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钟情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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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错了吧?只听说过一见钟情,哪儿来的一听钟情?

唉!这要不是发生在青葱年代我自己的身上,我也不能相信。

(一)

大学毕业后,只隔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我从坐在教室的学生摇身一变成了站在讲台的老师。说实话,第一个月学生在身后叫老师,我浑然不觉那是在叫我。

因为一个人住着一套房,我常邀请姐妹们来和我作伴。这天,艳住在我家,晚上天南海北地聊天时,提到她认识电机系的一帮哥儿们都是活跃分子。哎,我教的学生班就是电机系的,也因此认识了系里的几个年轻人。

艳说,那你认识Y吗?

竟然有这么奇怪的事,这个名字当时就“咣”的一声砸在我心上。潜意识里,我觉得这个名字和我有关系!尽管,我连这个人是谁都不知道。

教工食堂举行的元旦晚会上,一个瘦瘦黑黑的高个引起了我的注意,和他眼神对上时,直觉这人就是他。果然,一支舞曲结束,他来到我身边向我伸出手来:“你好,我是Y。”我暗自道,“我早知道了”!

他礼貌地请我共舞,尽管是第一次配合,我在他的带领下跳得身轻如燕,如在云中。估计,我脸上的红晕早已暴露出我的内心,因为后来Y说,刚和我跳完第一支舞,就有人特地告诉他,我可是个有名的坏脾气。

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我和华被电机系团委邀请,和他们系里一拨年轻人,去学交谊舞。我们或者自己骑着自行车,或者坐在谁的车后,每周二次,结伴前往筷子巷。有一次燕刚坐上谁的车准备出发,被她父亲看见,喝令她立即回家。而我有一天为了避开晚上开会住在工学院的父亲,安排华到家里来叫我才得以出门。

这是我唯一没有长冻疮的冬天。

在元旦晚会上认识,在去筷子巷学舞而熟识,Y和电机系的一帮哥儿们,常常聚在没有大人管的我家,买来菜肉又煮又烧,在寒冷的冬天里吃得热火朝天;有时又和着我的四喇叭立体声,大唱卡拉OK。曾经,他们唱的“不知道为了什么,忧愁它围绕着我,我每天都在期待,快赶走爱的寂寞”还录进了卡带里,每次播放那无病呻吟的鬼哭狼嚎,都逗得大家乐不可支。在我们还是单身的日子里,成为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渐渐地,Y开始频繁地只和L结伴而来。我尽量保持矜持地接待他们,心里却很纠结,因为自己把握不住感情,害怕做不了恋人,也无法成朋友。有几次,知道他们会来,就在晚上躲了出去,或者熄了灯待在屋子里,看着他们来到我家楼下,然后转身离去的身影。

夏天,我大学的学姐群来探望我,晚上我们都已经准备睡了。而他不知在哪儿看完热播电视剧《霍元甲》之后,一个人来我家敲门。群敏感地问我这是谁,这么晚还串门是何居心。我也没法说清楚,因为当时彼此还未表明心意。

却不知道,朋友们其实早已对我们俩之间心知肚明。一个炎热的晚上,大伙儿结伴儿出去喝冰水回程路上,一个个偷偷溜走。剩下我们俩并排骑着自行车,一路聊着,当时大概眼里彼此只有对方,竟没有察觉身边的任何异样。

到了校园门口,发现怎么朋友们一个都不见了。于是,就停在路边,继续聊着,等着,以为他们落在了我们后面。直到过了十一点,还不见任何人回来,才意识到他们是故意留下我们俩单独在一起。

是缘分也好,是劫数也罢,该来的总归挡不住。

隔在我们关系之间这层透明的窗户纸,就此在哥儿们姐儿们的帮助下挑破。

(二)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恋爱的初期阶段,总是非常甜蜜的,因为是两情相悦美好的爱情。

刚确定关系,我给他配了我家的钥匙。拿到钥匙的那天晚上,我没在家。他邀请了L等好友,用他的钥匙开了门,兴奋地拿出水果罐头招待客人,结果乐极生悲,被罐头的锡铁深深地割进拇指。等我回到家时,他已经在医务所缝了针,包扎了伤口。在他不能沾水的两星期里,为他洗头,成为我们彼此享受甜蜜爱情的时刻。有一次被还未出国的龚兄撞见,他直诧异为什么Y会在我家洗头。

我的姐妹们说,我是被Y高鼻梁长睫毛的模样迷住了。其实,这外貌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的父亲和三姨,就从来不觉得他帅。这两个我至亲的人,为我的痴情却甚为担心。后来证明,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

恋爱初期,就有人说,你这男朋友,会招风引蝶的。即使他不惹别人,也保不齐别人不会缠上他。热恋中的我,哪里听得进这种“谗言”。以为自己在他眼里顶着不同一般的光环,倾心地爱着我认为值得爱的人,纵使全天下的人都看到了他的弱点,在我眼里,他是个我会为之甘心付出自己的青春,血泪,甚至生命的男人。

恋爱两年后,婚礼成了水到渠成的事。菊妈妈一手为我们操办了婚事,娭毑和两个姨妈全家都赶来参加。在婚礼的当天,因为没有安排足够的车辆,要送他的家人,便没有我的座位了。结果,我的伴娘们陪着我坐公共汽车回家,而他,却挤进了轿车和他的家人先行到了新房。这让我在回家的路上,怎么想,怎么觉得哪儿有点儿不对劲,却没有去深究。

