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话 2015年07月02日 星期四 晴
◎昨天晚上9点半钟,我正准备关手机,睡觉。手机响了,是冯先生打来的电话。
他问:发给你的文章,看了吗?
我:什么时候发的?什么内容?
冯:昨天上午发你qq邮箱,是铁流庭审结朿时发言稿。……2010年10月,我和你去拜见李锐老的时候,李老说:前不久,铁流来见我。这个人很不错,到处奔波为五七年的右派整理资料,编印《往亊微痕》。五七年的右派55万多个,死的差不了,活着的也都80岁以上了……这是抢救性的事,意义重大。他送了好几期给我。我没细看,你拿去看吧。当时,你把资料给我。回来后,我认真看了。我很佩服铁流。没想到他因此而被判刑……铁流庭审结朿时发言稿 ,看了几遍,催人泪下,我很伤感,很悲哀……
……
◎铁流 历史惊人的相似
尊敬的审判长与公诉人:
下午好!一个髦耋老人的我,七年来为陈诉反右的历史冤屈,出资出力耗时殚精,禀承谢韬老人生前遗志,坚持编制复印内部资料“往亊微痕”,而成为“非法经营”罪被告,今天站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接受审判。
真是百感交集,千言万语,万语千言,此时此刻又能说什么呢?天道无情,人世错忤,历史常常惊人的相似。
58年前正当我风华正茂,心雄万里,报效国家和民族的时候,为响应毛伟人和党中央“文艺作品要干预生活”的号召,写了篇8800字不成熟的小说“给团省委的一封信”,一夜之间沦为“政治贱民”,整整被劳教、劳改23年,直到1980年才平反、改正,重新回到“组织怀抱”再次为人民工作。
23年多么漫长的岁月,相当一个字关押了一天。没想到“平反、改正”35年后的今天,又为文章事再次成为人民共和国的囚徒。
是历史的重复,还是我又走错了房间?5个月前的2014年9月14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将我抓捕,现又以“非法经营”判我徒刑。
我一个灯前烛,瓦上霜的8旬老人,能“寻衅滋亊”什么?又能“非法经营”何业?“寻衅滋亊”就是写了几篇支持习总书记反腐倡亷,推进法治民主,批评刘xx的文章。
“非法经营”就是编印了五七难友群体记忆的免费赠阅的口述历史“往亊微痕”。我先后共编印了140多期,留下了近1500万字、2000个案例的右派凄惨人生。
这是个难以遗忘的国家民族伤痛史!必须有人去做!我愿意做,愿意承坦一切风险。历史不能掩盖,教训不能遗忘。
如果说这件事有什么错?错就错在没有得到政府的批准,与官方的认可。
但政府永远不会批准,官方永远不会认可,所以我的行为是“犯罪”,应受到法律制裁。为了不死在监狱,为了与相濡与沬的老妻厮守残年,我愿向党和政府低头认罪,接受法庭的判决,并遵守与有关部门达成的承诺:接受判决,决不上诉。
自此罢笔禁言,颐养天年,含饴弄孙,寄情山水,老老实实地过好退休生活。
谢谢成都市青羊人民检察院,免去了我“寻衅滋亊”的指控,也希望得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宽大处理,判处缓刑,开释回家。
2015年2月25日
(2015年2月25日庭审结朿时的发言稿,可惜未发言出来,庭审即宣告结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