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三城记事--多伦多篇
第五章 房子和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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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买到手了,还是独立屋,可以称得上是一栋带有车库和地下室的二层小洋楼。但面临的问题是,房价的 84% 是银行贷款,每个月必须还房贷 1200 多元,还要交地税、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视费、电话费,有时还需要付房子的维修费。而收入仅仅是每小时 $ 8 元 , 即使是我太太也打工,合计的收入也是远远不够用的。所以,必须以房养房,要靠出租部分房间的租金来还房贷。这就是从与我有隔阂的那位女同事的话中所得到的启示。
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选择要买的房子时,就把房子宜于出租作为首要条件。而现在买到手的这个房子,虽然以前是房东自住的,但房子本身经过装修之后有很大的出租潜力。特别是由于这房子临近华人超市、购物中心、中小学校,只需几分钟就可以走到公共汽车站。房子的这些便利条件很适合还没有买车的新移民来租住。
从房子本身来说,如果是一家人自住,当然是非常舒适的。但我们的经济条件不允许自住,必须以房养房,这就有一个如何出租的问题。首先是地下室,原来虽然装修了,但却是没有厨房和卫生间的一大间,如果要出租的话,必须加上厨房和卫生间,并进行间隔。我们是请人装修的,但方案是我们自己弄出来的。巧妙利用原有的装修,充分合理利用空间,使得弄出了的厨房和卫生间在一个合理的位置,又有排油烟和排气的设施,并且都符合有关规定。原来的一大间经过间隔之后,成了两个小卧室和一个客厅。而且两个小卧室都有各自的窗户,便于通风透气,并且有一个侧门专供地下室出入。这样,地下室就成了一个可以长期用来出租的单元,可供一个三口之家租住。
在一楼,本来客厅和餐厅是混为一体的,所以比较大。我们在其中间位置加了一个间隔。这个间隔上有一个门,间隔的下部是墙,上部是毛玻璃。这样,里间可以居住,外间就作了客厅,而餐厅就改在了厨房之内。起初,这个里间就作为我和我太太的卧室,而楼上的三个房间(包括主人房)全部用于出租。当然,后来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用来出租的房间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我们住进了主人房,并且买了一件档次很高的家具。这是后话。
我们的房间准备好了出租之后,就在中文的《星岛日报》上发了一个广告:
有房出租
独立屋楼上两间卧室出租,整洁明亮,位于士嘉堡窝顿路夹麦力高路,近华人超市、中小学校和公交车站,购物、出行和孩子上学均很方便,即可入住。适合不吸烟、不养宠物的新移民。有意者请电: 416-495-1211 。
在《星岛日报》上刊登出租房子的广告是要付钱的,而且一登至少是 3 天,即使是你的房子很快就租出去了,但报纸上的广告也必须是 3 天。有需要租房的人看了广告,如果觉得也许适合于他,就会打电话过来,首先问要出租的房间是否租出去了,如果还没有出租出去,就会接着问月租金是多少,然后还会问一些其它所关心的问题。之后,如果对方仍然有租房的意向,往往就会约一个时间过来看房子。一般而言,除了看房子本身以外,还会看周围的环境,看公共汽车站,看华人超市,如果有孩子需要上学,还会看学校。如果感到满意,决定要租房,对方就要交数百元的订金,并在预订的时间入住。而在入住的时候,往往要交两个月的租金,是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并且如果终止租房,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如果某人刚刚移民来到多伦多,有孩子要上学,没车子来代步,说英语不流利,租房子是急需,那么,看了我们的房子,再看一看公交车站、小学、中学和华人超市,一定会感到满意……
有一次,我们在《星岛日报》刊登了出租房子的广告之后,正赶上礼拜天。如果我们去了教会做礼拜,而有要租房子的人打来电话,那我们不就错过去了吗?所以,我和我太太商量,是不是就不去教会了。我太太很坚决地说,我们不能不去教会敬拜神;又很肯定地说,一切事情都在神的掌握之中,我们去教会,把出租房子的事情交托给神吧。结果是,这天我们从教会回来,刚刚打开房门,未及进屋,电话响了。接起来一听,原来是要租房子的人打来的,结果就把房子租给了他。
我们首先把二楼的房间出租了,然后请人装修,先做了一楼的间隔,使得里间做了我们的卧室,然后是在地下室做厨房、卫生间和间隔出两室一厅。地下室的这些工程完工之后,我们在《星岛日报》刊登了出租的广告。但 3 天的时间,毫无成效。不久,《星星生活周报》的编辑打来电话,问我们在《星岛日报》刊登广告要出租的那房子是否租出去了。我太太说还没有,对方说可以免费为我们转载一下,我太太表示同意。就这样,地下室出租出去了。而且我们的地下室第一次的住客是小吴一家三口儿。很荣幸,小吴是浙江大学的博士,他的导师是当时的浙大校长,后来高升到了北京,当上了国家高级领导人。由此可见,我们地下室的工程十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