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既讨厌又喜欢苹果?(4)

收获了一种恬静的生活, 像一条波澜不惊的小河, 流过春夏 流过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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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关于苹果的争论已近结束了。今天WXC突然转介了一篇文章“乔布斯不是爱迪生 其实没那么伟大。”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观点。为了记录在案,又加了这一篇。

其实,从Jobs去世那一刻起,我就一直小小翼翼选择对他的称呼,一直避免用“发明家”这个词去称呼这位伟大的电脑工作者和科技巨贾。我一直把他当成一个具有非凡商业成就的电脑行业经营者来看待。

看到美国的中文报道中好多人用“发明家”赞扬他,我当时就觉得一般民众怎么称呼他都行,因为人们喜欢他,怎么褒扬都不为过,即使把他神化。(这一点我和附录作者有点不一样,他反对神化)。但搞专业电脑的就不一样了。因为在这个行业里,原创性的产品多的是,他们才能成为发明家。

过去四天内,我向六所大学的11位CS教授请教,是否可以称呼Jobs为“发明家”,结果他们的一致回答是:“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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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乔布斯无法与爱迪生相提并论,我们只需理解爱迪生的成就便能恍然大悟。

2011年8月,乔布斯宣布从苹果公司辞职,与此同时,外界关于乔布斯作为苹果领袖时日的猜测和疑虑也喧嚣至上。乔布斯乐于在备受期待的产品展示会上发布苹果的最新产品,而光滑的苹果产品也屡屡为消费者带来惊喜,征服了无数人的心灵。人们把苹果产品视为一种革命,宣称苹果公司改变的不仅仅是消费者对于现代电子产品的期待,更改变了人类的生活。

KenAuletta在纽约客杂志首页上发表的那篇文章将这场造神运动推向了巅峰:

“二十世纪的托马斯·爱迪生谢幕了......乔布斯的苹果实验室创造或改造的技术——苹果电脑、苹果鼠标、苹果笔记本、苹果皮克斯(动画制作)、iTune、iPod、iPhone、iPad——的精彩程度足以媲美爱迪生的门罗公园。而且和爱迪生一样,乔布斯富于想象力的壮举也不是依靠市场调研所得到,他没有通过无穷的市场民调来获得消费者的需求。”

我无意在此贬低或鄙视乔布斯为他的公司、股东,或无可救药地沉迷于苹果产品的无数果粉们所创造的价值。我知道有不计其数的年轻人一天到晚玩着小小的iPhone,或者无时不刻让音乐充斥自己的大脑。我写本文只是为了解释为什么乔布斯不是爱迪生。

凡是了解过科技发展史的人,一定会震惊于那些第一级发明的划时代意义和历史偶尔性和不可预见性;相比之下,随后五花八门的第二级发明、技术改进和完善都只有在第一级发明带来的革命性突破之后才能涌现出来,无论是公司和随后的商业成熟都是如此。我们可以用一个最古老的例子来描述这种技术飞跃,那就是当人类祖先开始使用石块来切削石块,把它们打磨成尖锐的工具(刀斧箭等)时所发生的变革。而对于现代人类来说,再没有比大规模的商业发电、输送电、配电和变电更具根本性和划时代的技术创新了。

我认为,最能表述电力对现代人类文明重要性的方法,莫过于扪心自问:若没有电,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答案是几乎整个现代世界的湮灭。我们使用电力来照明,电力是所有电子设备(从手机到超级电脑)之母,从手持吹风机到全世界最快的火车都离不开变电装置,几乎所有救命医学都离不开电力(现代化学合成和制药无法离开电力、疫苗的生产需要制冷设备、检查心脏需要心电图,而在心脏手术时还需要电动泵来做旁路),现代世界大部分粮食的生产、处理、分配和烹饪都离不开电器设备。

