,也不可能让人长时间地陶醉的。我没想到,做为真实发生过的事情的延续,那种回忆,再夹杂着一些似是而非的想象,居然也能让人产生精神上的愉悦。然而,即便是这种愉悦,也不可避免地也要被烙上说不清的落寞的意绪。我想,我离开郑妮跟伯明翰的时候,是不是有点过于潇洒了,以至于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不得不用记忆去补偿本不该失去的那些珍贵的东西?!

我突然发现,我是横贯美国东西部的20号公路上,一个最寂寞的旅行者。



16



我到达密西西比州最西端的重镇维格斯堡(Vicksburg)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我找了靠近密西西比河边的一家Motel。在登入的时候,柜台里的那位丰乳肥臀的黑人小姐看我神情紧张,眼神不定,就盘问了我很长时间。这位小姐的神态很像美国当代黑人剧作家AugustWilson的戏剧《MaRainey’sBlackBottom》里的MaRainey’s。最后她在查不出我的任何破绽的时候,才拿出一张磁卡,给了我一个房间。然后我到附近的FoodMart商店,买了一点食物,半打啤酒。因为旅途寂寞,让人飘飘欲仙的酒精就成了最好的伴侣和精神的催化剂。

以前,我对Vicksburg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印象最深的,就是它的位于密西西比河边上的CatfishRowArtPark了。当初还是徐强太太的那个总是喜欢唠唠叨叨的女人,曾经到这里参加过一次小型的医学学术会议,回去后,她跟我们眉飞色舞地描述了这个艺术公园的独特魅力。尽管她的描述听起来很不完整,但是我还是断断续续地记住了一些有关它的特征。这个公园荟萃了上两个世纪,蒸汽轮船时代,密西西比河做为一条联接中南部的伟大、繁荣的河流,曾经经历过的辉煌的历史,以及诸多活跃在这条大河流域的冒险家们的传奇故事,当然少不了那个老顽童作家马克.吐温。当然,这些内容对这个女人来说可能是陌生的,她只不过想要证明她曾经去过这个意义深远的地方。还有,她还有意谈到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摩门教在那一带生存状况,主要是这个宗教在性开放方面的琐闻。这些琐闻引起了徐强极大的兴趣,那是他从他太太冗长的叙述中唯一的收获。

可惜的是,我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游览这个公园了。这个城市还有一段著名的史话,就是美国南北战争时(CivicWar),1862年10月,由北方的将领UlyssesS.Grant将军指挥的Vicksburg攻坚战了。那次血痕累累的战役,最后以北军惨胜而告终。这段史实是我在汽车旅馆中休憩的时候,不经意地从一本可能是前面旅客留下的小册子上看到的。其它的,我一无所知,包括我将要逗留的临近河边的这家Motel。

虽然那个黑人小姐给我留下了不太好的印象,但是,我对我的房间还是很满意的。因为在这里,我可以从最切近的角度,观望着夜色下静谧的密西西比河。

我从来没有见过哪条成规模的河流,像密西西比河这般的平缓、宁静。它看起来似乎更像是一个湖泊,而不是像我们印象里的黄河长江那样汹涌澎湃的大河流。在美国,我们对河流跟水的概念,远远没有在国内时那么的刻骨铭心。中国的大城市,差不多都是跟一些著名的河流联结在一起的,除了北京,合肥等有数的几个城市例外。汉人是属水的,因为那是我们的血液。

记得两年多前,我曾经跟刚刚离过婚的徐强,去了一趟东部横贯南北的阿巴拉契亚山脉南段的SmokyMountain。那一段日子,徐强陷入了离婚后的极度的落寞之中,他无法排遣重新回归光棍日子的无聊,于是经常有事没事地都来找我,一边喝酒,一边大骂人生,嘲笑女人,喷洒着酒气歌颂独身的日子。我觉得他这是在自作自受,因为他的前妻是个不错的女人,即便用古人的“七不出”条律来衡量,她也中规中矩。我就建议我们一起去阿巴拉契亚山脉Camping。我们在那里垂钓,游泳,晚上时候围着篝火谈论狗熊,狩猎等等,几天下来,徐强的身心似乎开阔了很多。

当我们精疲力尽地从那段海拔不高的山区回来的时候,我们的车子沿着田纳西河开着。那时正是黄昏时候,血红的落日,映照着波光粼粼的河水。跟眼前的密西西比河比起来,我觉得田纳西河还是有些躁动不安的,尤其是我们的车子正迎着西边垂落的太阳开回来的路上,那河水中似乎一直浮动着一轮血红刺眼的太阳,让你激动不已。那时,我想到了一百五十年前南北军在那一带的平原上开战的情景,他们也许不是为了夺取土地,而是各自为了一种理想的制度和生活方式进行残杀。没有看过落日西沉的人也许是察觉不到这一点的。我怀疑日落时分是厮杀的最残美的阶段,就像酣战中的鲁王挥戈倒日一样悲壮。因为它的鲜艳的红色,让人情不自禁地热血激荡,想将生命与它永久地融为一体。

密西西比河边的风很好。我拉了一张笨重的椅子,坐在狭窄的阳台上,然后打开了第一瓶啤酒。借助着酒精的力量,我开始回味着郑妮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在感情上,我实际上已经成了惊弓之鸟!而你,又只是一个我生活中的一个不经意的过客。”

我想,难道我真的只是她的一个不经意的过客吗?我们毕竟有过激动人心的肉体接触。看起来,郑妮在遭遇了那段让她饮恨不已的爱情之后,她已经对爱情,充满了恐惧。她跟男人的性接触,无非就是为了肉身的需要,或者说得更难听一点,她只是在用自己的肉体,去交换男性的肉体。这是一种等价交换,无所谓付出,也无所谓收获。能拥有如此平静的心态来处理男女之间的事,可以看出她这些年的心路历程了。

我在喝下两瓶啤酒之后,便觉得若有所失了。我曾想给郑妮打个电话,跟她温存几句,但是面对前景,我又无可奈何,我知道我自己的脾性,我不可能尝试着去爱一个心理复杂的女人,除非她真正把心交给了我。因此最后我又打消了要跟郑妮打电话的念头,即便我现在已经相当的无聊。凭着我对女人们的理解来判断,男人越是犯贱,就越会在女人面前吃力不讨好。女人们至少希望在视觉和感觉上,看到跟她接触的男人是一个终日没事时也要咬牙切齿充满力度的汉子,而不是一个只能在她们面前笑嘻嘻地摆笑脸的角色。她们喜欢硬性的男人。

男女分别的时候,彼此间谁的心情都不会是愉快的。以前我在大学时跟刘燕分手的时候,早已饱受其苦。感情的脱卸,其实并不是解脱,而是对自己自尊的维护。倘若不是因为脆弱的自尊,男女之间的分手,可能比变换睡觉的姿势还要频繁,因为在芸芸众生中,真正能称得上是缘份的男女关系,实在是少之又少,而且都缺乏老谋深算的城府。然而,我心里仍有一丝游离不定的预感,那就是我跟郑妮分别时,她那噙泪的眼光。那眼光似乎给了我某种说不上来的暗示,那绝对不是一种做作的表情。还有她最后说的那句“笨蛋!你什么时候才会了解女人呢”的话。可惜我不是个跟她一样敏感的人,如果那样的话,我当初就应该理解郑妮的意思了。现在回想起来,郑妮的眼光中,已经隐含了她对我的一缕留恋之情,即便那轻飘飘的情意,比拂晓薄雾中的阳光,还要淡然。

我将六瓶啤酒全都灌进肚子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不远处的河水,无声无息,身处于静谧的南方之夜,我的心情却躁动不安。不过那天晚上,我却睡得很沉,这可能得归功于酒精的力量。

不知昏睡了多长时间,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我打开手机的时候,顺便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早上快十一点了,我赶紧翻身下了床。手机还是徐强打来的。这家伙,好像成了我旅途中的调度员跟幽灵了,这也可以看出,此时徐强的生活内容,是多么的单调乏味。幸好我及时离开了亚特兰大,不然的话,说不定他就要跟我玩“断背山”了。他一开口就说:“哥们,我跟我在伯明翰的同学张榛通过电话了。妈的,没想到你小子居然还跟我留了一手。有种啊你,这等好事,这么长时间了,你居然闷声不吭!人不可貌相啊。”



我想了想,很快就理清了头绪:正像昨天徐强告诉我的,他跟张榛是中学时的同学,而我跟张榛在伯明翰的时候,又都不知道我们各自跟徐强的关系。现在,徐强终于通过张榛,弄明白了我跟郑妮的仅有三天的另类关系。

我可以想像的到,徐强此时快乐的神情,碰到这种事,他没法不快乐。他的快乐,可能主要是因为他在跟张榛通话的时候,获得了我跟郑妮的有实无名的“另类”关系。我跟郑妮的事,对我们两个当事人来说,可能算不上什么,我们心知肚明。但是对于旁观者来说却不一样了。

我想,就像张榛没有想到我是郑妮的“男朋友”一样,整天跟我称兄道弟的医学博士徐强一定也没有想到,我的所谓的“女朋友”,居然就是他的中学同学的Roommate。在美国南方,华人的圈子本来就小,而华人留学生的圈子,更是小得可怜!如果不是因为空间上的距离,稍微有点风吹草动的小道消息,大家还不在一夜之间,全都知悉了内情?!美国是个通讯业高度发达的国家,朋友们之间的交流,主要便是通过电话、手机、E-mail等来进行的。科技的发达,使我们中国留学生中的隐私,很快地就会像瘟疫一样迅速传播开来。

我估计,不出今天,整个我在Y大的同学朋友圈,都会得到一个信息:庄鸣的女朋友在伯明翰,那是一个个高、丰满、风度翩翩、然而只会下面条的女人。不过,这一些对于当事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笔糊涂账,一件溴事了!



