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女不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他们是独有的、只听从属于自己的灵魂召唤的、全新的生命。
我天生就不怎么喜欢小孩,嫌他们闹,嫌他们烦… …即便他们有笑魇如花的时刻,一般也不为所动,因此曾常被亲戚用来吓唬孩子:“再不听话,就叫大虎姐/姨/姑来看你!”非常奏效。
命运却很神奇,在我离家去国数载,韶华挥洒殆尽之际,却连生两娃,男女各一,凑成了一个好字。熟悉我的人无不感叹,纷纷表示没想到。
自从姐弟俩的到来,我被彻底改变了,对小孩从开始喜欢,到慢慢上瘾,直至看见就想凑过去逗一逗抱一抱。尽管距邻家老美领几个孤儿回去抚养的境界还相差万里,跟自己比已经沦陷了。
虽然两个孩子性别不同,年龄相差两岁半,但长得非常相像,都有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很多照片连他们老爸都分不清楚,幼儿园的园长初见他俩也连声惊呼:“简直像得荒唐!”有一次在飞机上姐弟趴在椅背向后张望,后面的乘客一致认定他们是双胞胎;还有一次弟弟头发长了我给他扎了两根小辫立此存照,居然没人怀疑那不是姐姐;他们连走路的姿势都一模一样,就像同一个人的女版男版。
尽管外貌神似,但区分姐弟非常容易。两人脾气秉性南辕北辙,小小年纪魏泾分明。相对来说,我的情感时常不自觉地向弟弟倾斜,无关重男轻女,皆因他带起来非常省心,而姐姐则极具挑战,总让人筋疲力竭。比较他们所有不同中最特别的一点,是对钱的态度。谨留下几笔,以供日后用来娱乐。
就先从9岁的姐姐林林谈起。
林林从小就表现出对钱与生俱来、在我看来毫无道理的喜爱。她走路很晚,也不会爬,就挪着屁股四处蹭,特爱翻大人的背包。这个相信很多孩子都干过,但她乐此不疲,我虽然尽量制止,有时难免照看不周被她得手。不过我注意到在掏出来的五花八门的物品中,纸笔啊口红啊她从不乱抹乱画,钥匙啊手机啊也很少乱摸乱按。她真正感兴趣的是钱包,更确切地说是里面的一张张钞票和一枚枚钢镚。每次她都把钱币翻来覆去地把玩,然后死死攥在手心,想夺回来很难,我担心误吞的情况也从未发生过。
后来带她去商店,每次见我刷卡她都盯着机器不眨眼,支付现金时找回的零钱更惹得她如小鸟般欢叫,总央求我把钱送给她。她有一只神气的瓷猪储钱罐,我会不定时地投进一些小钱,加上她无师自通就懂得设法找钱,因此那猪增膘很快。
当然我不允许她动用这些钱,她也没表示有这种愿意。可不知从起哪天,她开始把肥猪抱上抱下,我担心摔碎,便不准她随意搬动。但我惊讶地发现,她仍偷着将罐子拿下,倒空,一遍遍地数里面的钱,念念有词,活脱脱一个土财主的形象,尽管那时她刚三岁多一点。
后来她在小朋友家见到了玩具收款机,爱不释手,为此我给她也买了一台。不料她玩了两次就塞到床底下,理由是假钱假卡没意思,真钱真卡才过瘾。
确实,林林很少玩娃娃,对毛绒玩具也毫无兴趣,但如果有摸钱的机会,却来者不拒,不论一分还是一元,都设法收入囊中,以至有时我不得不用钱贿赂哄她听话。我们经常外出旅游,她自发地收集不同地区的钱币,即使明知回美国没用,仍精心保存,说以后去再花。钱包也是她的心爱之物,弄了好几个,每个里都装点钱,不时轮番拿出来欣赏。
开始我以为小孩瞎玩都这样,但后来发现并非如此,种种现象使我终于意识到,林林对钱是真爱。
比如她4、5岁时,有一天见我买菜回来,就要跟我玩卖菜的游戏。她把每种都标上价格,拼命吆喝,为吸引我多买,还开出送货进冰箱的优惠。经过讨价还价,最后的结果是,她成功地将蔬菜全部倾销给我,总交易额接近6美元。她要求以真钱结算,因为已很久没给过她零钱,我答应了。不过搜遍钱包,连硬币都掏光,不多不少我刚好欠她1美元。
