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筠一文节选
(三)制度与政治文化
归根结底,现在中国人纠缠不清的中西文化问题,实际上是制度文化。当前,官方把发展文化提上优先日程,高调唱响“主旋律”,要以政权的力量建设“核心价值观”,国家财政投鉅资支持主流文化产业,并且努力“走出去”以加强“软实力”,这一切都是为了与西方抗衡。
实际上,这是以文化问题掩盖了制度问题。一个民族或群体在某一种制度长期统治下、熏陶下形成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可以成为一种“文化”,或称之为“民族特色”;反过来,这种文化惯性又可以影响制度,或阻碍制度的革新。许多民间谚语,也是长期制度造成的,例如“祸从口出”,是中国人长期在言论受到钳制的制度下通过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在言论自由的国家就不会有这种谚语;例如“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就不会在公民社会流行。
中国的农耕文明和与之配套的皇权专制时间最长,在两千年中形成一套思维习惯,精英和草民都有共同之处。例如等级观念、重人治、轻法治,重官权、轻民权,重家世、轻个人奋斗;熟人社会形成的亲疏远近的观念导致对公益的冷漠;把自己的命运托付给明君、青天,而不是自己维权,等等。
关于对自由的追求。有人说这只是少数精英的追求,中国普通老百姓不太在乎自由,更在乎生存,安居乐业。这只是天性受到长期的压抑的结果。其实安居乐业本身就包含自由。如果没有创业、居住、迁徙的自由,如何做到?同为中国人的香港和台湾的居民为什么表现出比内地人更在乎自由?改革开放三十年以后的今天的内地居民肯定比闭关锁国时期对自由的要求更高,实际上相对说来也享有更多的自由。所以有许多看起来是“文化特色”,实际上是阶段性的,是某一特定时段内的制度造成的。对社会发展来说,在某一个时期文化是第一位的,在另一个时期,制度是第一位的。我在《制度与文化,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文中已详细论证。
关于制度文化,这里提出两点大的概念:
1. 政府和国家观念:
1)西方中世纪以前的“君权神授”和我国的“真命天子”“奉天承运”“打江山、坐江山”观念:政权基本上是武力打下来,假托神授,以取得合法。神授不仅是给一个人,而是给一个家族,所以祖辈打江山,子孙坐江山,直到被另一拨人用武力推翻。在这种制度下,国君有生杀予夺之权。
2)现代的统治权民授的观念。从古代到现代经历了曲折的过程,不必详述。到十七世纪约翰·洛克集大成提出《政府论》,是现代国家的理论基础。根据这一理论的逻辑:自然人本无政府,自然资源可以随便取,但是加入了自己的劳动,就成为私有财产。由于需要保护财产,才推举出一个或一些人管理,让渡出司法权。所以管理者(即后来的政府)最主要的职责是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父子是自然关系,所以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因而子女可以继承财产。但是统治权力(power)不能继承,一个君主死了,就应由民众重选。被推举出来实行管理的人没有时间从事生产,所以人们公摊一些钱物给他们以为补偿,这就形成纳税制度。
以上两种不同的制度文化,对“谁养活谁”的看法是相反的。
过去的观念是“食君之禄”,现代的观念是由纳税人供养。纳税人是主人,所以必须监督钱是怎么花的。“无代表,不纳税”。不过中国过去也有过“尔奉尔禄,民脂民膏”之说。也是一种朦胧的觉悟。如果明确了谁养活谁的问题,足以颠覆整个忠君的伦理道德观。
3)第三种国家观念是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阐述的,而为前苏联和一批自称社会主义的国家所实践:国家是阶级专政的工具。所谓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不承认人人“平等”的观念。一个阶级有千百万人,如何实行统治?通过政党,这个政党实际上也不是那个阶级选出来的,是自己组织起来自称代表那个阶级的。但是实际上政党人数也太多,只能通过少数领袖实行统治,最后高度集中到一个人。中国“文革”时发展到全面专政,以林彪的名义提出“政权就是镇压之权”。 这是从第一种政权的观念发展而来,权力集中达到登峰造极。为了把自己的观念合理化,这种理论硬把第二种政体也说成是“专政”,说一切国家都是阶级专政。其结果就是彻底否定了法律的权威性。
2. 法治还是人治
1)人治:中外古代王朝都有人治的观念:百姓的幸福取决于“明君”、“昏君”还是“暴君”,或者掌权的宰相。不过人治的观念在中国最长久、最发达,形成一种传统文化。这在儒家的政治思想中最成系统,其依据就是“以德治国”。孔子的理想:掌握统治权的“君子”和道德高尚的“君子”是合二为一的。他们应该以身作则,树立一种风气,然后“小人”风从。但是几千年从来没有做到过,权力与道德从来没有统一过,因为孔夫子没有想到权力缺乏监督是一定会腐败的。事实上,历代帝王基本上是以法家为里,儒家为表。毛泽东一语道破:百代都行秦法制。
