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的父母(十三)--性侵犯与乱伦(少儿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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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部分之前和期间,我都很矛盾要不要写这部分。因为乱伦和家庭内的性侵犯无论在任何文化社会背景下都是令人发指的,涉及其中的受害者都是难以启齿的,他们的表现出的巨大的痛苦也令我感到很压抑。其它方式的“毒害”,可能还有一些理由,比如文化习俗的差异,可以有合理化或正常化的解释,痛苦和耻辱感可能被缓解。但这种性侵犯和乱伦这类的“毒害”却很难有任何托辞。实际上这种“毒害”往往是深藏不露的。促使我写下去的一个因素是:如果这种毒害不被世人知晓,可能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实际上90%乱伦受害者不会把这事告诉给别人(至于研究方法设计起来挺复杂,非本篇内容,略过)。他(她)们不光怕伤害自己,还怕此事曝光伤及家庭和使家庭在外人面前蒙羞。家庭内性侵犯和乱伦在咨询中表现出来并不多,既使有也不是轻易表现出来的。曾经有几个客户以其它心理健康的名义来寻求帮助的,治疗进行了很久,才在谈话中透露一点信息,有时既使透露了也不愿意深谈。



 

家庭内的性侵犯和乱伦很少发生吗?据很多调查,包括U.S. Department of Human Services,十分之一的孩子在18岁前受到过信任关系家庭成员的性调戏或性侵犯。



 

到底什么样的家庭会有发生性侵犯或乱伦,经过回顾研究任何职业中都可能是侵犯者,警察,教师,医生,企业经理,家庭主妇,酿酒者或神职人员等等。总结起来这些侵犯者的心理特征要远远大于社会文化,宗教经济特征。所以以文化,社会,经济或宗教差异来区分性骚扰或乱伦多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没有对类似摩门教做过近距离观察研究也没有看到过相关的研究报告,凭新闻报道还难以对那种宗教环境下的性关系作结论。



 



研究还显示著名的职业,显要的社会地位,高等的教育程度并不能抑制乱伦的冲动。性侵犯或乱伦的侵犯者常在婚姻状态,或有其它性宣泄渠道。学者多认为这些人只有在孩子身上才能找到无条件控制的感觉和无威胁的爱,这是他们选择孩子为性侵犯对象的主因。这些需求和动机表现在性的方面,而形成对孩子的性侵犯或乱伦行为。实际上很少是因有性剥夺而导致乱伦的。



 

有人认为青春期孩子对成人有性吸引力。但是无论青春期的男孩女孩发育多么有吸引力,妩媚,甚至成人有调情,成年人还是有100%责任来控制不当行为发生的。这都不能成为那些侵犯行为的理由。



 


有很多讨论发生乱伦与家庭的气氛和角色有关。可以肯定的是乱伦肯定不会出在开放,关爱和沟通良好的家庭。反之乱伦容易发生在情感封闭,秘密诸多,情感窘困,压力山大和缺乏尊重的家庭里。乱伦也是家庭关系崩溃的一部分。



 



孩子天生的爱和信任容易被窘困和不负责任的成人所利用。孩子情感的脆弱也容易激起侵犯者的需求。



 



有些研究资料表明,父子间的乱伦也是较常人认为的要多,其中因素之一是,同性恋因各种原因与异性结婚,被压制的同性恋冲动无处发泄。而儿子成了一个发泄途径,如果父亲在外面有很高的地位,那么这孩子的任何说法都难以被取信,孩子只能处于被任意摆布的地位。



 



受害者对自身的集中体验是:肮脏,破烂,和怪异。有强烈的自我厌恶感和耻辱感,认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这些感觉又产生出心理隔绝。对爱和亲密关系困惑。



 

双面人生



 



乱伦的受害者往往可以是生活中演技高超的演员。他们的内心如此的恐惧,困惑,悲伤,孤独,与世隔绝,以致于会为了外界而发展出一个假的自我,只是为了让别人看着自己很好很正常。



 

