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作中碰到几件事情和大家说说,中国国内的某些老板是这样做生意的,让我又气又目瞪口呆。
1)有个中国产品,最终马上和美国客户签单了,结果这个中国的小老板为了区区五百美金大洋运费的差别把个单子丢了。本身这个单就是做营业额,现在美国客户已不再和我们谈了,因为他认为我们不停在谈,没有实质性单子。
事后,中国小老板有些后悔,让我和这个美国客户再谈。我试了几次,无果。不可否认客户有些问题,但我有些质疑中方,你是要做生意吗?
2)花了几个月时间终于谈下来一个中国客户感兴趣的产品,现在我们已成功签约付款,就等美国供应商发货了。昨晚发生一个小插曲,让我不知所措。事情是这样,
中国先生让我和货代公司说,我们这边还想准备其它的几箱样品往中国发运,不知是否还需要再重新申报?物流上是否可以塞到船上哪个角上可以运回去。他还说,在中国内这种做法非常正常,美国可能查的比较严。如果可以,我们就准备,如果不行,就等下次订单。
难道你不认为他有画蛇添足之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