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约会

经历过的, 就写出来, 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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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妻的第一次见面一点都不浪漫,是我的一个发小也是医学院的同届同学介绍的。我和妻之前并不认识。

可是见面后却让我从此感到这个世界真美好。

现在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间是1984年的415日下午3点,地点是在发小工作的医院门口。

在经历了5年的医学院学习,出于种种原因我放弃了和几个红颜知己中的任何一位的牵手,决定通过介绍这条途径来认识我那位将来相伴一生的伴侣。这是我第一次被介绍和女孩认识,虽然那时我已近27岁。 那一年我在读医学硕士研究生。

我一边等着一边在忐忑不安的揣测即将到来的女孩长什么样,个子多高, 是不是真像发小讲的那样长得“还不错”。

医院门口人来人往,我努力搜索着那个可能是我未来老婆的那个她。

超过了约定时间10分钟看到一女孩匆忙走来。  见到妻子的第一印象直到现在也没忘记而且这辈子也会清晰地存在我脑海里:穿着葱绿色的衣服,脖子上带着一粉红色围脖,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再走近几步,我眼前一亮,好一个优雅漂亮的女孩。 16的个子,一职业女性的但非常好看的发型,肤色白里透红,脸上沁着细小汗珠,嘴唇微微张着喘着气,眼睛特别迷人,脸型五官是那样匀称标致以至于你看一眼再也不会忘记。

有一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姑娘的脸漂亮得像一朵挂着水珠的花”,即使原话不是这样说的,但当时用这句话来形容我对妻的第一眼的印象是再贴切不过了。

我当时心里想我的老婆就是她了。

她红着脸告诉我实际上她早来了,但我的发小在约定时间还没来,所以又去找他, 故来迟了。

从她宭迫的表情和带着汗珠的脸,我知道这是一个本分实在不会耍小心眼的姑娘。

这时发小也到了。 打过招呼后,我买了两包瓜子,大家一起去附近的一个公园坐下来谈了约半小时。

妻那年22岁,是市儿童医院的医生。但好笑的是,因为她看上去像个小姑娘显得和医生的形象不符,门诊时不少病人父母不放心让她给孩子看病,觉着娃娃给娃娃看病太不可思议。 这才为什么妻要将辫子剪掉而留了个职业女性的发型,这样可以看上去老成些。 这样的发型却将妻衬托得更加妩媚可爱,以至于妻那时常为她看上去过于年轻而没人放心让她看病而苦恼。

临走时,我想把多下来的瓜子扔了。没有多说话的妻子这时却插了一句“不要浪费带回去吧“。

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我对她又多了一层好感。

我们相处了两年后结婚了。

直到结婚10年后,妻才陆陆续续告诉我一些事。

- 当年在医院门口见了我以后,她有些失望,觉得我鼻子太大。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为我这个鼻子感到难为情,以至于每次看到人都要习惯性地观察别人的鼻子。

- 第一次见面后,她告诉父母说她因为我的鼻子不想和我谈下去。 所以我得感谢我现在的丈人丈母娘,是他们告诉她说我们当时在远处看了还不错啊,就鼻子大点没什么。

- 她告诉我在第一次见面后,我追她追的那个勤快让她感到吃惊。每次见面我都和她谈得很热情,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使她感到很愉快。  对于这件事,我向她坦白,那是因为我每次见面前我都要事先列一个表, 将今天要说的内容写下来这才达到这样的效果。

- 在谈恋爱的那两年中,她有时会感到困惑:如果要是我俩分手了,她怎么还我送她的那么多好吃的东西?

- 当我向她求婚时,她感到太吃惊了:怎么才谈两年她这么年轻就要结婚了?

就这样,我的第一次男女朋友约会也成了我人生中的最后一次。

“一见钟情”可能就是这样诠释的吧。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labama' 的评论 :

谢谢师兄鼓励!
Alabama 发表评论于
大鼻, 好福!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ern2' 的评论 :

谢谢桐儿的祝福!
阅读桐儿的博客,能体会到桐儿也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
祝桐儿幸福永远!
tern2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北美君子' 的评论 :
错字大王我又写错了,哈哈。
是“读着读着”,不是“读着对着”. 哪不成了对着自己脸了嘛,呵呵。
tern2 发表评论于
幸福的一对。
读着对着自己脸上都挂着微笑。好温馨。
祝朴实可爱的君子帅哥和美丽善良的君子太太幸福永远。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qiqispore' 的评论 :

