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猫徒步- 我们hiked大峡谷 (4)

瞎猫爱思考喜读书,野猫善行动尚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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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睡袋里温度正好,一点鼻涕都没流。一觉醒来已经块半夜了。野猫也醒了,也说睡得很沉。小解,继续睡。再次入睡很快,脑子好像很听话似的,让休息就休息。再次醒来,1:10分。野猫的生物钟跟我的好像事先对过,这时也醒了。我说,“睡得真好”。野猫符合说,“6、7个小时,足够了,可以起来慢慢收拾了。”于是,我们开始穿戴。先把护踝穿上,打绑腿。然后是衣裤。考虑到吃早饭和出发前不可避免的磨叽,我们决定先全副武装地穿戴好,别冻着。出发前一、二分钟,再把羽绒外衣、长裤脱掉,放进背包。我的鼻涕是不流了。可还是怕冻着。突发奇想把羊绒保暖上衣当裤子穿上,袖子权当裤腿。(那天下谷的时候,把羊绒毛暖内裤留在了车上,这两天一直觉得腿上只有一条长裤,挺冷。)再把一条干净的尼龙内裤当口罩—这个节骨眼上,不怕人笑话啊。拆下帐篷,使劲地抖落沙子,装入背包。也就10几分钟,所有的衣物、食品、水瓶都打进背包。把登山手杖调低,预备上坡,最后看一眼睡过两天的地方,走向Jay他们的营地。

热水已经烧好了。冲上一碗热巧克力,就着吃早饭。肚子已然饿了。除了零七八碎的东西,我还吃了一个bagel。还想要,野猫不给了,说路上会不够的。依着我,先吃够了再说。但由不得我。吃完早饭,Paul指着地上黑乎乎的东西—多半是公用的炊具家什—问,“谁拿上这个。哪个志愿?”我和几个坐在一边的学生都没有吭声。我寻思,有这么多年轻的呢。见没人搭茬儿,Paul弯腰去捡地上的东西—我也看不清究竟是什么。“Paul,给我吧。我来背”我赶紧说,觉得怎么着也不能让Paul再多背东西了。他肯定已经背了不少。Paul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理我。“给我吧”爱尔兰小伙子说。这时人走来走去的有点乱,我也没看清东西究竟给谁背了。野猫后来告诉我,是爱尔兰小伙。(说来也巧,最后到谷顶,就是这个爱尔兰小伙子一个人,腿一瘸一瘸的。大概不只是因为多背了一两磅的公共财产。)

约摸着快出发了,我脱下羽绒衣和长裤,放进背包。我忽然发现,野猫穿着借来的夹克式雨衣,便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让她赶快脱掉。她已经穿了一件长袖和一件坎肩,再套雨衣太多。那玩意儿不透气。等上了路发现热再停下来脱,会耽误大家时间。野猫倒也没话,脱下雨衣塞进背包。

出乎我们的意料,今天早上大家都出奇的准时、利索。几乎所有人都是短裤,野猫是例外。Hienrich的打扮特别滑稽。他只带了一条羊毛长裤来到谷底,没有短裤。Jay和Paul说,上路了会太热。昨天傍晚大家都逗他,说最好用刀子把裤腿裁掉。还煞有介事地讨论,剪掉多少看起来比较酷。Hienrich还当真借了Paul的剪子,把裤腿剪了,到膝盖处。不过,剪得歪歪扭扭的,很是不齐。我看了不禁一笑,说,“不错,2013年的流行样式,就是它了。”

2:50分,出发。Paul头里走,野猫跟上,我第三。原以为,其他人还要灌水,然后跟上。出发了才发现,有个女孩也跟在我屁股后面。天气非常好,漫天星斗,远不是漆黑一团。但地面还是黑乎乎的。没有头灯,就算是20/20的好视力,也看不见。最初的一段路很难走,不仅大小石头错落,还有小溪纵横。没走出多远,也就是10几分钟吧,我觉得脚下一块石头一松、脚下一滑,身子就歪向左侧。拼命挺住,左手死死撑住手杖,还是摔了下去—毕竟背着几十磅的包。立时觉得左膝外侧擦破了,还有左肘。“啊呀!”看我倒下,前后一起发出惊叫。倒像是她们摔倒了似的。“没事”,我撑着手杖站起来。“怎么样?”野猫回身看着我,声音焦虑。“没事,Just go, go, go。”我一连串地催促道。真是运气。正好是左膝带着护膝,右腿只有绑腿。其实,这次摔倒跟看不清路关系不大,主要还是石头松动。路面当然没有白天那么容易识别,但比我想象的好得多了。至少,能看见野猫的白袜子。学步就行—蹒跚学步。至于脚底下乃至周围究竟能看见多少,就不好说了。

