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个世界观中导出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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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主张哲学思想的相互包容,但是哲学不仅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同时也是关于方法论的学说。通俗地说,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方法论。当我们要采取行动时,对于所凭借的那个总的方法,总的原则却应该慎重斟酌,避免盲目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甚至是损失。某些方法从某一派的观点看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换一个角度看就变成荒唐可笑的了。

下面我们看几个生活中的例子。

例1:张三说:因为鬼神可能存在,所以应该拜佛敬鬼神,所以你应该给寺庙捐助香火钱,不然灾难就会降临到你头上。你不信没关系,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对不对?

例2:李四说:因为唯物主义者认为鬼神不存在,别跟我说什么人在做,天在看,我不信。我就在那儿挖个大坑,反正我记着那个位置摔不到我,只要没人看见是我干的,爱摔谁摔谁。我缺德了你能怎么着?更何况我是个跌打郎中,摔了别人可以发展我的经济。

第一个例子想要说的是并非什么说法都是哲学思想,需要区分什么样的说法是学说,什么样的说法是瞎说。在文学作品中,我们会接触到有关鬼神的故事。由于文学作品故事是可以虚构的,并且由于文学作品本身的趣味性,我们不会追究鬼神之说是否有依据,是否是谎言。但是一旦以此为依据,也就是说以谎言为依据向别人要钱,说得直白点不就是骗钱吗?所以如果张三不能够给出真实的足够充分的依据和合乎逻辑的论证来说明鬼神存在,当以骗钱论。

第二个例子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个古老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人们已经持续了上千年。那就是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一忽儿是东风压倒西风,一忽儿是西风压倒东风,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确定的结论。首先李四的人生态度不可能是任何社会所提倡的,但是如果要说他有什么问题,也就是说如果要批判他,要说出为什么他这样不行,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能够给出什么样的理由?我们会说,如果大家都这样坏,不定谁就挖个大坑,李四也会掉进去。但是李四并不希望大家都坏,只有自己坏大家都好,这才是最理想的情况。同样李四做个好人也不能减少掉进别人挖的坑里的可能性,李四是否会受害不是由李四的好坏决定的,是由别人的好坏决定的。因此做好人不符合理性人(准确地说应该叫自私人)假设,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于是乎,李四最“理性”的作法似乎就变成了要求别人做好人,而自己要做个自由人。人与人行为会发生碰撞,其结果是对于人们的行为的约束只有靠制度和法律,以及道德等手段来实现。也就是说,不做好人就要受到惩罚。然而,问题并没有解决,既然人们当好人做好事,是因为害怕惩罚,而不是为了良知,那么逃避惩罚也会成为一种选择。人们从小受教育,是懂得良知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良知和利益相比,显得非常脆弱,大多数人是在利益不会受损的情况下才会由良知左右自己的行为,在利益驱动下,“聪明”的人或会选择美丽的谎言包裹下的恶行,甚至一些人利用腐败、强权等达到凌驾于制度和法律之上为所欲为的目的。假设人可以分为主要由良知驱动的人和主要由利益驱动的人,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一个社会都是由利益驱动人组成,制度能起到什么作用?即便有好的、合理的法律,除非上帝亲自来执法,否则一切都白搭。有法可以不依,反腐败不过是肥狼换瘦虎,灌输式道德说教很快就会被现实利益所颠覆,对于社会健康发展不会有任何好处。而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必定在哈定悲剧这样无情的规律下走向悲剧。

如果换一个角度思考,一个相信上帝的人,他会担心死后下地狱,做好人是为了长远利益。但是随着科技进步,天堂地狱之说越发显得子虚乌有。在说服人作好人这一点上,上帝并不比山里的奶奶更高明,能做的也只是在人很小的时候进行灌输式说教,以及7天为单位的定期说教。

现有宗教以及学说(例如儒家思想)的问题是不能够用令人信服的科学研究方法去论证作为该学说基础的世界观,而只能停留在灌输式道德说教。

《主观自我》是试图用科学研究方法去探讨和描述包括灵魂在内的世界,对唯物主义世界观给与补充。从这个世界观出发,自然而然可以得出,在追求自身利益和自由时不能损害他人利益这一原则。不是因为害怕惩罚(那样会指向逃避惩罚的方法论),而是损害他人利益本身就是惩罚,对自己来世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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