普遍认为爱迪生对人类最伟大的贡献是发明了电灯泡,这个看法其实有问题,一大堆其他发明要比电灯泡的发明重要,而且就算是电灯泡也不是爱迪生的独创,他不得不和约瑟夫·斯旺分享第一代商用的耐久电灯泡的荣耀。爱迪生对人类最伟大的贡献不在于电灯泡,而在于另一项更具革命性的发明:他在1880到1882这不可思议的短短几年时间里完成了全世界第一套商业化的发电、输电和变电系统。T.P休斯的总结相当到位,他说道:“爱迪生是一位从大局思考的概念构造师和一位意志坚定的求解者。”且至于他创造的步伐之快和幅度之广,有事实胜于雄辩:在那关键的三年时间里,他不仅因白炽灯及其灯丝获得了几近90项的发明专利,还因磁石发电机的发明及交流电的调节获得了近60项专利,他因电气照明获得了14项专利,因配电系统获得了12项专利,还因电表和马达获得了10项专利。

 

在同时代人的证词里,也许埃米尔·拉特瑙的证词最为有揭示性和具备欣赏态度,在1881年的巴黎电气展览会上,这位德国电气工业的先驱式人物在看到爱迪生的电气装置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评价说:

“爱迪生的照明装置其细节之美丽和运作之完备,几乎就像已在诸多城镇上经过了数十载的测试那样。无论是插座、开关、熔断器和灯座,还是其他为实现这套装置所必须的配件都无可挑剔;而且交流电的产生、调节、配电箱的布线、内部连接、仪表等等,所有一切无不是超群技术和绝世天才的证明。”

在大规模的商业化发电、输电、配电和变电的发明之后,再没出现过比之更具革命性和划时代意义的现代创新。

在这之后,爱迪生又为许多快速发展中的领域做出了基础性的贡献:他使用电力来复制声音和图像(他的留声机、照相机和投影仪),他改进了电池,改进了铁矿石的提炼方式,发明了预制混凝土建筑。这位科学巨人将接近1100项美国专利纳入了囊中,还获得了1000多项外国专利。

但是在所有这些创新里,电气系统依旧是爱迪生最伟大的成就:经济可靠的供电系统打开了电气时代的大门,随后,众多杰出的第二级发明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从高能灯泡到快速火车,从医疗诊断装置到制冷装置,从庞大的电化学工业到由微芯片控制的小小计算机皆如此。

可是到2010年为止,苹果i系列产品的所有微处理器都非苹果制造。比如,iPhone的主处理器一直是三星供应;iPhone的声音一直由欧胜芯片处理;显示器接口一直使用国家半导体芯片(NationalSemiconductorchips);电源管理一直交由英飞凌芯片负责。苹果最早的产品也同样如此:若没有施乐的帕洛阿尔托研发中心的发明创造,苹果II——苹果的明星电脑——根本不可能面世,而且斯坦福研究所的道格拉斯·恩格尔巴特在苹果II出现之前的整整一个世代,早在1967年就发明了第一个鼠标。

于是,苹果产品实际上属于第三级的发明创新。形形色色的第二级发明孕育了如今庞大的电子元件行,苹果以这些发明为基础,把不同的设备拼装并编程。苹果产品的最吸引人之处莫过于其(以下形容词你可以选择其一或照单全收)光滑、反传统、优雅、流线型、简洁和实用的界面设计。

对于一款要在大规模量产级别进行销售的商品而言,所有这些属性都很重要。有一个反例就是福特的Edsel汽车,那也许是美国产品败笔的典范,它和热销的野马汽车使用同样的V8引擎,但在外观和产品魅力上却远远无法与爱迪生式的披风相提并论。

而且苹果的产品无疑要受益于“集体痴情”。这是一个社会集体现象,常常是集体忠诚于某种产品或某类设计,而自身却难以用前后一致的逻辑来解释(我们可以拿巅峰时期的微软来进行比较,当时的微软可是饱受非议)。这种盲目的忠诚最极端的例子就是人们愿意为德国制造支付更高的费用,即便数十年来的消费者报告评价一直没能证明德产车要比本田和丰田有多大优势。

