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 -- 一场有计划有预谋的社会自残运动

上个世纪发生了一场席卷半个地球的共产主义风暴,这场风暴的源头是几本书:《资本论》,《共产党宣言》。

无独有偶,自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又发生了一场横扫半个世界的颜色革命风暴,这场风暴的源头也是一本书:《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下面简称《论冲突》)。这本书实际上是颜色革命的纲领性文件。

街头运动可以分成有理论的运动和没有理论的运动。没有理论的运动是自发行为,比如占领华尔街。这种运动没有可持续性,自身自灭。有理论的运动恰好相反,它们虽然会起起伏伏,但是不会轻易消失,因为有长远的目标。

《论冲突》一书指导下所发生的所有事件,目标都是通过街头运动去颠覆一个国家的政权。分析这本书,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香港占中者的运动整体规划。

有的人批评占中缺乏妥协精神,也有人批评占中违法,还有人批评占中损害经济。但是,所有这些批评都没有说到要害。因为这一切并非运动的失误,而是《论冲突》一书中预先规划好的事件。运动的策划者正是要通过这些事件扩大事端,去达到推翻政权的最终目标。

占中事件既是阴谋也是阳谋。说它是阳谋,是因为它的策划者根据这这本公开出版物进行操作,说它是阴谋,是因为大部分参与者和旁观者这并不了解策划者的真正目的。

运动的真正目的就是《论冲突》一书所设置的目标:“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权力关系的转变”(第16页)。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该书建议采用四种机制:“改变观点”,“和解”,“强迫”和瓦解“。


所谓“改变观点”机制,就是“提出一些对当局有利的建议”,“使当局认可变革的合法性”,“增加反对派领导人的信誉和合法性”,“保存资源,用于冲突的后期”(第16页)。

所谓”和解“机制,就是利用”政府可能想缓解社会紧张局势“的想法,促使政府采纳"某个请求和要求”,通过这种方式去削弱“政府对绝对权力的控制”(第17页)。

香港占中所提出的所谓“真普选”和“梁振英下台”等要求,正是期望通过上述“改变观点”机制,引导政府走向“和解”,从而“增加反对派领导人的信仰”,“保存资源,用于冲突后期”,并且削弱中央政府的控制。


上述两种机制并不能完全实现推翻政府的目标,但是它们能够为下一个机制做铺垫,这个机制就是“强迫”,也就是“迫使当局屈服于向其提出的要求”(第19页)。不过该书进一步指出,反对派不能过早采用强迫措施,只能在一个政权的权力大大削弱之后才能采用。可见占中者提出的“梁振英下台”等目标,其实是一种削弱政权的手段,以避免过早采取“强迫”机制。


如果反对派有能力“强迫”政府满足其某些要求,那就说明政府的权利已经被大幅度削弱,下一步的行动就是“瓦解”,也就是提高“行动的强度和广度,直到政府垮台为止”(第20页)。

所以,从颜色革命到香港占中,所采取的手段就是一步步地削弱政府,直到把政府完全推翻。

《论冲突》一书对大量的社会冲突进行了分析整理,像制定军事战略战术一样设计了各种详尽的冲突规划,难怪在各个颜色革命中屡试不爽。该书内容广泛,本文无法全面概述。这里再补充若干精彩片段。

该书第八章讲心理战,认为它是”斗争的核心“。它用来“削弱”,“分裂”,“中立”和“瓦解”对手。心理战的另一种称呼就是“宣传”,此外,还有一些更为委婉的术语来表达:“信息和教育”,“媒体关系”,“游说”,“营销”。

宣传分成几种。第一种是“白色宣传”,就是普通的新闻和报告;第二种是“灰色宣传”,它不具体指明消息来源;第三种是“黑手宣传”,“故意误引起来源的信息”。通过这种宣传“在对方队伍里制造不信任和混乱,降低士气,转移对自身弱点和意图的注意力”。

我们时常看到一些西方媒体歪曲事实,误导读者,现在应该知道,这不是失误,而是心理战中的”黑色宣传“技巧。

《论冲突》一书专门研究了通过群众运动推翻政府的技巧,同时它也预见到了推翻政府可能会使社会陷入无政府主义的混乱:

”如果一個運動成功地改變了人們的服從模式,使他們服從、反抗和不理睬政府的法律和法規,它可能發現,自己面對的是無政府主義。如果社會的機構被摧毀,那麼社會服務、法律和秩序、礼儀等可能無法維持,除非回到當初引發民主鬥爭的同樣的專制統治。“(第50页) 

