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谈点为人民服务,少说点阶级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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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有一篇引人争议的中国社科院院长王伟光的文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该文引经据典,大谈列宁和恩格斯的观点:“国家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用来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并宣称现实的中国社会有着“搞阶级斗争的必要性”。“阶级斗争”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定时期的政治名词,饱含着那个时代无数人不幸的命运,已被染上了血腥和残暴,并被赋予了特定的历史涵义。理应精通文史,身为社科院院长的作者应该不会对此有所淡忘。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的作者做此文章的本意,是在总结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验,并结合当前的中国社会现实对执政者有所建言,以期解决现实中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发展。为此作者走回了马列主义的图书馆,引用了列宁和恩格斯一个世纪前对人类社会的观察和断言。令人不解的是自从中国共产党建国数年以后就已宣布消灭了剥削阶级,即便是文革中被批倒批臭,且打而不倒的“走资派”也只是“走资本主义路线的当权派”。难道当前中国社会中还有着共产党土地革命时期所谓的几个阶级吗?如果有,这些阶级的划分依据又该为何?!实际上,刻意地把社会中因社会分工和分配不同而产生的”不同社会阶层“定义为”需要互相斗争的阶级“将会煽动愤怒,对立和仇恨,不仅仅是错误的,而且就会像鼓吹不同的族群对立和不同的宗教间相互仇视一样是危险的!

 难道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的革命,执政的成功真正地是建立在”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基础上吗?答案:当然不是!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的革命,执政的真正成功并得到社会各界支持的是它的另一个口号:”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在共产党成长于革命党时期表现为”耕者有其田“和”抵御外辱“,在成为执政党时期最大的成功是使中国与世界接轨,为民谋利的”改革开放“。王伟光在其文中反对政府应该代表全民,但问题是政府为什么不可以代表全民,不可以建立起一个全民和谐的社会呢?这其中可能反映了作者对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误解。

 人们常问:到底是国家利益重要,还是个人利益重要?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国家利益当然重要!看看犹太民族于二战中的血泪史,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们要恢复建立一个犹太国。但是轻易地,不受监督地,以国家利益的名义和口号去任意地践踏和藐视个人利益就会导致暴政。回想当年响应号召奉献青春大好年华的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他们的奉献难道没有更好的方式了吗?既有暴政又不允许批评,也不去改正,这就会引起并激化社会矛盾。国家利益的基础应是建立在“对公平的个人利益和社会机会的充分尊重,保护和捍卫”上,而不是“团结一批人对另一批人毫无公平地任意剥夺和践踏”上。

 

社会上的纠纷和矛盾有些时候本不复杂,远远到不了“一个阶级与另一个阶级你死我活的斗争”的程度。孙膑说过“夫解杂乱纷纠者不控桊,救鬬者不搏撠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意思是:“凡是要解开纷乱的丝绳,一定要找出它的结头,不可用拳头乱砸;要解劝斗殴的,不可帮着去打;避实就虚,在形势上阻遏制止住敌方,自然就可以解围。”我们的古人已经有此智慧,我们今天面对各种社会矛盾为什么不可以多一点耐心,多一点智慧,少用一点强制暴力,去建立人人和谐的法制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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