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破坏一国两制?

港澳办主任王光亚在香港回归19年,终于说出我心中疑惑。

他早前在北京开腔评论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事件时说,他们出的那些书,并不是关于香港的事情,也不是关于香港的民主,而是关于内地的事,在香港出版攻击内地政治制度的书,然后拿到内地来卖,本身就是破坏「一国两制」,若林荣基这样理解「一国两制」,这样的「一国两制」不要也好……

早在多年以前,常听到泛民说要「结束一党专政」,我就想,香港三权分立,内地一党独大,这就是两制最大的分别。泛民天天叫喊要推翻内地的一党制度,不就是主动要破坏一国两制吗?

回归前的初衷,有句话形容得最好,就是「河水不犯井水」,却原来,十九年下来,井水却天天来犯河水。

这一回,明显不过,完全是河水的事,禁书内容、售卖对象,都是内地人内地事,只因製作过程是在香港进行,连林荣基、何俊仁都称这些做「禁书」,这个「禁」字,不就代表你已明知触犯内地法律,何辜之有?

梁家杰说:「林荣基的行为全部在香港发生,不明白为何要面对内地刑法?」我都不明白张子强明明在香港绑架首富之子,为什麽会在内地被枪决?

吴霭仪也说:「香港人只需遵守香港法律,不能因做了内地不喜欢的事,就被内地拘禁。」我都不明白,香港女人穿著回教徒不喜欢的背心热裤进阿富汗,为什麽会被抓进牢?

每地有每地的律法,荷兰抽大麻是合法的,新加坡藏毒是死刑的,荷兰人袋一包大麻入新加坡境被捕,可以用荷兰法律来鸣冤吗?

大状啊大状,在庭上你尽可扭横折曲为付钱聘你的大贼辩护,但这不是法庭,这是现实世界,现实是,你带一份「苹果日报」过罗湖桥都是违法,带一根大麻烟入新加坡也是犯法,你可以质疑它,但你不能无视它。

为什麽记者不反问大状们几个简单问题:林荣基有没有在内地卖禁书?在内地卖禁书是不是犯法?

嫖妓在香港不犯法,但在内地嫖妓是会被捕的,这就是一国两制;正如香港卖禁书没事,但在内地卖禁书是违法,谁不承认这点,谁就是破坏一国两制。

藏龙卧虎 发表评论于
TG从来就是骗子。

从过去的公私合营,大鸣大放,到现在的一国两制。你如果相信TG,你就是SB。

菊香书屋 发表评论于
3000伏兵啊
马同志 发表评论于
哈哈。。。这么愚蠢的文章都敢写?不说内容,光看标题《谁先破坏一国两制》,这不是承认中国政府破坏了一国两制了么?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看把猥琐蛮太监急的。你应该这样说,我猥琐蛮太监是自愿不要选举权的。在伟光正的英明领导下,你们要直选就是犯上作乱,就应该砍头三次,就应该五马分尸。
周8皮 发表评论于
最开始一口咬定是桂如海当年车祸逃逸,其他人是“自愿”到大陆作证和配合警方调查。这会儿赤急白眼地又说是犯了内地的大不敬罪,自己扇自己脸不疼么?
降魔 发表评论于
儒家特色的法西斯专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传承、弘扬和发展中国儒家特色的法西斯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智慧和美德。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香港有些人不知天高地厚,违背了一国两制的规律,
受到英美的挑拨,还要要求直选,太嚣张了!
大号蚂蚁 发表评论于
王在法上,老虎屁股。
山地 发表评论于
所以香港警察应该去美国培训。
山地 发表评论于
美国当然比大清好,警察经常当街枪毙嫌犯,省掉了公检法。美国的在监率比朝鲜还高,这么先进的国家大清怎么能比?
springdale 发表评论于
香港人,天真地相信共产流氓集团的谎言。
席禁评 发表评论于
既然香港公民在大清国犯了法,应该接受大淸国的法院审判,但是你大清国却有法不依,却让人家电视公开认罪,请问这合大清的律法吗?认了罪,就放人,说明人家无罪。以后大清的公民也可以效仿,犯了罪,上电视认罪,立马放人。那还要法院干什么?你说香港书商出有关中国的人卖往中国,那么你为什么又跑到美国的网站喊什么冤呢?你不是干了跟香港书商一样的事,不过算你走运,美国不跟你们大清一般见识,没人抓你,更没人让你上电视认罪。大清好还是美国好,你自己扪心掂量一下吧!
瀛客 发表评论于
今年七一游行的人数比去年多了一倍,就是因为这个绑架事件香港人有了危机感。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太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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