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附新老照片多张)







初恋((附新老照片多张)







一封好的情书,并不能改变人的命运,起码我这样认为。我的第一封情书,也是我唯一的一封情书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但我的命运从此改变了吗?





眼看四年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对我这样一个即将走出校门的人而言,无疑对未来充满期待和向往。那时的我,不仅心高气傲,而且自视甚高,对那些还未立业就先确定恋爱关系的人颇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

6
月的一天,还不到7点人们就陆续回到寝室里,闲聊中因我的一句狂言竟惹恼了同寝食所有的人

:

"
捂上半边脸,我也看不上咱校的女生。"

不仅如此,我还冒天下之大不韪,讥笑起室友们找的女友不够档次来。可想而之,我捅了多大的马蜂窝,当时我可领教了什么是众怒难犯。本来疲惫不堪的寝友们立即同仇敌忾,结成统一战线对我群起攻之。我情急之下,就和他们打了一个连我自己事后都觉得可笑,荒唐的赌。戏言一周内我把全校第一校花拿下,而且让他们指定,校花是谁。目标马上被确定下来,要命的是这个女生我根本不认识,而且对她豪无印象。可想而知我当时的处境有多尴尬,在一边倒的指责,调侃,嘲笑中,我有些气急败坏和理屈词穷,样子狼狈极了,尽管我极力表现出一付无所谓的样子。七嘴八舌的口诛让我有些招架不住了,于是我借故洗漱走出寝室,而那些起哄似的叫阵声还此起彼伏地不绝于耳。

那一晚,我失眠了,我可丢不起这个人,我心里盘算着从哪里开始,即使这块骨头再硬我也得啃下来,否则我今后在同学面前就永无抬头之日了。当漆黑一团的夜露出鱼肚白时,我终于有了些头绪。

左转海螺 发表评论于
五舍,从来没进去过。我曾经在一舍住过四年,我妈妈当年也是住一舍。我是外语系,我妈是物理系。校友,握手!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那个傻瓜的评论:
haha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淡淡绿茶的评论:
thanks!
那个傻瓜 发表评论于
已经知道鸟~~
那个傻瓜 发表评论于
这首英文歌真好听,可以提供歌名与原唱者吗?谢谢。
那个傻瓜 发表评论于
这首英文歌真好听,可以提供歌名与原唱者吗?谢谢。
淡淡绿茶 发表评论于
每次看到校园爱情故事,总让自己想起来以前的大学生活,很是留恋,要是可以重来一次,一定要换个活法.很喜欢你的文章.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quietman的评论:
来吧,好好交流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金苹的评论:
他写的好吗?
quiet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平凡往事的评论:
必须的。在此结识师兄,不亦乐乎!很喜欢你的文章。以后会常来这拜读。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金苹的评论:thanks!
金苹 发表评论于
回复平凡往事的评论:
送你一首,
徐志摩的 《再别康桥》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裡的艷影,在我的心頭蕩漾。

軟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搖;
在康河的柔波裡,我甘心做一條水草!

那榆蔭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間,沉澱著彩虹似的夢。

尋夢?撐一支長篙,向青草更青處漫溯;
滿載一船星輝,在星輝斑斕裡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別離的笙簫;
夏蟲也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quietman的评论:
哈哈,你得叫我大哥哥了,我是78的,82年就了。现在美国,学计算机的。
huangshang 发表评论于
you are a man of 纠结 all your life
quiet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平凡往事的评论:
兄弟,我住在八舍。八四经济的。在校的时候很喜欢踢足球。你是哪届的,不知是否见过面?你的照片也勾起了我很多的回忆,倍感亲切。我现在加拿大温哥华。你是学中文的吗?文笔不错,故事感人。很羡慕你有这一段经历。但得不到的往往是最美好的。我email: dvd_zhao@yahoo.com。希望能联系我。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姥姥的小拐棍的评论:
往事已矣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dannyiii的评论:
谢谢分享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木尔的评论:
感同身受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金苹的评论:
都过去了,一段往事。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云素的评论:
谢谢良言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quietman的评论:
哈哈,你是校友?
云素 发表评论于
一看题目就知道是 平凡往事 的大作。哈哈,男人能写出这样的东西,不知道生活中是不是多愁善感?往事随风,珍惜当下。
quietman 发表评论于
你是辽大的吧?
金苹 发表评论于
才子 佳人,热血男儿。
一段 王子 与公主的 凄美的 爱情 故事!
相思难,别亦难!
滴不尽 那 相思血泪 染红豆!
在那个年代,那个年龄,那个瞬间,两颗心,那个微妙的片刻,两束电光 碰到了一起--情不自禁,身不由己 爆发了!!成就了一曲 千古绝配的 诗篇!
爱情,永恒的,可歌可泣的,刻骨铭心的,生死可相许的,撕心裂肺的,痛不欲生的 爱情!!!!!!

从此,上了 贼船, 梦里,梦外,都 抱得 美人归!!!!!

就 再难 脱身!!!!!!???????

得不到的 永远 是最美好的! 时间,距离,空间!

说: 爱 江山,又 爱美人!
“舍我 其谁”!!!!!!

那人,那心,定留有 你 万古 长存 的 地方!

心心 相许,足矣!!!!!!!祝 王子 和公主快乐!


dan 发表评论于
i suppose you don't have a copy of the original letter you sent her?

Perhaps ask her if she still has it...

Would love to see it here haha
木尔 发表评论于
“我感到自己像一个居高临下的君主,而她就臣服在我的脚下。”的确是亵渎。好在你良心发现。此种纯情,一生大概只能有一次。
金苹 发表评论于
活脱脱:一个情种!

你的 语言比你的 故事 更 美丽 动人!

说:己 和 己 打仗,谁 赢了!谁输了!
姥姥的小拐棍 发表评论于
想起红楼梦里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
上世的冤家
姥姥的小拐棍 发表评论于
给你的老照片和这篇文章的歌曲找个伴

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从。
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dannyiii 发表评论于
Beautiful story !!!
你谁啊 发表评论于
是复旦吗?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姥姥的小拐棍的评论:
我分享你的幸福和快乐。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iwillbeoneday的评论:
没有
平凡往事 发表评论于
回复半世的评论:
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iwillbeoneday 发表评论于
后来你们还有过见面吗?
姥姥的小拐棍 发表评论于
至少你心有所属,有个人让你牵绊,比这个世界上没有这样一个人强
有自己心仪的人,彼此都活在地球上,日复一日,就满足了
半世 发表评论于
有的东西,还是藏在心里的好。那毕竟是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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