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观一生活的艺术(四)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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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探索

我们每个人都在追求安详与和谐,因为这些正是我们生命中所缺乏的东西。人人都希望快乐乐,而且把快乐视为我们的权利。然而快乐这个目标,是我们努力争取,却鲜少获得的。任何人都曾经经历过生命中的不如意-——激动、烦躁、不和谐、痛苦。即使眼前这一刻,并没有什么不如意,但我们都记得,那睦不如意的事曾经如何折磨过我们,也可以预见,会有再发生的时候。最后,每个人都得面对死亡的痛苦。

我们不会将自己的不快乐只局限在自己的身上;反而不断地将自己的痛苦倾倒在他人的身上。一个不快乐的人,会使得他的周遭,充满焦虑不安的气氛,任何人进到那个环境中,也会感到激动和不快乐。就这样,个人的紧张不安,汇集成整个社会的紧张不安。

处处不如意,这就是生命的根本问题:不想要的一再发生,想到的却渺不可得。而我们对这种种缺憾的形成和前因,却又一无所知。正如我们对自己从哪里来、往何处去,也茫然无知一样。

二千五百年前,在印度北部,有一个人决心探究这个问题,以了解人类的痛苦。经过多年的探索,在尝试了多种的途径之后,他发现一种方法,可以洞见自身的实相,并体验到前苦中解脱的大自在。在达到解脱自在、远离忧悲苦恼的最高目标之后,他奉献自己,终其一生帮助人们依他所发现的方法修习,以走上解脱之道。

这个人——悉达多·乔答摩(Siddhattha Gota-ma),人们所尊称的“佛陀”,也就是“觉者”, ——一个觉悟的人,就像所有伟大的导师一样,他也成为传说中的主角。尽管人们在故事中对于他的事迹、或是不可思议的神通,有多么出神入化的描述,但是这些故事都有一个共通之处,那就是佛陀从来没有自称是神,或是得到神的启示。他的所有特质,都是人类本质发挥尽善尽美、超凡入圣的结果。在此,只要我们能照着佛陀的方法去实践,任何人都有可以达到同样的成就。

佛陀并不教导教派、哲学、或是信仰的体系。他称他的教导为“法”(Dhamma),也就是“法则”,自然的法则。他对于教条或空谈毫无兴趣,而是针对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放诸四海皆准、实际可行的解决之道。他曾说:

我一向所教导的,就是苦和苦的止息。(注一)

佛陀不谈任何与离苦无关的话题。

佛陀强调,他所教导的,不是他的创造发明,也不是经由神迹显现的。他所教导的只是真理、实相,是经由自身的努力而发现的。在他之前有许多人发现过这真理;在他之后也会有许多人发现。他声明真理不是他个人所专有的。

他也不要我们因为别人信仰他,或是因为他的教导看来十分合理,就肯定他的教导具有权威性。相反地,他曾说,对没有亲身经验的事要存疑,并且加以检验,这才恰当,他说:

不要只是因为有人这么说,或是传统如上,或是约定俗成,或是经典记载就轻易相信。不要只透过演绎或推论、或是只看表象、或是因为某种偏见、或因某种见解值得称许、或是因为你的老师这么说,就轻易接受。只有当你自己直接了知:“这些做法是不好的、引人非议的、智者不取的;若是照着去做就会导致伤害及痛苦”时,就应当舍弃。而只有当你自己直接了知:“这些做法是好的、无可非议的、智者赞许的;若是照着去做就会带来幸福快乐”时,就应当接受并实践。(注二)

个人对真理的亲身体验才是最佳凭据,不应该单凭信仰就接受任何东西,而应细察它是否合理、实际、有益。同样地,我们也不能仅藉推理检视的方式就在知性上完全接受某种教导。如果我们想从真理中获益,就必须直接去体验。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知识它是真实不虚的。佛陀一再强调,他只教导他亲证的真理。他也鼓励众生培养这种智慧,做自己的依靠:

你们每个人,应当以自己为岛屿,以自己为皈依,不以任何他物为皈依处;以真理为岛屿,以真理为皈依,不以任何他物为皈依处。(注三)

生命中唯一真正的皈依、唯一可以立足的根基、唯一能够给我们适当的引导和保护的,就是真理、法、自然的法则,由自己亲历亲证的真理。因此佛陀在教导中,一直都重视对真理的直接体验。佛陀将其亲身验证的真理,尽可能解释清楚,让众生能作为依据,各自努力以了悟真理。佛陀曾说:

我所教导的正法,并没有对内、对外之分。我手中没有任何保留。(注四)

佛陀并没有对特定的少数人传授秘法;相反地,他只想用最浅显易懂、最广为接受的方法,来说明自然的法则让更多的人从中获益。

佛陀对于建立教派或以他为中心的个人崇拜,也同样不感兴趣。佛陀一再强调,传法人的个性与法比较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佛陀只想教导人们从痛苦烦恼中解脱,并不想将众生变成盲从的信徒。佛陀曾对一个崇拜他的信徒说:

见到我这个终将腐朽的躯壳,对你有什么好处呢?凡是见到法的人,就见到了我;凡是真正见到我的人,就见到了法。(注五)