视力和视觉是奇妙的。因为,眼睛—特别是人的眼睛--是最复杂的感觉器官。人眼从外部到里面有:角膜(覆盖眼黑Iris部分的薄膜)、瞳孔(缩放调节进光量,类似相机光圈)、晶状体(lens,对焦)玻璃体(gel)、视网膜、视神经。这样复杂的器官是有很容易出毛病的,且有先天的局限。角膜过凸和眼球变形成橄榄球状,产生对焦问题,导致近视。如果晶状体病变混浊,瞳孔内变白,就成了白内障。占整个眼球75%的软胶状东西,玻璃体(位于晶状体和视网膜之间),会因年老,或伤病发生变形、萎缩引起视网膜脱落。眼房水,即水状液,起润滑、营养角膜和晶状体作用。如果流通阻塞或不能被充分吸收,会眼压升高,进而引发视神经萎缩,成为青光眼。视网膜由感光细胞和神经细胞组成,感光细胞把光转化为神经信号,形成动作电位,传入大脑。视网膜的一部Macula.(黄斑)用于分辨物体细部(high acuity vision),也会发生病变,或退行性(衰老)变化。此外,连接视网膜和视神经的部分,没有感光细胞,是结构性的的先天缺陷,成为盲点。

视觉的常态是,看得见或看不见。模糊、图像歪曲的视觉是偶然和过渡性的。与此相关的错误认识是,以为动物要么有眼睛,要么没有。有人曾以眼睛之神奇,质疑进化论,说如此精妙的结构,不可能是动物出于适应环境的需求,一点、一点进化的结果。而实际上,如果我们所有动物的眼睛,看作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低级到高级的系列,就会知道达尔文没有错。蜗牛的眼睛只能感光,海底的动物视力一般很差。飞禽走兽间的目力差别也很大。走的慢的一般比跑得快的眼力差些。常言道,鼠目寸光。猫的眼睛好得多—除了瞎猫。会飞的一般比陆上走的眼睛好,比如老鹰。也有例外,蝙蝠盲目,靠声波导航。蝙蝠的例子告诉我们,其实听和看,实际是一会事。只要能够完成探测功能就行。

我的眼病很多,从里到外—视网膜、晶状体、角膜—统统地坏了,患有视网膜黄斑穿孔,青光眼和白内障。因为多个部分messed up,手术治疗(包括白内障摘除)弊多利少。正因为如此,我比常人更容易理解视力和视觉是怎么回事。模糊、图像扭曲不全、阴影是常态。如果用视力表测试的数据来表示,我的左眼视力相当于常人的5-10%;右眼视力相当于常人的1%不到,为legally blind。但数字很容易引起误解。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功能并不需要1.5或20/20的视力。如果仅是在马路上溜达,蜗牛和老鹰的视力make no difference。当然还要看着哪儿、什么时候溜达。对光线坏境的微小变化,我特别敏感。有些时侯,我不仅不哀叹自己视力的可怜,反而庆幸居然还有视力,能辨认物体的存在与否甚至形状,庆幸哪怕是极微小的视觉改善。

比如今天,我慢慢发现,在大峡谷中夜行竟然比在北京大马路上穿行来的容易和放心。北京(大城市都一样)的夜间,万盏灯火交织一片,很难辨别高低远近、行人车马。北京的白天,雾蒙蒙的,连信号灯的看不清。加上各色车辆从前后左右疾驰而过,过北京的马路对我来说,无异于一场生死攸关的战斗。相比之下,大峡谷的夜路安全得多了。星光虽暗但空气清澈,透光性好。头灯光柱狭小但比较单一,和周围夜色对比简单鲜明。更重要的是,我并不需要看清每块石头的形状,能辨认它们的高低大小就够了。而且,上坡比下山能见度高得多。这是我早预料到的。也不是没有危险。看不见的带刺灌木,扎伤腿脚。更要担心的是,悬崖。跟着野猫,亦步亦趋,倒不至于掉下悬崖。怕只怕手杖扎空,身子偏斜,跌入深渊。