17



今天,我本来想早点出发,争取花一天时间,穿过路易斯安娜州中部的平原,晚上到达得克萨斯州,现在却耽搁了几个小时。一想到得州,我的心情就开始激动了,这不但因为它是美国本土面积最大的州,跟加州,佛罗里达州一样,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移民,呈现出勃勃的生机,还有那传说中辽阔的牧场,以及没落的牛仔族群。比如作风粗犷的牛仔布什,如果看哪个国家的领袖人物顺眼,就会请他到他位于得州的克劳福德牧场去。这个牧场有着绵延起伏的森林,碧草连天,溪水潺潺,山路弯弯,牛羊成群,一派田园风光景象。在这里BBQ几乎成了一种政治荣耀。

我抬头看看天,天色有点阴,空气中充满了潮湿的味道。这正是我巴不得的那种天气。因为我要开车从东往西走,早间的时候还好,可是一过了中午,太阳西斜,那刺眼的阳光,扎得人的眼睛都睁不开了,简直要命,即便是戴了墨镜也没用。所以,对于我来说,这样的阴天,应该是最理想的上路的天气了。

我到柜台上去结帐的时候,昨晚那位不太客气的丰乳肥臀的黑人小姐“MaRainey”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袒露着一排洁白的牙齿,以及猩红的嘴唇,笑着说:“先生,你看了今天早上电视里的天气预报了吗?”

我发现这位“莱妮大妈”的态度,跟昨天晚上我登记的时候,简直判若两人。我不觉呆了一下。有时受宠若惊并不意味着好事,接着而来的可能就是意想不到的重压。我一整个晚上都没有打开过电视,而且,我也不像那些老头老太太们那样,对天气预报有着一种近乎迷信的依赖。因此,我在听了黑人小姐的话后,有点茫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我问她,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令人震惊的意外事件?!

“莱妮大妈”笑着说:“你知道,今天将有一场特大的龙卷风(Tornado),从墨西哥海湾(GulfofMexico)向北移动。因此先生,我建议你今天最好不要出去旅行。因为那是很危险的。我有责任提醒你,如果你还爱惜自己的生命的话!”

曾经在美国南方呆过四年多的我,当然知道龙卷风的厉害了。像当年的托福考试里,就有不少有关龙卷风的试题。龙卷风是在温暖湿润的空气,骤然跟寒冷干燥的空气相遇的锋面上形成的。雷雨云形成后,天空中的暖空气开始上升,当暖空气湧入冷气圈层的時候,空气便开始旋转。旋转的空气,便形成了龙卷风。龙卷风在北半球通常是呈逆時针方向旋转的。一个雷雨云,会同时形成许多个小龙卷风。在美国,每年有关龙卷风的报道约有800多次。主要发生在中南部地区。每年的四至六月份,从墨西哥湾(GulfofMexico)吹来的暖流和湿润的空气,时常跟来自加拿大北部和洛基山脉寒冷、干燥的风,发生碰撞,因而导致了在美国中南部一个宽阔的地带内,不时就会形成或大或小规模的龙卷风。这些龙卷风通常发生在下午或者傍晚,有时也在夜间发生。它对人们的生存环境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我在东部的时候,不止一次经历过令人闻声色变、望而生畏的龙卷风。龙卷风警报一起,大家都有条不紊地进入了学校的地下室,忐忑不安地在那里呆着,直到警报消失。有时候,大家不得不在烦闷的地下室里,呆上三、五个钟头。而每次的结局,又大都是有惊无险,因此我们心理上就有了一种“狼来了”的感觉,不将龙卷风当回事了。

我在听了黑人小姐严肃的忠告后,心下里也不以为意,于是就笑着跟她说:“小姐,我对你的热心忠告表示感激。但是,你知道,我要赶往加州去,我在路途中,不能再有丝毫的担搁了!即便龙卷风真的来了,我也有自我保护的常识。”

黑人小姐顾自笑着摇了摇头,觉得她已经尽了责任,于是又忙她的电脑去了。我在离开这家Motel的时候,心里对她有些歉疚。我想,她的忠告总归是善意的。就像昨天晚上我匆忙投宿到这家旅馆时,她对我持不信任的态度一样,这一些,都是她的职责,或者说是某种敬业的本能。而我出门的时候,她的一句南方口音很浓的“Takecare!”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暖意。

我开着车子穿过了密西西比河铁桥。这时,我的内心突然产生了一种感觉:过了密西西比河,我就将真正地离开美国东南部了!前方出现的,可能是个与南方迥然不同的世界。这个感觉真让我兴奋,也让我伤感。我知道,离开一个地方并不像抛弃一件垃圾那么简单,记忆将使你和那些地方血脉相连。



其实,两个世纪前,曾经做为美国经济心脏的密西西比河,随着火车铁轨在美国四面八方铺展开来,他的旺盛繁荣时代就宣告结束了。如今,它已经是一付垂垂老矣的形象了。文明总是挤兑文化的,更何况,密西西比河本身的文化史,摒弃了似是而非的印第安人的那一段不算,也不过只有四百年左右。这跟尼罗河,长江,黄河,甚至恒河比起来,都算小Case了。所以我以为,真正支撑着美国强大的力量,并不是它的文化,而是它的精神内涵。文化有时可以跟文明划上等号,但是有时它又是腐朽的象征。一个国家的强大与否基本上是跟文化无关的,它讲求的是昂然向上的精神力量。

我在穿过密西西比铁桥时,有点像是过了奈何桥了。我知道,在过了密西西比河之后,我将无可奈何地要将郑妮抛在脑后了。这符合我一向的性格。欲望的火光,似乎永远只能在我的眼前稍纵即逝。这不是因为我不相信爱情,而是我不相信人的缘故。我想,这不是我的错。所谓人生如梦,说的应该并不是一场大梦,而是无数的纠缠不清的小梦,比如我跟郑妮三天的接触。

然而,我在上了车,驶过铁桥时,还是忍不住想起了郑妮。这使我的旅途,终于不能像原先设想的那样,轻松起来。

我在河西岸把车停了下来。我再次回头观望了这条平静、宽阔的河流,那宁静如湖水般的河水,让我的思维,似乎也接近静止了。我想,可能地理上的分割,最多只是切开文化或者风俗上的纽带,而且这种思维,还是明显地带着我们中国人的特征的。美国人可能根本就不这样认为。在我眼中,我是自做多情地将密西西比河做为某种文化意象来解读了。而美国人可能仅仅只是将它作为一个出海口和商业渠道而已。我还想,可能也只有像我这种没出息的、把文化当作救命稻草的中国人,才有这么多穷极无聊的联想的。这让我的感觉很不好。

我继续开着车向西而去。一路上,天上乌云密布,空气非常潮湿,而且四周出奇的宁静,我似乎都闻到了高速公路旁边草地下面黑色泥土的气息。路易斯安娜州的平原上,除了森林和绿草,仍然毫无特色。20号公路四周,似乎还没有任何龙卷风的迹象。我在想,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那么,今天晚上,我就可以在得克萨斯州北部的最大城市兼交通枢纽达拉斯(Dallas)附近过夜了。在夜色中从远处眺望这座中南部的大城市,看着飞机频繁地起落,那情景一定会让人赏心悦目的。

没过多久,我的手机响了。我估计又是徐强打来的。我打开手机,忽然听到了郑妮的声音。郑妮的声音有点急促,这让我感到十分的惊喜。她问说:“庄鸣,你现在到哪里了?”

我没想到郑妮这时候会给我打电话,于是我的神经一下子就松软了下来。说老实话,我的不争气的眼泪差点流了出来。这就像小时候我想吃奶油冰棒的时候,却身无分文,只能拼命地咽着口水,最后突然间捡到了一毛钱。

我说我已经过了密西西比河,现在正在路易斯安娜州的平原上。郑妮说:“庄鸣,你赶紧找个地方呆下来,我刚刚看了天气预报,龙卷风已经滚过墨西哥湾,在密西西比河的三角洲平原登陆了,声势挺大的!”

我装作很从容的样子,笑着说:“郑妮,我早上出来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这事了。天气预报都是吓唬人的。我又不是没见过龙卷风,吓人的。”

郑妮沉默了一会,说:“好了,就知道你这死脾气,你自己看着办吧。祝你一路顺风!”她说完这话,忽然间可能又觉得有些不妥:我要是顺风,那也该是顺着龙卷风跑了。于是她又说:“喂,我说,你可别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我还想再扯上几句,郑妮已经把手机关掉了。我有点失落,不过心里却是温暖的。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郑妮她还是惦念着我的。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男人让一个女人惦念着的滋味。或许,这里面还有一点传说中爱情的味道吧?



我想跟龙卷风赛跑,因此我的车速越来越快。下午两点多的时候,我已经快到路易斯安娜州中西部的小城Acadia了。但是,此时四周的气温似乎越来越高,我估计都超过了华氏90度左右了,空气正在膨胀,就像随时就要爆裂一样。路上的车辆寥寥无几,我知道,龙卷风可能真的要来了!