无论这个人多么神圣,对他的坚定信仰并不足以使我们解脱。缺少了对实相的直接体悟,就不可能解脱、得救。因此,真理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讲述真理的人。我们崇敬教导真理的人,但是最能表达我们对他完敬的方法,就是自己努力去体悟真理。人们在佛陀即将入灭时,赞扬他的伟大,但佛陀说:

歌功颂德并不是对觉者恰当的赞扬方式,他不是表达敬意的好方法。若比丘、比丘尼、在家男女,能够坚定不移、自始至终走在法在大道上,以正确的方式努力修持,才是对觉者至高无上的敬意。(注六)

佛陀所教导的是每个人都能够遵循的正道。他称此为“八圣道”,也就是由八相相互关联的部分所构成的修持方法。这条道路之所以神圣,是在于任何走上这条正道的人,都一定会成为拥有高尚心灵的圣者,远离痛苦烦恼。

这是一条洞察实相本质的大道、一要了悟真理的正道。为了要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必须能如实地观察。我们必须学会认清表面的、显而易见的实相,并且穿透表层,觉察较细微的实相,再进一步了解最终的实相,最后终能体证到自我痛苦中解脱的真理。无论我们如何称呼这个解脱的真理。无论我们如何称呼这个解脱的真理——是涅槃(nibbana)、天堂或其他名称——这都不重要;重要是的去亲身体验。

唯一能够直接体验真理的方法,就是向内观照,观察自己。有生以来,我们早已习惯向外看,我们总是对外在的人与事深感兴趣,却很少检验自己,检验我们的身心结构、我们的行为、自身的实相。因为,我们对自己始终一无所知。我们不了解无明(avijja)对我们造成多大的伤害;也不知道,我们一直都被自己内在未觉知的力量所奴役。

要领悟真理,必须将这内在的黑暗驱走。我们必须洞察自身的本质,才能了解存在的本质。因为,佛陀所指出的,是一条向内观照、自我觉察的道路。佛陀曾说:

就在这具有心识的六尺之躯,揭示了宇宙、宇宙的生起、寂灭、以及走向寂灭之道。(注七)

整个宇宙及其运作的自然法则,都必须在我们自身体验。也唯有在自身内部,才能体验。

这条正道也是一条清净之道。我们探究内在的真理,不是出于知性的好奇,而是为了一个明确的目标。透过对自身的观察,我们第一次觉察到那些受制约的习性反应、那些遮蔽了我们的心眼、隐藏了实相、制造痛苦的种种偏见。我们看清累积在内、令我们一直焦躁不安、痛苦烦恼的紧张压力;而且我们也体认到,它们是可以去除的。渐渐地,我们学会如何让他们分解消融,而我们的心就变得清净、祥和、快乐。

这条正道是一个需要持续不断认真修持的过程。突如其来的进展可能会发生,但那是努力不懈的结果。我们必须要按部就班地练习;然而,每向前迈进一步,其利益都是立刻可见的。我们并不是心存企盼地走上这条道路,寄望累积一些只有来世才可享用的福德;或是渴望死后能进到人们所想像的天堂。修持的益处应该是具体、清晰、有助于己、而且可以在当下体验的。

最重要的是,这种教导必须靠实修。仅仅对佛陀或者他的教导充满信心,是不能够帮助我们从痛苦中解脱的,对这条正道只有知性上的了解,也同样无济于事。只有当信心与知性上的了解,能激励我们开始步上实修之路时,它们才有意义。唯有实修佛陀的教导,才会有具体的结果,才能改善我们的生活。佛陀曾说:

有人也许能背诵许多经文,但是如果他不去实践那些教导,这样一个人只说不做的人,就好像一个牧童,只是去数别人养了几头牛一样:他无法享受到追寻真理的回馈。

有人也许只记得经文中的只字片语,但是如果他过着如法的生活,从起点至终点,他都在正道上步步前进,那么他就能享受到追寻真理的回馈。(注八)

这条正道一定要去实践,佛陀的教导一定要去落实,否则就只是一种毫无意义的表面功夫。

要实修佛陀的教导,并不是非得称自己为佛教徒不可。称呼无关紧要。痛苦人人皆有,没并没有什么不同;因此,痛苦的有效解药,必能够适用于每一个人。这个实践的方法,也不是仅限于远离红尘、归隐山林的修行人。诚然,要让自己专心一意地学会如何去练习,是需要投注一段时间;但是一旦学会了这个方法,就一定要将其运用在日常生活当中。一个为了追寻正道而出家、卸下俗世责任的人,有机会更精进地修持、更深入地彻底了解这教导,因而可以有较快的进展。相对地,一个过着世俗的人,周旋于众多的责任之间,只能够以有限有的时间来练习,但是无论是出家或在家,我们一定要懂得运用正法。

只有实际被运用的正法,才有效用。如果这真是一条从痛苦走向安乐的道路,那么随着我们不断精进练习,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会变得愈来愈快乐、和谐、对自己无所求。同时,我们和他人的关系,应该会变得愈来愈安详和谐。我们不仅不会增加社会的不安,反而应该能够产生正面的作用,促进众人的快乐和福祉。要步上解脱之道,我们必须过正法的生活,过真理、清净的生活。这才是实践佛陀教导的最佳方法。当正法被正确地实践时,它就是生活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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