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機制裡如何分配利潤 , 從資本主義社會的全歸資本家 , 到社會主義社會的高度累進所得稅來重分配所得 , 方式不一而足 , 不過事實似乎清楚顯示 , 前者的貧富不均 , 情況要比後者嚴重很多 . 這表示資本主義社會必須深刻自我檢討利潤分配的問題 .
利潤分配是 一個被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認為毋庸置疑的市場經濟的正確結論 . 從微觀經濟學 (micro economics) 的廠商理論 (theory of firm) 中 , 有十分完整的利潤分析 . 根據廠商理論 , 利潤是生產營業所得和成本的差額 , 換句話說 , 利潤是把所有生產成本從收入減去後的餘額 . 它可以是正數 , 也可以是負數 , 而資本家是廠商的法定老闆 , 即廠商所有權人 . 老闆負責營業存亡贏虧 , 利潤當然由資本家老闆全拿 .
這是一百多年來 , 正統資本主義的理論 , 可是這個理論只點到利潤的歸屬問題 , 根據所有權判定利潤為資本家所有 . 這只是法律面的認知而已 , 完全沒有從其他的角度來探討利潤誰屬 .
例如 , 最重要的角度該從創造利潤的來源作深入探討 . 眾所周知 , 利潤的大小取決於營業收入的多寡 , 而營業收入端賴產品數量之大小和價格的高低 . 只有我們能證明取得產品數量和價格完全是資本家一人的功勞 , 利潤才真正完全歸屬資本家 .
根據經濟理論 , 產品數量決定於生產組合 , 價格決定於市場供需 . 生產組合的生產函數 (production function) 之中 , 包括老闆的資本 , 和勞工的勞力 , 兩者對於產品數量都一樣重要 , 並不是資本家一人的功勞 .
產品的價格也不由資本家決定 , 除非他從事獨占事業 , 否則產品價格完全由市場的供需情況來決定 , 充其量老闆可以開價 , 賣不賣得掉還得看買方的臉色 .
總而言之 , 取得產品數量和價格都不是資本家一人之功 , 因此取得的利潤也不代表資本家一人的功勞所得 . 那麼為什麼利潤歸他一人所有 ?
再者從宏觀經濟學 (macro economics) 的角度來看 , 連所有權本身也無法證明利潤全歸所有權人的正當性 . 最滐@的例子就是房地產 , 土地和房屋漲價是 宏觀經濟成長的結果 , 是整個社會大家共同發展的利潤 , 絕對和擁有所有權個人的努力無關 . 這是造成貧富差 距不平的主因之一 .
再者 , 從經濟學思想史的角度來看 , 也可以發現資本主義不斷修正改進 . 十九世紀末 , 馬克思的資本論 , 提出勞工價值論 , 認為產品價值完全來自勞工 , 進一步他倡導剝削勞工論 , 造成巨大社會衝擊 , 迫使資本家接受工會 , 政府推動福利政策 .
然而利潤仍全歸資本家 , 而且因為所有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大幅成長 , 水漲船高 , 使得貧富差距的痛苦暫時消失 , 並且打垮了蘇聯帶頭的共產主義集團 , 是資本主義最光輝的時代 , 這個太平世維持到二十世紀末 .
到了二十世紀末 , 全球自由貿易思想崛起 , 加上高科技產業日新月異 , 利潤之高可以瞬間造就一個億萬富豪 , 貧富差距拉大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
結論是 , 根據上面的分析 , 正負利潤不能由資本家一人獨占或獨當 , 不但勞工有份 , 整個社會也應分享分當 , 利潤重分配的新思想和制度應該建立起來 , 不但是資本主義再次修正改進的時候 , 更是台灣和中國大陸帶頭建立利潤重分配制度的關鍵時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