然而,20号公路的两边,几乎没有什么住户,于是我有点心虚了。我环顾着空旷的原野,心想,倘若龙卷风到来,我连个遮蔽之处都没有了,说不定真要连带着车子,像个陀螺似的被刮到天上去。



天上浓云密布,天色越来越黑,而隆隆的雷声,正伴随着细雨,从南往北席卷而来。而我的车子正在奔去的那西部天边方向,一马平川,似乎毫无尽头。我开始感到恐惧了。前面终于出现了一个小城镇,位于20号公路旁边约有1Mile左右。我想都没想,就将车子拐进了这个小镇。

这时,暴雨“唰”地一下子就铺天盖地来了。我慌忙在一家位于一株高大的红橡树(RedOak)下的老旧的单层House前,把车停了下来。橡树是美国的国树,这棵茁壮的、伞状的红橡树,亭亭遮盖着那幢房子。远处龙卷风的呼啸声,正向这边汹涌而来。我去敲了那户人家的门,里面却没有人出来。

我急了,就用脚踹门。房子的窗户上终于出现了一张脸孔,是个老年黑人男人。他没听我解释,就快速打开了门。我觉得我们之间没有必要说更多的言语了。我冲过去打开了我车子的后车箱,迅速拎起装着重要文件的那个大箱子,就跑进了那户陌生人的房子。至于另外一个装满衣服跟杂七杂八东西的箱子,只能让它跟车子一起见鬼去了。

我一进屋,那黑人老头就带着我下了阴暗的地下室。我放下箱子,总算可以喘口气了。在微弱的灯光下,我打量一下四周,只见一位黑人老太太,正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里。

老头说:“年轻人,你如果再晚一点上我们家来,你现在就很有可能被龙卷风拽到空中去了。那种感觉可不好受!你知道,三十多年前,也是一场龙卷风,我跟我太太正从棉花地里往回跑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一辆车子被卷上半天,就在那边的高速公路上!”

他的手虚拟着往20号高速公路方向那边指了指。然后老头走到老太太身边,紧紧地搂着她,就像搂着一个受到惊吓的小女孩。他继续跟我说:“我太太就是在那时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所以,每次龙卷风来临的时候,她的神志就有些不镇定了。你瞧,这不又犯了。”

我笑着说:“既然这样,你们没有考虑过要搬家吗?换一个新的环境可能对你太太的精神状态有好处。”

老头说:“我们曾经到肯塔基州我们女儿的牧场那里住过一年多时间,最后还是回来了。我们不太习惯牧场的生活。我们离不开这里,因为这里是我们生命的组成部分。”

老头家的地下室基本上是封闭式的。我们感觉到了地面的摇晃,但是却判断不清楚地面上的龙卷风风卷残云般的肆虐。虽然只有二十几分钟的时间,但是,我们却觉得像是挨过了一段漫长而恐怖的日子。

后来,地面上的喧嚣声响终于平静了。我跟着老头,小心翼翼地上了地面。我们刚从楼梯口探出头去,一下子便惊呆了:我们根本没有想到,原先的的那幢粗重的原木房子,已经像一个大木箱一样,被龙卷风卷到了几百米之外!而那颗高大的红橡树,也已经拦腰折断了。



18



黑人老头似乎很难接受眼前的事实,他望着他的房子,然后又看看我,他那哀伤、浑浊、惊惧的眼睛,像是在提醒我告诉他,眼前他所见到的一切,希望只是一场噩梦,而不是真实的情景。

我理解这时候老头的心情,但是,灾难的到来,跟人们的意愿总是背道相驰的。而且,我几乎很快就绝望地发现,我的那辆DodgeChargerSXT车子,也被龙卷风卷到了公路旁边的麦田中。它的四个轮子朝着阴霾的天空,就像一个被抛弃的玩具似的。

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我的从东到西的漫长、浪漫的旅行,还有我的到加州找工作的梦想,到此应该残酷地结束了。意识到这一点,我的悲哀的情绪,霎时裹袭了我的整个思维。我想,我跟老头一样,在这场龙卷风中,都成了断臂残腿的人了。

这时,天上灰蒙蒙的乌云开始渐渐散去,潮闷的空气也开始散发出泥土的芬香,一切都像是没有发生过似的。最可怜的是黑人老头,也许他这辈子所有的希望,都在这场龙卷风中被摧毁了。同样可怜的还有我,我意识到,我在出发前构想好的前途,也被无情地摧毁了。我的车子已经成了一堆废铁,而此时,离我赶到加州Interview的时间,只有四天不到了。

我忽然想起来,我拥有AAA公司的拖车保险,这时它就像我的一根救命稻草。其实,对于一辆已经有了七、八年历史的车子来说,弄了那么多的保险,纯粹只是一种奢侈,他们并不会给我多少安全感以及财力上的保护。这些保险就像男女谈恋爱时互相传递的情书一样,平时你可能觉得拥有了它们,自己付出的感情也有了保障似的。但是,一旦两人感情破裂,它们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纸张了。

我到我的车子旁边仔细察看了一下,最后终于判定,这辆伴随了我四年多的车子,已经无可救药了。我只能打电话让TripleA公司把车子拖到就近的StateFarm保险公司,然后以最低的价格,将车子当掉。我甚至都怀疑我的车子已经一钱不值了!

而更要命的是,跟我的日益紧迫的Interview比起来,车子已经算不上什么了。

我沮丧地坐在麦田边上,心想,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呢?赶到路易斯安娜州州府巴吞鲁日(BatonRouge)?或者转到新奥尔良去搭乘飞机?而无论去这其中的哪一个城市,我都将要耽搁上至少两天的时间。

我回到曾经是那黑人老头的原木房子的地方,老头点燃了一支细长的劣质雪茄烟。我们相对默默无语,这种痛苦无奈的沉默,是眼前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本来我也想跟老头抱头痛哭一番的,但是老头干枯的眼睛告诉我,他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愿望。互相的安慰已经毫无必要,甚至有点做作。老头僵直麻木的眼神中,隐藏着对痛苦的豁达,他就像一尊粗糙的石雕一样蹲在那里。

我们就这样静默了半个多小时。老头终于说话了,他说:“在我女儿两岁的时候,我们拥有了这幢房子。我女儿十八岁的时候,她跟着一个爱她的小伙子离开了这里,于是我就跟我的妻子,还有这幢房子,相依为命。看起来,这房子跟我们一样,也上了年龄了,经不起折腾了。记得二十年前,那次龙卷风比今天的还要凶猛,但是我们的房子却纹丝不动。”他看了一眼折断的红橡树,继续说:“我想,我们谁都会老去,包括这棵红橡树,还有龙卷风。”

老头说完这些话,凄凉地笑了一笑。他一下子显得老了很多。他说:“小伙子,你该继续上路了。因为这里不是你们逗留的地方。没有人愿意在这片土地上做着发财的梦的。但是,我们却离不开这里!即使我们的房子已经被龙卷风颠覆了,我们仍然要留在这里,看守着这片土地。我们是这片土地的主人,同时也是它忠心耿耿的奴仆。”



我给TripleA公司打了电话,对方告诉我,他们最快也要在一个半小时后,才能来到这里。我已经决定要放弃我的车子了,但是我只能继续呆在这里,等待拖车的到来。大家知道,我的另一个行李箱,还在车子的后车厢里。那个箱子里除了我的必要的换洗衣服外,还有一些我认为不能丢失的杂物,包括张榛送的那两瓶能辣死人的骷髅辣酱“地狱之火”。但是因为龙卷风将整辆车子倒了过来,凭我的体力,我是打不开后车厢的。而我躲避龙卷风时随身带着的那个箱子,装的则差不多全是一些重要的文件Documents。从某种程度上说,它们是我在美国的存在形式的化身。

我在等着拖车的时候,顺便给我要去Interview的加州那家公司的部门经理打了个电话,想跟他解释一下我的不幸的遭遇,企图得到他的同情。部门经理叫Roberts,他不在,答复我的是一位女接线员,她热情洋溢地对我说:“先生,我非常同情你现在的遭遇,但是,我们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我们约定的时间绝对不能改变。因为你并非我们公司唯一的选择,请你务必记住这一点!另外,祝你一路顺风!”

部门经理的最后一句话听起来,很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看起来,要是刚才龙卷风将我一把卷到加州去,那可能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

我接着跟徐强打了电话。我知道,他对路易斯安娜州的情况,比我要熟悉。他喜欢旅行,平时也对美国的一些较大的城市有点研究,我记得他的卫生间的马桶边上,总是摆放着一本皱巴巴的美国地图。我曾经想象着徐强蹲坐在光溜洁白的抽水马桶上,一边皱着眉头,一边不失时机地翻阅着地图册的情景。这是一个现代派的、不出门却能够通晓天下事的医学秀才形象——如果不是座下的抽水马桶有失风雅的话。

出乎我的意外,徐强在听了我的充满悲伤的解说之后,一下子也有点不知所措了。他问说:“哥们,你肯定你的车子在翻过来之后,再也不能动弹了吗?!你知道,有时候你看起来已经无可救药的车子,只要关键的部分没有损伤,你还可以继续上路的。你现在不要考虑车子的损失问题,而是应该直奔主题,到加州去!”

我忍不住又瞥了一眼像只乌龟一样仰躺在麦田里的车子,觉得徐强这话真他妈的悬,就像天方夜谭似的。我说:“哥们,我的车子估计没有戏了。我现在手头没有任何有关路易斯安娜州的详细资料,你最好帮我查问一下巴吞鲁日或者新奥尔良到洛杉矶的飞机航班。就像你说的那样,我现在只能直奔主题,没有其它的选择了。你还记得吗?我离开亚特兰大的时候,我们都喝过饯别酒了,我已经不好意思再走回头路了!这面子我无论如何得端着。”

徐强说,他过会再给我答复。接下来,我没法打发时间,我就跟那黑人老头一起沿着小路,走到几百英尺外的田野里,去察看他的变形了的原木房子。那黑人老太太一直躲在地窖里,连脑袋都不敢冒出来,呼吸上几口新鲜空气。我深信,下次倘若再遇到龙卷风时,我的心理状态,估计不会比这位老太太好多少了。

在这片广阔的平原上,还有一些零星的房子,不过看起来这些房子的主人还算走运,他们的房子并没有被摧毁。而原野里的几棵枝繁叶茂的大树,跟那棵红橡树一样,都被拦腰折断了。看来任何太突出太显眼的东西或人,在灾难面前,都容易被摧毁。反而是那些个小草小虫小人之类的,却安然无恙。

看来老头的家是不太走运的,或许我是个“晦星”,当我出现在他家门口的时候,一切厄运都已经注定了。这个骤然冒出来的想法,让我有点惊疑不定。我忍不住又想到了跟郑妮的撞车事故。难道我一路上发生的事,都是冥冥之中注定的、无可闪避的?!