至于乔布斯的实验室实现的所谓“让人赞叹的技术”,任何一个公正的观察者都能明白:iPad不过是一台没有键盘和外壳的迷你笔记本,不是一个能与电气、疫苗接种、杂交作物、合成氮肥比肩的划时代革新。

Auletta把乔布斯与爱迪生相提并论,总结说他是“一位发明家和一个改变人类生活的伟人”。即时历史(Instanthistory)很危险。在爱迪生发明不可思议的电气系统一百三十年之后,世人仍然肯定他对人类做出了根本性和真正划时代的贡献:一个没有电力的时代是无法想象的。

 
 

杨子 发表评论于
听听种过苹果的人,怎么看待

“两个Steve,一个苹果”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10&postID=10174.html

尽管我没种过苹果,也没摘过苹果,但绝对切过苹果,解刨过好多苹果。奇怪,我就是和这位种苹果的有着一样的感觉......

杨子 发表评论于
"乔布斯不是爱迪生 其实没那么伟大。”我想原作者是针对一些时报专栏的夸张说法而命题的。大概指J的成就对人类的影响不如E那么广度和深度。

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地点感受是不同的(广/深)。例如,在CS和EE系,很少有人用Apple的电脑;在美术设计系,情况就不一样。为工作,今天一上班我就去一家药物研究单位看IT的情况,400人的公司,大约有100人有办公桌有电脑,没有一台是Apple;23名今年刚来的毕业生中20个人有手提;只有一个人是Apple。对手机就不一样了,11孩子用的是Apple。

从我接触的五花八门的公司来讲,用Apple公司是很少的,有一家较多,是搞动画的。还有一家搞电影的,有几部Apple,但多数还是PC。至于你背后的数据中心/交换中心,一个中心多达三千、5千台的中心,到目前我还没有看到有谁用Apple,

从对IT专业的深度影响,对人类的广泛影响来讲,Apple目前只是一个“终端级”的产品,可以说不像E的开创是基础级支撑基类那么“重要”,我看作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看,E比J伟大。

所以,按作者的参照物,他的推理是对的,结论也是对的。因为我站的“场”和他/她类似,看到的实际状况大概也类似,所以我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就对人类的发展影响来讲,E比J伟大。

即时很多搞美术/电影设计的,可以没有Apple电脑, 但不能没有电灯(尽管现在的电灯跟E当年的电灯实际不一样)。例如EA游戏公司,这家现在隶属抵死你/Jobs的公司,前台设计也使用了大量的PC而不是Apple。后台100%是PC就不用说了。

你到你所在的单位后台看看,就就知道你的I-explorer的背后支撑是什么---100%的PC。---至少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五年也不会改变。
春雨潇潇11 发表评论于
"乔布斯不是爱迪生 其实没那么伟大。”

同意前半段话,确实Jobs 不是艾迪生,不知是否有人说他是过。

愿意与作者商榷后半句“其实没有那么伟大”。如同橘子和苹果无法比较,香蕉和菠菜各有所需。艾迪生Jobs各自成功出不同。比较要有标准,要用同一个参照物,作者的比较方法因该说不成立,当然其结果也无效。
杨子 发表评论于
SPOK: Jobs was a very successful businessman, and a great computer guy, but an inventor, Ipod is not the first MP3 player, Iphone is not the first Smartphone, Ipad is not the fist touchpad. He just upgraded it to the next lever like a LV fashion designer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1/10/09/1493630.html
杨子 发表评论于

天人永隔:http://bbs.wenxuecity.com/na/1290494.html

名与命: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10&postID=9184.html
杨子 发表评论于