不管怎么说,夜路还是难以辨认的。Paul两次走错了,又带着我们折回。好在,一路(除一处很明显的外)并无岔路分支,如果走错,很快就会发现。夜,静极了。没人讲话,只有脚步沙沙,不紧不慢。慢的在头里,队伍便比较紧凑。11盏头灯连成一条线。如果这时有人从空中摄像,镜头中就会出现一只游龙,在夜色笼罩的山谷里,缓缓爬行,蜿蜒攀升。我感到,速度偏慢了点,身上有点冷。但也无可奈何,节奏是野猫定的。她多快,整个队伍就多快。也没什么可急的,路还长着呢。忽然,Paul的声音划破夜空,“Guanhuan,到你的地盘了。”我知道他指的是我们谷底第一晚的宿营地,monument creek到了。才走了不过1.6英里的路,我却很兴奋。摸黑走山路,时间和空间像是没有标记的黑洞。任何能当作衡量刻度之物,都把无限化做有限,都给虚空添加意义。“能不能在这里打个盹。”我明知故问。“No” Paul头也没回。

过了monument creek,路比较平,石头也少。不知不觉中,我们走到了那天下谷时野猫和我先走的那段。野猫的步子明显地轻快起来。我的精神头也更大了。好像越走越来劲了似的。“夜里走路,像比较快呢”野猫说。曾几何时,我们还以为黑灯瞎火的走路,效率会很低呢。“夜快,夜快。”我用老家土话的语调说。接着补充道,“这是我们那的双关语。‘夜快’在常熟话里是‘黄昏’的意思。借用来说,夜里走得快。”我想起,70年代开船去上海挑垃圾,常常深夜行船。每逢到了一个码头,或一个标记性的河段,总会听到或发出“夜快”的感叹。不知道感觉,还是真的,夜快。是时间过得快,还是行进的快?还是都快?大概是心无旁骛,一心向前的缘故。再好的景色,这时也黯淡了。不知道多久了,2个小时,还是更长?脚步一刻未停。渴了,摸索着掏出水瓶,急急地喝上一口,继续走。

Paul突然停下了。我正纳闷,野猫说,Paul要上厕所。野猫直乐,原来一直担心自己夜里尿多,会先叫停,耽误大家。没想到,先叫停的是“膀胱冠军”。野猫到底是没好意思取笑Paul,让他把冠军头衔让出来。我说,“不如咱们也趁机方便一下”。说着就要掏家伙。“灭灯呀,你瞎别人可不瞎”野猫叫道。真聪明。赶紧熄灯。好像是接到了信号似的,后面的头灯接二连三地熄灭了。野猫笑道,“夜里走路,好处还不少呢。”头灯再亮的时候,长龙又缓缓地游走开去。

快三个小时了吧。路陡然难走起来。坡度大、路窄、乱石交错。小道成之字形盘旋上升。前面的和后面的,好像是往反方向走。不少地方看不出哪是“路”。哪里下脚,自己判断吧。不止一次,野猫跟不上Paul,走岔了。又折回。也有一两次,野猫竟抄了近道,没把“之字”描完就从斜里插上。后面的,这时就笑了。Paul看出究竟,狠狠地说“狡猾的家伙”。野猫并不回嘴,只是一个劲地拉风箱。只要一上坡,哪怕并不太陡,她就上气不接下气。野猫气短,不知道是天生肺活量小,还是年轻时生病落下的。还是在农场的时候,她曾因胸部肿瘤做过大手术。以后曾经一直想通过锻炼增加肺活量,好像也没有什么效果。这不,又喘上了。有一两处特陡峭的地方,她挣扎着上不去。我腾出手来,从后面推,她又打晃,站不稳。我只好耐着性子,等她自己往上拱。我看出,野猫的腿软了似的,发抖,恨不能把她的整个背包都拿过来。不知怎的,我这时浑身是劲。看一处略为平坦,我叫停了Paul说,“停一下。我得帮Li拿点东西,她上坡太费劲。”Paul没正面回答,只是问,“她背得多吗?”Paul的问话,出乎意料,我竟不知道怎么回答。的确,比下谷时,野猫背的少些,因为吃的东西少了。但就算是20多磅,也不轻呀。我揣摩Paul的意思是,如果能挺,坚持让野猫自己背。

敢情美国人不鼓励互相帮助,更崇尚自助自立。美国人也不讲照顾老年和妇女—至少是在眼前这种场合。分配给我们背的属于公用的—炉子、炊具等—一点也不少。分配给我们用的、背的帐篷,比其他人的还重四磅。如同在执行规章上一样,美国人在严守价值观上,很是教条。细想起来,两者之间—遵规章和守信条—是相辅相成的。因为规章就是根据价值观定的,不完全是技术上的需要。记得,野猫曾经问Jay,当初为什么敢让我们(两个老家伙)报名参加这样的活动。Jay回答说,“我知道你们两个能行。”“就不担心我们走不下来吗?”野猫又问。这回Jay露了底,“Technically, we cannot deny anybody(从技术层面说,我们不能拒绝任何人报名)”。既然学校规章不允许歧视,顺理成章,带队的不会去特别帮助体弱的,而是一视同仁。走不动,你就爬,谁让你自己要来呢?有点令人费解的是,美国的个人主义做派,并没有妨碍团队意识的形成。Jay一有机会就强调,我们是一个整体。体力、能力差别的解决办法不是互助,而是让最慢的当pace maker决定行军速度。而其他人的耐心、体谅和鼓励,就是团队精神。发扬团队精神的另外一个做法是大家尽量行动一致。无论是上厕所、喝水进食还是脱穿衣服就好象十来个人的生物钟是一样似的。