田野里四处都是从老头家里翻滚出来的物什,就像是一位淘气的小孩打翻了玩具箱一样,而且我还注意到,老头家的那些家当,都十分的破旧了。我想起刚才老头跟我说的,她女儿在肯塔基州有个牧场的事,心想,这老头真是倔透了,他不愿到风光旖旎的牧场去享受天伦之乐,却情愿呆在这片黑土地上活受罪,简直是不可思议!难道这仅仅是他说的“主人”和“奴仆”的心理在作怪吗?!

这时,一辆警车风驰电掣般地从远处往这边开过来。那呼啸着的警笛,几乎让人误以为新的一场龙卷风,又要到来了。

警车在路边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两个黑人警察,他们看到四周残败凄凉的情景后,有一个马上就打起了手机,另一个则拿着一个摄像机,夸张地四处走动,拍摄着现场。这跟他们的职业有点不太对称。



19



TripleA公司的车子是在快到黄昏时才到达的,他们一共来了两个人。这是两个人高马大的白人,在这片黑土地上,他们就像是从地底里钻出来似的。他们亮着刺着Tattoo的臂膀,一个伙计的刺青是个繁体汉字“僊”,显得有点不伦不类,另一个则是刺了一个睁着怪眼的鹰头。

他们折腾了将近二十分钟,才把我的车子翻转过来。我终于取出了另一个箱子。但是,那个箱子已经面目全非了。它从中间凹陷了下去,边上的拉链也裂开了。我的一半的家当就这么给毁了,它们不像车子还有保险。我血本无归。

我怀着绝望的心情打开了箱子一看,里面的物件差不多都沾湿了。我精心准备好的一套稍为像样点的服装,是要在Interview的时候用来包装形象的,幸好是叠放在箱子中间,又套上了一个塑料包装袋,才不至于也和其它衣服那样,就像是从经久不见天日的地窖中拿出来似的。只有张榛的那盒辣酱,除了包装的纸盒子湿透之外,其中的两瓶辣酱,则完好无损。

我跟TripleA的那两个彪形大汉简易地交谈了一下我的车子的命运。他们一致认为,我的车子基本上是报废了。车子的发动机在车子被龙卷风卷起来,又撞到地上的时候,已经成了废品。他们认为,如果我向保险公司将车子报废,至少还可以得到1000美元的补偿。其中的一个人笑着说:“说实话,伙计,你这车子本来也就值不了什么钱了。如果保险公司愿意赔付给你1000元,那就算你走运了。”

这时,徐强终于给我回电话了,他问我说:“哥们,你的车子还能开得动吗?”

我告诉他TripleA的人来了,我的车子差不多已经报废了。徐强沉吟了一下,说:“刚才我在网上替你查了一下,20号公路离巴吞鲁日跟新奥尔良都挺远的。你要是到这两个地方去坐飞机,估计都挺玄的。你刚才告诉我说你在什么地方来着?你说的具体点。”

我说我现在正在靠近20号公路,Arcadia市附近的的一处不知名的小村落旁边。我听到了徐强在电话那头“劈里啪啦”敲击电脑键盘的声音,然后他像导航员一样告诉我,距离Arcadia不到一个小时的地方,就是路易斯安娜州的西部重镇Shreveport(雪利夫坡特)了:“如果你晚上能到达那里,你还是有周旋的空间的。当然,前提是你不能再折腾了。——我说你怎么老节外生枝呢?!当初要是乘坐飞机就没事了,没事瞎折腾。”

我听了徐强的话,心里越发没底了。我问了TripleA的那两位工友,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他们说是Arcadia市。我告诉他们,我想今晚赶到雪利夫坡特去。他们两人对望了一眼,一付爱莫能助的样子。其中刺着“僊”字的那条大汉说:“伙计,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跟我们到Arcadia市,那里今天虽然也受到了Tornado的袭击,但是那里的旅馆,还是能让你做个好梦的。然后,明天你可以在那里租一辆车子,另行上路。”

“僊”字工友的话,让我眼前顿时闪过了一道亮光!我想,对呀,我怎么没有想到要租一辆车子开到加州去呢?!这不算什么难事的。看来我的脑袋已经被龙卷风冲涮得一塌糊涂了。

我将一个半箱子搬到了拖车上,然后跟黑人老头道了别。老头夫妻俩晚上可能还要在地窖里过夜的,因为除了那里,没有其它让他们感到更安全的地方了。

那两个白人似乎对这种天灾早就已经司空见惯了,我上了车后,他们根本就没有问过我有关那对黑人夫妻的情况。他们也懒得问我的情况。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按部就班的,就像他们熟练地操作着拖车,然后将我的车子整弄到拖斗上去一样。灾难对人的意志承受力说,应该是一种震击,但是反复出现的震击,仍然会让意志力终于趋于麻木的。他们就是这种人。

我那时的座位,正夹杂在这两位让人望而生畏的彪形大汉中间,他们散发着怪味的躯体,让我有种像是自己被炒成了宫爆鸡丁的感觉。在接下来的30多Miles的路程中,他们跟我谈的最多的,就是他们城镇上的几家中国小餐馆的中国菜。那个刺着“僊”字的伙计还向我打听了那个汉字的意思,我想了一会,觉得找不到一个很准确的、对应的英文单词,于是只好哄他说是“Fairy”的意思。在美国,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起汉字刺青,而那些汉字都带有很强的日本味道,在一些美国人眼里,只有日本的汉字和书法才是正宗的东方文化的代表。那个刺着鹰头的伙计听了我的解释后,马上穿过我的后脑勺,朝他伙伴的肩膀重重地捶了一下,笑着说:“你要走运了,伙计!”

我的破车子的事情解决好之后,我先找到一家Motel,登记住了下来,然后我立即就想去找出租汽车的公司。我翻了旅社抽屉中的黄页簿子,打了几个电话,那些租车公司都已经下班了。于是我在黄页上找了就近的一家中国餐馆,决定先去吃饭。

餐馆名叫“湖南园”,其实规模就跟老美的快餐店差不多大小。在美国,以“湖南”命名的中国餐馆,数不胜数。要是你在哪个稍微有点样子的城市里找不到一家挂名“湖南”的餐馆,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据说是在七十年代初,美国长鼻子总统尼克森偷偷跑到中国访问后,做为湖南人的“炒面毛”(ChairmanMao)毛主席在美国名声大噪,于是美国各地的湖南餐馆便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了。不过,那时候大多数的中餐馆估计还没有摸到老外的胃口。其实,细细考究起来,当时在美国的华人,大都是从台湾、香港过去的。1971年做为中美关系的一个分水岭,已经在美国呆了二、三十年,从台湾过去的蒋介石追随者,一下子产生了危机感。而49年后逃到台湾的大陆人中,湖南人跟四川人又占了相当的比例。我想,这应该是湘菜与川菜在美国蓬勃而起,与老资格的粤菜平分秋色的一个原因吧。大陆过去的人在美国餐饮界崭露头角,应该是八十年代后的事了。不过,在美国的中餐馆中,挂羊头卖狗肉的,估计不在少数。那些招牌上所谓的“正宗”两字,反而显得有些多余了。美国佬喜欢吃的中国菜,一般都是以西餐为体,中餐为用烹制出来的、变了味的中国菜色。这是闲话。

我去的这家“湖南园”,老板干瘦干瘦的,头发梳得精光发亮,是个典型的南方人,人也还算热情,他满脸堆笑地站在门口。今晚我不打算吃面条了,也不想去看菜单,我知道这些菜单只是给美国佬看的。于是我搜肠刮肚地回忆起了以前在亚特兰大“中国村”(这是我个人给亚特兰大中国城起的名字,我觉得称它为“村”显然要比称它为“城”贴切的多)吃过的一些湖南菜,最后想起了两个:一个是剁椒鱼头,一个是凤尾腰花。

那Waitress(女侍)吃惊地看了我几秒钟,然后说道:“先生,我们菜单上并没有这两道菜啊。你有没有搞错?!”

我说:“你们这不是湖南菜馆吗?我点的两道菜,都是正宗的湖南菜色。”

Waitress笑着说:“这两道菜我听都没听说过。我们这里的菜色主要是以牛肉,鸡肉,猪肉,虾等等为主,老外是不吃猪腰子跟鱼头的。你点的两道菜,我们餐馆做不出来。”

我大失所望,就说:“小姐,听你的口音,你是福州来的吧?!”

Waitress说:“是的。咦,你怎么知道的?!”

我笑着说:“我也是福州来的。老乡见老乡,口水泪水一起淌。请问你们这里有福州菜卖吗?像鱼丸,锅边糊,鱼滑什么的?”

Waitress说:“福州菜没有,这里的老外谁吃得惯用福州鱼露炒菜的味道?!熏都把他们给熏跑了!不过刚才我们吃晚饭的时候,师傅吵了一大盆的兴化米粉,你要是想吃,我跟老板说一声,给你装点来?”

我咽了口唾沫,叫她赶紧给我端上来,并要了一碗酸辣汤。我三下五除二地就将一大盘的“炒兴化”给收拾干净了,然后慢慢地喝着汤。我想,这酸辣汤里要是放进些墨鱼丝,再多兑点醋跟辣酱,那么味道肯定极佳。

我要Waitress过来结账。她说:“老板说了,看在老乡的份上,这盘米粉不收你的钱。”

这话听起来让我心里热乎乎的。于是我在离开的时候,在桌上放了10块钱的小费。我本来想吃湖南菜的,没想到却吃上了正宗的福州炒米粉。这也算是今天一番令人沮丧的意外之后的一次意外的惊喜吧!

