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见到这篇报道,颇有不寻常之处,转载在此。文中提到,温家宝在座谈会上谈到中国发展所面临的涉及“政经改革”、“司法独立”、“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五个重大问题,将保证司法的独立与公正作为中国当前面临的重大发展问题之一。鉴于国内正在进行的引人注目的“李庄漏罪案”,说此话的时机也许仅是巧合?同时,对于温家宝最近在谈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时频繁提到的几个关键词,“不稳定、不协调、不平衡和不可持续,”多位专家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经济不稳定根源是社会的不稳定,所面临的问题是社会诚信度下降的同时,经济诚信度也在大幅下降。
学者热议“讲真话”
作者:司诺 孙书博 王羚 郭晋晖 言木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04-19 08:44:43
编者按: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本月14日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席间谈到了我国发展所面临的五个重大问题,涉及“政经改革”、“司法独立”、“改善民生”等方面。
这些关键词虽曾多次成为温家宝讲话的内容,但此次的表达更为系统,如一次总结。
第五次参加座谈的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志仁说,座谈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温总理准确摸到中国社会发展的脉搏,对中国现实的了解之深,令一些老参事泪洒当场”。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就这五大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试图理清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方法。
政经改革步入深水区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和体制上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使国家长治久安。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即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作为中国“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当时,温家宝说,要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变化,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玉台近日在全国政策咨询工作会议上表示,“十二五”时期是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阶段,今后中国在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改革的重点将会扩展到社会领域、文化领域和政治领域。
张玉台认为,改革需要与体制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改革到了深水区,利益结构日益复杂,各种矛盾纵横交错,必须大力创新体制机制来化解矛盾和理顺利益关系,而不是回避矛盾和忽视利益诉求。
“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如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加快社会事业体制改革,都需要从体制机制创新切入加以突破,才能打破改革停滞不前的状态。面对新阶段我国改革事业的这些新特点、新变化,我们应该深入探索改革新思路、研究改革新方略、设计改革新举措。”张玉台说。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此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转型大国来说,更要重视制度安排,像完善产权制度、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碳减排”交易机制等,这些机制更加重要。
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是“十二五”期间中国最主要的经济任务之一,而在迟福林看来,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发展方式问题,涉及到诸多命题。
“比如,中国要不要从一个透支生产大国转移到消费大国,更涉及到改革,事关中国的改革如何从创造经济总量为主转向到公平和可持续的发展为主。”迟福林说。
迟福林将这种转型称为“第二次改革”。他说,接下来的几年,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和思路的确立,对中国后二十年、三十年至关重要,因为中国目前正处在十字路口上,面临历史关键时期的抉择。
迟福林说,在一些大的问题上,比如说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突破等,中央政府要有魄力和行动,要敢于决断。
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王怀超近日撰文表示,中国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容易改的都改了,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得很远了,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应该是政治体制改革。换句话说,经济领域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才能解决。
王怀超说,要解决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腐败,甚至房价,离开了政治体制改革,都是空谈。现在,中央又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紧迫战略任务郑重提出。能否完成这一转变,关键也在于深化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
在王怀超看来,政治改革看似复杂,实际操作上则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复杂,“无非是要解决三个问题”。
首先就是,要扩大政治参与。王怀超说,在社会中要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在党内,要扩大党员的政治参与;在委员会内部,要扩大委员的政治参与。要尽可能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决策中去,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尽可能减少失误。
其次是监督。王怀超说,要通过监督权力,通过权力制衡的制度安排,让制约者有权,而且和被制约者的权力要一样大,才能真正起到制衡作用。而第三个问题则是法治问题,王怀超说,中国必须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依据法律治理国家。
张玉台表示,改革开放30余年,为中国留下了两条经验,一是调动各地的改革积极性,尊重首创精神。二是以开放促改革。未来,中国应加强各地相互交流,积极探讨符合各地实际、又具有开创意义的改革举措,使有关重要领域的改革有实质性推进。
“不稳定”要治根治本
●坚持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努力解决发展的不稳定、不协调、不平衡和不可持续的问题。
不稳定、不协调、不平衡和不可持续,这是近年来,温家宝总理在谈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时,频繁提到的几个关键词。
2007年3月16日,温家宝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首次提出了这一观点,并作出系统阐释。
