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是人生第一乐事。古人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又说“食色,性也”。
看来“吃”比另一桩也是人人都爱的大事排名还要靠前。我爱吃,虽离真正吃货
的境界相差仍远, 但几十年日复一日地吃下来,从来没有对这个天天要重复许多
遍的程序产生厌倦。要真正上升到“乐趣”的境界,窃以为美食、心情、环境三者必具其一。
美食绝不必是稀少昂贵的珍馐。我生就“平民胃”。熊掌驼蹄之类的“贵族菜”,吃不
着,也绝不向往。筵席上几十味菜吃下来,鲍翅燕窝,滋味不过尔尔,真正能记得住的
却往往是一两道家常菜。曾蒙客户设宴,席间的冷碟之一是天鹅肉,唯一留下的印象是
怀疑自己是否成了最想吃天鹅的癞蛤蟆,鹅肉的滋味一点也没记住。也曾专门去江苏的
扬中县(扬中地处长江之滨,以产河豚和会烧河豚的厨子著名)吃河豚,“拼死一吃"
的鱼肉味道没记住,但有一道“母鸡头”, 又叫“草头”,苜蓿的一种罢,生在水边的三叶野菜,
只用鸡油清炒,滋味极妙,我再没吃过更好吃的野菜。去高档地方,不点“高档菜”,是我下
馆子的不二法宝。粗菜精做,往往能吃出意想不到的惊喜,您要是不信,到五星级餐厅点
个红烧肉或清炒豆苗试试,十有八九不会失望。此外菜式宜少不宜多,菜多了夺味。 一荤、
一素、一汤、一点心足矣。 这和“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动辄上菜数十道摆谱的生意场上的
吃饭完全不同。
我初出道工作, 最大的烦恼之一就是生意场上的吃喝,看头头的脸色,和不熟悉人坐
一起, 说不相干的话,陪不情愿的笑脸。 虽然膏粱罗列, 却也食不甘味。最可恨的
是喝酒, 敬谁, 何时敬, 敬多少 , 都有讲究 。后来混成老油条, 被敬酒的时候
多了, 才知道这个“ 被敬” 也是难受: 和这个人喝了, 就不能忽略那个人,但往
往不能面面俱到, 心里也是惴惴。 这样的心情, 哪里谈得到吃的享受! 反之,如遇
一二知己,菜不必精,酒要管够, 或谈古论今,或嬉笑怒骂,人生快意, 莫不如此。
这是真正吃的心情。曾与多年不见的老友聚于一小馆, 从中午一直吃到天色将晚,
忽然上来了一道充作点心的“奥灶面”, 微微的甜味中透出些酱油的鲜香, 上搁酥软
的熏鱼一小块, 这本来是江南人家用来充作早饭的, 此时吃来, 只觉鲜美无比。友
已微醉, 忽击箸而歌。 这顿饭, 十数年后我还记忆犹新。
西人的吃食有的也不可谓不精,但和中菜完全两个路数,我还不能完全欣赏。但来美之
后, 也有两次印象颇深的“吃”,都在纽约。 一次是公司招待客户的年会, 选的地
方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楼面。 去过纽约证交所不稀奇, 但少有人能下到Trading
Floor, 更少有人能在里面吃饭。 喝着啤酒, 看着周围林立的几百个交易屏幕, 感觉
有点奇妙。 饭毕, 爬到开市闭市时敲钟的小露台上, 敲一把那个小槌, 也算是给这
顿饭画个完美的句号。 另一次是在离曼哈顿不远的一家馆子, 装饰大红大黑, 颇具
现代风格。 我和友人刚坐定,尚未点菜, 门口一阵喧嚣, 拥进来二三十个美女俊男
( 美女居多),邻桌入座。酒保告知那是某个时装发布会结束, 模特们来此庆祝聚餐
。空气中瞬时暗香浮动,那些女孩子真高啊,大多长相极艳, 比屏幕上漂亮得多,有
两三个说是“惊为天人”也不为过。 注意到我们的眼光, 女孩儿们也不着恼, 有的
还冲我们嫣然一笑, 举举手中的水杯。 朋友是个沉默寡言的德国佬,一向老持成重,
那天也一反常态地兴奋, 晚饭尽兴而散。 回头想来, 这两次吃的都是个环境。
我生平最爱吃的菜,是我妈烧的红烧肉。大学在北京,寒暑假回家,头天傍晚上火车,
第二天上午到,进到家门正好赶上吃午饭。一定会有一砂锅红烧肉在等我。一般红烧肉
取有肥有瘦带皮的五花肉,母亲嫌其太肥,不用, 专取八分瘦二分肥,瘦中夹肥的
肉 (现在看来,这和扬名世界的神户牛肉Kobe Beef 神似), 过油,加五香八角,和
水面筋文火慢炖,再加上几个炸得焦黄的“虎皮蛋”。肉汁浓香,肉酥而不烂,嫩而不
腻;肉汁浸透了面筋和鸡蛋,面筋和鸡蛋又吸去了肉的一部份油腻。如果是夏天,还会
有茼蒿肉圆汤一锅,茼蒿碧绿,肉圆洁白,嫩。我至今还不明白肉圆怎么能做得如此之
嫩而不碎掉。吃这样的菜,美食、好心情、好环境三者俱具, 实在难得。
母亲去世十几年,墓木已拱矣。我再也吃不到这样的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