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平民精神:叛逆与自由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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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的平民精神:叛逆与自由



民主的历史是从精英到大众的历史,也是民主精神从上到下的过程。从这一点来说,美国的历史不仅是精英的历史,也是草根的历史。毫无疑问,从“五月花号”上 的清教徒到《独立宣言》的开国元勋们,这些精英创造了美国历史,但为数更多的黑人、女性、印第安人、外来移民和普通劳动者,这些芸芸众生和小人物也绝不是 历史的旁观者。

美国的政治传统一直是民主与自由、平民主义与精英主义之间的博弈。联邦党人的“精英治国”和“充分制衡”精神,以及反联邦 党人的“平民自治”和“权利底线”精神,构成美国政治的两大支柱。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联邦政府主要由“天然的贵族”掌控,而地方州政府则主要控制在民主团 体手中,他们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联邦党人和共和党人誓不两立。汉密尔顿害怕民众,杰弗逊则相信民众,或者说杰弗逊不信任政府,就如同汉密尔顿不信任民 众。

杰弗逊认为,权力必须掌握在占大多数的民众手中,这样才能避免暴力;其次,每个人都权利参与政府事务,教育和言论自由是权力的解毒剂。民众素质不高不是不实行民主的理由,恰好是要实行民主的客观需要;美国民主制度的最初设定便是明证,它是素质低下的普通民众、社会精英和统治阶层相互 博弈的渐进结果。民众共同的自由是每个个体从身边琐事中一点一滴抗争过来的。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劳工领袖、女权主义者和民权活动家走上政治舞台, 草根阶层的崛起宣告一个真正的美国世纪的来临。


不服从的公民


在 1776年的北美,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洛阳纸贵,几乎每一个成年男子人手一册。潘恩用这本书告诉人们一个“常识”:政府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政府的意图 和目的应该致力于公民的自由与安全。杰斐逊说得更加明确:“如果人民害怕政府,就是暴政。如果政府害怕人民,就是自由。”

按照民主传统, 公民服从法律的责任源于这样一种假定,他要么是自己的立法者,他要么认可这些法律。所谓自由,就是公民不屈从于他人的意志,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在法治社 会中,公共福祉与私人幸福之间的原始冲突被降低到最小程度。因此,托克维尔说,不管一项法律如何叫人恼火,美国的居民都容易服从,不仅因为这项立法是大多 数人的作品,而且因为这项立法也是他自己的作品。

“多数人的暴政”显然是民主的悖论,人们为了自由而建立国家,结果却失去了所有的自由, 政府成为人民的敌人。一个政府对其人民宣战,哪怕只是少数人,这也完全违反有关政府存在之基本目的的常识。在美国后来的历史中,对政府的反对和抗争从未消 失过。梭罗成为继潘恩之后又一位民主思想家。在与法律的对抗中,梭罗和他的《论公民不服从的权利》使黑人和白人公民的态度都发生了激烈变化。从一定程度 上,是公民不服从——而不是法律——暴露了“美国式的困境”,或许是第一次,它迫使国家承认了奴隶制度的非法和罪恶。这些不屈不挠的叛逆者日拱一卒,步步 为营,通过改写法律和政治而逐渐改变了一个国家。风可以吹起一片枯叶,却无法吹走一只蝴蝶,因为生命的力量就在于不顺从。

公民不服从的意义在于提醒人们,民主国家绝不是多数人的暴政,争取少数人的权利就是争取你的权利;因为相对于社会,每个人其实都是少数人。从某种意义上,自由民主的美国 不仅仅是清教徒、知识分子和政治家——那些“好公民”开创的,也是酒鬼、娼妓、奴隶、同性恋、黑手党甚至歹徒——这些“坏公民”塑造的,这些国家的“叛逆 者”在与权力斗争的过程中,大大拓展了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涵义。从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美国文化象征的百老汇、拉斯维加斯和好莱坞,在它们早期的时候,并不像后来那样得到社会的赞扬甚至容忍。

美国的历史就是叛逆的历史,从最早的独立战争、反禁酒运动,到后来的嬉皮士运动和反战运动,乃至最近 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在一次次的与政府和权力的对抗中,叛逆已经成为美国人的公民性格的一部分,但最后他们还是返回到清教徒和国父们的价值观。最为讽刺的 是,那些沉迷摇滚乐、最具叛逆精神的嬉皮士最后竟然成为最决绝的自然主义者,比当年的清教徒更加自律和虔诚。