温家宝表示,所谓“不稳定”,就是投资增长率过高,信贷投放过多,货币流动性过大,外贸和国际收支不平衡;“不平衡”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不平衡;“不协调”是一、二、三产业不协调,投资与消费之间不协调,经济增长过多地依赖于投资和外贸出口。而“不可持续”,就是我们还没能很好地解决节能降耗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而且是需要长期努力的问题。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我国从2003年十五大以来,一直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就是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但在过去的8年时间里,这些问题还困扰我们,值得反思的是,在科学发展观提出后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不稳定、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表现在经济和社会方面,但根子还在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是否注重公平效率,政策制定过程是否广泛吸取群众意见,民主化程度是否很高,使得政策能够有效地解决经济社会中间真正存在的问题。”竹立家说。
比如房价为例,国家制定了很多调控政策,不过,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但是执行的效果不够理想,原因则在于这些政策是否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和原因。
中国社科院专家余永定在《见证失衡》一书中提到:“从根本上来说,中国目前的窘境是给定制度环境下中国政策选择的结果。当前中国经济存在的‘不稳定、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结构性’问题并非作为初始条件的中国的特定‘经济结构’使然。只要调整政策就能调整结构,只有调整政策才能调整结构。”
对于“不稳定”多位专家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经济不稳定根源是社会的不稳定,因此,从国内来看,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社会诚信度下降的同时,经济诚信度也在大幅下降。
瘦肉精、染色馒头……经济发展到目前的结果是,没有给老百姓带来健康的生活质量,良好的社会环境,反而是带来了不安全感。
在上述人士看来,这些问题并非市场经济本身造成的。市场经济只是社会的一个方面,同时还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
“目前我们不能从经济的角度看经济了,经济改革已经完成体制性改革,下一步也仅仅能够从技术性方面进行调整,包括房价、汇率等调整,现在制约发展的是经济之外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政治体制,目前已经成为经济改革的最大障碍,也是未来三十年改革的核心内容。”竹立家说。
社会公正需顶层设计
●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解决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和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做到无论任何组织、任何个人,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从去年到今年两会,在会前各网络媒体所做的群众调查中,可以看出对社会公正的呼声很高。去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的话引起了强大的共鸣和广泛的关注。
温家宝曾在十年间三次探访的河北省滦平县偏桥村人均年收入仅900元,而距离该村150公里的北京市,2009年社会平均工资为48444元,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由此可见一斑。
关注民生、缩小收入差距等内容近几年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的各类文件中。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
《转型期中国改革与社会公正》作者、成都市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陈伯君曾表示,回顾中国改革的历程,在一轮又一轮的“效益优先”的重复过程中,演绎出深刻的起点不公,积累了严重的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社会公平与正义因此成为突显的问题。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则表示,由于中国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特殊历史时期,相当一部分人正在由温饱向小康迈进,在这样一个特殊阶段,改善生活水平是绝大多数人的主要需求,因此,收入分配问题成为社会公正中涉及面最广的核心问题。
“所谓社会公正,包括机会公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等各个方面,只有在公正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公平。现在的不公平既有权利上的,也有利益上的,而收入分配不公正是权利和利益分配不公的共同结果。”苏海南表示。
社会公正的内容不只是合理的财富分配,还包括公民的政治权利、社会地位、文化教育、司法、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公正和平等。
学界认为,要全面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除缩小收入差距,扩大社会保障,还必须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正的社会环境,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比较平等地享有教育、医疗、福利等以及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接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鉴于此,苏海南表示,推进社会公正尤其需要做好顶层设计。这不仅涉及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的改革,也涉及政治体制的改革。因此,社会公正需要高层领导下政治决心,带领并强有力地推动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全面建设社会公正。
“要解决这样一个复杂和综合性的问题,如果没有高层的决心和勇气来组织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是难以实现的。”苏海南说。
苏海南指出,就目前来说,要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还有两大难点需要重点关注。第一个难点是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增加,一方面表现为农民增收还缺乏得力的抓手,另一方面收入水平总体偏低的私营企业劳动者增加工资的难度较大。
调控过高收入是第二个难点。地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上市公司高管的过高薪酬,垄断行业的偏高收入还没有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有的是中央虽然出了政策,地方还没有完全跟上;有的是虽然政策层面比较明确,但在具体落实层面仍然有待强化。
弥补民生短板 再谈道德作用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重视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
