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哥展开了手中的白纸,轻轻地抚摸着纸上的银冠。这是一张黑白的照片,画中的女孩头戴银冠,那双圆眼睛望着他,带着一丝甜甜的羞涩。
这就是他的甜妹,二十年前,他带着她的照片离开了苗疆。
他吻了吻她小巧的鼻子,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她的脸颊,然后把她的脸贴在自己的脸上。那张纸有些皱了,边角卷起了毛边。他一点也不在乎,这只是照片的复印件,他有许多份复印件,他可以再复印许多份。
秦哥铺开了横格纸,开始描写他的一天。他早早起床上班去,她快步走上前来目送他,她手上的银镯子发出叮当的响声,带来他一天的好心情。他在美国公司写软件,凡是程序出了什么故障,老板总是靠着他解决问题。他工作到很晚才回家,然后在家品尝她做的晚餐。她做的五彩米团真好吃,香甜糯软,他吃了一个又一个。虽然她在遥远的苗疆,有她在的日子真好。他把复印照片放在枕中,自己慢慢地挪到枕边,然后安然地进入了梦乡。
其实他来美国是为了忘却,他甚至还约会了他的女同学。可是现代女性哪有他的甜妹好,甜妹绣得一手的好花,她衣裙上的山茶花明艳照人。
秦哥又起了一个大早,将横格纸折好,塞进信封,丢入了门口的邮箱。
他从来没有收到她的回信,但是他知道她是收到的。那些信没有被退回,一定是被甜妹收下了。甜妹回到了他的生活中,从他开始写第一封国际邮件时,甜妹就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无论他去哪里,他总是注视着边上的甜妹,她就向他甜甜地一笑,然后他开心得像天上飘浮着的羽毛。
他偶尔会纵容一下自己,将那张照片的原件拿起。打开一层又一层的油纸,他又看到了他的甜妹,彩色的,立体的,伸手可及。穿着圆领大襟的短衣,盘肩袖口绣着美丽的鸟儿,宽脚裤一摆一摆,甜妹快速地旋转着,手上的银饰拍打着欢快的节奏。
秦哥,甜妹,还有他的表哥,他们三人是一起长大的。他们一起放牛,一起在河边摸鱼,一起分享红色的野草莓。那些日子绚烂得像雨后的彩虹,山中的空气纯净得没有一颗杂质。他不知道为什么会长大,为什么去遥远的北京念书,为什么后来甜妹嫁给了表哥。
他带着她的照片离开了苗疆,从那一天起甜妹只属于他自己。
写信,生活,生活,写信。他和甜妹成了老夫老妻,他将照片一层层地包好,放在了抽屉的最底层。睡吧,不要太熬夜,绣花伤眼睛。
甜妹的眼睛怎么会伤,依然闪亮着明媚的阳光。可是他的肝却伤了,医生跟他说已经到了晚期。躺在巨大的双人床上,他的眼睛渐渐湿润了。不是他在乎自己,他不知道收不到信件,甜妹是不是会恼了他。噢,最近办公室装了台扫描仪,他得把甜妹的照片搞进去,这样他就可以打印彩色照片了。秦哥下意识地摸了下枕中人,然后嘿嘿一笑,老板不至于怪他假公济私吧。
努力,再努力。秦哥勤勉地写信,写着他与甜妹的日常琐事。他们吵架了,为柴米油盐闹别扭了,谁叫他洗碗的时候打碎了一把调羹。
秦哥已经存了101封信。他跟邮递员讲好了,等他再也写不动时,每星期代他寄一封信,这样可以对付未来的两年了。他会继续努力写,只要他还能思想,只要他还能动笔,多多益善。
秦哥流泪了,滚滚的热泪,止也止不住。那时他还是大四的学生,他准备毕业后回苗疆,可是他得到了甜妹结婚的消息。他没有哭,一滴眼泪也没有流,他知道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他的心在淌血,疼得象刀割一般似的。就像现在肝部传来的疼痛,一刀一刀,剜心那般的难受啊。
他考上了公费留学,告别苗疆时没有见甜妹,只带着她的照片来到美国。
秦哥闭上眼睛,拍拍身旁的枕中人,似乎又回到了苗疆。青青的芳草地,天是一片醉人的蓝。他吹着芦笙,音量高昂,在山谷中荡气回肠。甜妹头戴银冠,一身鲜红的盛装,双腿一勾一踢,百褶裙摆飞扬起来,随着她曼妙的身材一起旋转,像是一朵怒放的伞花。他吹,她舞,他的芦笙声,她的芦笙舞,他们走到了一起,舞在了一起,他们成为一个整体,交融交织,难分难舍。
秦哥睁开眼睛,从床上一骨碌起来。他要将这一幕写下来,写给他的心上人,那个令他怎么也爱不够的小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