那看来,qiqi和他之间,现在也就只有相敬如宾的份了。

其实,你和他两个人,各自都还对对方注视着。就如晓青在对你的《爱上一个给你能量的人》评论中说的那样,不管最后结局怎样,双方的心里,从此都有了对方那个人的一个小小的角落。
qiqispore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北美君子' 的评论 :不是“备胎”是相亲。一个素质和样貌都不错的技校老师。但,很成熟也年长于我很多,不会如我般听信他崇拜他。

我记得他的好,是因为他的绅士君子风度。出国初还曾有事相烦,但他总是安排多一个朋友与我一起见面,或者带司机。

敬人者,人皆敬之。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qiqispore' 的评论 :

是这样啊。
兴许,是他当年睹气之下匆忙找了一个“备胎”才至这样。
但即使如此,也怪不得别人。只怪他没有“海枯石烂不变心”,呵呵。
还是彻底断了好。否则,剪不断,理还乱。
qiqispore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北美君子' 的评论 : 他说过,这辈子他不会爱别人了。分手后,他很快结婚生子。婚后也吵吵闹闹,女方与他父母也不往来。我这个当年不懂事的小姑娘,因之后无意间问起他的父母高血压一事,他竟然感慨地连连道谢:“你还记得?”所以,我断了点滴的联系,必须彻底消失。我已经走出,写文也只是纪念。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qiqispore' 的评论 :

qiqi好,

谢谢祝福!
若qiqi不介意,我想这样说一句:面对此文, 突然想起了qiqi姑娘的那篇“二十年,弹指一挥“一文,不由得暗自一声叹息。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当此中秋之时,在读这两文之际,觉得特别有这种感触。

问好qiqi!
qiqispore 发表评论于
才子佳人,幸福美满。祝福。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高晓岚' 的评论 :

谢谢晓兰祝福!
高晓岚 发表评论于
君子兄好福气!能与嫂子一见钟情牵手到如今。祝福你全家!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五弟五哥的评论:
简单而高效率的约会。
缘分,就是指你们说的了。
——————————————————————————————
不然,那什么叫缘分呢?
真是佩服五哥说话。话不多,全在点子上。
问五哥好。
五弟五哥 发表评论于
简单而高效率的约会。
缘分,就是指你们说的了。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梅兰松竹的评论:

梅兰,
非常高兴你来访。
从雪影处得知你芳名久矣。
这篇短文自觉是我写的最满意的博文,盖因是发自内心深处的真挚心声吧。
谢谢梅兰的鼓励。望常给于指点。
梅兰松竹 发表评论于
"见到妻子的第一印象直到现在也没忘记而且这辈子也会清晰地存在我脑海里:穿着葱绿色的衣服,脖子上带着一淡红色围脖,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再走近几步,我眼前一亮,好一个优雅漂亮的女孩。 约1米6的个子,一职业女性的但非常好看的发型,肤色白里透红,脸上沁着细小汗珠,嘴唇微微张着喘着气,眼睛特别迷人,脸型五官是那样匀称标致以至于你看一眼再也不会忘记。"

-----非常喜欢这篇。写得朴实真挚,生动形象~~尤其上面这段,把一个可爱又精干的女性描绘得栩栩如生!赞君子的好文采好福气:))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雪影云痕的评论:

雪影,

刚上传了。总觉得要等你回来才有动力上传,不知为什么,觉得好像是想得到你的鼓励?不至于吧。可能还是你是我blog引领人的缘故,一种倚赖和追随感。

刚去看了你新上传的游伦敦巴黎博文,不由地赞叹照片拍得真好。
我计划明年去意大利。

衷心祝愿雪影尽快摆脱坐骨神经痛。
雪影云痕 发表评论于
君子好!
我刚刚欧洲归来,过来报个到问声好!
期待着你的新作。
祝周末开心!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白玫瑰花的评论:

白玫好。
看这样的“毒药“文章被“毒死”也心甘。呵呵。
祝新周好。
白玫瑰花 发表评论于
回复北美君子的评论:
问君子好!不好意思让您脸红了。都说玫瑰的文章是毒药,毒死人不偿命啊!呵呵!祝周末愉快!常来常往!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金豆豆银豆豆的评论:

豆豆老乡, 谢谢谢谢,那还真是像你说的那样。当然有时拌个嘴也是有的,牙齿和嘴唇总有磕碰的时候,你说是不?