这一预言已经被苏联和东欧革命,阿拉伯国家的茉莉花革命反复证实。同样,香港如果沿着颜色革命的道路发展,也会变成臭港。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香港事件表明,茉莉花革命的无数次失败还不足以换起普通民众的警惕。香港给了中国一个近距离观察茉莉花革命的机会,它为中国发展打下一剂预防针,提高了中国的免疫力。在雨伞革命中沉沦的香港将成为中国躲避暗礁险滩的航标灯,在这盏灯塔的照耀之下,中国的航船将继续扬帆远航。

















Bailari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antian-yun' 的评论 : 我们不知道你是不是美国国安局所属下的网兵?不是的话,那就请你再回去睡长觉吧!美国早在2001年911事件以前就静悄悄的失去了所谓的司法独立了,宪法对人民的人权保护权在911后也没了,这都全毁在“爱国条例”(Patriot Act)的签署。美国人民认为这是违宪的,但是有啥用?单就国安局(NSA)就有自己的秘密法庭,这个法庭可以在绝对秘密下运作,美国人民无权过问。更可怕的警察国家体制已经完全在运作中,连前美国州长Jesse Ventura, 前美国雷根总统的副财长Dr. Paul Craig Roberts 等多人都已经出来发声警告世人不要继续被美国军工/情治/财团的大规模操纵洗脑。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西方主流的民主制度都是代议制,所谓的“真普选”其实就是直选,是所有成熟的、先进的、发达的西方主流民主国家和社会都不会采用的制度,因为直选只会带来族群撕裂和社会动荡。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制造动乱是不需要多数人的,
选准了目标,估计多少人可使其瘫痪,如占中,大概五万人足够了.

制造动乱者先选一个"响亮迷人"的名称,如这次是"真普选",
用这个名称,鼓动迷惑一些心怀怨气的年轻学生,
鼓动者与学生领袖谈过计划后,就退到后面,看着学生做就是了,等到情况变了,他们再出来研究对策...

大多数颜色革命就用这方式进行...其实,他们强奸民意.
制造一个政府不能控制的乱,逼垮政府.
ytwadk 发表评论于
标题贴切占中实质,共产党经历了89天安门广场动乱,已经在反冲突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有强大的军队做后盾,有经济控制,香港的占中最后就是自残。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关于 "占中" 的政治学及法学问题: (1)

香港占中事件的实质是阶级矛盾:

即中共权贵阶级与受压迫的全中国人民的矛盾。 是这一矛盾在香港的延伸。

自1997年香港回归后,中共权贵阶级利益集团把手伸向香港的各个角落,开办各种公司,利用权力,通过不公平的手段,谋求各种利益。

所以,中共权贵阶级要长期维护他们在香港的利益,就必须和必然地要让香港特首是他们利益的代言人。 而香港广大劳苦大众,则希望能用自己的选票选出能代表自己利益的香港特首。

这就是香港占中事件的实质所在。


关于 "占中" 的政治学及法学问题: (2)

中共,用独裁的思维,依照中组部的运作方式,把香港"选举"委员会essentially变成了它的干部"提拔"委员会。

这违反了基本法,侵犯了香港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所以,应首先解决了中共的违宪问题,再来讨论学生是否违法问题。


关于 "占中" 的政治学及法学问题: (3)

在民主宪政,三权分立的美国,遇到类似的不公平选举问题,在公民上街抗争之前,多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即起诉其违反宪法。几天前,美国最高法院刚刚否决了几个共和党州的歧视性选举法---Voter ID law。 该问题就解决了,公民就没必要上街抗议了。

为什么在美国就能做到这些?是因为司法独立。

为什么在中国就做不到这些?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我们的最高法院是在独裁的中共控制之下,你说香港人民去北京中国最高法院起诉这个选举规则违宪,会是什么结果?所以,香港人民只有通过"站中"这种方式来表大自己的利益诉求。


关于 "占中" 的政治学及法学问题: (4)

在美国, 遇到类似的不公平选举问题, 假如他们也象我们中国那样,司法不独立,公民没有一个讲理讨"说法"的地方,那他们就不仅仅是上街游行示威了。 恐怕他们就要启动宪法赋予公民的最后一道防线了:枪。 用枪来保卫他们的"选票"。 即用”拥枪权”来保卫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

"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但很幸运,人家美国的政治是民主的,司法是独立的,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这些问题均可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得到解决。


关于 "占中" 的政治学及法学问题: (5)

因为我们的宪法是一张废纸,保护不了她的公民,所以香港人民只能走上街头,只能祈求神灵的保护。

这显示了国家的衰败,民族的悲哀,人民的无奈!

所以,在这里,应该搞清的是,首先是中共违法,而且违反的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而目前的香港占中运动, 正在于推动一个民主宪政的根本制度和独立的司法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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