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永住权的日本人的中国妻子们,纷纷抛下孩子返回中国

兵者,国之大事也;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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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东日本大地震造成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放射性物质泄露,超出日本政府的避难指示,决定自主避难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其中,撇下与日本丈夫所生的孩子,决定自己临时回国的外国人妻子层出不穷。日本的福利机构的有关人士不无担心地说:“这相当于一种虐待儿童的育儿放弃行为了。”

318日,一位正领着政府抚养金的日本人的中国妻子(40多岁)给关东地区的一处福利事务所(距离福岛核电站150公里)打电话通知说:“我正在成田机场。爷爷病危了,急需紧急返回中国。”

之后,福利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对该名中国妻子的家庭进行了调查拜访。从她的两个儿子(一个是高二学生,另一个是初二学生)处得知,他们的母亲曾提到:“核电站太可怕了。”,于是决定独自返回中国。

该福利事务所对日本全国的同行们进行了相关调查后发现,仅是东日本的84个福利事务所中,同样的事例就高达64起。这些事例中涉及到的日本人的外国妻子中,有中国籍的,韩国籍的,菲律宾籍的,还有泰国籍的。其中,以中国籍的妻子为最多。这些外国人妻子往往是在取得日本的永久居住权后,马上与其日本丈夫离婚,几乎全是单身女性或单亲的母子家庭。虽然与孩子一同归国的居多,但也不乏将孩子托付给中国友人或日本友人,单独一人回国的。

该福利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说:“众人全是同样的理由:‘爷爷或奶奶病危。能够向政府报告的还是属于有良心的,还有很多是不知声,偷偷地自行归国的,具体的人数根本无从掌握。”如果不通知,政府就无从知晓领受福利金的人员已经回国的事实,可能仍会长达数月继续将抚养金转给该名领受者。对于这些外国人妻子来说,不但回国的路费解决了,还可以存些钱。

该福利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还抱怨说:“永住权本应该是以在日本永久居住为前提的,要是回国的话,这很难称之为‘永住’。希望国家适当修改一下出入国管理法规。”

一位生活保护问题方面的法律专家说:“从法律上说,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个人认为,抛下自己的孩子而逃跑的行为,肯定会招致别人的反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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