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Moot Court)

昨晚在NETFLIX上一口气看了Kate Winslet主演的两部电影,《Labor Day》和《The Reader》,觉得都很不错。当年看《泰坦尼克号》时就喜欢Rose,  一双大眼睛非常清澈、天真,觉得她就是个本色演员。现在她的演技可老道多了,无论是饰演《Labor Day》里爱上越狱犯的单亲妈妈,还是《The Reader》里不识字的纳粹集中营女看守。在这种人物少、情节简单的drama电影里,人物性格和内心世界必须靠演员的演技来表现,所以对演员的演技是个考验。Kate演得很成功,充分体现了她的实力。

两部电影都涉及到法律,一个是越狱的逃犯,一个是对集中营罪犯的庭审。大概是因为我潜意识里还是XMJDH(羡慕嫉妒恨)那些靠耍嘴皮子就能讨个好生活的,比如律师,再加上也自认为是个能言善辩之徒,所以我对电影里控辩双方唇枪舌战、你来我往的庭审场面总是饶有兴趣,有时候恨不能置身其中,一逞口舌之快。

94年来美出差,正好赶上OJ Simpon一案。当时的庭审直播我不能全听懂,只能听个大概,但靠读报纸和杂志,我一直follow这个案子,直到最后OJ被判无罪。现在回想这个案子,仍记忆犹新。案子的一个转折点就是警官Mark Fuhrman的作证。Mark声称在OJ家找到了带有遇害者和OJ血迹的手套。在随后的辩方cross-examination阶段,Mark说他不是racist,从没对黑人说过“黑鬼”(nigger)。但没有多久,辩方就找到了Mark曾多次说过“nigger”的录音带,这说明Mark在撒谎,那么他就没有integrity and credibility,他的证词就不能被采用。随后这个案子惊天大逆转,让所有人瞠目结舌。

今早上几坛一看,发现一个话题正好可以做个case,那我们就来做个法学院学生常做的Moot Court吧。当然这是个民事诉讼(civil trial),不是刑事诉讼(criminal trial)。
----案名:“冀朝铸损害毛主席名誉案”
----被告:冀朝铸
----原告律师:华府采菊人
----被告辩护律师:24KFe
----大陪审团:全体看客

如果能认定冀朝铸说过“毛主席,你疯了吗?”,那根据“American Defamation Law”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陪审团就可以判定冀朝铸guilty。

现在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并非是《冀朝铸回忆录》,而是一个叫”行者“的博克。我看了一下这个博克,其中一段“王海容与江青当庭打架,王狂抓江青头发,一抓却把江的假发抓下来,江青露出一个大光头”。江青是否戴假发不知道,但江青是大光头么?记得刚粉碎“四人帮”的时候,坊间流传过江青身上都是假的,屁股、胸、头发,现在江青的前秘书都证明这不是事实。江不但不是假发,而其头发非常好。因此,这个“行者”的证据不能被采用,原告方必须提供新的证据。老华说:“链接在此,我不负责鉴别”,这可不行。民法是“谁主张,谁举证”---“you claim it, you prove it”,否则法庭要判你输。

其实,即便找到了冀的原版英文回忆录,里面确实有冀说“Chairman Mao, are you crazy?”,那也不能证明冀本人确实说过。像李医生的回忆录一样,说不定里面很多东西已经被人篡改了。

网上会争论,但网络毕竟不是法庭,也没有谁真的闲得蛋疼到会花大把时间和精力去求证。现在网络充斥着各类鱼龙混杂、偷梁换柱的东西,无论拥共的反共的,爱毛的和恨毛的,都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拿来己用,是真是假就不去管了。比如前几天某画家说“文革"中,毛接见完红卫兵,回到中南海照样跳舞。但我看到的却是”文革“一开始,中南海舞会就停了。那在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怎么办?我想有时候不妨靠一下自己多年积累的common sense。比如江青和王海容真能打起来吗?我想不会,她们是高层政治人物,即便撕破脸也不会亲自动手,更何况还有警卫和其他人。

但法庭是不认common sense的,所以在原告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之前,法官一敲木槌,Duang!case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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