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名媛郑念的“上海生死劫” 她体现了中国“最后贵族”的一种精神与坚守。——罗志渊
郑念原名姚念谖,1915年生于北京,父亲是日本留学生,曾任北洋政府高官。郑念早年毕业于燕京大学,1930年代留学英国,就读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郑念后来嫁给同在英国留学的中国学生郑康琪。郑念夫妇完成学业归国时,抗日战争已经爆发,夫妇两人投奔重庆,郑康琪加入了外交部,驻澳长达7年。
1949年之后,两人没有选择入台湾,而是留在上海。1957年,郑念在丈夫去世之后继其夫在上海任职壳牌石油公司,担任英国总经理的助理,直到〝文革〞爆发。〝郑念〞这个笔名就是为纪念1957年去世的亡夫而起。
〝一个炎热的晚上,女主人坐在自家静静的书房里看报。台灯的光照下,柔软的沙发,织锦缎的垫子,墙边装着中文英文书籍的书架。傭人前来通报有客来访,然后,会客厅里,主人和客人聊着天,傭人端来用精致瓷器盛的茶和英国式薄三明治……〞这是1966年夏天的上海,郑念还保持著名媛的生活方式。
这家人的祖父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著名人物。因此,他们有着丰厚的家产,在国内外的银行都有存款。也因此,他们才能在1966年的时候还保有那种生活方式——独立的三层住宅,男女佣人和厨师、园丁。仅在大陆的银行,她的存款就数以万计。
(与女儿合影)
然而,随著文革的到来,郑念的家庭如同许许多多家庭一样陷入了可怕的灾难中。先是家庭遭到红卫兵的洗劫和摧毁,然后郑念被捕入狱,狱外的女儿——已经是上海电影制片厂著名演员的郑梅萍处境更糟,在与母亲失去联系的情况下,被人活活打死。事实上,这本书就是郑念以劫后余生的母亲身份含泪写来献给自己心爱女儿的。
在臭名昭着的〝第一看守所〞里,七年间,郑念必须独自面对各种暴行——饥刑、铐刑、拳打脚踢刑和精神虐待刑,以至于遍体鳞伤,内外交困。但郑念奋力抗辩,坚决捍卫个人的自由与尊严,拒绝莫须有的〝间谍〞罪名。
在知识和道德上,她都压倒了审讯人员,以至于居然能得到某些局部的胜利。在交代材料的底部,落款照例是〝犯罪分子〞,郑念每次都不厌其烦地在〝犯罪分子〞前面加上〝没有犯过任何罪的〞这几个字。在多次重写交代材料以后,再给她的纸上终于不再有〝犯罪分子:〞这个落款了。
她甚至拒绝被释放,除非当局向她道歉。这是极其罕见的场景。她拒绝了所谓的释放决议。她要求宣布她根本就是无罪,并且要求赔礼道歉,还要在上海、北京的报纸上公开道歉。这种要求只能让当时的管理人员感到好笑。他们当然永远也不会理解这种坚持背后的信念和价值观。然而这正是中国女性反抗暴政的伟大品格之展现。她的英文自传《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追述知识分子理想如何被政治粉碎,轰动世界。
〝文革〞结束后郑念成为“被照顾对象”,有机会出席各种妇女界的活动,并同时得到一些特权,比如在内部商店购物。朱大可回忆:〝七三至七七年间,我时常看到那位叫作姚念谖(郑念)的‘无名氏’,独自出入于弄堂,风姿绰约,衣着华贵。她的孤寂而高傲的表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1980年,郑念以看望在美国的妹妹的名义申请出国。虽然去美时已65岁,但郑念很快使自己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环境:诸如高速公路上的驾驶、超市购物及银行自动提存款机……当然,她不否认〝……当落日渐渐西沉,一种惆怅有失及阵阵乡愁会袭上心头〞,但她仍〝次日清晨准时起床,乐观又精力充沛地迎接上帝赐给我的新一天〞。
