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爱我 《三十一》

也许上帝知道我喜欢写故事,于是就将许多故事发生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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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就在这些时候我收到我姐的来信,信中说:“妈叫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我觉得W比较合适,来美国一年多,正在读博士,人很聪明,也忠厚踏实,我给他看了你的照片,他愿意跟你通信认识一下。这里是他的地址和照片,你要是愿意,就直接给他写信吧。”
 

我看了一眼W的照片,浓眉大眼,有着中国人少有的高挺的鼻梁,我心想我姐还给我找了个帅哥,可是我毫不犹豫回了我姐一封信:“姐,很抱歉,妈要你给我介绍朋友的时候正是我和峰分手的时候,我们现在和好了,我觉得我们很快就要结婚了。你就找个借口替我给W说声抱歉吧。”

 
那年初春的时候,我们科室组织一年一度的外出考察。因为其他同事都是搞美术的,他们每年有一个月的自由时间,可去外地写生,搞创作什么的,其实也就是变相的公费旅游,本来我是没份的,不过他们找个借口说我也需要出外考察灯饰,就把我也一起带上了。

 
那年他们选的路线是:兰州 —西宁—敦煌—乌鲁木齐—嘉峪关—西安,我们去了整整一个月,是我这生迄今为止最难忘的一次旅行。

 
临行前峰去外文书店给我买了本很漂亮的日记本,在扉页上写下了“开启记忆的门窗。。。”几个俊秀的字,落款是他的英文名缩写“F”。这本日记,准确的说应该是游记至今仍保存在我的床头柜抽屉里,偶尔突然看到,还会拿出来翻看一下。
 

从出发的那天起一直到回到D 市的那天,我每天不管再累时间再晚,我都会充满激情地描述当天的所见所闻,遇到的有趣的事,有时候在火车上写,有时候在旅馆里写,有一次坐在沙漠顶峰等着日落的时候我都在写,因为我想写给峰看,我想要他看到这本游记时能和我旅行时感同身受。回到D市的时候,那本游记已经写了大半本了。

 
我记得我晚上写完,第二天同事们都要争相阅读,看完后都要被我写的事逗得大笑不止。其实在我心里,我的读者只有一个,我每个字都是为他而写,每一个字都代表我的一片深情。每到一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去买当地的明信片寄给峰,让他知道我现在哪里了。

 
我记得当峰看完这本游记的时候,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他说他仿佛跟着我们一起去历险了一般,他一直好奇地追问我:“你的想象力怎么这么丰富?写鸟岛的那篇,你怎么会联想起别理科夫?沙漠顶峰上捡到干屎当出土文物的那篇简直让我捧腹;你们在火车上和霸道的维族人周旋那段,真是惊心动魄看得我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们那次去西北旅行一路是既刺激又冒险,遇到好多有惊无险的事,峰对我的游记感兴趣,是因为峰自己其实也是个喜欢探险的人。他曾今和另外一个朋友历时一个月,从D市骑车到一个很有名的旅游胜地,据说当时还上了D市的报纸轰动一时,也是他一直很引以为豪的一个壮举。

这就是峰在那本游记扉页的题字。我以前吹过他的字写得中性美,我现在看看还是一样喜欢。:)



我在沙漠顶峰一片深情地写游记时,胖妹给我拍的。:)



这就是照片中在沙漠顶峰写的那篇游记,真是amazing,我写的第一句就是许多年以后我看到这篇游记的情形,现在20多年过去了,我只知道我当时心里都是他。

晓青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紫蝴蝶2013' 的评论 : 同感。
紫蝴蝶2013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年轻的时候真痴情,现在没有激情为任何人写任何东西了:)
晓青 发表评论于
这篇写的好温馨。小伊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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