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来中国的政治可以概括为:前三十年是折腾人民; 后三十年是让人民折腾;2009年起不折腾。 中国现在是政治和经济两极化,是社会分裂的一种体制,经济上是:“一切都允许包括法律禁止”,没有管理也没有控制;政治是: “一切都禁止包括法律允许”,没有管理但严格控制。这样的体制,目前使得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经济发展处于失控状态,必将在不久的将来产生严重的后果。“
2011年以来,以茉莉花革命为代表的新一轮全球政治民主化运动风起云涌,而在中国的公共安全事故是层出不穷,群体事件则是此起彼伏,自由、民主、政治改革和革命成为2012年以来的热门话题。作为一个有中国大陆背景的海外中国人,我无疑十分关注中国的现状以及将来的发展,在此愿意谈谈我对政治改革的一点浅见。
一般的说来在中国把国家分为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或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我认为这样的分法是非常意识形态化的,也非常不准确的,在冷战时期大体是没有问题的,但现在显然是片面的,因为不论专制还是民主都要靠法制维系,法制才是的构成国家的核心。
所有的共产党国家都是建立在乌托邦上的,是以社会意思形态立国的。共产主义运动在欧洲-在它的发源地已经彻底失败了,在苏联也彻底失败了,在中国呢? 相信读者会做出自己的判断。试问现在的几千万中共党员,特别是科以上干部有几个是无产阶级?到现在再谈什么”姓社还是姓私“毫无意义,”先生孩子后起名“,而不应该”先起名字照着生“,这样的历史教训真是够惨痛的了,所以我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首先应该是去意思形态化。
我认为现在世界上主要有四种国家:
自由法治国家, 如英,美和大多数欧洲发达国家
民主法治国家, 如日本,德国,新加坡
法律溃败国家, 如印度,拉美国家,俄罗斯及一些东欧国家
集权专制国家,北韩,越南,古巴及一些阿拉伯国家
我已在英国生活10多年了,期间曾在一家特大的德国公司的英国分公司工作过,由于工作的关系,我有机会与集团内部兄弟公司和第三方供应商打交道。对德国产品的特点和企业的管理文化都有一定的认识,但对德国始终没有能够有效深入地了解。2011年10月我去德国参加我所在行业的一个国际展览会,借此机会去柏林游览了4天。我一直对德国有着极浓后的兴趣,德国两次挑起世界大战,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一国之力横扫欧洲,如不是美国最终参战,后来世界的格局恐怕会难以预料。战后20年间西德再次崛起,成为世界上的主要经济强国之一,两德统一后,德国一度成为世界第三大的经济体,德国的产品以其高品质闻名于世。我曾经认为当代德国是人类当代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此次德国之行却多少改变了我的一些看法。
几年前据我的一个同事,一位高级区域经理讲,这家德国公司在欧洲的分公司都很不错,唯独英国公司搞不好。我那时认为英国和德国的文化不可调和,但我并不懂为什么德国和英国这两种文化不可调和。以前听说德国强调的是”不可以做什么“,英国强调的是”可以做什么“,这次德国之行使我想清楚了英国与德国的区别:
英国的法律和行为准则强调的是”什么可以做“。
德国的法律和行为准则强调的是”什么不可以做“。
英国是”一切都允许除非法律禁止“。
德国是”一切都禁止除非法律允许“。
以上两种是有管理的法治国家,但各有利弊,利弊容我在文章的最后进行论述。
糟糕的国家是:“一切都允许包括法律禁止”,这种是法律溃败的国家,没有管理也没有控制的国家,如拉美国家,印度,菲律宾,或者如中国古代的宋朝。
最坏的国家是:“一切都禁止包括法律允许”,这种是只有控制但没有管理的集权专制国家,如某些阿拉伯国家,前苏联及其他共产党国家,毛时代的中国是最典型的这种国家。这样的国家必然造成政治严酷封闭,经济上贫穷落后。
