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彼得案:我要拉警察局长和纽约市政陪绑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2016-03-27 12:39:22
纽约治安的真正保卫者,就是梁彼得这样的一线警察,凡事不计较个人安危,危险地带总是走在前面。而不是靠那个躲在后面欺负同事的孬种白人同事,也不是靠这样不负责、不专业、冷血与虚伪的警察局长。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2016-03-27 12:32:26
白人警察晃着膀子走在后面如同打酱油的,小梁双手满负荷走前面,开门只能用肩膀,这套身体联动客观上也让小梁无法精确控制手指头的动作。

这种巡逻风格,说明纽约警察局工作风气很坏。局长大人:安排两个新手道高危地区已经是你不对,纵容这种工作风格更是涉嫌种族歧视。事后,把小兵蛋子当抹布扔出去,更显得薄情无义不负责。

小梁受审,局长难辞其咎,应该为小梁陪绑。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2016-03-27 12:05:07
怀着受害者心态的黑人检察官以及印满家庭背景的撒谎的陪审员,都是心理扭曲变态的,都是借职务之便故意报复社会。

梁彼得在当时和事后的行为符合一个心里健康的正常人反映。走火时,葛利不在他视野里。他完全不是故意的。既然使无意的,顶多是失误,哪里来的罪?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2016-03-27 11:56:07
黑人检查官怀着很深的受害者心态,迫不及待地重重地起诉梁彼得。陪审团也轻率,竟然有隐瞒家庭背景的撒谎者。梁伤了人命,是无心之过,他们却是真正地把法律当儿戏,比草菅人命好不了多少。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2016-03-27 11:40:33
我强调负责工作安排的警察局长和负责电力照明的纽约市政的责任,就是要分散黑人对梁彼得的火力,也分散他们对华人的迁怒。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2016-03-27 11:34:24
我其实是想用"环境因素分析法",以及用心理学,一起解释梁彼得在当时的本能的快速反应的合理性。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2016-03-27 11:29:27
黑人黑夜走黑楼梯,深夜11点多了,哪来的精力走到7楼?为什么不走照明良好的电梯?何况他曾24次被捕,是毒品惯犯。此事你我可以不管,但警察局长不能不追究。

葛利在深夜在一般人意想不到的偏僻地方弄出可疑的动静,构成了环境的紧张诡异。这如同观看警匪片,无需额外的音响效果,无比安静的黑夜,哪怕轻轻的吱呀一声,当事人都会吓一跳,甚至观众也会吓一跳。

梁彼得那时是高度紧张的。全副武装的警察,两手满负荷,用肩膀开门,忽然听到动静,手指头很容易下意识地触碰什么东西。陪审团老头子安静地坐着扣扳机,当然觉得吃力。但梁是全副武装的警察,神经处于紧绷的作战状态,当然不费吹灰之力触发扳机。

葛利如果当时也持枪并且有毒品,梁彼得就不是失误,而是英雄了。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2016-03-27 11:17:06
负责工作安排的警察局长和负责电力照明的纽约市政也是有责任的。他们如果不是如此善于推卸责任,黑人就不会把火力对准一个可怜的一线警察梁彼得。不需要重判梁彼得,只要轻判这两个部门的头头,黑人就得到了更大的胜利。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2016-03-27 10:37:50
局长大人:你若真的有正义感,请你坚定维护梁彼得的利益。事先,是你,胡乱安排工作,派两个菜鸟巡逻高危地区;事后,是你,冷血地开除了需要组织撑腰的菜鸟警察。

你为什么没有一点职业嗅觉,调查一下葛利为何不走照明良好的电梯,反而在深夜走黑咕隆咚的楼梯?你为什么不想想,胸部中弹的人能否接受CPR心肺按压?

你是个不负责任的家伙。你若能力强,纽约治安不会这么差。你若能力强,梁彼得不会陷入窘境
chichimao 发表评论于
好 顶
那白警比梁資深 為何在後?
誤殺 不通 槍口没向人 殺誰? 殺牆不成?要有殺人意圖才是
梁的道德 不是法庭能審的 是上帝的事。 和是否有罪两碼事, 如論道德 那死的人前科一堆,不更該死了?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法弄' 的评论 : 道德批判不宜轻率。

我就某个事情写评论前,一定是阅读了大量资料后才会有发言的欲望。你应该向我学习。:)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梁彼得虽然经验不足,但从他事发前的勇敢表现看,他是个有担当的青年。这是个好苗子。我不要看见他因为有担当而被社会逼入歧途。

相反,他那个白人同事,跟在梁彼得后面晃膀子,梁彼得两手满负荷,这个白人同伴却连门都不帮忙开一下,导致梁彼得持枪的手指发生技术性失控。这个白人同事真的很猥琐。

事后,陪审团竟然怪梁彼得不施救。岂有此理!这个白人警察哪怕就是一警犬,也不能什么事儿也没有吧?为什么一切physical和moral的事情全部归于梁彼得一人?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为了对得起读者,我把一段带错别字的评论更正如下:

怀着受害者心态的黑人检察官以及隐瞒家庭背景的撒谎的陪审员,都是心理扭曲变态的,都是借职务之便故意报复社会。(那个撒谎的陪审员的报复心态尤其明显:自己的爹持枪杀了人坐牢七年,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凡持枪伤人性命者都应该坐牢)

与心理阴暗的黑人检察官和那个撒谎的陪审员相比,梁彼得的一切表现反而是最正常的,无论在当时还是在事后,其行为符合一个心里健康的正常人反映。走火时,葛利不在他视野里。他完全不是故意的。既然是无意的,顶多是失误,哪里来的罪?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小编,你今天很给力!谢谢你推荐我的这组评论!复活节快乐。
德南苏北姥 发表评论于
八楼的警察走火,打中五楼的黑人。他看不见任何人,当然是先寻找子弹壳,而不是救人。他是在找子弹壳的过程中,终于发现有人倒地的,然后才意识到可能是被子弹击中后跑到五楼的。

第一反应是找弹壳,很符合逻辑啊。这就构成犯罪了?

manslaughter 与中文"误杀"差别很大。拆开来,就是man slaughter ,就是杀人,屠戮人,是crime,不是mistake.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梁的道德低下,
牛皮大王 发表评论于
楼主分析透彻,是个人才。我们不但需要维护正义,更需要把如何维护正义的道理讲清楚。
在这里发文章是一种方式,更好的方式是能直接贡献这种能力给华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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