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犹大扒灰

用不受宗教束缚的思想去看待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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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38章显然是个让神父和牧师们感到十分尴尬的事,因为该章就讲了一个故事——犹大和儿媳妇他玛通奸的故事,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扒灰。是一种乱伦行为。如果这个犹大是那位耶稣的门徒,那就非常好办了,因为此犹大已经被耶教定性为“叛徒”,啥坏事犯到他头上,神父牧师们想必可以理直气壮的谴责之,但38章的犹大可是耶稣的祖宗,是进了耶稣家谱的,要拜耶稣为神,怎么能对神的祖宗大不敬呢?耶教为难了,但又绕不开,非得拿话来搪塞信众,便只能信口胡诌:乱伦的事都发生在律法以前,律法后就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粗听起来非常有道理,细想就不对了。但凡熟悉耶教的人知道,耶教把耶稣到来以前称为“律法时期”,耶稣到来以后称为“恩典时期”。也就是说,耶稣到来的目的是为了让世人(起码是基督徒)受律法的约束,似乎可以乱伦了。。。这显然不是基督教的本意。其实只要仔细看一下经文就不难发现,人们听说寡妇他玛怀孕了,就要烧她。说明当时的人们,脑子里还是有纲常礼仪的。之所以看到他玛出示了犹大的证据,证明肚子里的孩子是犹大的,人们就不再追究,乃是因为犹大是他玛的“公公”。“公公”在中国其实还有一个指代,就是“太监”,相信这个大家都很熟悉。犹大是太监吗?圣经里只提到亚伯拉罕行了割礼,没提到犹大行割礼。但是好象亚伯拉罕的子孙都要行割礼,所以,犹大可能也行过割礼。但如果亚伯拉罕色子孙都要行割礼,为什么偏偏是犹大与儿媳妇扒灰呢?关键是犹大的符号为V。V是第22个英语字母,比第21号英语字母U大了一位,所以,我称它为“犹大”。V也是一个罗马数字,代表“五”。罗马数字的六为VI,念做“SEX”,这个大家都是熟悉,在英语里就是“性”。所以,作为少于六的V——犹大,当然无性,公公也。如此,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众人看到他玛出示了犹大的印以后,就不再认为他玛犯了奸淫,因为都知道犹大是“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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