中国传统政治习惯于以道德代 替法律,即使在国家层面上,与其说一个“坏人”是法律意义上的,不如说是道德意义上。道德的泛滥其实是国家对个人的入侵。美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公民不服 从运动对国家所表现出的不信任和敌意,其实是对人权伦理和公民尊严的勇敢捍卫。从某种意义上,“坏人”的存在与反抗,与其说是针对国家权力,不如说是捍卫 个人的自由权利。

无论是在美国诞生前,还是在美国建立之后,针对政府的反抗从来没有停止过,反过来,国家权力对公民个人的压迫也从未减少。19世纪后半期,奴隶制度已经废除,美国政府发起了一场社会纯净运动,饮酒和嫖娼遭到禁止,所有的酒馆和红灯区都被关闭,大量妓女被送入管教所,新法律甚至允许对犯罪分子、变态、白痴和低能儿施行绝育手术至少有4万名妇女被强行绝育,其中大多数是妓女。芝加哥议会还授权警察对每一部公映的电影进行审查。

这场由国家发起的轰轰烈烈的道德运动最大的硕果之一,就是催生了垄断私酒卖淫的黑帮势力。在1866年的一次统计中,仅纽约一地就有 8000家酒馆,700家妓院,4000名妓女。如果说酒馆最早拉开了黑人与白人平等的先例,那么与此同时,娼妓进一步加强了这种平等。因为勇敢地挑战国 家和法律,这些颇具亚政府色彩的黑手党一度成为美国民众眼中的英雄。正是在这些帮派英雄的保护下,米高梅、环球、派拉蒙、20世纪福克斯和华纳兄弟等一大 批影响世界的电影公司孕育而生,那些银幕上被称颂的“英雄”,其实都是一些鄙视权威崇尚自由的流氓和恶棍。当这些“英雄”逐渐成为美国的主流时,美国也就 改变了。


国家的不完美


人类是不完美的,因此有了国家;国家同样也是不完美的,那么如何防止国家的不完美成为一场人类灾难?

1765 年,在北美国宾夕法尼亚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年轻人出于义愤,把一位引起地方民众公愤的腐败官员暗杀了。富兰克林曾挺身而出,为其进行辩护。富兰克林认为,既然英国政府无力控制殖民地官员的腐败,那么美国人民就可以拥有暗杀腐败官员的权利。多年后,富兰克林甚至这样说:“如果没有弹劾的权力,我们就用暗 杀来摆脱一个腐败的最高行政长官”。 在真实的历史中,虽然马丁·路德·金以非暴力运动闻名于世,但真正使种族隔离政策被废除的却是一次次黑人针对白人的暴力袭击。发生在1965年的石墙骚乱使裸体、口交和同性恋获得了合法性。

必须承认,国家首先是一种暴力机器。面对国家这个利维坦,个人是微不足道的,特别是在暴力上,但并不 能因为忽视暴力的意义。事实上,消除暴力和恐怖的唯一办法仍是暴力。美国的民主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什么大人物的恩赐,而是每一个努力争取来的。孟德斯鸠说过:“人民既然不能通过正常的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不能用选举来影响立法机关的变动,那么当不满和愤怒逐渐积累起来时,就只能依靠暴力和鲜血来为 自己正义的呼声开辟道路。”

从一定程度上,民主在美国最充分的体现就是暴力。“枪支面前人人平等”,持枪权几乎就是美国公民权的象征。美国有3亿人口,民间持有的各类枪支却多达2亿以上;枪支可以成为犯罪的凶器,但也可以让普通人保护自己和家人。一个连自卫权都被剥夺的国家是不可能有什么自由和民主的,甚至连生命权都不会存在。

暴力可以消灭问题,但并不能解决问题。在民主体制下,不同价值观之间最有可能形成罗尔斯所说的重 叠共识,从而形成整个社会的核心价值和公共文化。这是美国带给当今世界最大的启示。虽然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比如同性恋问题,堕胎问题,以及枪支管控等等, 美国为此也常常争得不可开交,且不论结果如何,起码他们对一些基本的价值和规则是可以互相分享的。这使得国家政治远离了传统宫廷的阴谋与暴力。