望常来串个门。
金豆豆银豆豆 发表评论于
郎才女貌.
第一次见面时间都记得这般清楚,说明你们夫妻感情非常好.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雪影,

这个时节去欧洲是最好的,因为孩子放假,而且巴黎的仲夏尤其迷人,空气中都弥漫着浪漫的气味。
回来后请上传些照片与我们分享。
我和太太刚从儿子处回来,在他才买的房子住了一周。能和已经搬出去的孩子安排呆一周时间是不容易的,雪影,这点你以后会体会到。

预祝你们合家欧洲之旅愉快!
雪影云痕 发表评论于
君子好!
过来看看你。
祝你和全家独立节快乐!天天快乐!
我们下星期一去伦敦和巴黎10天,忙着并兴奋中:)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花翁好. 花翁吉祥.
谢谢花翁造访.
花甲老翁 发表评论于
佳偶天成,羡慕.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踏海寻浪的评论:

海浪, 容这么称呼你。

我是极喜种养植物,屋内屋外均有,尤喜君子兰,爱其如名之特性。

好一个“北美君子兰”! 若取网名时有此提醒,想必会欣然笑纳。

北美君子,名虽雅却每每为之战栗,当初选取实为树之为榜样。

也有相应回应:

踏海寻浪为哪般,或是揽觅好诗文?

只是即兴玩笑语,莫介意。

望常造访,也期待海浪有新作问世。

新周愉快。
踏海寻浪 发表评论于
名字与“博”俱来。后面冠已“兰”纯属善意调侃,相信以君子的幽默和大度自能四两拨千斤。这里无论文章及点评都洋溢着一股斯文,脱离俗境,娓娓道来,很适于文人墨客驻留。
踏海寻浪 发表评论于

要不然叫“北美君子兰”?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troyviv的评论:

白头到老,是的,这是每个人人生感情之旅的终极目标。
我们也不例外。
衷心感谢你的祝福。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twjrzlm的评论:

真的是感谢,感谢,还是感谢,遇上这么一位好妻子。
虽为男人,但很喜欢琼瑶的作品,被其剧情和其中人物深深感动。
赶去听了那首你介绍的那首歌。后悔没用那首歌放在文后,因为更应景扣题。
谢谢你的评论。
望今后多指教。
troyviv 发表评论于
很温馨。能跟喜欢的人共度一生真是幸福!祝你们白头到老。
twjrzlm 发表评论于
所谓一见钟情,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就是这样的感情吧。好像只有琼瑶的电视剧里才有。 现在已经没有这样的感情了。好羡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3KlCxfwCns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白玫瑰花的评论:
白玫,

记忆中你是第一次光临。

曾和雪影提起你,说好生喜欢你的作品,色香味俱全;也坦白说起读你作品有时竟会脸红心跳,可见文笔之犀利深刻。

也是雪影提醒,说如喜欢不妨加之为好友。已加。

昨日得知你有一新作“白玫瑰胡言乱语之:爱竟如通奸”,赶紧前去拜读。读后深深喜欢,并情不自禁留有赞语。

北美君子实为注册博客笔名输入拼音时之误打正着,但觉得也好,从此可借此名约束自己,时刻不敢忘做人之道。

望白玫经常造访,给予指点。
白玫瑰花 发表评论于
zWiserman 评论于:2013-06-22 00:04:23 [回复评论]
北美是没有君子的!

呵呵...

一一严重同意!不过能自称君子的,应该离君子比较接近了。呵呵!

西门祝 发表评论于
回复北美君子的评论:

君子兄Can do everything on my comment.

谢谢!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西门兄,

智叟兄所作的是一调侃之语,甚妙。

倒是由回智叟兄一文曝西门兄文采之一斑,实为一意外收获。读来甚感有礼有节,豪气在胸,且挥洒自如,行文工整,古为今用,一气呵成,端的是一篇好文。如兄不介意,可否允在下转载至我大学同学QQ群上?

还望西门兄常踏足此地,不吝赐教,则为本博客之大幸也。

祝夏安。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智叟兄,

巧用我网名作一戏语,妙哉!