1989年,《上海生死劫》中文翻译程乃珊在华盛顿首次与郑念零距离接触。已74岁的郑念开着一辆白色的日本车,穿着一身藕色胸前有飘带的真丝衬衫和灰色丝质长裤,黑平跟尖头皮鞋,一头银发,很上海……以致程乃珊感叹:〝她是那样漂亮,特别那双眼睛,虽历经风侵霜蚀,目光仍明亮敏锐,只是眼袋很沉幽,那是负载着往事悲情的遗痕吧!〞
〝将永远离开生我养我的故土,我的心碎了,完全碎了。只有苍天知道,我曾千百倍地努力,要忠贞于我的祖国,可是最终还是完全失败了,但我是无愧的。〞在《上海生死劫》一书的结尾,郑念这样写道。这本书在上世纪80年代刚出版时,曾一时风行全球,包括中国大陆地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其它因素,似乎也逐渐淡出了公众的视野,在中国大陆也再也没有出版了。
而离开上海后,郑念也再没有回过中国。但是她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祖国的关切。她把自己的稿费捐给了美国的一所大学,资助那些中国留学生。2009年11月,郑念病逝于美国华盛顿家中,享年94岁。
《上海生死劫》到底说了什么
《上海生死劫》就是郑念在美国以其1966年到1980年这一特殊时期的经历为题材写成的纪实小说,其内容基本是按照自己的回忆来叙述的,因此也可以看作是一本回忆录。这本书对那个荒谬年代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知识分子的心理状态,无处不在的告密现象等都有淋漓尽致的描写。
自由与平等的消逝
说到自由,首先指的是法律下的自由。不论是政府,亦或者是政府统治下的民众,首先要遵循法律。尤其是宪法。而那个时代恰恰是无法无天的时代。
在这本书中,当郑念面临抄家的时候,她首先想到的是宪法。她写道:
虽然我认为这是白费力气,毫无用处,但我仍举起那本《宪法》,心平气和地说:“你们没有搜查证就随便闯入私人宅第,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那青年一把夺去我手中的《宪法》,把它扔在地上,气汹汹地说:“这宪法已作废了。”
“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宪法。”我说。
“我们已把它作废了。你打算怎样?”那青年说。
当政策与语录凌驾于宪法之上的时候,自由也就消失了。而自由的消失也会导致平等的灾难。因为没有了自由,平等也就失去了意义。没有了自由,平等就成了选择性平等。
一个人可能因为自己的资产阶级出身(如主人公的女儿曼萍)而失去受教育的权利,而唯有根正苗红的贫苦大众才可以拥有这种权利。书中写道:
女儿曼萍,是个可爱聪敏的女孩子。她在解放后成长的,因此她并不意识到,一个像她这样教养极好且出身于富家的女孩,原本可以享受到更多。相反的,在这个提倡平等的社会恰恰就是她这种家庭出身的,不能享有与他人一视同仁的政治及生活待遇。在她整个童年时代,就常因为家庭出身而遇到种种麻烦。比如她想进一个质量高一点的中学,那她的入学考试成绩,就必须在八十分以上,而工农出身的学生,六十分就可入学了。……以后,她屡遭这种区别对待。每每这时,她总是自感负罪,为自己的出身感到羞耻。
极权统治与告密
自由平等的缺失必然导致人人自危。这样人人都成了受害者与施害者。人与人之间缺少了信任,不敢说真心话。对于天高皇帝远的暴君专制而言,这一人人都是暴君的暴民统治更加令人恐怖,因为你不能有任何精神放松的时刻,要时刻绷紧阶级斗争这个弦。而且,你根本不知道该信任谁,你不能有任何感情的自然流露。
在小说中,郑念写道:“在文化大革命中,陈列在橱窗里的商品都搬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毛的画像,因此当人们在商业区行走时,似乎有成百双毛的眼睛在盯着他们。”
这一“老大哥在盯着你”的描述不仅让人再次想到奥威尔在《一九八四》中的描述。还是亚里士多德说的好:“文学比历史更加真实。”
