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二个总统叫约翰逊,我要讲的是后一个,就是因为肯尼迪遇刺而从副总统转为总统的那一个。今天美国人对他在内政外交评价可相当两级,一方面因为越南战争他很有些臭名昭著;但是,他在内政方面却成绩斐然。
“经过长年对权力的追求,一旦他拥有了权力,他对美国人民说:"我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打算使用它。"而且他确实使用了这个权力来通过《民权法案》、《选举权法》(Voting Rights Act)、开放住房的法律、反贫穷的立法、医疗保险(Medicare)和医疗补助(Medicaid)计划、启智学前教育计划(Head Start)等等。”
美国总统的历史定位是要看他在位期间通过的立法而定的,因为这个东西不会因为他走人而消失,也就是对后世的影响。民权法案,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对一直到今天的美国民众都是影响巨大,所以历史学家今天对他评价越来越高,普遍认为尽管有越南战争这个重大失误,但他仍然是一个伟大的总统。就我个人看法,除了新政和二战的罗斯福,上个世纪没有另一个总统在对美国社会的影响能与之相比的。
他出生于一个政治世家,但却在是德州中部的一个小地方,2000年人口普查那个县只有两万多人。那一带因为德州州花而闻名,有一回春天我到那里去看花,当地的解说员告诉我们,约翰逊当了总统后回到那里,发现农村有人在井边洗衣服,才知道那里仍然没有电,在他的周旋之下,才把电接通。我大吃一惊,因为在中国稍后我作为知青下放,当地都是有电了,当然,没有人知道什么是洗衣机,电也是时有时无。
而在城市里,电视机,洗衣机已经是再平常不过的东西了。所以说那个时代美国城乡差距仍然很大,贫穷仍然是美国社会的大问题。作为一个极为老练的政治家,他知道一个简单而深入人心的口号的价值,于是提出了“伟大社会”,具体地说,就是消除种族隔离和贫困。
他其实是以强硬的种族观点而登上政治舞台的,到后来逐渐与之划清界限,最后走到了对立面。一般认为,他开始只是一个地方性的政治人物,在德州那个时候,在种族问题上面软弱,就根本得不到选票,不能谈从政。而他政治野心极大,目标是总统,而在种族问题上面强硬就不可能成为全国性政治人物,消除种族隔离是大势所趋,这种眼光他肯定是有的。
不过就他自己说:他从来就没有种族歧视的观点,因为他的父亲不让他有。那时德州三K党势力极大,控制了许多城镇,而他父亲是坚决反对三K党的,以至于他们不止一次威胁要杀掉他。想必他父亲是一个极为倔强redneck。
你相信哪一种说法,自己决定。至于我,认为两者也许并不矛盾,搞政治最重要的就是识时务为俊杰。不过从他后来的作为来看,很难让人相信他内心有很强的种族观念。
在这个方面,他的功绩永远不会被人遗忘。现在作为生活在美国亚裔,对此应该有更深的感受,现在经常还有人抱叹对我们的不公,我同样有类似的想法,要是还存在着种族隔离,那我肯定是不会来美国的,为什么要找那个气受。如果有的商店,餐馆你不能进去,公园有一个区域对有色人种不开放,你还会呆在美国吗?
他恐怕是一个redneck,下面讲几个他的小故事,可以了解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有一回一个美国教授深夜接到了美国总统的一个电话,感谢他对美国所作的伟大贡献,他不过是极为平凡的教书匠,完全莫名其妙,但对方根本不让他说话,于是约翰逊总统滔滔不绝了十几分钟,才发现弄错了人。
他极喜欢与人握手,据说有一回他将一只在一个人口袋里的手不由分说抓出来就握,却不知根本不是那人的手,而是一个小偷的。
有一次他开车,旁边坐一个女记者,他把车开到了超过一百哩,同时大讲公牛的性生活,女记者当然是花容失色,于是他把牛仔帽取下来把速度表一盖,继续讲。那是在美国妇女解放运动之前,要是在今天,性骚扰是逃不掉的。
如果上面都是一些难以确定的故事,那么下一个就完全没有疑问。在一次记者会上,大概是被记者们关于越南战争的问题弄得十分狼狈,为了证明他自己也有烦心的事,居然把衣服掀开,给人看他刚刚阑尾炎开刀后留下的疤痕。于是有一个漫画家就灵感大发,总统掀开衣服,露出的伤疤却变成了狭长的越南地图。这个老兄太有才了,以至于这成为了挖苦,嘲讽政客的经典漫画。