曾经,以为自己给他的爱,能抚平他父母离异带给他的创伤。也渴望他的情,能滋润我那颗孤独干涸的心。可是,相比之下,他爱自己更多些,而我对他的爱又全部加添上去,致使爱的天平开始严重倾斜,我在这种不平衡的情感中,慢慢地失去了自我。每天,想到的都是如何疼爱他,好吃的东西先夹到他的碗里,好看的衣服先尽财力买给他穿,把我自己,总是放在最后考虑。

当时年轻的我,不知道没有付出就不会珍惜这个道理,结果把他宠成了一个,不再在乎我的男人。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从古至今痴心女子遇上负心汉是我们都听得烂熟了的故事,即使旁观者早已清楚这个结局,却做梦也想不到在自己的人生中会上演这样一出。

宁愿相信,他当初的爱,是真诚的,而不是所谓的家庭背景。

宁愿相信,他出差在上海,对我的思念,是由衷的,而不是像他后来说的,爱上我,只是在当时没有更好的选择。

宁愿相信,他看上的是我对他单纯的情感,而不是传闻中他说的,我没有那小四的美貌和长腿。

那年的春节,我没有跟他回长沙过年,因为想一个人单独静一静,帮助自己整理对他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以为他到长沙,也会有空间理顺他的思绪。天真的我哪里会想到,他和那小四共渡了假期。

一年多的时间,渐渐地知道了他的两段婚外情。我从不能相信,到不得不信,情感上所经历的狂风暴雨,精神上所受到的伤害折磨,让我几乎无法呼吸,不知要怎样继续生命。

是我的像兄弟姐妹般的朋友们,伸出的友情之手,扶持着我跌跌撞撞地走过那片伤心地。

终于,那年冬天到来之前,我做出了艰难的决定。

既然无可奈何花落去,情已逝,就只有放爱一条生路了。

(三)

爱情梦碎的我,在人生路上重重地摔了一跤后,爬起来,心,好似上了一把铁锁,变得刚硬。

经历过这场情感的浩劫,以为我所有的爱,已经枯竭。

来到美国读研究院,仿佛又重新体验读书交友的年轻时代,融入了新一代的单身们中间。人们认识的,是外表乐观的我,却没有人能看到那内心的累累伤痕。

到美国的第四天,在大姐家偶遇在另一个大学教音乐的美国教授EK,随之他便展开攻势,几乎每个周末都开车单程两个小时来找我吃饭,看电影。但刚到美国的我,实在没有心情和他周旋。

在中国认识的美国同事JH,特地在出差的路上跑来看我,又送鲜花,又带我去昂贵的餐厅享受美酒佳肴。我对这一切,却毫无感觉。

就连刚认识的一个比我年轻六岁的中国男生,也来凑热闹,找到在电脑室里做功课的我,专程送来一只绒毛玩具小狗。我这回炉的单身,竟然没有察觉地成了人家男孩的初恋。

哎吔!怎么来美国的我就一夜春风桃花开了呢?

可是,我那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心,无法接纳任何爱情的讯息。只能在上课,打工,做论文,找工作的繁忙中,让自己无暇自怜。都说时间是治疗伤口的良药,表面创伤虽然平复了,在骨头上留下的创痕,阴天下雨,仍然会隐隐作痛。

当我和新一代的单身们一起再次步入约会交友阶段,却发现,这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领域。

热心地帮我做过论文的老R高高兴兴地约我共进晚餐,我要拉上室友同去,使他非常愤怒。

一直耐心地辅导我功课的同学RH请我吃饭,饭后我照例抢着要付帐,让他感到狼狈且尴尬。

一次次约会后的失望而归,在心头越发增添对Y背叛的恼怒。

每当看到中国来的夫妻们甜蜜地并肩拼搏,让我更加怨恨被Y亲手毁掉的我们的幸福。

在祷告中,我也曾向天上的父神发问,爱上他是我的罪么?凭什么他可以那么残忍地对待我的痴情?为什么我倾心尽力付出的爱和情,得到的回报却是背叛?

忽然有个声音回答:“因为你要得的是有回报的爱。真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的无私的爱!”

“哗琅琅”一声响,犹如心头那把大铁锁忽然被开启。

我开始反思我的爱情观,
到底什么是爱?

歌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第4-8节给出的定义是: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那么,我是真的爱过吗?我在付出感情的同时,像做生意一样,企求对方的回报,没有得到我所期盼的,于是大失所望,伤心难过,甚至怨天尤人。

这种带着私心的爱,动机不纯。

这,不是真爱,而是贪婪。

感情的付出,不是为了得到。真的爱他,就希望他能幸福。

既然我不再能带给他快乐,放手,也是一种爱。

当捆绑心灵的恨意得到释放,心,便立即被爱和喜乐充满。学会了放手,却让我拥有了一

我和Y此生短暂的激情,是上帝送给我美好的礼物。感谢我天上的父神,让我有机会体验到每个人都渴望得到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情。

经历了得到和失去的波折,使我更加珍惜现在的每一天。人生中无论再遇到什么困难险阻,有能力付出爱,就是幸福的。

祝福Y和他的家人,生活美满,事业成功。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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