中国现在是两极化,是社会分裂的一种体制,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上是:“一切都允许包括法律禁止”,没有管理也没有控制;政治是是: “一切都禁止包括法律允许”,没有管理但严格控制。这样的体制,目前使得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经济发展处于失控状态,必将在不久的将来产生严重的后果,比如生态环境的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枯竭,所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德国在希特勒之前是民主国家,因为希特勒是通过选举获得的权力,我认为民主就是多数人参与国家治理,国家权力机构由选举产生。希特勒时代的德国是:经济上“一切都允许,除非科学禁止”。政治上是“一切都禁止,包括法律允许”。那种也是经济和政治不一致的分裂的社会,希特勒的纳粹党的全称为“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所以那时德国搞的就是“科学社会主义”也就是法西斯主义。
因为我不是法律工作者,因此就英美法律与德国法律问题向一个华裔美国律师请教,他写道:“英美法系(海洋法系)采用案例法,法庭根据过去的案例判决。如果懂法律的话,一个人在做一件事情之前便能根据以前的案例预料将有什么后果。案例法变化缓慢,除非有重大的社会变革,如人们对堕胎的容忍和对种族歧视的觉醒,最高法庭才会推翻原来的案例,作出 Roe v. Wade 或 Brown v. Board of
比如德国的铁路系统十分发达,火车站和地铁站互相连通,而且都是开放式的,无人查票的,这是我所到过的欧洲国家中唯一所见的(我没有去过北欧,不知道北欧国家是否这样),在一个地铁站看到一个的德文告示,因为我不懂德文,我估计是说:无票乘车,抓到罚款600欧元。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德国的法律法规是以“禁止”为前提的,所以不需要检票,违背了就属违法。
而英国的法律是以“允许”为前提的,比如英国某地的一台柜员机加倍付款,原来是银行的操作人员把20镑的现钞放到了10元的格子里。由于每张提款卡有提款限额,于是一些英国人发现这一好事后,就告诉了自己的亲戚朋友一起来提款。由于这样的行为是没有案例禁止的,所以这样的行在英国应该不构成犯罪或违法。银行即便掌握提款人的资料,它也无能为力,如果打官司,就得打到最高法院,就算打得赢,恐怕也是得不偿失。
而类似的发生在中国的“许霆提款机提款案”却有截然不同的后果: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由山西前来广州打工的许霆到黄埔大道西平云路上某银行的ATM取款机上取款,本来只想取款100元,谁知机器里面“吐”出来的却是1000元,再进行余额查询,显示仅扣除了1元。反复数次,许霆与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分别取款17.5万元和1.8万元,事发后,郭主动自首被判一年徒刑;许霆潜逃一年落网,2007年12月一审被判处无期。2008年2月22日,案件重审;3月31日,许霆被判处5年徒刑。重审判决“五年有期徒刑”的依据是“许霆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而且,“许霆在盗窃之后携款逃匿,案发后有没有退还赃款。”4月9日,许霆提起上诉。5月22日,终审维持原判。
法律法规是其民族文化传统的一种体现,总的来说:英国的“一切都允许除非法律禁止”的弊端是刑法宽松,坏人不容易受到惩罚,造成英国人的缺少纪律,喜欢惹是生非,其中最有名的就属英国的足球流氓。英国人这种性格,不擅长做或不愿意做技术上的发展,而热心于科学上的研究,追求革命性的突破,英国的基础产业几乎全军覆没,目前几乎都是掌控在外国公司手中。目前英国的GDP分布,75%是服务业,尤以银行、保险、商务服务为主导。工业和制造业仅占23%,其中制造业和能源业已长期萎缩,农业占0.9%。英国体制的好处是鼓励尝试,鼓励创新,所以改变世界的重大发明有40%是由英国人创造的(源自于BBC的一个电视节目),在18世纪,19世纪,绝大多数重大发明是由英国人创造的。很多商业模式和现代社会的金融产品,包括造成次贷危机的金融衍生产品也多是英国人发明的。英国这个民族非常善于创造概念、设计规则和框架,比如现代的体育游戏和规则也多是由英国人发明的。所以现阶段的英美是人类前进的领导者。
对应的德国的“一切都禁止除非法律允许”,这样的国家是法制严谨,人民遵纪守法,国家管理井井有条,令行禁止。在工业上是一切都禁止,除非科学允许,人们注重于已经存在的东西,强调的是在技术上的完善,推崇设计-设计是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的资源而不是创新,关注细节且追求极高的产品品质。德国体系的弊端是:设计上保守,德国的强势产业几乎都是传统的基础产业,如钢铁,机械制造业,电气制造业,但相对比较新兴的产业如电子制造业就不太行了,特别是是计算机信息产业和金融产业与美国英国相比差的就更多了。所以现阶段德国和日本是人类文明的维护者。