他身高1米93,相貌堂堂,作为政治人物,他的政治野心和娴熟的政治技巧都是登峰造极。搞政治而登上那种高位的人都不可能没有野心,这个难以比较;但有些历史学家认为在所有的美国总统中,他是最会和参众两院打交道的总统。比较一下欧巴马就知道了,欧巴马为医改真是焦头烂额,但他通过的那些法案有些一点都不比医改的挑战性要小。种族问题从来是美国老大难,民权法案可以说是美国影响最深远的法律之一。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的大多数成果都是靠这一法案而固定下来的,是现在美国社会多元化的基石,就凭这一法案,他在历史上的地位就不可动摇。
他曾经是美国众议员,参议员,长期是国会的领袖,这恐怕是他知道如何与两院打交道的原因之一。他与肯尼迪竞选党内提名失败,转而接受了副总统的提名,肯尼迪被刺以后,在飞机上宣誓,成为美国总统。
在作为副总统的时候,恐怕是他最失落的一段日子,完全被排除在重大决策之外,只被打发去做一些装门面事情。原因是他们是典型的政治联姻,肯尼迪家族完全不喜欢,也不信任他。肯尼迪家族来着东北部,而南部的选票却非常重要,德州是最重要的南方州,约翰逊却是长期代表着德州的众议院员或参议员,南方是他的票仓。肯尼迪赢得非常惊险,如果没有约翰逊在南方的鼎力相助,肯尼迪难以当选。
说到底这两个人太不相同,肯尼迪出生于新英格兰的豪族,接受地是类似于英国贵族的教育,读的是名校;约翰逊出生于德州乡下,读的一般学校。贵族那是要有些吟持,对人要有分寸,说话不能过分;而约翰逊却是一个德州乡巴佬,喜欢和人勾肩搭背,非常热情。肯尼迪那一帮人都有些学院知识分子的味道,认为他是一个大话连篇,举止夸张的怪物。看在选票的份上,不得不容忍他,当然,他们不是一路人。
他做什么事都是飞快而充满激情,走路都是小跑(这个非常有名)。他曾经一天做了22次的演讲,访问过5个国家,这个记录恐怕难以有人打破。他的运气实在是好,肯尼迪总统时间不长,如果肯尼迪不死,他不可能那么快成为总统,那么历史上的地位就难说了。虽然肯尼迪一直到今天在美国都很有人气,但历史地位不能与他相比。
肯尼迪的遇刺一直是一个谜,有人怀疑是他所为,但是,没有任何确实的证据。他的确有时是大话连篇,也是说谎的老手,但是,政治家不说谎就像性工作者不收钱,那难道是可能的事情?我不相信这种说法,不能因为一个人从肯尼迪之死中得利最大就说他是凶手。他和尼克松有着根本的不同,从来就找不到违法的事情,而说谎不过是他工作的一部分,并不违法。要是说谎就不能当美国总统,那美国就根本就不会有总统了。
他有一个非常美满的家庭,他第一面见到未来的太太就给迷倒了,然后狂追到手,相信一见钟情的人可以多一个证据。他的太太漂亮,有钱,而且非常能干,对他各方面帮助都不小。像他这样的人一生都不停在竞选,太太的支持,对他还有金钱上的帮助,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他经常公开对太太大加赞赏,在这方面没有什么负面的传闻。他们有两个女儿。
他死于心脏病,只有65岁。“他多年来大量吸烟侵害他的健康(平均抽三包烟),不良饮食习惯和压力,一直有严重的心脏病。第一次是在1955年7月引发几乎致命的心脏病,这导致他戒烟,直至1969年离开椭圆形办公室后再吸烟,此后一直戒不了烟,因而第二次是在1972年4月再患严重的心脏病”《维基百科》
在约翰逊刚刚成为美国总统的时候,非裔都认为是不祥之兆,因为他来自南方。但他们都错了,在支持民权运动方面,他做得比肯尼迪要强势多了。也许是他来自南方,更不在乎那些反对;也许正因为他来自南方,更清楚种族隔离所带来的社会分裂的危害,一个“伟大社会”的厕所门口有一个“白人专用”牌子,那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他的政治野心,不屈不饶奋斗精神加上的精明的政治手腕,使他在越南战争上越走越远,一个“伟大社会”还对付不了一个“共产的流氓三等小国”,他实在不甘心。
结果“伟大社会”是要花钱的,打仗那就更是无底洞,造成了赤字飙升,影响到了美国经济。到最后民望急剧下降,只有放弃了连任竞选。
罗伯特·卡罗写了一部关于约翰逊挺有名的传记,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还为此写了书评,下面是其中几段话:
“约翰逊能将看似完全没有希望付诸国会任何一院投票的法案起死回生,他所施展的政治技巧,即使你不是一个政治迷,也会为之惊叹。来自南方的民主党议员很擅长将他们痛恨的立法给搅黄,尤其是那些为美国黑人争取更多民权的法案。他们的阻碍能力令人瞩目,以至于新总统约翰逊的一位盟友,坚决反对他将肯尼迪遇刺得来的政治资本浪费在如此渺茫的事情上。
据卡罗所写,约翰逊回应到,"好吧,那还当这个该死的总统干什么?"