我回到Motel,正要去冲个澡,这时手机响了。



20



我以为电话又是徐强打来的,做为哥儿们,他经常热心过度。我正想告诉他我准备租车子的事,没想到手机里传出的,却是郑妮的声音。于是我的被龙卷风袭击得快要熄灭的情思,一下子又死灰复燃了。说实话,我这时候真想跟郑妮面对面畅叙一番,诉说一下委屈。我太疲惫了,无论是在身体还是在精神上。这时候正是男人们最需要女人亲近的时候。我们虽然分别才一天多,但是,我却感受到了两个人错开的那种牵扯神髓的距离。这很要命。现在我才明白,伤离别并不是件开玩笑的事。

郑妮告诉我说,她刚刚从学校回来,已经看了今天的CNN新闻报道了。新闻里报道说,这次从墨西哥湾登陆,肆虐美国中南部的龙卷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在靠近Arcadia市附近的20号公路旁边一个小村庄的一幢老式原木房子,居然被龙卷风一把扫到了一百多米之外。这段新闻CNN还播放了录像。我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这幢小箱子般的房子,正是我曾经藏身的地方。于是我笑着问郑妮说:“你在电视画面上看到我了吗?”

郑妮有点生气地说:“你这人,我跟你说正经的,你开什么玩笑?!你没事吧?!幸好我还能听到你的话音!我还以为龙卷风已经将你送到德州去了呢!”

于是我得意洋洋地告诉她,当时我就躲在被龙卷风卷走的那幢原木房子的地下室里,是一对黑人老夫妇救了我的命。但是我没有告诉她我的车子被卷到麦田里的事,我怕她担心。

这时,我在手机里听到了郑妮的一声惊呼,她说:“真是这么回事吗?庄鸣?我一点也没有想到,当时你也在那里!你还真是命大!刚才我看新闻报道的时候,好像看到有一个像是蔫掉了的稻穗似的亚裔年轻人,灰头土脸的,匆匆地在画面上出现了一下,没想到那人就是你!嘿,你这回算是露脸了。你现在人在哪里?在医院还是在难民救助所?”

我没有想到,我的形象居然真的出现在了CNN的报道上了。当初我在亚特兰大时,曾经像瞻仰名胜古迹一样,去了一趟CNN总部,因为自己一直是个热衷于关心新闻的人,因此对这种新闻的策源地,充满了神圣的崇敬感。这段关于龙卷风卷走黑人大叔房子的新闻录像,我估计是当时赶来的那两个喧宾夺主的警察给拍摄下来的,然后再传入无孔不入的CNN驻在当地的记者们的手里的。对于这一类的报道,吃新闻饭的人是相当敏感的。因为它可以延伸出很多政治性的噱头。

我没想到自己一下子成了个落魄的新闻英雄,这是我这次从东向西的坎坷的旅途中的最有趣的、最激动人心的收获之一,也是今天我在躲进黑人大叔的地窖时,所没有想到的。我告诉郑妮,我现在正在一家Motel。然后我向她描述了明天的行程,如果一路上风调雨顺,明天晚上我将经过达拉斯,然后随便找个小镇过夜。

郑妮说:“你人没事就好,也算是你命大。我也就随便打个电话问问你的情况。你自己多保重吧!我得去整理作业了。”

我这时正无聊寂寞的紧,龙卷风卷走了伴随了我几年的那辆DodgeChargerSEX,我就像失去了一位老朋友似的失落。我跟郑妮说:“就这么轻飘飘的几句话就结了?!我还以为你知道了我的情况后,要痛哭流涕呢。”

郑妮笑了起来,说:“你算了吧!你还想要我怎样?!咱们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不是一心要去加州吗?!咱们都已经风马牛不相及了。”

我想了想,说:“郑妮,说实话,我如果在加州呆下来了,你毕业后愿意过来吗?我一路上都在惦记着你呢。”

郑妮顿了一会,说:“前天我不是已经跟你说过了吗?毕业后去哪个地方,我要视情况而定。再说了,我如果真的去了加州,我们也未必会纠缠在一起。我不想今后的日子,再受到感情的牵累,那样的日子太沉重了。”

我觉得自己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的了,但是郑妮仍然固执地认为我在感情上不值得她信赖。看来性的快餐毕竟是快餐,真要上得了台面,还非得是做工精细的大餐不可。这大餐便是结婚。于是我说:“郑妮,我的话只能说到此为止了。另外,我想告诉你一句心理话,在龙卷风来到之前,我在车上的时候,我的思绪里,一直排遣不掉你的影子。我得承认,我的潜意识里还是很在乎你的!信不信由你。”

郑妮沉默了一会,忽然笑着说:“这种牵挂,现在对你我来说都是多余的。你到了加州后可能很快就会忘了我们相处的那三个晚上了。所以我还是建议你,你不必再对那三个夜晚的事耿耿于怀了!你就当我们是临时恋人就是了。忘记未必就是坏事,尤其是在这种烦人的事情上,OK?”

我还想再说什么,郑妮已经将手机关掉了。这时,我被一种比方才郑妮来电话前更深厚的寂寞给裹住了。我觉得我们俩似乎都在刻意逃避着某种庸俗的意愿,却又期望烛照着我们内心深处的那点黯淡的、若隐若现的火星,不要熄灭。

我拨了徐强的手机。徐强的嘴里正在含糊地咀嚼着什么,吃对他来说,永远是第一的、最实在的生活内容。他一开口就问我:“哥们,你的车子报废时,保险公司给你估了多少价?”

看来徐强对车子的兴趣,更甚于我的生命。我告诉他,车子明天由我们保险公司派人去估价,以后再通知我。我有点生气地说:“哥们,你怎么不先问问我的情况呢,你不想知道我现在怎么样了?!”

徐强似乎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你小子不是好好的,不然怎么还能跟我打电话呢?!”

我说:“哥们,晚上你看CNN报道了吗?”

徐强说:“我一直在看abc频道的NBA球赛呢。晚上是‘火箭队’对决‘雄鹿队’,姚明的两个篮板球简直棒得一塌糊涂!喂,哥们,CNN怎么啦?是不是有什么Breakingnews(即时新闻)啊?”

我心里叹了口气,本来我是想向徐强炫耀一下自己在电视上难得出镜一次的事的,我一听他对姚明的篮板球的兴趣,胜过于我的落魄形象和前程,心里就大失所望了。本来我还想跟他聊一聊的,此时却兴致全无了。我说:“没什么,上面好像播放了我们这里龙卷风的灾情,很凄惨的。”

徐强说:“你又不是不知道,CNN老是小题大做,一个无足轻重的撞车事件,也能弄出一个政治问题来。哥们,你还是关照好自己吧。好了,最后一个赛季的比赛开始了,我腾不出时间来跟你瞎扯了。我明天再跟你联系吧,OK?”说着,这位姚明的特级粉丝便匆匆忙忙地将手机关上了。

我坐立不安,只好也打开了电视,开始欣赏起姚明那高大的身手,在球场上腾挪跳跃。看着看着,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睡着了。到了半夜的时候,突然一阵乱哄哄的声音把我吵醒过来。我仔细听了一下,发现声音来自隔壁房间,是那种床架剧烈地撞击木结构墙壁的嗵嗵嗵的声响,我把耳朵伏在墙上听了一会,原来是隔壁一对男女正在欲死欲活、奋不顾身地做爱。像这种Motel很多时候就是提供给情人野合的。不过这一对做爱做到如此忘情,如此轰轰烈烈的地步,还是让我心惊肉跳了两个小时。他们绵绵不绝的持续力度,让我自愧不如。我躺在床上翻着眼睛,心想,这Motel要是改成Lo(ve)tel,其意义可能更贴切一些!



21



第二天一早,我就找上了城里最大的一家租车公司RentaCar的代理店。我在这里租的车子,到时候可以在加州它的兄弟公司给还掉。租车费用是每天19.99美元。我选的是一辆新款型的DodgeChargerAWD,车子不宽,但是很轻巧。至于保险,因为我使用的是上限25,000$的金卡,也就省去了这一笔费用。

离开这个小城,我保持着85Miles的速度在20号高速公路上巡航前行,半个小时后就穿过了路易斯安娜州的西部重镇Shreveport。进入德克萨斯州之后,前面一马平川,笔直的公路,像是尺子划出来的,那开车的感觉,简直就像是在开飞机。那高速公路就像是飞机场的跑道一样,几乎没有什么拐弯处。只是开着开着,路两边的景象,忽然越来越荒凉了。从乔治亚州一路过来的路两边郁郁葱葱的绿色,逐渐开始被无垠的沙丘和荒原所代替。

这让我有点不太适应。在这种地带逆着阳光而行,简直要命,即便带上太阳镜也不行。你必须半眯着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远方,而不是路面。路是笔直的,盯着路面的时间长了,可能会让你头脑发晕。而注视着远方,还可以让你领略到腾空而起的幻觉。到了晚上休息下来的时候,我的一双眼睛红的就像兔子一样,又麻又辣,伴随着无休止的泪水。

那天到了午后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想念起东南部那漫无边际的绿色了,还有秋天时那满山遍野红黄相间的枫叶。我怀疑我是个恋旧的人,尽管我曾经极力去否定这一点。因为在我看来,恋旧是没有出息的表现,就像一个尽管已经断了奶的男孩,但是一辈子仍然离不开各种乳头的替代物品,比如手指、香烟一般。同时,恋旧也是创新的心理障碍因素。

在德州的土地上,我昏头昏脑地开了将近两天。做为美国各州中领土面积仅次于阿拉斯加的第二大州,德州给人的感觉似乎是大而无当的。20号公路所穿过的北部德州,只能用“苍茫”两个字来形容,——如果说不是荒凉的话。尤其是在过了达拉斯之后,那无边无际的光秃秃的石丘,灰色的天空,几乎快要让我窒息了。我真想跳下去车去,面对着空旷的、靛蓝色的、层出不穷、起伏不定的丘陵,破口大骂一番。