比如受害者娜玛说:“我象有两个自我,在朋友面前,我很外向,也很友好;但在独处时就总是忍不住在哭。我不愿与家人见面,因为那样我就得伪装我很好。但伪装真是太累了,我常常感觉到精疲力竭,但还是莫名其妙地情绪暴发。”娜玛二十多年来看过多个精神科医生,主要诊断是人格障碍和抑郁。



 

比如另外一个受害者阿旦,他的演技可以得奥斯卡获。“我对爸爸和我做的事感到很有罪恶感,我怎么成了他的性对象。我不能再受到来自其它方面的伤害。于是我把我快乐一面表现出来,我从不在别人面前哭。在别人面前我象个马戏团的小丑,我钢琴弹的很好,我爱娱乐。总之我尽力做一切使别人喜欢我。但是我内心很痛苦,我从十三岁已经开始偷着喝酒来平息我内心汹涌的痛苦。……借着让别人开心,我才能找到被人接受的感觉,也有点成就感,但我又失去了自我。但是我内心还是很痛苦,很少感觉到真的快乐,这可能就是生活在谎言的代价吧!”



 

在系统家庭治疗中,有一些案例讨论涉及乱伦和家庭内性侵犯的。这种时候,侵犯者伴侣的角色就受到了关注,比如父女和父子乱伦时,母亲的角色;母子乱伦和母女乱伦,父亲的角色;这些似乎局外的角色都缺失了本该有的功能。他们到底是不是知道这些事情在发生,这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客观上他们也是助纣为虐。有的案例报告,当伴侣的会安排时间空间给乱伦创造方便;有的伴侣会在场做帮手,成了一种变相的强奸罪;有的“共侍一夫”。亲生父母或继父母的情况都存在。伴侣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声称为了维护家庭的完整或不被赶出家门而不得不这么做的。这样的事在新闻中也时有报道。这些“助手”本身就有很严重的心理问题,也是某种压迫下的产物。但同时成了受害者痛恨的目标,因为他们没有站出来保护弱小的孩子。他们本身有自己伤害及成长上障碍。这时受害者所体验的是父母双重的背叛。



 

受害者在日后的婚姻和性容易产生各种障碍。有一种受害者因需要得到些感情和难以追求得到的快感,而不断卷入性关系,这种情况即性成瘾。在性成瘾小组成员的分享中,有些是因乱伦或被性侵犯造成的。受害者常见的症状表现有抑郁,超重,反复头痛,成瘾,自伤,自杀,自我惩罚,人际关系差,亲密关系难以维持,反社会倾向,陷入性交易等。



 


令人吃惊的是很多受害者会成为“有毒”的父母。



 

很多受害者还是选择掩盖这疯狂的事实。即使受害者站出来,家庭其它成员也会继续否认和抗拒。因时变境迁,法律难以追溯责任。这样的事可能永远尘封了。



 

但对受害者来说,这并不意味着结束,痛苦的生活还在继续,客观上可能造成下一代的伤害。从自己开始改变才是解决之道。临床中最终站出来接受治疗的,多数是可以找回失去的尊严和力量。认清存在的问题和寻求帮助不仅是健康的表现,更是勇气见证,因为治疗必然伴随着痛苦。



 



以娜玛的话来结束这一篇:“继父和我母亲伤害了我。很多年过去了,我继父已经不在人世了,我母亲也是垂垂暮年,我离开家后,很少和她联系了,继父去世我也是过后从别人那里知道的。她从来没有再提起那些事,我想她也一定很痛苦,但承认悔过对她来讲更痛苦,她只能带着那些痛苦和耻辱离开人世了。可是我怎么办?我的生活已经一团糟了,我也试着不活了,但是我有孩子了,听说这种麻烦是可以传给孩子的,我这辈子这样也无所谓了。但如果我再影响到孩子,那我和我父母有什么区别,这条链子必须在我这一代斩断。我知道那种痛苦,我不想我的孩子再经历那种痛苦,既使不是因为同样事引起的痛苦。我就是搭上一切也要试一试。这辈子能做对这一件事我就不白活了,因为可能改变的是家族的历史。”



 

(本系列案例所用名字皆为虚拟,如有雷同,皆为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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