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关说案,无疑是台湾政坛的一颗炸弹。其实,王马之间的明争暗斗已有时日,关说案不是一个偶然事件。
王金平最终栽在了监听上。没错,特侦组监听的是涉及高等法院法官集体受贿的柯建铭,这是事实,据说特侦组有台北地方法院的监听许可,但是有部分台湾民众质疑法院许可的真实性。
更值得注意的是,法官集体受贿案在2011年7月和2012年8月就作出了一审和二审判决,为何到了2013年6月监听还在继续?台湾前法务部次长李进勇质疑:依照法院组织法,柯建铭案并非特侦组的职权管辖范围,特侦组却执意侦办还搞监听,明显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更何况,当特侦组确认柯建铭和受贿案无关后,应立即停止监听,并向法院说明,特侦组继续监听,到底要收集什么资料?
就算这一切都无可非议,问题是:
1. 怀疑柯建铭受贿,为什么不用正常的调查取证方法,偏要“监听”,说白了不就是偷听吗?有法院许可是否一定合法?法院是否执法犯法?
2. 正如台湾真理大学法律系主任吴景钦所说,特侦组以调查A案(柯涉嫌贪污)为名,但真正的目的却是B案,是借A案之偷听,行B案之打击,是挟怨报复的工具,他呼吁台湾借此废除特侦组。
3. 李进勇认为,检查总长黃世铭得到监听录音后向首先私自报告马英九,这种做法违法在先。马英九召开记者会也是染指司法,更有涉及洩密和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监听内容与目的不符者应销毁)。
4. 我们暂且认同以调查A案剑指B案成立,发现了王金平的问题,为何在没有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碰巧”在当事人出国的当口,由总统马英九亲自出面急不可耐地宣布撤消王的党籍?王一丢党籍,即丢了官衔,这一招实在是高!
5. 王金平是国民党党员,党内处理。这话听起来蛮有道理。但是,仅仅凭监听得到的消息就可以用“党纪”处罚,先党纪后国法,与海峡对岸是否有一拼?
或许,由于种种原因我的确在看待台湾社会的时候缺乏“公正”,但是我力求观察事实的全部,尽量避免“爱屋及乌”——并非因为台湾实施了民主制度一切都顺理成章。台湾的制度上是三权分立,难道就不会有人为了权力破坏这种制度吗?况且,台湾的“民主”(对不起我又要给台湾的民主打引号了)还是有污点的民主(在国际民主排行榜上台湾这几年都属于flawed democracy, 与博茨瓦纳,埃斯托尼亚,智利等国为邻)。
何况,任何一个具有民主素养的人理应对任何一个政府都保持警惕,不能因为它实行了三权分立就万事大吉,只有保持警惕,保持一个批判的眼光才能将政府关在笼子里。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有些人对待大陆和台湾总是双重标准,比如对大陆的食品问题就上升到体制制度,而对台湾同样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却视而不见一字不提。
虽然台湾的民主程度超过大陆4倍(今年大陆排名142),但是台湾离开健全的民主还有相当的距离,台湾民主旗帜上的“污点”随处可见。
此次事件中,马英九一口一个“党的团结”“党的从政道德”,而王金平更搞笑:“党就像自己的母亲……”,党啊亲爱的党啊,你在中国大地上咋就阴魂不散呢?!
好在台湾还有警觉的人,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柯文哲直言:“马英九疯了!这是自走炮政府。政治斗争的手法用来越粗糙,连监听都用上。政治斗争不要砍到刀刀见骨、搞到人性都没有了。”他还讽刺马英九把政务官当卫生纸用。
政治评论家南方朔指出,透过监听,逮到了用关说这个道德罪名斗死王金平,说明马英九为了大权独揽,已开始展开整肃式的斗争,马斗王只是个开始。
台湾时报今日社论:“按照大法官解释,国会行使立法权之程序得依自行订定之议事规范为之,议事规范如何践行为国会内部事项,行政、司法或其他国家机关均应予以尊重。依照宪法规定,国会议长必须保持政党中立,因其身分特殊,不能只凭党纪处分使其丧失议长地位,否则借党纪控制国会,议长的中立性及国会的自主性如何维系?谁能抗衡日趋专断蛮横的马政府?”
台湾智库民调显示:特侦组调查关说案以及马英九的处理方式,让他的不满意度达71.4%,创下历次调查的新低纪录。反观王金平获得60.5%的民众支持。有关王金平涉嫌关说部分,49.9%的民众认为检察总长黄世铭涉嫌违反监听、还将监听资料交给总统,已涉嫌泄密。高达72.6%的民众认为特侦组本次作为,将对司法带来严重伤害。最后有53.5%认为特侦组已不是一个公正司法机关,其中有51.1%认为应该废除。50.7%民众认为马英九换掉王金平用意是想掌控立院。70.3%民众认为马英九没有遵守“任内不作政治侦防与非法监听”的承诺,经过本次事件,有45.7 %民众担心自己、亲友,也可能被司法机关监听。
好了,无论如何,台湾是大陆的一面镜子,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处于自身的观点带着眼镜看镜子里的西洋景。对于我,虽然一时难以摘下有色眼镜,但我希望自己尽量不要盯着镜子里的某一个点。
其实还是老驴说的对,人们的爱和恨往往只取决于一点,而我却一点又一点,还要来个半点,真是吃饱了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