人治在特定条件下可能效率比较高。例如俄罗斯的彼得大帝,以一人之力厉行改革,奠定了俄罗斯的工业化,确实很了不起。但是他采取的是专制的手段,谁反对改革就流放,或处死,没有改变制度,连农奴都没有解放。结果人亡政息,他儿子继任后,很多改革措施都被废除。还有一种情况是同一个统治者,起初很英明,时间长了,永远听不到不同意见,长期享受特权,必然走向腐化。
在农业社会、等级制度下,百姓可以“认命”,宣传知足常乐,乐天知命,可能还有一定效果。现在一个靠权势攫取大量社会财富的人,一面炫耀自己满身名牌,一面提议给每个老百姓建立道德档案,要求大家学雷锋。只能成为讽刺。
2)法治:其理论的依据是,对政府的权力必须限制和监督,绝对的专制,绝对导致腐败,到现在还没有例外。欧洲从十三世纪《大宪章》形成的宪政的观念:最高权威是宪法,而不是哪一个人。然后根据宪法原则,立各种具体的法律,对任何具体的事件都以有关的法律为准。如何实施?于是设计出一整套制度来,这就是民主制度。
在高度工业化、复杂的市场经济、激烈竞争时代,只能靠刚性的法治,不可能靠感化、靠道德教育。不让毒胶囊制造者倾家荡产,道德高尚的药商就只好破产。所以当前在中国以大力宣扬文化、回归传统道德来应对恶性的社会问题,有的人是出于无知或天真,有的人则是有意掩盖法治的缺失,逃避制度的责任。
3. 当前中国是制度问题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看在什么特定的阶段。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是有了新的制度,需要大力突破旧的文化势力、思维习惯;而当前中国表现出来的是道德滑坡,实际是制度问题,是法治缺乏的问题。现在的关键是需要突破制度,建立健全的法治,使一个社会多数好人得好报,而不是相反。在保证好人有好报的环境中,人们自然会形成行善的习惯。诚然,比起成熟的民主国家,中国人在文化上、观念上还有许多不成熟之处,有些旧文化、旧观念是十分顽强的,有了某种好的制度,还需要长期的教育和锲而不舍的推动,有时还要用强制手段,才能逐步实现。(例如美国反对种族歧视从立法到真正得到落实经过了一百年,期间还经过了联邦政府派兵到州里强制推行法院废除种族隔离的判决)。所以百年前孙中山提出“训政”。但是一是要真的向这个方向“训练”,二是要在游泳中学游泳。若是整个环境背道而驰,再过一百年也“训”不出来。
澄清几个当前流行的说法:
—— “用东方文化挽救所谓‘西化’的种种弊病”。这个问题我在《重建精神家园》一文中已经阐明:所谓西方重物质、东方重精神;西方纵欲、东方禁欲;西方重争斗,东方重和谐……等等,只要正视历史事实,根本站不住脚。古圣先贤著作里写的,不等于实践中已经做到,相反,正因为现实情况相反,才需要大声疾呼予以纠正。(周恩来曾对外国记者说:你们看我们的报纸大力宣传什么,正是我们缺什么。)人们往往向往古代淳朴的民风,认为现在物欲横流都是市场经济之过。这就像怀念童年时期多么天真纯洁,长大后变得世故、复杂,生出许多烦恼。不论那个古代是否真的那么美好,反正是回不去了。连孔夫子向往他心目中的理想的“三代”,也回不去,何况我们所处的现代世界?所以唯一的出路是向着现代文明:自由、平权、法治、人道努力。
——“中国是所有文明古国中唯一没有沦为殖民地而延续至今的国家,所以说明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特别优越而坚韧,因此无需改变。”
此说似是而非。首先“中国”指什么?如果是以汉族为主的中原,那么从“五胡乱华”到元朝、清朝,已经被“殖民”多次了。至少“元朝”应该算是亡于蒙古族,清朝算是亡于满族。否则为什么以岳飞、秦桧辨忠奸;为什么吴三桂、钱谦益算卖国投降?如果不算“亡国”,为什么要抵抗,打得那么惨烈?为什么一定被欧洲白人占领才算殖民?诚然,征服中原的蒙古族和满族在文化上都汉化了,典章制度也基本上采用中原皇朝的。(其实清朝已经改了许多)。那是因为,中原当时的农耕文明确实比游牧民族的先进、精致,汉族的语言、文化(也就是上述第二点的文化内涵)实在发达,皇朝统治的制度设计的确非常周到,便于统治。所以他们就采纳。文化总是从高处向低处流的。但是当19世纪中期,古老的农耕文明遇到工业文明入侵时,就不堪一击了。鸦片战争失败没有被英国全部占领,绝不是中国文化的胜利,是因为当时的世界形势,英国不可能,也无意一家独吞整个中国。假设——当然只是假设——中国在19世纪中叶像被蒙古或满族征服一样,被某个欧洲国家征服,汉族的文化显然不可能把人家给同化了。当然也不可能完全被同化,例如印度文化至今还保留下来,但是在典章制度上肯定是先进的同化或改造落后的。
有一点常为国人所遗忘,或故意忽视,就是实际上中国在文化上开放的时期比封闭的时期长,所以汉文化并不是单向的“以夏化夷”,而是不断融入和吸收了许多异族的文化,才有其生命力。最后一个阶段就是19世纪中叶以后的西学东渐,才造就了今天的现代中国。没有这种开放和融合——有时是以民族屈辱为代价——中华文化早已萎缩。
当前在“弘扬传统文化”的潮流下,封建糟粕沉渣泛起。我已有文章指出在宣扬“妇德”、“孝道”的名义下,竟然“三从四德”、“二十四孝”以及奢靡的殡葬和豪华坟墓都在借尸还魂,而且和当下的官商腐败结合起来,把百年前早已摈弃的恶俗陋习以及文化糟粕又捡回来,这才是中华文化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