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的传统,子女必须服从长辈的意志,财产是共有的,并且几代人共同居住在一个院子里。所以,几乎不存在什么父母找小三、财产分配等一系列问题。谈孝顺应该很清醒地把这个道德规范放到一个农耕社会的大环境里,并且,今天的所谓尽孝,是传统观念的延续。
在西方工业社会的观念里,父母和子女是财产相互独立的,老人的赡养是由社会和政府承担主要的责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更多的是依靠微薄的血缘关系,或所谓亲情。在这个环境里,父母的找3、财产分配的确不需要子女参与意见。遗产是另说。
如果父母既要求子女供养,同时又把财产分给什么小3或小3子女,那么这对老人等于在做财富的双重掠夺。如果父母依赖子女赡养,那么父母的财产的分配就应该由子女参与意见。如果父母与子女没有经济交割,那么父母在世时的财产分配子女也不应该参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