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晴
上午9点多钟,杨先生等人来我家聊天。谈及刘志军被判死缓。
老杨:刘志军罪行那么重,怎么只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
国际趋势是取消或减少死刑。我看到一则报道:中国每年处以死刑的人数,相当于全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经常受到世界舆论的谴责。中国将会逐步减少死刑。我记
得是从2009年起,经济犯罪一般是不判死刑了。原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贪污受贿1.9亿,只判处死缓两年。刘志军受贿的金额只有6460多万元,也就只能
判死缓。
杨:网上说刘志军贪腐几十个亿,有374套房,最后法院判决都没了。
我:网上有些“据说”难讲。
杨:网上的也许不可信,可是,《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刘志军案子的一篇文章中,揭发三条:第一,丁书苗拿出4400万送给中纪委捞人;第二,丁书苗拿出500万送给中组部跑官;第三,花重金跑官的副部长现在仍然担任改制后铁路总公司的副总。这怎么解释?
我:这文章我看过。不过,这些钱不是刘志军占用,不能等同于刘的贪污受贿,不能算刘志军的问题。
杨:4400万送给中纪委谁?500万元送给中组部谁?收钱的腐败官员是否受到调查?
我:这也许是国家机密。庶民不可知,不能知。
杨:我看中纪委和中组部的某些官员也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