对体弱者来说,团队精神就是自己付出特别的努力,尽量不要拖累大家。至少我俩可以通过互助做到这点。于是,我把野猫背包里的衣服、水瓶之类的,都拿了过来,放在自己包里。她的步子顿时轻快了许多。我的背包竟然并不觉得怎么特别重。也许是趁机塞了点东西吃,也许是男子汉逞能的精神作用。更大的可能是,此时此刻我终于感觉到胜利完成此行的可能,亢奋不已。

天偷偷地亮了。我急不可耐地熄灭头灯,第一个宣示黑夜的隐退,黎明的到来。这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像是挥去走夜路的全部担忧和疑虑。自信伴随光明一点点增强。四个小时过去了;五个小时过去了。日头仍然被左手边的悬崖挡着,给我们照亮却没有逼人的灼热。也许是六个小时过去了。除了两三次短暂的间歇,脚步一直没停。并没觉得特别困倦,脚步也依然稳健、有力。毕竟是上山,肩膀上的背包沉重起来。背包带勒得一阵紧似一阵。把两手反剪背后,托起背包,让肩膀得到片刻的松弛。间或地撅起屁股,让背包落在腰间和臀部。比较恼人的是,左脚腕开始酸疼。这是我一开始就比较担心的。长距离拉练,无非会因为两种情况而失败:第一,局部疼痛,包括关节韧带和肌肉;第二,供氧、供血、能量水分补充等全身系统出问题。到目前为止,上下大峡谷十几个小时的经验告诉我,局部损伤和疼痛,不太可能逐步加剧,以至于非停下不可。这是因为,大峡谷的崎岖地形使你不得不经常变换步幅和姿势,不会造成腰以下部位任何一点持续和反复的压迫。腿脚左右扭动,幅度时大时小,疼痛点很快就会转移。野猫的坐骨神经疼,不但没有发生,反而全好了似的,兴许也是这个道理。果然,不多久,我左脚脚腕的酸痛感就没了。始终疼痛的地方,只有几个脚趾甲。出发前,Paul和Jay忘记了让大家修剪脚趾甲。走平常路,再长,很少会伤脚趾甲。大峡谷这样的路—或任何崎岖的山路—则不同,脚趾总会顶撞鞋子,造成损伤。好在,这类疼痛不像肌肉痉挛,可以挺过去。

我们终于到了“隐士小道”唯一的一处休息站。这里有个凉棚,两张长椅,和一弯小溪。队伍停下吃午饭。我已经记不起这里离谷顶还有多远。野猫兴奋极了,说这里离谷顶就只剩两英里了!“可能吗?”这会儿,也就才9点多不到10点吧。出发才六个小时多,我们居然已经走了近9英里。可我想,野猫是不会错的。Jay和Paul显然也很高兴。我们大大超前了预定计划。但他们并没有喜形于色,因为最后的路是最难的。仅仅十几分钟后,Paul就又抗起背包,拉出开路的架势。野猫问我,走前还要不要灌点水。我一看几个瓶子,48盎司的大瓶,还满着,几个小瓶也有剩余,就说,“够了,别徒增负担了”。野猫表示同意。水消耗少,主要是因为夜间和阴凉处行走,出汗少。出汗少,体力消耗也小。清点食物也发现,多半能坚持到最后了。Ok,ready for the final push(万事俱备,就剩最后冲刺了)。



最后的将近两英里路程,坡陡,加上多暴露在阳光下,很难走。午饭后出发半个多小时,我们来到了所谓的“天堂之阶”。离谷顶只有1.5英里左右了,但垂直高度达1500英尺。Paul停下对大家说,“这是最后一段,叫‘天堂之阶’。但感觉像是入地狱。从这里开始,我们各自按自己的能力走。注意心律和呼吸,不要贪快。谷顶见。”说完,扯开大步走了。野猫很自觉地给后面的让路。爱尔兰姑娘和小伙,乌克兰汉子,两个法国姑娘……从我们前面走过。Jay也提前结束收容任务了,走过我俩。唯有德国小伙Hienrich,没有超过我俩的意思。总算有人给我们留个面子。

