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清华大学的资金不应属于庚子赔款

经常见到有人宣称,美国把自己得到的庚子赔款,反过来用来帮助中国,建立了清华大学。让我们来看看当初的历史过程,再来评断这一宣称合不合情理。


1901年《辛丑条约》规定,清朝政府从海关银等关税中拿出4亿5千万两白银,赔偿俄、德、法、英、日、美、意、奥八国及比、荷、西、葡、瑞、挪六“受害国”的军费、损失费等款项。由1902年起至1940年止,按照条约所列办法及汇率,折合各国货币偿付,是为“庚子赔款”。美国根据本国海陆军费以及商人的赔偿要求估算,要求得到赔款3400万两,最后从中分得3293万两,折合美金2444万元。


于是美国政府下令,美国教会教士商人受有经济损失或死者之家属,皆可从此项赔款内领取赔偿抚恤之费。最后来领偿金的有230多人,加上陆军及海军用费,共计所受损失为美金1165万。也就是说,美国政府自己发现当初多要了一倍的赔款。


那么美国政府是不是善心大作,把这一发现主动告知中国了?也许... 大家根据经过,自己评断:


到了1904年,由于世界白银价格下跌,美国要求中国改用黄金赔偿。中国驻美公使梁诚在1904年12月上旬去同美国国务卿海约翰(HayJohn)商谈,争取仍使用白银付款。海约翰在谈话之中,意外讲出一句:“庚子赔案实属过多———”。这一信息立刻被梁诚捕捉,猜测美政府已发现其有关部门在上报庚子之乱的损失之中,有“浮报冒报”的现象。梁诚非常机敏地改变谈判战略,结果最后为祖国减少了近1160余万美元赔款。


1905年4月,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向梁诚转达,美国总统罗斯福正在考虑退还多收款项给中国,并询问当时的清朝政府准备如何使用这笔退款?时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向朝廷建议,应该将退款优先用于兴办路矿、发展经济,再用所获余利去办学,是标本兼顾的两全之策。(此时的袁世凯,很有远见卓识么!)


就在此时,一件大事影响了美国人的决定。1905年中美《限禁来美华工条约》期满,美国政府单方面继续执行,并进一步强迫清政府续约。此事激起旅美华侨的义愤,致电京外部拒同美国新任公使签订新约。广州市各界成立一拒约会,上海等许多通商城市各阶层人民纷纷抵制美货,使美国对中国的出口锐减,它在中国的市场受到沉重打击。


中国青年高涨的反美情绪引起了美国上下的警觉。外交官(如美国驻日代办亨廷顿。威尔逊)与学者们(如康奈尔大学教授精琪)都向总统发出警告,美国所接收的中国留学生太少,甚至远不如欧洲小国比利时,美国将因此在精神领域内失去对整整一代中国人的影响力。


1906年初,伊利诺伊大学校长詹姆士提醒罗斯福总统:“哪一个国家能够成功教育这一代中国青年,哪一个国家就将因此而在精神与商业两方面收获最大的回报。如果美国在35年前能成功吸引中国的留学潮流,并使其壮大,那么我们此时就能以最圆满和最巧妙的方式控制中国的发展,那就是以知识和精神支配中国领袖的方式。”这位大学校长要求美国政府加速吸引中国留学生到美国去,鼓吹政府应将退还之款用于中国的教育事业。3月6日,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H.Smith)到白宫进谒罗斯福总统。他建议总统将中国清政府的庚子赔款退款,专门开办和补贴在中国的学校。


1907年罗斯福总统向美国国会提出咨文,主张美国对中国“援助之法,宜招导学生来美”。1908年美国国会通过。10月,中美双方商定,美国的退款,用在北京由清朝政府外务部负责建立一所留美训练学校。这便是清华大学的前身。


根据以上史实,不难得出结论。相对其他列强来讲,美国算是“守规矩的”,账目一是一,二是二。当初承认自己多收了中国赔款,也许是无意透露,也许算主动提出。但无论如何,承认多收以后就考虑退还,表面上还有些许“原则”。其他列强,似没有一国还要算清帐的。退款用来在中国办教育,对其它列强也是一个示范作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中国也是战胜国,多国也纷纷效法美国,把庚子赔款用于中国。世界上只有日本全部收下不算,还要变本加厉侵占中国大肆掠夺。


严格地讲,用来建立清华的那一部分钱当初既然是“错误地多收了”,这笔钱本来就不该属于庚子赔款之内,只能算是与庚子赔款有关。也就是说,建立清华的资金并不是美国把原该自己得到的庚子赔款拿出来为中国办教育,而是本来就不该从中国要走。


打个比方,中国在赌桌上输了1000万美元,而美国非说中国欠了2000万美元,逼着中国交了2000万。回去一算,应该退还1000万。但美国说了,这1000万还给你,对我没好处,所以我要用这1000万来为美国培养人才。这实际上就等于美国从中国抢劫了1000万美元,用在中国,来办对美国有利的事。


客观上,建立学府对中国归根到底是件好事,美国人的确比其他强权要相对友好一些,但这改变不了当初美国建立清华的行为仍然是不折不扣的帝国主义霸权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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