我也喜用同学名逗乐。我以后要上传的两篇文章就是用大学两同学名作主题写的,前不久发表在我大学同学的QQ群上,笑得他们前仰后合。现正在修改,望改成文学城版本。

届时智叟兄一定要来指正哦。
西门祝 发表评论于
回复zWiserman的评论:

‘北美是没有君子的!’

智叟兄:西门小弟在很多地方看到你的评论,有很多闪耀智慧的光芒,称为智叟,对头!不过西门小弟对智叟兄在这里的评论,有不同的看法。

西门小弟出身十里洋场,典型的花花公子,纨绔子弟,酒色之徒,十足真小人。现混迹北美,和君子两字,十七八竿打不到边。西门小弟的一批狐朋狗友,或作迂腐学究状,或作睿智砖家状,或作商界大腕状,或作颓废名士状。林林总总,不可胜数。唯大多身怀绝技,平时秘不示人。剥开各式外衣,内中也是形形色色:或真小人,或假小人,或伪君子,或真君子。或做此事是真小人,做那事是真君子;或做此事是假小人,做那事是伪君子,变化亦是无常。更有人奉行哲学,曰:先小人,后君子。待人处事,亦是不错。所以西门小弟在北美见到朋友,不到充分了解时,不敢对朋友作评价。

西门小弟来文学城,喜读北美君子兄的博文。见北美君子兄行文风格,谦恭而祥和,平实而优雅。北美君子兄以治病救人为业,往往在文章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专业娴熟,勇负责任的大男子气慨。

北美君子兄敢以“君子”命名,足见其磅礴坦荡的底气,及淡泊名利的胸臆。看到北美君子兄的大名,足使西门小弟自惭形秽,油然而生敬意,不敢随意置喙。智叟兄,你意下如何?

智叟兄是Mensa俱乐部成员,智商甚高,西门小弟佩服。但有两件事不敢苟同:

一.《列子·汤问》载: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欲移太行,王屋二山。智叟兄笑而止之曰:“甚矣,汝之不惠!以残年馀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 后来,天帝被愚公的诚心所感动,命令大力神夸娥氏的两个儿子背负着两座山,一座放在朔东,一座放在雍南。从此,冀州的南部,到汉水南岸,没有山冈阻隔了。可见愚公不停的努力,是能做出伟大成就的。我以为智叟兄这个劝告是好意,但对愚公这个人及其潜力的了解还是不足的。

二.本文的跟评:‘北美是没有君子的!’。小弟认为:在北美,也不能以我等(XX?)之心,度他人(XX?)之腹。北美君子兄在西门眼里,是十足的真君子。看到北美君子兄,西门小弟宁肯相信:普天之下,皆有君子。

西门小弟愚鲁,不敢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话不周处,请智叟兄砸砖。呵呵。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雪影,
这就叫人逢知己千杯少啊。
谢雪影祝福。
愿我们共勉。
雪影云痕 发表评论于
回复北美君子的评论:
{我原本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 可是我和太太的第一次见面却不由得我不信。当然,这里面还有其他原因,限于篇幅和文章的结构没有写出来。}--------------羡慕你们又幸运又幸福美好,祝福!以后抽空写写你们的故事吧,美好的感情人人向往。

{“其实女孩不事故少耍心眼才更招人喜欢,这叫单纯可爱”。 非常赞同这句话。太太比我小4岁,到现在还是单纯可爱。 }------------------我比我先生大4+岁,但他比我成熟。他也说过喜欢我的单纯直爽不做作。

{从你在一篇文章中对你和你先生相识的简短描述,我似乎也感觉到了有一丝一见钟情的意思在里面。也许,这又叫缘分。}--------------我觉得那就是一见钟情,当时有一种说不出的特别的感觉,只是相遇在了错误的时间,谁也没去多想什么。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他当时穿的什么衣服,说的什么话呢。我们最后走到一起,真是缘分啊。特别同意你的这句话:{总之,和一个人能走到一起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

能和志同道和的知己爱人牵手一生,真是幸运的,一定要好好珍惜。我自己走过一段弯路,所以体会就多了一点儿。想想奋斗的那些年,两人一起吃苦,一起打拼,从不抱怨,从不放弃。等奋斗出头了,握在一起的手就握得更紧了:))

再祝君子夫妇幸福美满!
祝周末愉快!
z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北美是没有君子的!

