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转房

有一位地主朋友,无心再做地主了,把房子都转给我。

问题如下:

  1. 是否需要重新写lease agreement, 还是执行现有的lease agreement ?
  2. 大部分租赁客还行,有二户没交房租,正在打官司,是让原来地主继续打?还是我接手打?
  3. 原地主房租普遍较低,能否给2个月终止原合同,提高房租?
  4. Section 8 的租赁客 有何特别需要注意的?
  5. 租赁客的deposit 是应该原地主给我,还是我从租赁客中收。
  6. 针对租赁客的修房要求,如何处理?
  7. 其他注意事项
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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