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改革开放之初,向西方派遣了大批留学生,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是建立在 “理性人”的假设的基础之上。关于“理性人”我们已经在前面作了说明,不再赘述。
注意,理性人只不过是一个假设,没有人说人都是自私的,但是当我们的留学生怀揣国外名校的毕业证书,或者克莱登大学的文凭时,他们没有说他们所学的经济学只不过是建立在虚假事实基础上的没有实用价值的理论系统,而是说人都是自私的。当讨论董存瑞炸碉堡,黄继光堵枪眼这样的例子时,国外名校克莱登的门徒们不会认为人都是自私的这个结论错了,而是董存瑞和黄继光错了,他们没有遵循克莱登的规则。
有人认为,来源于西方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是被翻译们译成了“自私人假设”,进一步改造成“人性本自私”灌输给中国人。但是从博弈的内容来看,并不是翻译的问题,而是理论本身就是“自私人假设”。
当真实人越来越多地被忽悠成自私人时,建立在“自私人”基础之上的经济学理论就会越来越准确地预言社会行为的结果,从而显示出它的价值。西方经济学就会占据中国经济学领域的主导甚至是垄断地位。而它的代价是真实人的自私化。我们仍然引用苏轼与佛印比赛故事中所揭示的禅理,当我们把西方经济学当作天经地义的真理运用时,实际上是无端地把他人当作自私人,其实只不过是让自己变成自私自利的那种人。而且这种思维模式不会轻易改变,会运用到自己的所有方面。
虽然似乎没有人进行洗脑,但是洗脑在不知不觉中还是发生了。被“人人自私”谬论洗脑的人,最爱谈论三个词:制度,法律,监督。
当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人是自私的这一结论时,当越来越多的人在对他人行为作判断时首先往自私的方向考虑,并以此为依据采取相应对策时,自然地自己私利当头的行为准则也就没有了道德上的负担,甚至愈演愈烈。这个问题不是单靠制度能够解决的,制度是只看程序正义,甚至是纠缠于程序正义的。内容正义说到底还是要靠人来维护的。
在自私自利的社会中,不论用什么样的制度,除非上帝亲自来执法,否则什么制度都是白搭。有制度无人落实,有法律无人执行,反贪成了肥狼换瘦虎的游戏,权力场公开培殖个人势力而见怪不怪,贪腐不会因为反贪而消弱,反贪者和贪腐者分不清谁更垃圾,那么整个反贪的斗争就会成为利益争夺和打倒异己的角斗场,制度和法律只不过是角斗士们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