当初如果知道要这么折腾,我真还不如听从徐强的建议,将我的已经快要报废的DodgeChargerSXT折价卖掉,然后带上几件可有可无的行当,坐飞机直达加州。只要荷包里有了足够的钱,到什么地方买不到新行当?!我发现,徐强在对待这些在我看来只是粗枝细节的事情时,永远比我要精明、成熟的多。他在处理每一件事情的时候,都显得井井有条,就像个非常称职的外科手术医师一样。我觉得他如果去学Business,而不是枯燥的医学,他的成就可能会更出色,说不定很快就会出落成一个商界大亨的。而我似乎永远都不能正儿八经地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注定了我的前景,总是像航行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一样,颠簸不息。

不过,我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每天将近十个小时的驾驶操作工作,直把我弄得气喘吁吁,面无人色的。而且在旅途中连电台也不能清晰地收到,几张中英文的CD碟子翻来覆去地听着,最后那些装腔作势的嗓门实在是让我忍无可忍了,我干脆把它关掉了。这样,我的耳边只剩下车窗外呼啸着的风声了。

在像是用直尺标画出来向前延伸的高速公路上,我一手机械地操纵着方向盘,一手像执着初恋的女友的手一样,握着手机,尝试着跟东部那些关系稍微亲密点的朋友们通电话,以减少旅途的枯燥与疲惫,但是,似乎没有一个人愿意跟我长聊。因为我跟他们之间分别的时间,还没有长到能让对方感到新奇与关怀的地步。我就像是个在茫茫汪洋中飘荡的一叶快要倾覆的扁舟上的水手,焦虑落寞,举目无亲。于是,我就只能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似地,不停地跟徐强打电话,我就差没求他给我倾诉的机会了。

徐强也开始烦了。每次我跟他聊了几分钟后,他就匆忙地对我说:“哥们,我的手机快没电了,你好好赶路,咱们回头再聊吧。”

我问他说:“你的手机怎么这么耗电?!刚刚不是充过电了吗?!”

徐强叹口气说:“要是再照你这样折腾下去,我的这条命也快没电了!昨晚上我三点多才睡着,一大早就被你吵醒了。你至少应该考虑一下时差什么的。”

我有点生气了,说:“我说,我们不是铁哥儿们吗?!你当初刚离婚的时候,我是怎么舍命陪君子的?!你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孤独。不信你也出来试试。”

徐强大声说:“你自己想想,有你这样折腾朋友的铁哥儿们吗?!好了,我得上试验室去了”

我终于知道,自己在离开亚特兰大后,已经成了一个令人厌烦的人物了。主要的原因,就是我现在的身份,失去了稳定的实力,变得十分的可疑!在美国,没有人会去认真关心一个自断后路,却奔向毫无把握的、空洞的前程的流浪汉的。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打手机,其中有一部分原因,也就是为了证实这些想法只是我的错觉,同时想找到一些人情的温暖,重新建立自信。因为孤独是可怕的,而失去关怀的孤独,简直比死亡还要可怕。

但是我还是不死心。我咬咬牙拨了郑妮的手机,拨了三次,都是关机的声音。于是我就拨了她家的电话。这次终于有人接电话了,我马上就听出来这是郑妮的室友张榛的声音。张榛告诉我郑妮到学校去了,她笑着说:“怎么,才一天多时间,就受不了了?”

我笑着说哪儿呢,正在考虑着是否挂掉手机,张榛却痛快地跟我聊了起来。她先是告诉我说,郑妮这两天正忙着期末考试,晚上总要折腾到一两点才睡觉,附带把她的作息时间也给打乱了。我“嗯”了几声,考虑着是不是要告诉她我跟郑妮关系的实情,后来又觉得这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张榛忽然问起了我路上的情况。她笑着说:“庄鸣,听郑妮说,你都上了CNN的电视新闻了?恭喜恭喜。”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我说:“上了CNN算什么?!前天我都差点被龙卷风给卷上天堂去了!怎么,郑妮把这事也跟你说了?这家伙,嘴里留不住话。她还跟你说什么了?”

我不知道自己忽然间怎么会对我在张榛心目中的印象产生兴趣。不过从张榛的语气中可以看得出来,郑妮还真是关心我的。张榛笑着说:“你上CNN的事可不是郑妮告诉我的。你走了后,郑妮她根本就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你,你们两口子之间的事我也不想多问。可你应该想到是谁告诉我这事的!”

我想了一下,便恍然大悟了。我笑着说:“啊呀,我差点忘了,前两天徐强跟我提起过你,说你是他中学时的同学。这事肯定是他告诉你的。”

张榛说:“徐强他有了热闹事,恨不得满天下的人都知道。不过在他跟我提起你之前,我还真不知道你跟他是臭气相投的好朋友。”

我笑着说:“你知道,在Y大,我跟徐强是铁哥儿们,我们平时几乎无话不谈的。”

张榛笑着说:“徐强这人忒多坏心眼,你可别跟他学坏了。我看你可是个这年头难得一见的淳朴好青年。”我笑说:“什么呀,你刚不是说了,我跟他那是臭气相投吗?!”

张榛笑着说:“你倒是挺会捋尾巴的。不说他了。庄鸣,你知道的,我做为访问学者的签证,马上就要到期了。到时候回国,我很有可能要经过加州,呆上几天,然后再回去。如果方便的话,我们可以经常联系。”

我笑着说:“我还怕等你不来呢。再说了,我还欠着你那两瓶‘地狱之火’辣酱的人情呢。”我忽然想起,张榛她应该记得郑妮告诉过她,我是她的男朋友的事。因此我不知道她话中所谓的“经常联系”,是否包含有另外的意思?于是我接着对她说:“我们以后肯定会经常见面的。说不定,郑妮过一段时间也要上加州去了。”

张榛说:“你这‘说不定’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上加州去了,郑妮还会去其它的地方不成?”

我没想到她会这么敏感,就愣了一下说:“我的意思是,我跟郑妮之间的事,还没有正式确定下来呢。”

张榛笑着说:“唉,我说呢,你们俩到底想要玩什么呢?!你忘了,徐强是我的老同学。他还不知道你在亚特兰大时的底细吗?!什么男朋友女朋友的,我在见到你跟郑妮在一起的第一面时,就发现你们俩的戏演穿帮了,只是我不想点破而已。你看,够给你面子了吧?!”

我听了这话,就像被点中了软肋似的,攥着方向盘的右手一闪,车子差点拐出了车道。我尴尬地辩解说,那两天我跟郑妮约好,我们扮演的是“临时恋人”,闹着玩的。没想到张榛冷笑了一下说:“郑妮这人不知怎么的老是在跟我玩城府,可惜她到现在还不能真正了解我。的确,我给她介绍过对象,但是她不同意也就罢了,何必跟我来这一套呢?!我总是觉得她有什么秘密在瞒着我,还有你。”

本来我跟郑妮串联好的游戏,现在一下子都被张榛给捅破了,我难堪地说不上话来。我嗫嚅着说:“张榛,我们不是故意哄你玩的。我想郑妮一定也有她的苦衷。”

张榛笑着说:“这我知道。我比她大了几岁,那几年总不该是白活的吧?!”最后她提醒我说:“庄鸣,很多事是不能凭自己想当然的,也是没有道理可循的。这话以后你会明白的。”

关掉手机后,我琢磨着张榛的话,却有点糊涂了。



22



我驾驶着那辆款式新颖轻巧的小DodgeChargerAWD,好不容易穿过了宽阔的德克萨斯州中北部。在过了Pecos之后,那冗长而空旷的20号高速公路,终于跟比它还要冗长的10号公路接合在了一起。在地图上,美国的这两道位于南部的著名的横贯东西的高速公路,就像分叉的弹弓一样,最后10号公路成了弹弓的把手。那一条令人厌倦的、把我的神经折腾地快要崩溃的20号公路,终于从荒凉的地平线上消失了。但是,我一点也没有缓了口气的感觉,因为取代它的10号公路,似乎还在没完没了地接续着无边寂寥和空旷的旅途。

10号公路在快要进入新墨西哥州之前,有一段路是沿着美国和墨西哥的边境,往西北方向伸展而去的。在那里,我从车上眺望着用铁丝网围成的边境线,觉得美国真是个伟大的国家。这个国家试图通过象征性的铁丝网,将弱等国家向往富裕生活的流窜者们拒之门外。但是尽管如此,每年仍然有数以万计的流窜者,通过各种匪夷所思的手段,从铁丝网的那一头潜入美国,他们就像无孔不入的昆虫一样。我想,天堂之路永远都是向穷人们敞开的,因此,他们总会想方设法,披荆斩棘,挤进天堂。——然后发现,这个天堂其实远远没有他们想象的那般令人着迷。

我看不到铁丝网背后贫瘠的山丘的那一头,到底是什么样的情景,但是铁丝网本身就显示出了,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而假如让历史倒退一百五十多年,1848年,那时的美国在跟独立后不久的墨西哥的战争中获胜,并用难以想象的便宜价格,买下了加州,从而获取了西南部大片的土地。而就是这些土地,如今却让战败者的后人们趋之若鹜,成了那片土地上的三流公民。这似乎有些荒谬了。也许历史本身就是荒谬的,甚至无耻。

进入新墨西哥州后,高速公路的两边,稀稀落落地分布着一些仙人掌跟棕榈树,它们单调而富于生命力的形象,构成了沙丘地带的一道独特的景观。像仙人掌,我跟着郑妮在伯明翰的植物园里欣赏到的,就像是稀有的植物一般,被供养在由巨大的拱形玻璃窗罩成的温室里。物以稀为贵。而在此时的10号公路上,仙人掌已经成了让人厌倦的风景,它们张牙舞爪的形象,就跟那些瘦骨嶙峋的沙丘一样,让人的视觉产生了恶劣的变形,让人的思维变得麻木不仁。至于棕绿树,可能因为是人工培植的缘故,因此绝少出现在高速公路的旁边,只有在一些小镇的路边才能见到,它们就像是鹤立鸡群一般,把其它的颜色映衬地黯然无光。