也许除了我们后面的几个,其他人一路上都憋着一股劲儿。这会儿缰绳放开了,争先恐后,转眼就没影儿了。如果野猫不在,不知道我会不会也冲上去。男人的争强好胜,不就是要在这种场合表现吗?其实,男的真不见得比女的体力—特别是耐力—更好。长距离游泳和超级马拉松赛,往往女的比男的更强。如果你问生物遗传学家,为什么男的更愿逞能,他们会告诉你,这跟公孔雀开屏斗艳,在母的面前显掰,是一个道理。例外很少。信不信由你,反正我觉得就是这么回事。现在回想起来,野猫的慢,十有八九是救了我了。不然,说不定没到顶,就心力衰竭了。长距离跋涉会有感觉上的错误。完成了十分之九的路程,会以为剩下的,就只是“从娃娃手里夺糖了”。其实不然。许多马拉松选手都是在最后几分钟的路上“崩盘”的。如果你参加超级马拉松,50-100英里的路,会有专业医护人员定点监测血压、体重等。就算是只剩下几十步路了,就算你觉得自己能行,如果检测显示生命危险迹象,你会被强迫停止。而眼下我们剩下的路,可不是几十步,也不是上百步,而是接近一个香山的路。冲刺?找死。

野猫的步子一如既往地沉稳,slow and steady。忽然,我发现Hienrich不见了。赶忙让野猫停下。我大叫了一声“Hienrich”。立即,有了回音。原来Hienrichm在照相,并不是累趴下了。Hienrich是个例外。他很慢,也不想跟谁比试,也无意证明什么。他只是专心于自己喜爱的东西。走自己的路,按自己的节奏。跟在我们后面是他的选择,而不是体力所限。跟上后,他很客气地问我们,能不能头里去。当然。他就前面走了,不紧不慢。野猫还是呼啦呼啦地喘气。我跟她说,“能不能试试深呼吸,别浅呼吸?”有经验的说,每三步呼一次气,再三步吸一次气。深长呼吸比短浅呼吸效率高,能够给心肺和血液提供更多氧气。我觉得挺灵。可野猫好像做不到。只好作罢。肺活量不是一两天能练就的。“嘿,你们到底上来了”Jay的喊声。抬眼望去,Jay站在不远一个悬崖高处,俯瞰着我们。看来,他要把最后的护守任务完成。当我们走完最后一步,登上谷顶的时候,Paul冲了过来,跟我们击掌祝贺。“We did it”他笑逐颜开。“在八个小时内”Jay补充道。Mission accomplished。



不知怎的,当时的感觉,与其说是喜悦不如说是怀疑。如此顺利地登顶,有点不可思议。不是如释重负,也不是喜出望外。而是觉得异样,甚至不知所从。身体的前行似乎已经形成惯性,不能一下子停下来。放下沉重的背包,身上一轻,步履竟是轻飘飘的。跋涉大峡谷,可能本来就不是一件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但我们还是感到,非常幸运。我实在无法想象,如果遇到阴雨,怎么可能走上来?如果不是我们早出发,体力又会多消耗多少?如果真的发生什么意外—而这种可能性很大—我们又会以什么样的心境回忆这次“探险”,怎样评判最初的决定?野猫说,她从来没有想到此次旅行会是如此困难,如此艰险莫测—至少对于我俩来说是如此。行前和途中的种种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只是意外的困难,不料以意外的顺利结束。于是,身心的快感便难以言表。这种感受,可遇而不可求。

不可思议的是,心灵久违的亢奋,是以皮肉之苦换来的。我们并非没有经历过皮肉之苦。相反,较之后辈,甚至只是年龄稍小的,我们经历过许多苦难。如果只是记述皮肉之苦,那这种旅行实在算不了什么。为什么短短几天的野外生活和山间跋涉,竟能激发如此多的感想和写作冲动?也许,肉体的痛苦必须有某种意义。那我们此行的意义又是什么呢?也许是发现了自己内心中潜藏着的活力与激情;也许是发现自己仍然年轻;也许是感触到了生活中更广阔的地平线;也许是发现了另外一种活法?野猫问我,“将来有机会是不是再去大峡谷走一回”。我说,“绝对不去了。”不过谁知道,哪天我就忘了此番遭遇的惊吓呢?  

鸣谢:在本文写作过程中,不少朋友来邮件鼓励。特此,一并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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