呵呵...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雪影云痕的评论:

雪影,

我原本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 可是我和太太的第一次见面却不由得我不信。当然,这里面还有其他原因,限于篇幅和文章的结构没有写出来。

“其实女孩不事故少耍心眼才更招人喜欢,这叫单纯可爱”。 非常赞同这句话。 太太比我小4岁,到现在还是单纯可爱。

从你在一篇文章中对你和你先生相识的简短描述,我似乎也感觉到了有一丝一见钟情的意思在里面。

也许,这又叫缘分。

对kirt和prettymama的评论,我认为也有道理。话糙理不糙。

总之,和一个人能走到一起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所以,一旦最后牵手就要分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善果。

或许雪影在这方面比我有更深的体会。

也祝雪影和你的先生幸福一生。

周末愉快!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prettymama的评论:

prettymama,

相信你是一位容貌姣好身材曼妙的mama。 不要说我瞎猜,从你的名字和你对你的简短描述就知道了。

你对一见钟情的诠释一点不粗俗,很科学啊。人在当时的生理反应确是那样。

在你年轻时所处的那种职业环境中,也许美已成一种视觉疲劳,再也许这就是“无疾而终”的原因。

这就是厨师和美味的类比。

衷心感谢你的首次来访和评论。

周末愉快。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kert的评论:

kert,

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钟脸是可以转化为钟情的,甚至于可以钟情一生”。
当然,这里面还要有其他因素在里面,因为每个人都会逐渐老去而容颜不再。
衷心谢谢点评。
周末愉快。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无名小绿草的评论:

小绿草,
谢谢,谢谢你对我和我太太的评价和祝福。
好像你是第一次访问我的博客。望以后常来给于鼓励和指教。
周末愉快!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YanLily的评论:

Lily,

你每一次的文评都使我有受宠若惊的感觉,这次也不例外。

你那句专业术语的比喻使我不由得会心笑了。

男女两情相悦最后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一见钟情是重要的,但其他因素也很关键,甚至没有这些因素就没有一见钟情。

我在给雪影的一次回复中就提到,我当时对约见女朋友的唯一一个要求是必须是学医的,人长得怎样不重要。结果月老对我格外开恩。

从Lily的一次回复中看出Lily和先生也非常恩爱。 祝福你们。

Lily周末愉快!
prettymama 发表评论于
我对一见钟情的诠释有点粗俗:在第一次见面时所有荷尔蒙全跑上大脑去了。
我年轻时做过模特儿。见过不少帅哥美女。
连我自己都不愿相信这样的感觉。双方都太理智,无疾而终。
kert 发表评论于
一见钟情,从来不是钟情,只是钟脸罢了。从每一个一见钟情的描写,都能看出来。但,碰对了人,钟脸是可以转化为钟情的,甚至于可以钟情一生。
无名小绿草 发表评论于
君子如其名,绝不是一个朝三暮四之人。你很幸运,娶到了你太太,你太太也很幸运,嫁给了你。
YanLily 发表评论于
读罢主人对初见她的时间,地点,气候,形象,背景,事件,心情栩栩如生,一览无遗的描写,点点情怀,绪上心头,温馨感人,触景生情。论证了君子你具有寻找最佳伴侣的特殊能力——一见钟情; 套用一句本行的老话“免疫类型(HLA)配对”得体~~~

一见钟情
钟情一生
两情相悦
柔情万衷

谢谢君子真情而坦见的分享~~~

祝朋友们周末愉快!!
雪影云痕 发表评论于
君子好!
真是很温馨的故事,很浪漫。你真是又幸运又幸福,羡慕。
其实女孩不事故少耍心眼才更招人喜欢,这叫单纯可爱。
你一定是对她一见钟情了,连初次相见的时间都能记住。
看过你儿子的照片,相信你夫人一定是个美人,当然君子长得也不错。
我约会时也是不喜欢迟到,再预算出可能出现的交通堵塞,所以我经常是比男的还先到。和我先生约会时他为了不让我等他,他就早早到。
以前的事现在想起来还觉得甜蜜。
祝你们全家周末愉快!祝你们夫妻永远幸福!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踏海寻浪的评论:

十分恰当的双关语评论。
谢谢。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从没爱过的评论:

谢谢,谢谢。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踏海寻浪 发表评论于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从没爱过 发表评论于
幸福的一对人
北美君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西门祝的评论:

西门,我太太当初可不这么看,不过她现在已习惯了。
祝周末愉快。
西门祝 发表评论于
君子兄,鼻子大是一项优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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