法律本身其实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一种妥协与调适。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消灭犯罪,但对大多数人来说,一个没有国家犯罪的国家就已经算得上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了。美 国的伟大在于,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了犯罪的损失,罪犯失去自由,国家承担其作为一个正常人的生活费用。1980年,美国监狱中关押的犯人人数为50万;到 了1999年,人数达到200万,增加了整整3倍。皮尤研究中心2008年报告表明,美国每100个成人中就有一个在监狱服刑,这个数据在1970年为 1/400。美国不仅是全世界罪犯最多的国家,也是供养罪犯费用最多的国家,每年耗资达1100亿美元,平均每个犯人每年5.5万美元。

从某种意义上,美国是作为乌托邦诞生的,在这个宽容而文明的民族大熔炉中,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美国化”的过程,也是美国多元化的历史。这些移民改变了美国,也塑造了美国,最后成为美国的一部分。当年那些被称为“白色黑人”的意大利移民,有不少都从事黑手党或犯罪集团,他们与国家权力斗智斗勇,不屈不挠, 最终推翻了政府的禁酒令,后来,这些“比白人还白人”的意大利移民成为美国警察的重要组成。正如哈耶克所言,一种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做坏事,而一种好的制度 会使坏人也做好事。

爱尔兰移民与意大利移民走过了类似的道理。是什么将这些“意大利人”和“爱尔兰人”变成无私爱国的“美国人”?答案可以是国家认同,也可以是民主自由;但不应当忘记:民主制度的好处是,少数人的权利和多数人的权利一样重要;一个人不自由,所有人就都没有自由;在美国,不存在什么“极少数”和“一小撮”,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和唯一的,也都是同样重要的。“当社会秩序的守卫者想把他们镇压下去的时候,就让我们站在叛逆者一 边吧。”这是《叛逆者》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


草根的力量



正如历史构成欧洲的传统,历史同样塑造了美国的多元、宽容、平等和谦卑。在一个仆人簇拥的欧洲贵族眼中,大多数美国人都是不停工作的“下等人”,或者是嗜好 暴力的“野蛮人”;更让他们无法忍受的是,在美国,清洁工也被尊称为“先生”,而妓女更是被尊称为“女士”。从某种程度上,资本主义与美国精神是同构的, 他们都崇尚平等。如果说民主制度创造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权利平等,那么资本主义则创造了机会平等和消费平等。福特的V型车生产线创造了一个大批量生产的时 代,凡勃伦以《有闲阶级论》为消费主义张目。一战结束后,400万产业工人举行大罢工,他们“要求涨薪,不是为了生活必需品,而是奢侈品……汽车、美味佳 肴、珠宝和开车旅行”,一场消费革命开始了。

一个值得玩味的事情是,黑人向来对政治和战争持冷漠态度,但这种政治冷漠却被消费激活了。他 们可以忍受政治上的歧视,但却无法容忍消费上的不平等。南方许多非洲裔美国人之所以反对种族隔离政策,是为了方便他们进入公共场所消费。这场消费面前人人 平等的抗争具有强烈的梭罗风格,即非暴力的公民不服从;但对反对消费主义的梭罗来说,他做梦都想不到,人们抗争的目的竟然是为了消费。

人们往往想当然的以为奴隶制度是白人强加于黑人的,但其实反对废奴的黑人并不比白人少。奴隶制度废除之后,获得解放的奴隶终于自由了,但却发现必须去工作。 尽管遭到极大的阻力,美国政府还是付出了极大努力,比如无偿分配给他们土地,让他们免费接受教育。南卡罗莱纳州向14000个黑人家庭提供了土地,南方各 州新建了近4000所学校,有近20万获得自由的奴隶得到平生第一次正规教育。美国的废奴运动证明了一件事,检验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不是看少数精英,而 是看底层平民。

很多年后,这些厌恶工作的“懒虫”给美国和世界带来一场惊喜,从爵士乐到踢踏舞,从阿里到乔丹,如今,美国总统也成了黑 人。黑人音乐是如此充满魅力,以至于杰克·凯鲁雅克在《在路上》一书中“希望自己也是一名黑人”。很多年后,迈克尔·杰克逊以他天才的音乐而成为美国传 奇。很难想象,要是没有布鲁斯,要是没有NBA,美国还是美国吗?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回首美国的历史,民主也不是一天炼成的;仅仅在半 个世纪之前,美国黑人还处于二等公民的屈辱地位。美国的民主制度史就是民权不断平等化的历史,公民权利不断地下移和扩散,从白人资本家到普通白人,从白人 到黑人,从男人到女人,直至每一个成年人都拥有平等的公民权利。20世纪20年代女权运动主要是反对法律上的歧视,争取普选权、同工同酬、受教育权、婚姻 自主权等,1919年美国宪法第19修正案授予女性投票权。

