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金的问题

请教日坛的前辈一个关于年金问题。
本人为永住资格  已经交厚生年金14年了, 日本有不动产,因为一些原因要辞职回国定居,已经交付的年金该如何处理?回国期间不动产打算出租
主要是不想失去永住的资格,又不想这14年的年金白交了,该怎么办比较好呢?
查了一下 据说外国人回国可以退一部分,但是好像退的很少,而且这样拿了退的部分的话 不知道对永住有无影响?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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