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馨
2008-04-01
龚正按:本文原载4月1日香港《文汇报》,标题是《陈良宇父妻弟均涉案》。我把标题改成了《陈良宇受审认罪,父妻弟子均涉案》。原文用繁体中文,现改成了简体中文。
内容提要:3月31日,陈良宇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的父母陈更华李谋真、妻子黄毅玲、儿子陈维力和弟弟陈良军都涉案。陈良宇被控受贿200多万元。审判长说:陈良宇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很好。
关键词:陈良宇 上海社保案 贪官 受贿 董晓新 杨崧才
香港文汇报上海新闻中心记者凌馨31日电,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陈良宇受审细节近日披露。公诉方当庭指控其犯有三宗罪——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其中与上海社保基金遭挪用相关的控罪,集中于滥用职权,但该案关键人物张荣坤,并未出现在陈良宇的行贿名单之列。令人意外的是,陈良宇的四名行贿人中,有一名是港商杨崧才,涉嫌行贿金额约为3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
内地媒体《财经》杂志透露,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至12时暂时休庭,下午13:30继续开庭,至5时庭审结束。主审法官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董晓新担任。陈良宇于次日被还押北京秦城监狱。
家属未出庭
据参与旁听人士称,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陈良宇始终保持平静,对控方的指控亦予积极配合。他的妻子黄毅玲尽管事先接到消息赶赴天津,但由于其本人与案情有涉,未能进入法庭旁听。另两位与案情有涉的亲属──陈良宇之子陈维力、陈良宇之弟陈良军,据称当前都已被捕,但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而陈良宇的父母陈更华、李谋真,尽管亦与该案有涉,但未现身天津,仍在上海寓所居住。本报记者曾至二人寓所探访,李谋真以年老病弱为由不愿接受采访或发表看法。
受贿金额逾二百万
在陈良宇被指控的“三宗罪”中,受贿是可能面临刑期最高的一项。四位行贿人中,有三位的行贿对象都是他的家属。其中陈妻黄毅玲在上海MWB互感器厂挂名,于1996至2006年间共收取“工资”43万余元,行贿人是该厂总经理邱长清。其父陈更华则曾由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帮助“换房”,新旧住房差价约为93万余元;此外陈良宇家人还曾由吴明烈安排出国旅游,后者为此用公款支出34.2万元。
至于陈良宇之子陈维力,则曾在内地知名足球俱乐部上海申花任挂名副总经理领取“工资”,同时还接受了申花集团原董事长郁知非为其办理的公司信用卡,两项总计35.2万元。公诉方认为,在陈维力获得公司信用卡一节中,陈良宇涉嫌索贿。但陈良宇辩称,自己当时只是问问子是否有这样为公事结账的卡,并无他意。这也是陈良宇在庭审过程中发表的有限的意见之一。
令人有些意外的是,在陈良宇的行贿名单中,还有港商杨崧才。起诉书称,陈良宇曾五次接受杨崧才行贿,共计23万港元、10万元人民币。为此,前者利用职权帮助杨崧才的香港财捷投资有限公司,在投资上海闽江饭店的项目上获得利益。《财经》杂志称,杨崧才是上世纪90年代初赴沪发展的。
积极退赃或将轻判
陈良宇涉及的另外两个罪名,分别与挪用上海社保资金和帮助其弟谋利有关。其中他被指控的滥用职权为两项:为不法商人张荣坤获取10亿余元社保贷款提供便利;帮助中国华闻控制有限公司获得上海社保的10亿元委托贷款。
对于玩忽职守罪,他的辩护律师曾当庭提出异议。律师认为,在其弟陈良军倒卖土地谋利的问题上,陈良宇只应负领导责任,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控辩双方一时争执不下。此时陈良宇主动对律师说:“你们别争了,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有责任的。”他还在最后两分钟的陈述中表示:“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同时亦向法庭和律师致谢。
辩护律师强调,陈良宇案“事有前因,建议从轻处理”。在庭审结束前,审判长亦表示:“合议庭注意到,陈良宇整个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很好,回答问题实事求是。控辩双方一致认为,陈良宇配合工作,积极退赃,合议庭在合议后会积极考虑的。”
原载自香港《文汇报》,网页地址如下:
http://paper.wenweipo.com/2008/04/01/YO08040100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