选票对应的是公民权利,选举对应是是民主制度,以选票代替子弹,以选举代替阴 谋,这无疑是人类在政治上前所未有的文明创新。政治不是童话,很多美好的理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往往被撞得支离破碎。美国选举制度几经变革,一直在努力做到 “尽可能的不坏”。政治文明有一个起码的伦理,就是让有权的人不能太有钱,让有钱的人不能太有权;如果在一个国家里,一个群体既有权又有钱,这个寡头群体 就会通过垄断一切资源来绑架整个国家,从而使大多数人沦为国家的囚徒,这样的国家必然会因为失衡而走向崩溃。在美国总统选举中,虽然也需要大量的竞选经 费,但这笔钱大多由竞选人自筹,而且为了防止金钱对选举的侵蚀,《联邦竞选法案》规定个人捐款不得超过2300美元。这样的设置是想告诫人们,总统不是少 数资本家的代言人,他代表着美国公众的利益。

在2008年选举中,奥巴马筹款超过1.5亿美元,这笔巨款多半都是由200美元以下的小额 捐款聚腋成裘的。这不仅是草根的力量,也是民主的力量。奥巴马这样说:“我们国家真正的力量并非来自我们武器的威力或者财富的规模,而是来自我们理想的持 久力量,民主、自由、机会和不屈的希望。”

Useof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知无为' 的评论 : 没睡醒吧?谁说你五毛了。
无知无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Useof' 的评论 : 反对民主不等于就是五毛,你的智商也就顶上耶稣、小布什差不多,非黑即白。
无知无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fz9465' 的评论 : 什么是真正的自由?自由、人权就是连动物都有的欲望、本能。你这位大哲学家还没有再出家?
Useof 发表评论于
所以美国人很讨厌移民中的5分顺民黄屌丝,天天积极的护主表忠,比本土人还狂热。恶心。
yfz9465 发表评论于
同意其它人的评论,楼主知识面太狭窄,结论偏执,没有哲学根基。让我们心平气和地深入探讨一下。

楼主对自由的理解是世俗的,而非哲理性的。这正是西方文明发展的弱点,特别是从启蒙运动以来。它将自由看成是摆脱制约。所以从那时起,西方已经没有哲人,只有哲学学者了。但是这样的哲人,仍然存在在东方,即那种举手投足都带来启示的人。
从哲学整体来看,一个事物失去对立面,那么它本身的意义也不存在了。没有左,哪来右?所以自由真正的意义不是摆脱制约,而是圆融制约。西方崇尚的那些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是一种个体利益最大化的极端。任何极端都不具有可持续性。

平民的概念也没有哲学理念,只是个体世俗自由的另一种表述而已,没有太多意义。更有意义的概念应当是公民,它内含着个体与整体的理念,包含权利与责任的统一。可惜,西方社会的公民意识很浅,他们只认可争利的制约,却担不起协同的奉献。西方人崇尚个体性,内在包含暴力倾向,又有浓厚的种族主义意识。其文化的包容性与普世性好像都留在修道院,就像是用一条腿走路。
无知无为 发表评论于
民族或国家均是‘精英’主导蠢民,人类历史无一例外。统治者靠的或是强制或是欺骗,集权或‘民主’,无一例外。在信息化全球化时代,‘民主’法制式强制已成大局,因为公认它‘fair and square’就像丛林规则。

如果认为美国民主是草根力量所为,你要么是骗人的精英、要么是无知的蠢民、要么是崇洋媚外的中国‘精英’加蠢民。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引: "...美国的多元、宽容、平等和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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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
美国人是讲的什么平等啊?
美国人歉卑吗???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1. 楼主的"崇美媚美"心态已经很深了,可能是末期癌症.

2. 整篇来看好像是"先有定论,再找证据,东拼西凑"的文章.
里面的问题很多是似是而非,文笔生涩,看起来吃力.

youli 发表评论于
”但为数更多的黑人、女性、印第安人、外来移民和普通劳动者,这些芸芸众生和小人物也绝不是 历史的旁观者。“

开玩笑, 这帮人一直只是旁观者, 直到20世纪初,白人在保证他们的权力条件下,才慢慢一点一点的开放给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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