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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书法史(二): 王献之如何炒作自己
老婆是别人的好,文章是自己的好 ----民间熟语
纽约堂叔
作者按:《趣味书法史》是集我多年来研读中国书法史的一点心得,今天有幸得以披露。还是套用我素来戏谑幽默的笔触娓娓道来,化千年书史于笑谈之中,岂不快哉。
今天讲几个王羲之的故事。
王羲之是东晋大户王导的侄子和嗣子。东晋有两大姓,即王安家和谢安家,古称“王谢”,即泛指权势人家;有诗曰: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当朝有一郗太尉,也是相当于宰相的官,要挑女婿,就和宰相王导说,你家的青年才俊成排,不妨从王家开头。那天,王家众弟子门生站成一溜让人家挑,唯羲不修边幅地躺在东厢房大大咧咧地吃东西。派去的人就向太尉报告,太尉也是个人精,一听,这个羲果不寻常,说:我的女婿就是他了。羲就糊里糊涂地做了太尉女婿,而且给封了个打酱油的官---右将军,故后世惯称羲为右军。
这个故事说到后来就变成一个成语,叫“东床之托”,意指单身女子找老公。
上次说了王羲之有七子,都跟他学书,唯献之脱颖而出,可知天赋的重要。这个献很调皮,经常把他老爸前脚写的字,后脚就擦掉,自己重新临写一遍,羲重来就没有发现过,所以献就暗暗得意。
才十几岁,献的字已经得到很多人认可,以致羲死后,献就对他的朋友说,他的字超过他老爸,自然也有人来捧,久而久之,书界分成两派,即羲派和献派,成就了历史上的“羲献之争”,按今天的术语,就叫炒作。
直到唐太宗时代,争论才不得不熄火,这是因为李世民独尊羲而贬献,唐以后,争议复起。
虽说李世民一代明君,可是荒唐的事情也并不少。
李世民酷爱书法,又偏爱右军的书。他多方搜罗羲的真迹,花重金从一和尚手中购来羲的代表作《兰亭集序》。史书说他每日把玩,须臾不离,晚上睡觉也要抱在身边。死后更是把所有的右军真迹作为葬品,使得王羲之永远不见天日。
冯临兰亭
皇帝的《兰亭》真迹从不外借,连太子都不给面子。后来他想了一个法子,让大臣们临写,然后分送给皇子和大臣。临帖的大臣有冯承素和褚遂良。
褚是初唐书法名家,他的楷书独具一格,成为后世鞋模。而冯却不是,史书对此人语焉不详。如不是《兰亭》的主要临写者,估计史上无名。
以堂叔的眼光,至少冯临《兰亭》并非精品,用笔和结体均非上乘,少时临右军,家长就让我绕过《兰亭》。
《兰亭序》被后世誉为天下第一书,应该有两层原因。其一,它是一篇拥有极高文学价值的优美散文。须知古人的书法活动很单调,无非家书公文之类,书写材料工具也不可多得。不像今天,动不动搞一帮子人来趴梯。那时文人学士难得凑在一起,又大发诗性,这种机会极少。二是唐太宗的极力推崇。皇帝的话,当然一言九鼎。就像今天,如果习主席大发善心说堂叔的字不错,那我立马就洛阳纸贵了。
还有一个王珣是王羲之的侄子,也是羲派大家,历史上称“三王”。乾隆刻的《三希堂》法帖,“希”,稀罕也,就是指羲献和珣的帖。
堂叔点评:艺术青胜于蓝,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固有规律。纵观献珣的书法,明显具有与羲不同的艺术风格,即更为灵动飘逸 ,笔法多变,因此也就展示了与羲不同的美学价值。然而,羲作为开山鼻祖,其珠穆朗玛一样崇高的历史地位是永远不可动摇的。
堂叔地沟油诗曰:
昔有羲献之争
今存鹬蚌炒作
旷世兰亭竟去也
遗爱人间几多
泪洒长恨歌。。。
纽约堂叔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雑家1' 的评论 :
这个时代好。鲁迅早已评述。
谢谢。
隋唐 发表评论于
艺术青胜于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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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梦了
雑家1 发表评论于
漢代在前,許多文字是書寫在竹簡上,字體簡樸方正,到了晉代,紙張的應用逐漸普及,加之文人們喝酒吃了五石散這種輕微毒品之後,神志愰惚,刻意追求怪誕,改變了風格,突出了怪異,形成了那個時代的獨特風格,魯迅說魏晉風度講究"散步",散步就是把体內的五石散通過行走而把毒性消耗掉。
鸡毛蒜皮 发表评论于
晉代的字體能比汉代的更原始吗?
pieta 发表评论于
好。+10
雑家1 发表评论于
傳說中王羲之的蘭亭敍就是一件長期以來以訛傳訛的膺品,因為晉朝時期人的字完全不是這種風貌,一直到了漢代才僅僅完善到了四平八穩的隸書字體,晉代的字體還類似于柴火棍子拼湊而成的蝌蚪文,形狀非常原始,在那個大環境中不可能突然冒出一篇如此完美形態婀娜多姿的行書出來,這種不可能的程度就像是在一群還披着獸皮的原始人群中突然站出來一個穿西裝的現代人一樣突兀和荒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