我在德州和新墨西哥州交界的艾尔.帕索(ELPASO)市加满了汽油。每次兑满一箱汽油,大约是十五加仑,在高速公路上可以跑三百五十Miles左右。可能由于一路上思维处于半停滞状态的缘故,在这次加油之后,我几乎忘记了去关注油量指示器。直到那一天的傍晚,我在过了亚利桑纳州的南部重镇图桑(TUCSON)的时候,才惊慌失措地发现油料将要耗尽了。这时,远处又是漫无边际的群山,沙丘,还有呼啸的风声,而我的油量指示针,正在令人恐怖地向下滑动。

我提心吊胆地又开了半个多小时,路边仍然没有出现加油站。而这时满天乌云,阴晦的黄昏正毫无忌惮地降临下来。更让我心惊肉跳的是,公路中间时不时地就会出现一两只昼伏夜行类的动物,比如黄鼠狼,野鼬之类的尸体。在这些地方,除了高速公路跟穿行其间的寥廖无几的车辆之外,所有的一切,几乎都处于史前状态。它很难让人感觉到,这里居然是世界上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国家的土地。

我恐惧地想到:倘若再过二十分钟,前面还没有加油站出现,我的车子将不得不抛锚了。如果遇到意想不到的凶悍的食肉动物的袭击,我说不定就要曝尸荒野了。我之所以没有将劫匪之类的绿林好汉考虑在恐怖活动之内,是因为我比较理智地认为,只要是人类,包括早已经被白人同化了的ATAKAPAN族印第安人,也不会在深更半夜出没在这种荒凉的地方,做着那种没本钱的生意的。

我的心情糟透了。恰在此时,我收到了徐强给我打来的电话。我本来都不想理这个成天跟我称兄道弟的世故人物了,但是,此时他的电话对于我来说,无异于是雪中送炭。徐强懒洋洋地问道:“哥们,你到哪了?没走丢吧?”

我把我的窘境跟他说了一下。徐强开始数落我了:“你这人,又不是头一次出远门,怎么这么糊涂?!我帮你在电脑上察看一下,看看能不能在你的附近找到加油站。”

徐强的这句轻飘飘的话,居然让我的眼睛红润了,面对着灰蒙蒙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沙丘,我差点号啕大哭起来。五分钟后,徐强回电话了,他说:“我估摸了一下,在你前方不远处,就有一个加油站。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你的车速最好应该保持在90Miles,不然的话,你的车子可能会有危险,你的油量将到不了那个加油站!”

我松了一口气,猛踩了一下油门。为了对他表示感激,我问他说:“喂,我说哥们,让你神魂颠倒的球赛结束了?”

徐强叹了口气说:“妈的,别提了,雄鹿又输给火箭了!这两天做实验都没劲。喂,哥们,你跟伯明翰那个姓郑的小妞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她怎么成了你的女朋友了?你要拐骗人家,是不是太损了点?!不过我没想到你小子还有这么一手,平时看不出来啊,小瞧你了。”

我想了一下,考虑着是不是该跟他说实话。不过最后我还是告诉他,我跟郑妮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我在她家里住了两个晚上,我一直睡在沙发上。至于我是不是她的男朋友,我跟你在亚特兰大那么长时间了,你应该很清楚。你知道,张榛从新奥尔良回来的时候,还是我跟郑妮一起到机场去接她的。我还没有敲诈你跟张榛的关系呢!”不过,一说完这些话,我就发现我的破绽了:我离开伯明翰的前天晚上,我不是还跟郑妮睡在一起吗?

徐强笑着说:“你跟我辩白没用,张榛已经把你们的事跟我说了。我跟张榛俩的关系可不能跟你细说。我跟她那个铁的,就像亲兄妹似的,没什么话放不开说的。我知道你小子没跟我说实话,说句中肯的话,你对女人的认识,并不比你对车子的知识强。这两者都是需要天赋的。我是过来人了。不过,张榛对你的印象好像挺不错的,她觉得你骨子里还算是个老实人。你知道,她是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女人,她是从不轻易赞许别人的,我和她都这么多年的同学了,她还没有说过我一句好话呢。她对她老公也是非常挑剔的。你小子胆子也忒大了点,你也不想想,你居然有两个晚上睡到了一个未婚女子家里的沙发上,——我姑且这么说你。这事传出去,你叫人家女孩怎么做人?!除非她不想在伯明翰呆下去了。”

这时,我通过徐强缺乏逻辑的嘴巴才确定到,郑妮的确没有告诉过张榛关于她以前的那段感情挫折。而我可能是郑妮旧事的不多的知情者之一。我想,我在郑妮心目中的印象,一定是非同凡响的!这样想着,我的自信心又慢慢地开始燃烧起来了。我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是这么的走俏,这么的Popular。我跟徐强说:“只要张榛守得住她的嘴巴,谁还知道我曾经在她们那里呆过呢?!”

我挂掉手机后,只觉的自己驾驶着的不是一辆DodgeChargerAWD汽车,而是一架正要凌空腾飞而起的超音速飞机。



23



在我刚进入加州境界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我一路上穿行过来的10号高速公路,在所谓的大洛杉矶地区意味着什么。我想它顶多也就是跟20号公路在乔治亚州的那种情景吧。刚过了亚利桑那州的的边境小镇Ehrenberg时,我还没有多少的感觉。但是,接下来的渐渐开始呈现出葱郁的风景,以及布满生机的土地,却的的确确让我感受到,我已经快要冲刺到了生机勃勃的西部海岸了。几天来经历过的苍凉的、让我惊慌失措的荒凉景象,在另一种迷人景色的快速更迭中,似乎已经被我抛到了脑后。这让我暂时忘记了一路上的不愉快,我似乎已经闻到了传说中加州阳光的味道,它清鲜无比,像玲珑剔透的玻璃一样流光溢彩,然而却充满了迷离的辣味。我觉得我的前程一定会很有趣的。

傍晚时候,我姗姗来到了洛杉矶太平洋海岸的桑塔.莫尼卡(SantaMonika)市,我要来投奔的那家公司,就位于这里的OceanPark商业区,离海边不远。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著名的肌肉发达的好莱坞明星、终结者、如今的加州州长阿诺的一家公司,就在我将要去面试的公司的附近。当然,阿诺本人是不出面经营公司的,他还有另外几家公司,每年只管收一下租。据说,这位大牙床的州长,一年上交的收入税金就高达400多万。他每天乘坐私人飞机穿梭于洛杉矶与北部的州府Sacramento之间。他本身就是一个美国梦。

这时,恰恰就是我Interview的前一天。我在公司的就近找了一家Motel住了下来。这里Motel的价格比我一路上住过的同样规格的要贵上两倍多,油价也要贵,看来我得做好价格转换的准备了。

那天晚上我美美地睡了一觉。这是我在离开亚特兰大后,睡得最为安稳的一个晚上,——如果不是最美妙的一个晚上的话。我的睡眠安稳到甚至连一个浮光掠影般的梦都没有。没有梦的睡眠,真是他妈的舒服、实在。

第二天醒来时,我觉得自己一下子又精神了许多,一路上的疲沓,霎那间一扫而光。我估摸了一下,我这次横贯东西的旅程,足足有三千Miles,也就是将近五千公里。一想到最后的数字,我就忍不住激动起来。况且,一路上我还有许多迹近传奇的意外事故。仅凭这一些,我便觉得自己已经不虚此行了。我深信,新的生活即将开始。

我的Interview的时间是在下午两点。因此我还有将近5个小时的充裕时间,好好为自己准备一下。至于在面试时公司主持人方面可能会问到的一些事,我在亚特兰大时就已经彩排了好几次了,虽然不敢说是胸有成竹,但也总不至于临阵时乱了马脚。我既然敢于破釜沉舟,断了后路上这里来,自然是有一定的把握的。我的学业成绩非常出色,估计再严格的招聘人员,也会对我刮目相看的。现在我该做的事,就是好好地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装一下,提高自己形象的商业价值。我知道,在面试时,留给对方的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有的人成绩尽管也很优秀,但是因为给公司方面留下的第一印象不佳,公关的EQ不高,因此最后还是被涮了,无功而返。

我把那个被龙卷风摧残得面目全非的破箱子翻开来。我带来的几件衬衫经过龙卷风的洗礼,都皱皱巴巴的,差不多都不能穿了。只有那件浅黑色的西装,基本上还撑得起门面。那件西装是我出国前在上海买的,花了三千多人民币,相当于当时我一个月的工钱。它也是我所有服饰中最高档的行头,平时穿起来人模狗样的,大家都喝彩,我自己的感觉也很好。但是到了美国后,这套西装差不多就给闲置了。平时在美国要是穿的太正式,会成为周围人的眼中钉的。

没出国的时候,我误以为在美国的高校里,大家一定都是西装革履的,因此才咬咬牙买下了这套奢侈的西服。可是到了美国后,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美国佬穿得要多随便有多随便,要多邋遢有多邋遢。像以前给我们上CompilerConstruction课的一位半老的白人汉子,说起来也算是个教授了,他的衣服一个星期也没见他换过,胡子拉碴的,一条牛仔裤,头上老是扣着一顶变了颜色的棒球帽,一看就是个棒球迷。如果不是站在讲台上,人家还以为他是个下水道修理工呢。他上课的时候,眼睛老是盯着天花板,讲到得意之处,还要“啪啪啪”打上几个响指。但是他对他的学业,却一点也不含糊。有一次期末考试,两个中国学生同时去了卫生间,偷偷在那里交换考题答案,被其他学生看到了,告诉了他。他不管那两个学生怎么申辩,最后还是取消了他们的成绩。其实,中国学生在考试时互通有无是常有的事,只不过是那两个学生做的太过于嚣张了。事后他们还理直气壮地争辩了一通,说我们中国学生考试时都是这样的,让很多中国学生都为此感到难堪。

我刚到Y大不久,曾经参加了一个由本校华人留学生举办的欢迎新生的嘉年华(Carnival,即“狂欢节”。不过这词如今已经被滥用了)。在那次Party上,我才知道自己从国内带出来的观念有多土帽。

那天晚上,会场里来了七、八十个人,正是初秋时候,大家的穿着都很随便。女生们顶多穿了些略显亮丽的裙子,以夺人眼目。而男生们差不多都穿着T衫,短裤,露着扎眼的腿毛。我原以为参加这种热闹的Party是必须穿得正儿八经的,就穿了这套西装去了,笔挺笔挺的,自我感觉良好。结果四处一看,全场只有两个人穿着西服:一个是学生会的业余主持人,另一个就是我。那时,我难堪地恨不得扒下衣服扔掉,裸奔而去。

更糟糕地是,这时有一个个头不高,但是长相却很精神的人端着酒杯来到我的身边。他将我上下打量了一通,笑着说道:“这位哥们,你是刚从大陆来的吧?”

