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京月河提醒我,我前面的博文 “ 不请律师 - 自己申请专利 (14): 美国可专利之物多于中国 ” 可能存在问题。但是何问题尚不明了,因此,我在此衷心地期盼京月河早日斧正。斧正的全部过程和内容将在这儿及时给大家 UPDATE 。
京月河:
爱恨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