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20分钟连接西郊和市区的火车,我进城办事。从联运车站的电梯升上地表,正赶上午休时间,人们纷纷从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中涌出,沿街的大小餐馆生意红火。绿绿蓝蓝的芝加哥河,载着白色的游船,穿过每条东西走向的马路,与往常一样悠悠地流淌着。
这块地方我非常熟悉,每寸土每座桥都走过。不过新鲜的是,好像第一次发现有这么多穿粉衬衫的男士。这天的天气,短袖稍冷,外套嫌热,倒是最适合单层长袖。颜色有浅粉,有深粉,构图有单色的,有条纹的,质地有挺括的,有休闲的,还有的领子和袖口,设计得很别致。而且从小伙子到老先生,各个年龄段的都不少,在惯常以蓝白为主的职场人员中,粉粉的这一丛,那一枝,看起来非常有趣。
是不是在村里呆久了,怎么记不得从何时起,原来罕有的粉红男,突然变得这么流行了?
新世纪的第一年,我换了份工作,公司的大老板,是一位从澳大利亚空降来的德国人。我对他最深的印象,是他居然爱穿粉衬衫,从淡淡的,到浓浓的,和不淡不浓的,各种色差,非常与众不同。除了穿开裆裤的小婴儿,我从来没见过成年男人穿粉色的衣服,觉得有那么点怪。但不得不承认,其实不难看。
当小喽啰就是要埋头干活了,起初的一段时间,除了本组的几个人,我根本记不住那些头头脑脑的名字。一天CFO召集部门的一哨人马,布置任务应对审计,具体到我,他吩咐做完一份东西后,直接给大老板-他指名道姓了-送去即可。我晕晕乎乎地反问:“给谁?… … 噢,那个Pink Guy(粉红男),好。”别人听了都很惊讶,强忍着不笑,确实有点不太合适,可当时我也没觉得二。
过了没几天,大老板突然跑到我的办公室,笑嘻嘻地做了一番自我介绍:“我叫Tom C,还有个名字是Pink Guy… …”,然后呱啦呱啦地说了一顿。我真的很不好意思,还好年轻就有理由出错嘛。
工作环境,很多时候完全是大头设定的基调,如果它宽松愉快,即使辛苦人们也干得开心,这份工就是这样,想来依然挺怀念的。
911的发生,使集团的业务受到很大影响,后来由于调整身份的关系,担心裁员,我只好换了一家公司,还是平平静静地做一摊事。这时我的老板是个30多岁的白男,一路名校和名企下来,而且还打冰球,简历非常精彩。这个人话不多,很容易相处,挺护着手下的人,对有心往上走的尽量提供机会。可惜他有那么点“色”,对不干活但会发嗲的女人,有着本能的偏爱,既不太职业,也给下面人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有一天他穿了件挺括的新衬衫来上班,颜色粉嘟嘟的,就像一粒石子投入平静的水面。说实话,我只在服装广告上见过,真人他是第二个。这里年轻人多,都肆无忌惮地向他投去各种笑容,说明这款的确罕见。他红着脸解释是老婆专门为他订购的结婚纪念日礼物,照片上看暖暖的偏白,没想到实物却是粉嫩的。Holly Cow,神牛啊怎么办,可是不穿又对不起她。
哎,这与他一贯为红颜的风格倒很一致,我站出来真心地溜了溜他的须,夸衣服很漂亮,我原来的上司就爱穿这色,我还给他起了个名字Pink Guy呢。他的脸更红了,大概怕被称为粉红男二世吧。
我的两个小的都是那段时间先后出生的,他从没因请假给过我任何怠慢,相反还给予了很多便利。当我辞职去做全妈时,他答应以后想工作,他会优先考虑。其实尽管有制度做保障,执行起来还得靠人,在这点我很庆幸。
回到粉衬衫,我可以肯定地说,十几年前在本地极其罕见,跟眼前满街的样子完全不同。办完了事我觉得有意思,便假装照楼 - 芝加哥最不缺的就是这个 - 拍下了很多穿粉衬衫的人,起名叫满城尽是粉红男,发到了朋友圈找乐。
我的圈子不大,本来就没多少人,不料居然有好几个回复,坦言对男人穿粉红印象不好,有自恋倾向,甚至是同性恋云云。我认真地想了想,意识到人的惯性和偏见可以多严重,他们的理解过于狭隘,太让人惊讶了。就说第一位Pink Guy,他有个和睦的四口之家,做事风风火火,没表现出自恋,只不过活得很精致,对穿戴比较讲究而已,也许他的粉衬衫,都是太太每年纪念日时买来的呢。
出于好奇,我放狗去搜,很容易就把他找到了,在另一个城市做本行,十几年了自然老了些,但不变的依旧是华服美衫,包括粉红色系。他有种从头到脚、从内到外的独特气质,我怀疑是传统私校培养出来的吧。
某个著名的时装杂志,给男人提出了一项忠告,建议他们穿粉色,因为好处很多:
首先,女人喜欢,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呢。其次,你容易被人一下就发现,因为你被女人包围着。第三,有利于生意场,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这个颜色有镇静的效果,会在艰难的商务谈判中使对手放松警觉。第四,如果你住在亚利桑那,并有犯罪倾向,最好穿穿试试,因为这个州的囚服是粉色的,反正你早晚要进监狱,先习惯一下也好。第五,很多名人都穿过,像猫王、川普、奥巴马,他们要为形象设计花高价,但你免费。第六,万一洗衣服时不小心把白色和红色混到一起,也不用担心。第七,Pink is the new Black. 第八,喜欢就穿没理由。
我对时尚一窍不通,女装特别花哨婀娜多变,不知是否比较像女人的性格,而男装相对简洁单一,粉衫穿着得体的话平添了男人的温和、天真、阳光、清新,在大片蓝天白云中,别有一番风韵。当然还有人看出浓浓的风情,有机构宣称比穿传统色调挣钱多,甚至所谓Real man wears pink,就有点更厉害了。
儿子小虎4、5岁的时候,我给他买过一件粉红和淡绿打底的T恤衫,漂亮又可爱,但被他坚决拒绝了,说那是姐姐的。不过当他看到一个他喜欢的橄榄球球星身着粉衫后,又突然接受了,多亏我买大了一号。美国的小孩的确是以男蓝女粉为主,据说也并非约定俗成,只是近三、四十年才有的。可见习惯会轮回转,粉红男的流行,也是价值和审美多元的标志吧。
进了一趟城,看见别人穿衣服,我居然能洋洋洒洒敲出两千多字来,又是叙事又是回忆的,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我是真的很喜欢男款粉红衫。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