DC讲对了, 所以在(2)中,我用了不翻译的“Innovate”,以免混淆。
DCDCDCDC 发表评论于
In English, there is difference between innovator and inventor, while both words often get translated to the same in Chinese. So don't get hung up on that. Jobs no doubt is a great innovator.
杨子 发表评论于

晨雾缥缈,你这段总结很精辟,这正是乔老爷最伟大之处,让你为点睛了。
晨雾飘渺 发表评论于
有人将Jobs看成是Edison大概是在表达他们的崇拜心境,其实很少有人这样提及他。Jobs有将近300个专利,而Edison有2000多个,Edison是专门从事研发,并不经营。 Jobs 是一个成功的CEO,他思维非常灵活,在理解传统和已建立的产品体系中寻找机会。他使得Apple在今天世界经济如此恶劣的情况下仍旧利润上升,而其他类似公司却在下滑或急剧下滑。Jobs 确实在科技产品艺术化上比其它公司做得都好,在functionality 上加了 simple line 设计。他的这个思想在美国绝无伦比,他大胆地走开了传统的functionality 和 beautity of roughness 的美国概念,并占领了市场。与传统背道而驰是一个冒险,没有人知道是成功还是失败,这一点可以说他是美国企业的先驱。他也懂得如何在商品价格不与成本严格挂钩的今天确定一个可以尽可能making profit的价格,并赢得市场,这又是一个冒险,因为它的价格同同类比确实走得很远,又是一个未知结果的冒险。然而他又成功了。

谢谢你对Jobs所引起的社会反应的热情,你的文章为读者提供了一个表达不同观点的平台。
杨子 发表评论于
另外一个关于原创/发明家的例子

我喜欢Intel远远胜过AMD,但我们不能因为喜好Intel就说x64结构是Intel的原创吧?更不能说多核结构就是Intel的发明吧?

还有,即使今天,在行业界,Intel的4-Way结构比AMD的销售至少多三倍,但我们也不能说从技术上讲Intel就比AMD的好,AMD有4x6-Core,4x12-Core,8x6-Core, 8x12-Core的结构都一年多了,Intel还低一个数量级呢。Intel的优势是进程领先,手里钱多。但你也不能把发明权就考到他身上吧?

再是,尽管Intel的多核结构也注册了专利,但行业内谁也不会改变AMD才是多核结构的发明者的事实。同样道理,apple再改变形式,DP也有专利,但没人会把它当成HD数字信号的发明者。

其他类推。这就是为什么在专业上认可上,Jobs不能被成为“发明家”的道理。
杨子 发表评论于

关于他的佛教徒身份问题,要由佛教界的认定为准。不过他在我的心目中,是个百分百的万嗔级的最不入流。

我在虔谦的那一段"我佩服乔布斯不是他的能耐、精明、成功 或 为人,而是他的精神”之后跟贴说:这跟我说的似的。看来你也是如此看法。

然后我就在她的板门前弄起斧了:Jobs应不算佛教徒吧?你看他对生父至死不问候的态度,是否离佛的基本门阶还相差很远?慈悲为怀一点都不彰显,不要说生父,不是说对敌人都要宽怀的吗?

我在小师妹的贴之后说:我不希望年轻人学他的为人。现在人类的离经叛道已经够可以的了,还要鼓励年轻人去Crazy去当Troublemaker。省了吧。
杨子 发表评论于

对“原创”大家的认知是有不同的,这就产生了分歧。不过还是以“专业认可”为最终界定。当然你可以把他当成你心目中的“原创”。

例如,VGA--〉DVI/Mini-dVi--〉HdMI/Mini-HdMI --〉DP/Mini-DP

我个人认为: VGA是原创,是发明,是模拟信号的标准;
dVI是原创,是发明,是数字信号的标准。

HDMI就不是原创,尽管它把声音线合到一个接口,把接口简化合二为一。

至于Apple从HDMI改头换面来的DP/Mini-DP更不是原创,只是“形式上的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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