过去我认为英国人靠理性,德国人靠严谨,现在看来并不全面,都是靠法治,现在我认为英国是把自由放在第一位,因自由而民主,为民主而法治。德国是把民主放在第一位,因民主而法治,因法制而得自由。世界其他民主国家的区别是自由,民主和法制孰轻孰重,孰先孰后的区别,还有遵守原则的程度的区别。比如日本就是在美国的强迫下建立起来的民主国家,就是把法制放在第一位(被迫的):因法制而民主,因民主而得自由,日本的体制我认为是把德国和英国体制的长处完美的结合起来了。英国是海洋国家,他的文明是海洋文明,德国是大陆国家,他的文明是大陆文明,他的法律发规源自于过去的封建传统。中国作为一个有这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大陆国家,如果要学习欧美的制度体系,我认为应该学习德国体系,就是把民主放在第一位,因民主而法治,因法制而得自由。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或者是管理方式,民主可以自上而下,也可自下而上,也可以被民主。最好的方式应该是至上而下的民主,这样社会的代价最小,比如英国和日本的君主立宪制; 而自下而上的民主(革命)就不好了,如法国的大革命和中国的辛亥革命,社会动荡好多年。
现在华人社会的情况是:
香港是英式民主:“一切都允许,除非法律禁止”,是被民主的。
新加坡是德式民主:“一切都禁止,除非法律允许”,这是对华人最有效地一种制度,因自由而民主,特殊情况下的由下而上的民主。
台湾是开明专制向民主政治的过渡期,是由上而下的。经济上是“一切都允许,除非法律禁止”; 政治上是“一切都允许,包括法律禁止”,相信台湾很快会建立起英美式的民主体制,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中国大陆则是出于一种政治和经济分裂的状态,是民主的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应该尽快实行政治体制改革,首先应该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民主机制。
(中新网2004年9月15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15日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说胡锦涛说:“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胡锦涛指出,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中国不缺少法律,中国的问题主要是“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还有广泛的执法犯法的现象,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法律的制定者,历史上却一贯带头破坏自己制定的法律。中国有很巨大的人口,如果采用英美式的民主“一切都允许,除非法律禁止”,条件还不成熟,人民的素质也达不到,更缺少历史传统,必然会造成政治上的失控。所以如果中国共产党真是要创建和谐社会,就应该尽快建立党内民主,逐步过渡到全面民主,如开放党禁报禁,给人民监督政府的自由和权力,并建立健全法制,严格执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认真维护法律的尊严,使中国成为“一切都禁止,除非法律允许”的现代化的民主法制国家。
当年的大右派章伯钧说“现在工业方面有许多设计院,可是政治上的许多设施,就没有一个设计院。我看政协、人大、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应该是政治上的四个设计院。应该多发挥这些设计院的作用。一些政治上的基本建设,要事先交他们讨论,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现在大学里对党委制很不满,应该展开广泛的讨论,制度是可以补充的,因为大家都是走社会主义的路。这样搞,民主生活的内容就会丰富起来”。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现在看来大章伯钧先生的观点真可谓是真知灼见。