当天她就开始提醒我别忘还钱,尽管我已一再保证有了马上给。第二天她醒来后第一件事,还是跑来问我是否有$1。第三天,当被她追债到N遍,我实在烦了,心说本来就是白送你的,差这点你都不等,太那个了吧。我强作耐心向她解释,因为刚买过东西,还没再去商店,所以仍然没有零的。为表示所言为实,我特意打开钱包向她展示,里面除了几张$20面值的,再没一分钱。
她心有不甘地伸着脖子瞄了几眼,然后说道:“Mama, I have an idea - can you please give me a $20 bill then I owe you $19?” “What?”我大脑顿时停摆好几秒:“我就欠你$1,你天天盯着要。我如果给你$20,你怎么还我的$19? Shame on you!” 我之所以有些恼火除了觉得她不够意思,还因为我不久前刚为她兑完零钱,知道她没有小额钱币。
她有点尴尬地笑了一下,停顿片刻,并未放弃:“I have another idea,Mama. Can you take $1 from my brother’s piggy bank and give it to me, then you owe him a dollar?”“No way!” 我简直要愤怒了:“你想得倒美,没门儿!”
她稍显悻悻地耸了耸肩,含混地说了句什么,给自己找个台阶下,便若无其事地玩去了。毕竟尝试过,钱虽然没到手,她也无怨无悔吧,我倒要被气晕了。后来我终于还了她一美元,她欣喜地接过去,立即跑回自己房间,好像生怕我会变卦似的。
7岁时,她考进游泳俱乐部,训练挺努力,只是不停地丢泳镜,最甚时两星期内连丢三副。被责问起来,她不是满不在乎,就是哭天抹泪,一副奈我何如的态度。我无奈之下用了狠招:罚她$20买新的,并规定如果自然磨损,我无条件更换;如果丢失,费用自负,不足将从生日礼物中扣除。她自知理亏,没敢争辩,可以想象从猪身割肉时双手的颤抖。一年过去了,她居然连一副都没再丢过,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想,再次说明钱对她果然有神奇的功效。
邻镇有一家Old Country Buffet,是个食物热量偏高食客形体偏大的自助餐厅,因方便实惠,我们偶尔光顾。它去年倒闭了,林林又震惊又好奇,于是她问我答,便有了这样的一段对话:
它为什么关门了?不赚钱吧;为什么不赚钱?没人去吃饭吧;为什么没人去吃饭?质量不好吧;为什么质量不好?这个… … 原因很多… … 哦,也可能是太贵吧;为什么不降价?乱降不行,有成本啊;什么是成本?房租水电人工原料;那它为什么就关门了?嗯,我想想… …
开始我并没把她的问题当回事,迫于其锲而不舍,才不得不认真起来,同时惊讶于她的狗拿耗子。这家Old Country所在地以蓝领为主,人均收入有限,而附近富裕社区的居民很少会光顾这档的自助,加上其它原因,经营起来显然不易。我凭借有限的商务经验,动用成本、市场、餐饮等知识,小心向她解释做生意要面临的各种问题,包括停业,也属正常。林林眉头紧皱,若有所思,投入的样子,特别可笑。
由于她不间断地刨根问底,惹得弟弟无法插话,最后冲着她大叫:“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
去年圣诞节,朋友安娜和丹尼尔夫妇来访,还带了一款桌面游戏送给林林。林林从小就喜欢这类东西,打开包装,立刻与客人交起手来。过了不知多久,我正在厨房忙碌饭菜,安娜呼地冲了过来,兴奋地跟我嚷道:“OMG,do you know that, your daughter L-O-V-E-S money?!”