在这种人人自危的状态下,监视与告密也就层出不穷了,在《上海生死劫》中,不论与郑念同在监狱的狱友,还是她出狱时来跟她学英语的大德,甚至是她的邻居与保姆,都在时刻监视着她,并时不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这种隐私自由为零的状态很容易使人崩溃,这也可以解释“文革”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精神病人。
正是这种不论在狱中还是在家中都遭受严密监视的状态,迫使郑念做出了离开中国的最终决定。她回忆道:“看来我人虽然出来了,但还是在受监视,可能只要我人在上海,不管多长久,都不能放松警惕。那晚我独自一人坐在房里,第一次生出一个念头:离开中国为上策。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摆脱政治上那种阴沉攫人,提心吊胆之感,才能获得真正的解脱。”
应该说郑念在《上海生死劫》所描述的情形,具有相当的普遍性,黄苗子与聂绀弩、冯亦代与章伯钧、英若诚的经历等等,都是历史中真实发生过的一幕。许多知识分子在平反之后都写了控诉那个时代的文章,说出了自己所遭受迫害的事实,但仅仅有控诉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反思在这种制度下每个人的罪恶。
或许郑念是基督徒的缘故,郑念在小说中不仅有控诉,更有反思,这种反思表现了郑念对幽暗人性的深刻认识,她曾写道:
能否说,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潜藏着一种天赋的毁灭狂?我们所披着的文化外衣是十分脆薄,不堪一击的,事实上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潜伏着一种兽性,假若我还年轻,工人阶级出身,自幼接受并崇拜左的教育,相信这是正确的,那我会不会同他们一样行动?
在这里,郑念反求诸己,表达了每个人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的观点。或许在极权统治下,每个人都是有罪的,正是每个平庸的邪恶导致了集体灾难的降临。
在汉娜·阿伦特看来,或许这种每个人所有的“平庸的恶”才是极权主义起源的人性基础。郑念的这本书也为此做了一个有力的注脚。
后悔与无悔
1949之后留在大陆的知识分子,在经历“文革”劫难之后,大多会不由自主的做一些假设。如果1949年不留在大陆,那自己的人生又会怎么样呢?多数知识分子在回答这个问题时,都把自己的行为跟爱国联系在一起,并对自己在1949年的选择表示不后悔。
与这些知识分子不同,郑念是明确表示自己后悔的一个人。在这一点上,郑念有些像陈寅恪,陈寅恪就曾在诗中对自己的选择流露出后悔之意。得知女儿曼萍的死讯,郑念曾自责道:“一九四九年把她从香港带到上海而自责。我责问自己,怎么看了那么多有关斯大林统治下的苏联的书,却还看不到个人崇拜之国的本质?”
郑念还写到在大学任教的朋友薇妮、亨利夫妇。“文革”后,躺在病榻上的薇妮向其诉怨道:“曼萍死了。我的儿子也无前途。一九四九年我们原可以离开的,不是吗?我们留在这里都是傻瓜。”
郑念及其朋友对自己选择所表达的后悔,表现了她的诚实。许多知识分子用爱国的言辞来表示自己的不后悔,难道离开的人就不爱国吗?书中曾写到她其离开祖国时的感受:“让我心撕肺裂的另一个原因是,我要与生我育我的祖国永别了。这是个粉碎性的断裂。上帝知道,我是多么渴望着效忠祖国。”在此书的《跋》中也可看出她对中国的种种关注。这一切无不体现郑念的爱国精神。
或许他们对于爱国的概念有所分歧吧,在陈寅恪、郑念看来,爱国的前提应该是国家爱护我们。一个生命都得不到保障的地方怎么能激发起人们对它的热爱呢?最好的选择恰如《诗经》所言:“逝将去汝,适彼乐园”。
原文刊于《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