我愣了一下,说你真是火眼金睛,怎么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人笑着说:“只有刚从大陆过来的人,才会像你这样穿得有板有眼的。”

这句话,让我在整个派队的过程中,都觉得自己就像个丢人现眼的小丑似的。而这个让我的心理差点崩溃掉的人,便是徐强。

后来我发现,其实老美一般只有在周末上教堂跟参加婚礼、葬礼等活动的时候,才会穿得比较正式的。那些整天老是人模狗样、西装革履的人,估计大多都是政客、门卫或者商品业务推销员。

后来我再也没有穿过这套西装,几年来,它一直在衣柜的角落里挂着,我也把它给忘记了。直到这次参加面试时,我才想起了它。这次面试我之所以想穿这套西装,无非是想给公司方面一个印象:我是非常重视我将要得到的这份职业的。我希望通过严肃的服饰,来表达我的这个愿望。

所以现在我觉得我需要去买两件高档的衬衫,另外将西服拿去附近的RoyalCleaner店干洗一下。我对衬衫的要求很简单,就是领子一定要笔挺,而且最上面的一个扣子扣紧的时候,领子跟脖子间不能有超过一公分的空隙。我向服务小姐打听到了最近的一家商场,匆匆忙忙赶到那里,挑了一蓝一白两件衬衫,然后又去取了西服。回到旅馆后,我马上对着镜子,分别试了一下两件衬衫,看上去精神了很多。最后我选了那件浅蓝色的衬衫,它看上去给我的感觉似乎更轻松一些,既不耀眼,也不黯淡。然后我打了一条银灰色的领带。我把全身上下结束好了,看起来已经无可挑剔了。但是我在坐下来的时候,却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自在。我想,这套过于严谨的行头,会不会约束了自己的肢体语言呢?!

一点半的时候,我带上我的材料,来到了我要去面试的公司所在的大楼,在一楼大厅里候着。这家公司叫“LIMB”,它的全称是“LosAngelesInternationalMerchandiseBusiness”。我刚看到这个缩写词的时候,马上就想到了“肢体”这个词,心里就有点别扭。

我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我不急于马上就上楼去,因为我知道,有的时候早到比晚到还要令人生厌。大厅里人来人往的,不时有人朝我这边溜上一眼,然后笑着点点头。其中包括几个年轻的女人。我想,这些人的心里可能在嘀咕:这么大热天的,这人穿得这么严谨,不难受吗?!

一点五十分,我准时来到我要面试的LIMB公司的前台。我跟接待小姐说明了我的来意后,她马上拨了一个电话号码,对着话筒简要介绍了一下我的情况。随后她站起身来,笑着跟我说:“请跟我来,先生。”

她把我带到一个宽敞的会客室里,说:“先生,请你先在这里稍候,Roberts先生过会就来。”

Roberts就是今天要跟我见面的那位部门主管经理。我把材料放在桌上,然后走到窗前。我现在正站在二十六层楼上,透过一尘不染的茶色玻璃,我可以浏览到远处的风景。斜对面的一幢高楼上,几个估计是西班牙裔的清洁工人,正悬吊在高高的楼上,清洗着玻璃窗。洛杉矶的高楼大厦不多,因此从高处望去,目之所及,几乎是一马平川。朝南望去,405号高速公路上,来往的车辆就像是蚂蚁一般。朝东望去,太平洋的海水湛蓝无比。天空中阳光灿烂,不时地掠过一些飞机。我想,在这种地方上班,一定会赏心悦目的。

我正在探头探脑地观望着风景,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在门上“笃笃”敲了两下。我转过身来,只见一个个头跟我差不多高的年轻白人正笑容可掬地站在门口。他主动向我伸出手来,说:“你好,我叫Roberts,很高兴见到你,Mean(鸣)!”

我也寒暄了一下,跟他一起坐了下来。Roberts简单地问了一下我路上的情况,然后脸色一凝,说:“Mean,我们已经非常详细地看过你的CV材料了,我们很欣赏你的学业成绩。但是我们不知道你的具体的工作操纵能力。因为我们公司更注重的是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他能够为我们公司创造多少的业绩,编程倒不是最重要的。你能介绍一下你在专业业方面的特长跟将来的想法吗?”

我尽力放松情绪,稍微清理了一下略显绷紧的神经说:“Roberts先生,我的特长,就在于我可以在简短的时间内,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尽最大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我在大学毕业后,来到美国前,已经在中国上海的一家药业公司干了两年,成绩斐然,积累了相当好的经验,这在我的Resume中已经有着详细的记录。不过,说到对我自己将来的想法,Roberts先生,我想我的将来,也就是我们公司的将来,——请允许我使用‘我们’这个词语,我觉得我们公司目前还没有将自己的潜力,完全发挥出来,因此我将来在公司里,会有更多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

Roberts挪了挪上身,托着下巴看着我。他对我的话显然产生了兴趣。他说:“你今天是第一次上我们公司来,你凭什么就说我们公司的活力还处于保守状态?你知道,当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你必须对我们公司目前的状况,有着全面、细致的了解!”

我想了想,继续说道:“在来加州前,我已经详细察看了有关我们公司的资料,特别是经营方面。我们公司做的是进出口的贸易,尤其是以电子产品为主。我以为,与其替别人家卖产品,从中赚取利润,我们还不如挪出一部分的财力,人力,自己投资海外的电子产业。”我对自己一口一声的“我们公司”的称呼感到满意,这种参与感,无疑会让雇用方产生亲切的感觉。

Roberts笑着说:“你知道,如果照你所说,你的专业并不适合我们公司的需要的。你学的是MCS专业,而在投资方面,可能更需要Business人材。我们的手头有十几份这方面求职者的Resumes。”

我笑着说:“这就要看我们公司是怎么用人了。既然公司的牟利方向都可以调整,那么我的专业又何必要那么苛求对位呢?!而且刚才你也说了,我们公司注重的是实用的人材。是吧,Roberts先生?!”

Roberts站了起来,拿起材料在桌上跺了跺,说:“Mean,今天我们就谈到这。我们很快就会通知你面试结果的。你知道,在今天的Interview上,你使用的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我们公司’,这说明你有很强的团队意识。这一点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说到这里,他冲我笑了笑:“也可以说,给‘我们’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我心里一紧,知道自己可能是一时把握不住,说了些不该说的话。我说:“Roberts先生,你还没有问我相关专业的问题呢!”

Roberts笑着说:“关于这一些,你的CV材料上都有纪录了。我刚才已经说过,我们更注重的是实用的人材!”

我站起身的时候,头有点晕。我跟Roberts握了握手,然后转身就想离开会客室。忽然,Roberts笑着说:“Mean,你的这套黑色外套很不错呀。”

我愣了一下。Roberts接着说:“只是你可能没有注意到,你的Jacket的第二个扣子丢了。”

我低头一看,我的西装的第二个扣子果然不见了。我穿西装时,一般只扣上面第一个扣子,而从来不去关照第二个扣子。没想到今天精心拿捏了一番后,到头来还是露出了破绽,这扣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丢的。我的脸忽然就有点发烫。我有种赤身裸体的感觉。我想,看来今天的面试,至少在外观上,我是失败了,这让我有些沮丧。
 

版权所有,翻载必究

白不八广播电台_ 发表评论于
这句说黑人的:
‘他们可以没有职业,游手好闲,但是他们不嫌弃自己的相对贫困,他们对将来漫不经心,只想好好地享受眼前的日子。他们已经深信不疑,美国就是他们无可替代的家园,他们是这里的主人,有着十分充实的安全感与自豪感。而这种感觉,我是体会不到的。’
说的太好了。

他们分开那段很催人泪下……这部比黑卡似乎更多的哲思。

Tornado 写的触目惊心的。
穿的正式怎么了,7,我怎么喜欢怎么穿。

好看好看。过瘾,赶紧奔赴下一章。
我赌面试找到工作……如果我输了,大侠奔一个吧


白不八广播电台_ 发表评论于
先盖个脚印作书签。
‘我想,一个做过医生的女人,不管办起什么事情来,应该都不会含糊的。'

这个吧,真要看什么事了
秦无衣 发表评论于
回复板板的评论:
榕树跟起点、晋江、红袖等都被收购到盛大的门下了。
板板 发表评论于
也要去看
榕树不如起点名气大,但是年头很很久远
和文学城应该是一代的
过去在那里看到不少好看的小说
秦无衣 发表评论于
回复qianqiuxue的评论:
对。问好。
qianqiuxue 发表评论于
无衣,去读了,是不是改过的《美国假肢》?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