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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总结的日本10条“怪法律”
2014-09-23 05:59:54
民族:满汉半袭。信仰:三顿饭一张床。爱好:练贫。性格:大愚若智。目标:(1)减少满足了嘴对不起胃的次数(2)把贫穷表现为不露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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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位:排队加塞。
→违反轻微犯罪法第1条第13款。
第2位:出租车中呕吐。
→违反契约,车主可请求赔偿。
第3位:响应决斗。
→惩役6个月以上2年以下。
第4位:公园吐痰。
→违反轻微犯罪法第1条26款。
第4位:擅自去南极。
→违反“南极地区环保”相关法。
第6位:乱扔垃圾。
→违反“废弃物処理及清扫”相关法。
第7位:明知多找零钱仍不还。
→欺骗罪。
第8位:擅爬电线杆
→爬杆者需有“电气主任技师”资格。
第9位:酒后骑自行车。
→惩役5年以下或罚款100万日元以下。
第10位:酒桌灌酒。
→违反“消灭灌酒等恶习”相关法。
来自网络的原文
来自网络的另一个译文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2015-01-30 18:05:55
回复 '螃蟹杀手' 的评论 :
我常在乡下走路,多小的村庄垃圾也分类倒出,垃圾点儿非常干净。过几天我上乡下的图,请你看看那里的垃圾。
螃蟹杀手 发表评论于
2015-01-30 17:38:17
最欣赏垃圾分类!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2014-10-05 17:46:24
回复 'kingfish2010' 的评论 :
问好大姐。刚才还在想他们好干净有些过头,很多人家浴巾、睡衣天天洗。夏天这样能理解,冬天没必要吧。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2014-10-05 17:44:19
回复 '小声音' 的评论 :
的确,这些小事注意起来就决定了整体的印象和影响。
kingfish2010 发表评论于
2014-10-05 11:42:47
日本很干净啊,我们这儿真该好好学习!
小声音 发表评论于
2014-09-26 23:48:20
看似简单的小事,但的确应该杜绝,这法律好!
石姐周末快乐!:))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2014-09-24 20:00:05
回复 '民族解放' 的评论 :
细致这点值得学习。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2014-09-24 19:58:28
回复 '西部华人' 的评论 :
现在当官的谨慎多了,他们怕被曝光被革职。
民族解放 发表评论于
2014-09-24 18:30:32
好法律!
西部华人 发表评论于
2014-09-24 10:50:04
劝酒坐牢2天,China全国就要被抓起来一半人,多数是官员。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2014-09-24 07:30:56
回复 '颐和园' 的评论 :
园姐越来越年轻,流行语用得真好。威武=V5、唉哟喂=AUV,咱们也得与时俱进,跟年轻人学语言吧。
祝愉快。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2014-09-24 07:26:41
回复 '山韭菜' 的评论 :
问好韭菜,去你家看过三次了,等着看急诊室的续呢。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2014-09-24 07:25:21
回复 '啟宇' 的评论 :
罚得真多啊,还是坐出租便宜啊。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2014-09-24 06:47:30
石妹妹好!开眼了,日本把社会公德都列成了必须执行的法律,哇,日本法律制定者威武!
山韭菜 发表评论于
2014-09-23 20:44:42
居然随便去南极都是犯法,法律还真是详细。问候,天天快乐!
啟宇 发表评论于
2014-09-23 18:51:45
回复 '石假装' 的评论 : 您说的真有:在日本:坐酒驾的汽车,是教唆罪,同样罚款。酒驾罚款100万日元,坐车的罚款50万日元。晵宇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2014-09-23 18:35:31
回复 'Corn' 的评论 :
关于签证,请参考这个网站 http://www.us.emb-japan.go.jp/english/html/index.html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2014-09-23 17:34:55
回复 '南山松' 的评论 :
我觉得不许爬电线杆很有趣。还得补充一个,坐酒架的车与酒架同罪,交同样数额的罚款。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2014-09-23 17:33:24
回复 'seswawa' 的评论 :
谢谢喜欢,有机会我多照一些照片,欢迎常来。
南山松 发表评论于
2014-09-23 17:16:03
哈哈,很有趣.但细想,也有些道理.
seswawa 发表评论于
2014-09-23 12:31:48
very interesting. I lived in Japan for 2.5 yrs and did not know about this. Good that I did not break the law!!
I really enjoy reading your post and seeing the pictures you took. I miss Japan a lot.
Corn 发表评论于
2014-09-23 08:46:54
我看这法律挺好,中国也应该制定一些比较详细的法律条文,这样就不会有“老人因让座问题阻挡公交车通行2小时”却得不到任何处罚的事了。
另外想问问楼主,持美国绿卡去日本要不要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