这是一个每位总统都必须提出并回答的问题。对约翰逊而言,在1963年底的几个星期里,总统这个职位意味着两件事:通过一项真正有威力的民权法案,来取代1957年他促成的一项孱弱得多的立法,那时他是参议院多数派领袖;另一件事是向贫困开战。只有他一个人清晰地认为这两件事实际上都并非毫无希望,因为美国历史上,仅有少数人能在推动立法和说服议员上与他相提并论。”
“他深谙打动他人之道,而且不达目标决不罢休。
如果你是坚定的党派人士,他会召唤你的爱国心;如果你是守旧派,他会将自己的计划装点成主流势力的选择。他对人的恭维细致入微、基调精准、控制得当,他的豪言壮语亦是如此,不论手段,只要能起作用就行。虽然约翰逊没有亲吻萨姆·雷伯恩(Sam Rayburn)的戒指,不过他的双唇确曾触到雷伯恩的光头。而哈里·伯德(Harry Byrd)得到了他的尊重和重视。当约翰逊成为总统时,他终于拥有了与其政治技巧相匹配的权力。”
“有那么短短几年,林登·约翰逊,这位曾经相当寻常的南方民主党人,一个极度渴望权力却处处受限的人,超越了他的政治过往和个体局限,拥抱并推升了他孩提时的梦想,即将机会和平等带给所有美国人。经过长年对权力的追求,一旦他拥有了权力,他对美国人民说:"我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打算使用它。"而且他确实使用了这个权力来通过《民权法案》、《选举权法》(Voting Rights Act)、开放住房的法律、反贫穷的立法、医疗保险(Medicare)和医疗补助(Medicaid)计划、启智学前教育计划(Head Start)等等。
他深知总统一职的任务所在:打动人心。对国会议员,他常常使用各种手段;对美国人民,则是袒露他的真实情感。
即便是我和约翰逊在越南战争问题上分道扬镳,我也从未像很多同时代的年轻人那样憎恨他。我没法恨他。他对推进民权和公平机会所作的努力举足轻重。我现在仍然感激他。约翰逊彼时打动过我,经过这么多年的岁月,他仍能打动我。”
这样的评论也许难免有过誉之嫌,我来作一点解说。克林顿是没有资格谈恨不恨的,因为他想办法逃脱了去越南,那些被约翰逊送上战场的年轻人为什么就不能恨,难道他们牺牲就应该给政治家浪费掉?在这一点上约翰逊比他要强多了,约翰逊在二战时上过战场,曾经被日本传奇海军飞行员坂井三郎击伤,那是在空中,没有死只能是命大。
民权法的前期工作是肯尼迪做的,但是,不能在两院通过,或者会被改的一塌糊涂却是很有可能的事情,就像克林顿所说,那些南方的议员在这方面很有才华,而且是极力反对民权法。肯尼迪以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成就了这个法案,第一,他的死给美国民众带来的震惊只有珍珠港被袭和9.11能与之相比,在美国经历过9.11的人就会知道,这时美国民众就会团结起来站在政府周围。我们可以想象政治家们在公开会讲他们是多么的悲痛,不能说这不是真的,但就像克林顿所说,同时正在盘算怎么来利用“肯尼迪遇刺得来的政治资本”。这就是任何人倒霉就必然有人得利。不过约翰逊不顾盟友的反对,冒着政治风险(如果通不过他的能力就会受到质疑),把这个政治资本用于民权法,这可以说是真正完成了肯尼迪未竟的事业。
第二,肯尼迪上任时非常年轻,绝不会想到自己会死在任上,也就不会想什么继承人的问题,就是想到了,也不会是约翰逊。结果民权法以这种方式通过,绝非肯尼迪的本意,所以说,命运这个东西是天意,谁也不能预料。
要说打动,约翰逊的政治手腕肯定不止一次打动过克林顿,也许经常自愧不如,其他,那就说不清楚了。
也许,当约翰逊总统提出“伟大社会“,向贫穷和种族隔离开战的时候,不能说完全没有真情的流露。很多与他有过密切接触的人,认为说到底他是一个热情洋溢,真挚坦率的人,当然,我以为那是在没有政治利益的时候。
人都是非常复杂,说不清楚的,特别像约翰逊那种极有个性,身居极位的人物。不管怎么说,我以为美国民众因为越南战争,一向对他印象不佳,这有些不公平,他对美国所做的实实在在的事情,比那些明星总统要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