原来那是个投资房地产的游戏,安娜告诉我,几番鏖战,林林囊括了高档社区的大部分豪宅;她自己,一位理科教授,仅在一般的地段占了上风;而勉强留给丹尼尔 - 一位IT主管的,只是治安不好的地区几幢不起眼的小房子。
我本人对游戏兴趣不大,但我知道,在林林很小的时候,她老爸和干爹与她对阵就占不到便宜;带她回国时,她趴在我同学的麻将桌旁几个小时津津有味;针对我一沾麻将就昏头的毛病,她遗憾地说你多亏呀,并建议我吃点药治好病,好玩又赢钱… … 这回又大败安阿姨和丹叔叔,真是个小财迷。
的确,林林经常念叨与其年龄不符的如何挣钱的话题,听多了,我顺口说道:“等你到12岁,送你去柳叔叔家打工吧。”老柳是我的朋友,开了家很大的中餐馆,找点活干非常容易。话说后不久我去给她买衣服,因为她长得高,9岁要穿12岁的,马上让她抓住了机会:“我像12的,能去柳叔叔家打工了吧?”
我其实并不知道合法工作的年龄是多少,只好一边向她保证去确认,一边强调像不等于是,造假的事情不能做。她很不服气:“我们不说,谁会知道啊?” 这孩子天生喜欢挑战权威,我只好告诉她,不做不是怕被人知道,而是遵守法律,心存侥幸不可取。
不过鉴于她对挣钱的渴望,我借此鼓励她好好游泳,以后可以去教小孩。另外我有时也开出半小时$2的工资, 雇她督查弟弟学中文、练游泳、拉Cello等。
最震撼的一个事件发生在今年春末。孩爸老彼照看着孩子,我得以跟女友小王出去吃饭。但菜还没端上桌,电话就响了,老彼在那边劈头问道:
“你听没听说过林林跟小虎收10美元的事?”
“什么10美元?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啊。”
“刚才小虎跟我要10美元,说他需要付给林林这些钱来玩她的跳跳球。”
我简直要晕了过去。那个跳跳球是我买来锻炼用的,林林喜欢当然可以,但也不能说就是她的。况且她早玩腻了,根本不再碰它,居然要收弟弟10美元?这笔钱是春假时他俩作为无人陪伴儿童乘机去干妈家时我给的,每人$10,用来应急。因为并未派上用场,钱还在他们手上,我一忙忘了提醒他们存起来。
知道林林爱钱,但到了敲诈弟弟的地步,实在荒唐,岂有此理。老彼也有同感,命她立即把钱归还弟弟。她照办了,但仍不服气地争辩, 说钱是弟弟自愿交的,她并未强迫,这对她不公平:“I can give his money back, but he can’t undo the bouncing ball he already played!”
小王是看着林林长大的,也大吃一惊,当即警告我以后一定要看好自己的钱,否则等老糊涂的时候能被这丫头花言巧语全部转进她的账号里。刚好小王是搞经济诉讼的,后来专门跟林林谈了一次话,告诉她交易的公平原则不是她所理解的样子。如果有人诱骗能力不对等的一方签订不平等合约,不但合同无效,而且还要赔偿对方损失,交付罚款,甚至被关进监狱。我讲不出王阿姨的大道理,但也在旁边添油加醋,向她灌输童叟无欺、以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训。
弟弟却一点也拎不清,还仗义地为姐姐作证,说他愿意把钱给她,因为反正放在兜里也没用,交出去后,林林让他玩了三下蹦蹦球呢。我们更崩溃了,闹了半天还不是随便玩,只可玩三下。这个傻小子,常言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如果他自己不争气,别人也没办法了。
未完待续
2013年十一月 初稿;2014年二月 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