从温家宝走马上任国务院总理的2003年起,民生就一直被置于执政理念的前台,但民生事业未能跟上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脚步。
温家宝在4月14日谈到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时,曾任八年国务院参事,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志仁就坐在离总理只有三米远的地方。
“这是温总理一贯的思想,腿长腿短的问题在中国社会几乎处处存在,不仅在经济发展中存在,在社会发展和道德建设中面临的问题更严重、更深刻。”刘志仁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达到39.8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国际经验表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000美元向10000美元提升的阶段,既是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向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迈进的重要阶段,也是社会转型矛盾增多的关键阶段。应对不当,很容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造成经济社会发展停滞徘徊。
国务院副秘书长、总理办公室主任丘小雄在最近一期《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虽然近年来已经着力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社会事业发展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在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这也将成为“十二五”规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刘志仁也表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不协调是中国面临的突出挑战之一,“短板”一旦被补上,将成为中国发展的一个重大动力。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继续推进改革,正如温家宝总理所指出的,要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
此外,温家宝在座谈会上再次谈到了道德的作用。
他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因此,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在不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温家宝曾多次强调道德的作用。
2009年初,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彼时,温家宝在剑桥大学发表了演讲,便指出道德缺失是金融危机发生一个深层次原因,并称企业要承担道德责任,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他引用了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的话:“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
2010年初,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时,再次向青年人和医生群体发出了重视道德力量的号召。
2011年两会前,他又向房地产商发出了道德的希望:“我认为房地产商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你们应该对社会尽到应有的责任。你们的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
司法独立仍待破局
●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特别要保证司法的独立和公正。
在并不理想的司法现状面前,司法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此次座谈会上,温家宝总理将保证司法的独立与公正作为中国当前面临的重大发展问题之一。
“目前司法体制还有很多弊端没有解决,比如司法的地方化、行政化、官僚化、政治化。”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但司法的独立不可能一步到位,得慢慢来。”
今年初,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出台了《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2010)》,对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现状做出了评述。这一年里,刑事证据规则出台、案例指导制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也在逐步推行。但报告的总体评价却并不乐观,“相比上一年,2010年改革步伐更加缓慢,改革的理念趋于保守。”报告中如此写道。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看来,中国在司法独立的问题上涉及到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外部独立就是法院如何独立于地方党政机关、检察机关、新闻媒体、人大政协;内部独立就是法官独立于行政领导,下级法院独立于上级法院。
而保证司法的外部独立,财政经费的到位一直被认为是保证独立的必要性办法。“2009年,财政部下发了《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这个有利于它保持自己的独立。”徐昕说。
资料显示,当年财政部出台办法后,将政法经费划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四大类。其中,政法机关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中西部困难地区通过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解决。
此外,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则由中央、省级和同级财政分区域按责任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各类基础设施维修经费由同级政府负担,中西部地区县级、维稳任务重的地区及经济困难地区市级业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则由中央、省级和同级政府分区域按比例负担,中央和省级政府负担的比例最高可达90%以上。
“这一改革措施还需要很好地贯彻执行。”徐昕说,而眼前没能得到较好执行,也使得它的效果打了折扣。
除了经费以外,法院在人事、事权上受制于同级党委、人大、政府,被认为是影响司法独立的另一因素。陈瑞华在北京大学的一次公开演讲中说,中国是人大领导下的“一府两院制”,由人大任命、监督法院,使得法院独立于人大变得不可能。此外,地方同级党委管同级法院,成为另一大问题。“让省委管全省的法官,不就行了么,这样仍然是党在领导。”陈瑞华说。
而在徐昕看来,司法的独立应先在法院内部实现独立。“比如说上级法院不干涉下级法院,院长、庭长不干预法官办案。如果能先从内部实现独立的话,就能推动司法独立的进步。”徐昕说。
“能够使矛盾得到解决的最基本前提,就是独立的司法体系。独立并不见得一定会公正,但没有独立,就一定没有公正。”北大一位著名法学教授曾经说道,“大致上一个司法健康的国家,能够让绝大部分司法案件得到相对公正的解决。”
始自2008年的新一轮司法改革仍在进行,徐昕所在的司法高等研究所也仍将出具报告。“明年我们将对司法独立进行专门的观察。”徐昕说。而在他们针对2010年的报告中,也表达了对今年司法改革的希望:期待今年司法改革有力地冲击司法体制的痼疾,实现司法体制的实质性变革,从而化解社会对司法的失望和不满,最终迈向公正、高效、权威、独立的社会主义现代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