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过一部电影叫阿甘正传(Forrest Gump),是二十年前吧!主演汤姆.汉克斯(Tom Hanks)那时还年轻。既然这么翻译,是因为阿甘智商不高,甚至有些傻,有点阿Q。但他做事特有毅力。另外他能跑,在战场几进几出救战友,后来曾跑步横穿美国数次,有许多追随者。他的恋人简妮颓废嬉皮,两人的生命轨迹偶尔可以相交一下。 电影中有一幕是他死里逃生从越南战场归来,在林肯纪念堂与他朝思夜想的简妮在水池里重逢,引起参加反战集会几十万人如雷般的欢呼,那是好莱坞经典的浪漫。所以每次来特区,我总喜欢去林肯纪念堂跑一圈。
当然我去纪念堂不只是为了阿甘,也不是去寻找他们当年的浪漫情怀。尽管我也喜欢阿甘的执着,他的不变初心;也喜欢他和简妮最终的结局,纵然不能长相守,但愿可以长相忆。 因为林肯纪念堂本身就是标准的希腊建筑,仿佛雅典神庙Acropolis再现,美轮美奂。尤其当清晨的第一抹霞光洒到林肯雕像的时候,总是觉得心中有一股暖流涌动。像婴儿出生的第一声啼哭,像北京电报大楼的钟声,都是这世间最美好的事情(My favorite things)。
清晨的纪念堂人很少。满载游客的大巴可能再过几个小时才能到来。今天来跑步的,大概多半都是本地人。清风徐来,倒影池(reflection pool)像一面晃动的镜子,留下纪念堂斑驳的倒影。
朝国会山望去,景物全都沐浴在金色的霞光里。独在异乡为异客,脑海里却飘荡着四十年前就熟悉的歌曲:“火红的太阳,升起在中南海上.....”多年前,我也很喜欢沿着文津街散步。无论是白塔红墙,还是方池尖碑,都有提升的感觉。
有点扯远了。何时可以有我们的林肯呢?何时可以真正做到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想想今年美国大选,所谓民治民享民有不容易啊!
经过白宫,这里依旧净悄悄。欧巴(Obama)大概还在睡觉。阿甘在电影里去了白宫两次。一次居然还与中国有关。
阿甘简妮们的脚步终究是远去了。阿甘的傻气却多多少少留了下来。人生不过是一次旅行,终点并非目的,好好享受在路上吧!