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里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

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天际凭掌握,刹那化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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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意思的书,就是太长,读着闷。我不求甚解的读来,道理也没那么复杂呀,图稿费?


我看这里的朋友们未必有时间有兴趣去读原著,而我刚好有点时间,对生命科学也多少懂点,就把自以为读懂了的两个要点说一下。倘若能引起共鸣或者反驳,目的就算达到了。


作者别出心裁地用“自私”来形容基因的本质。注意,自私的是基因本身,而不是生物体,生物体不过是基因的生存机器(Survive machine)。其实从进化的角度看,不是基因“想”自私,而是只有有利于传代,扩布的基因变异才能从生存竞争中胜出。而有利于传代,扩布的基因,看起来总是自私的。最直接的例子,假如我们的N代祖爷爷,遇见我们的N代祖奶奶的时候,稍微谦让一点,那么今天在这里灌水的就不是你我了。


更好玩的是,作者还说:人的思想,观念,也会像基因一样传代,变异,扩布,还照“Gene”的样子生造了“Meme”一词,我觉得可译作“秘迷”。别说,这秘迷的所做所为跟基因还真有点像。比如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个大秘迷,不是一直在你死我活的斗个不停吗?后来,社会主义眼看不行了,就变异出了“中国特色”来。现在的情形,正如毛爷说的: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或者两家会杂交,生出别的什么更高妙的主义来,把父母都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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