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达才的“千万财产清单”揭开了哪些秘密(转帖,碧翰烽原创)

一间。谓即一来果,由善修圣道故;或生天上,即于彼处定证寂灭。或生人间,即于此处定证寂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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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庵评:

   让农民失地不难,
   让职工下岗不难,
   取消高校毕业生包分配不难
   把国企转成民企不难
   让事业单位转企不难,
   让“国家干部”的身份消失不难,
   唯独让官员公示财产难。

* 唐棣之华,偏其反尔。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

* 子曰: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

* 子曰:我欲仁,斯仁至矣!

* 汤显祖常以为“天下事数招可了”。(明史·汤显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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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西安830日电贪腐案件仅一起,资产超千万,500多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备受瞩目的陕西表哥杨达才案30日上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这位因在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现场莞尔一笑继而被网友搜出多款名表的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面临着法律制裁。对于舆论关注的杨达才多款名表问题,庭审中并未涉及。

根据庭审结果表明,杨达才的千万财产清单可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说得清来源的财产,数字在611余万元,由以下部分组成:即杨达才本人及其妻子、儿子、儿媳四人的工资性收入为197万余元;其妻子退休后经营的餐饮项目收入144万元;其妻子退休前在银行工作时揽储奖金60万元;夫妻二人公积金20万元;加上受贿收入25万元;另有理财及利息收入70余万元;杨达才家亲属赠予30万元;婚丧嫁娶收入65万元。

还有一个是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数字在504余万元。对于这个数额,杨达才回答说:应该是过年过节下属或者同学送礼,不知其目的。

针对以上的家庭财产,主要针对的是银行存款,还没有涉及到其它形式的财产。所以这样的数额是非常惊人的。

认真分析这笔千万财产,可以从中探究出很多的秘密,尤其是合法与非法之间,界限究竟在哪里?那些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究竟应该以怎样的性质来予以追究?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应该有所修改,否则是不是有纵容腐败之嫌疑。

千万财产清单之曝光,有四点值得我们思考:一是关于官员财产公示的难度。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应该说是反腐败的一把利剑,但要推进此项制度却有很大的难度甚至于阻力。仅从杨来说,如果说600余万元是合法财产,这又会引发怎样的联想,无法预料。还不用说那些不合法的财产了。

二是官员及其配偶亲属经商的问题。这实在是一个难题,我们的党纪管的是不是违规经商,也没有完全禁止经商。可是在当前官员权力过大、过于介入经济的现实下,官员之亲属经商就难脱权钱交易之嫌。也许称不上犯罪,但其中的奥妙如何才能说得清。杨之妻子餐饮收入144万元,难道说没有一点与杨有关。

以经商引发开来,官员及其亲属的投资、理财,到底有没有一个合法、合理的范围。毕竟不能因为是个公务员,就要完全限制其亲属的各种可能的合法投资、经商。看来,真正管住官员的权力才是根本之道。

三是关于官员的收受礼金等问题。在中国这个崇尚礼尚往来的社会,逢年过节,送点礼品,似乎已经司空见惯。送礼之时也不一定有什么谋利之嫌,真正的目的还是发展关系,拉近人情,可能算是一种长远投资,以及不得不遵守的潜规则。

前不久,有位县委书记曾说每年这样的礼金在两百万左右,称之为孝敬。说的好听是孝敬,实际上应该算是一种受贿。但却因在法律上有所规避,只能归入来源不明的财产。

因此,引出第四点,也就是在官员财产的性质认定上,有没有必要存在一个来源不明的财产罪行,而应该直接以贪污受贿罪来认定。这也许是反腐败的根本之道。

因为从法律的实践来看,想要准确认定一个官员的贪污受贿之事实,实际上也是非常之难的,特别是两人之间的交易,仅凭口供的确难以确认。因此在对财产的核定上反而是一种好的办法,有利于形成反腐败的威慑力。

网网名 发表评论于
thumb up. a good one.
43码半 发表评论于
我真是老糊涂了,居然忘了:让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这么逆天的事儿都做到了,唉!
其他的还有:
让人死后必须烧掉,(这事儿不难吗?不过我是赞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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