中国各行各业都应有一个系统设计院,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来调整社会各个系统使之良性运转。
在社会系统上,最好的例子是公共交通:
红灯一亮,日本人和德国人,深更半夜,路上没人,他马上会站住等灯绿了再走。这在老中眼里,是大傻。但人家在总体上生活简单,总体的效率更高,而中国人连过个马路都搞得心惊胆战或一身臭汗。对于某一个体,在这一刻是省了时间,但由于他的行为影响了司机的正常运行,一车人都耽误了时间,搞不好还有车祸。所以我对在中国驾车的体会是:司机要把公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看管好;而在欧洲,司机只要把自己管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此基本上不会出交通意外。据我的观察,德国人不闯红灯,还有别的原因:
1. 市区里德国的车速快,比英国至少快30%。
2.德国的交通规则允许“小转弯”,就是前面红灯,可以像右转,因此车流情况复杂。而英国是不允许“小转弯”的的,路况简单,容易判断,所以英国人在路上没有车的时候,是不会傻等绿灯的,但显而易见德国的交通体系更有效率也更安全,由此还可以看到英国的体系是个体优先,德国的体系是集体优先,因此我说英国是自由法治国家而德国是民主法治国家。
在自由民主的基础上,美国的先贤们设计了很好的系统,建立起来后用律师来维护它,但他的系统工程没有德国和日本那么严密,因为美国多民族,很难向单一民族那样紧密服从。
中国人有很好的服从性,但特权观念太强,大都不守规矩。特别是严密的社会系统对能干的人,有野心的人是个束缚,这些人一定会想方设法破坏他。比如毛泽东,他创建了一个体系,实际上1949年以后建立的体系是相当不错的,只是到了1957年,毛泽东为了个人独裁,带头破坏它却要老百姓遵守他的规则。所以这个系统很快就会乱像百出,到了1976年中国政治和经济实际上是走到了崩溃的边缘。现行体制是彻底开放了经济,但政治上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改变,不同的是:“前三十年是折腾人民;后三十年是让人民折腾”。
(中新网2009年1月2日电):中共举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总书记胡锦涛连续用了三个“不”:“只要我们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够胜利实现这一宏伟蓝图和奋斗目标。”
从2009年起“不折腾”了,但人民要不要折腾呢?这是一个问题,要是人民起来折腾,不动摇,不懈怠将无从谈起,伟大目标也将无法实现。
有一个英国人说,我们有5%的人非常优秀,剩下的95%是“享受人生的,这5%可以带领英国前进”。所以我认为好的社会系统:0.5%的人设计系统,5%的人维护系统,20%的操作系统,其他各司其职。
中国可以产生20%的优秀的操作者,但在坏的系统里,这些人越能干,有时对国家就越有破坏力,中国的大学也培养不出0.5%的设计者,而英国牛津剑桥是培养这种人的,中国的5%的维护者也培养不出不来,而英国的前50的大学可以产生,剩下的20%操作者由其他带有职业性质的大学产生出来。印度采用英国高等教育体系,培养所谓通才,而不是专门人才,印度就没有20%操作者,这些人就算有,因为他们没有语言问题,他们就会跑到英美国家去,所以印度大概永远都搞不好
现在中国是各行各业都没有建立起一个好的体系,一个国家的整体的效率非常低,而且乱象百出,这是政府的责任。中国可以搞得好,关键不在是在社会制度上,社会意识形态-姓社姓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各行各业,尽快建立起完善的系统,特别是公共安全方面、食品安全方面和环境保护方面。对于政府来说,政治问题可以转化为技术问题,而技术问题得不到解决,积累起来就是政治问题。当人们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普遍丧失安全感的时候,恐怕革命将不可避免。到国外才知道原来革命不是褒义的:“revolution”=“Turn around” (转一圈,翻个底朝天),意味着破坏和流血,中国自辛亥革命已经一百年了,血流得太多了。所以我认为尽量把政治问题技术化,“与时俱进”,最终能够以变革代替革命,这将是国家之幸、人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